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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发达国家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进入门槛也日趋高筑。中国制造企业将目光投向第三世界市场已成为趋势,通过对新兴市场的扩张,在开辟新的国际市场的同时,向传统市场进一步渗透。尤其是中国的一些颇具国际竞争力的产品行业,采取这种通过中转国的“跳板式”营销策略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以家电行业为例,目前,格兰仕面对越南的金融动荡仍未放慢其海外投资的步伐,已把墨西哥和俄罗斯市场列入考查范围之内,并期望通过墨西哥把格兰仕的双门冰箱打入北美及南美市场;TCL电器在墨西哥早有工厂,据《TCL电器2007年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显示,该公司2007年香港地区及海外的销售额占公司总销售的43.7%,其在墨西哥的办事处更是主要针对北美市场。
“跳板”模式优势明显
中国制造对新兴市场有如此强烈的兴趣绝非偶然,首先当然是日益严峻的成本压力,其次是获得进入市场的便利。
社科院拉美研究所研究员谢文泽认为,通过这些新兴市场作为“跳板”进入目标市场可以降低两个成本,一是降低生产成本,甚至绝对地降低产品组装成本;二是降低时间成本,即缩短交货期限。有研究表明,从中国到美国的海上运输时间平均为24天,运输时间每增加一天,美国进口商从中国进口商品的可能性就降低3个百分点。
一般情况下,作为“跳板”的中转国在地理位置上更靠近目标市场,典型的如墨西哥,同时与目标市场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典型的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关税税率为零,市场进入壁垒较少,产品能够很顺利地进入目标市场。对中国企业而言,通过中转国进入目标市场的策略,更具有多种优势。
在中转国,在无需大量投资的前提下,建设或租赁组装厂,绝大部分甚至全部零部件均从国内采购。因此,投资不多,建设周期短,产品组装效率高,产品进入市场的速度较快,投资回收期就较短,风险也相对较低。
其次是有利于产能的有效转移。国内许多行业的产能严重过剩,厂家在国内相对狭小的市场空间被迫进行价格战,两败俱伤。利用中转国,将多于的产能转移出去,寻求更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是一条很有前景的出路。目前,国内已有不少这方面的成功案例。
有利于规避反倾销制裁,中国制造在转瞬间仿佛成为全球公敌,到处遭遇反倾销。而许多可供选择的中转国与目标市场鉴定了自由贸易协定,在这些国家加工组装的产品,只要符合原产地规则,均视为该国的产品,可以有效地规避反倾销制裁。
有利于培养企业的全球运作能力。在同国内跨国企业的交谈中,他们更多的感慨是缺乏全球化的人才,以及通晓全球运作的能力,这一方面需要企业引进人才,同时也需要企业自己培养人才。这种中转国运作模式就是考验企业全球化运作能力的绝佳方式。
产品竞争力影响重大
这种中转国营销模式也不是一概而论,产品的竞争力对其有很大影响。
中国正在由农业大国向制造业大国迈进。前几年,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具有绝对的劳动力成本优势。但是,近几年来,由于人民币升值和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竞争优势趋于减弱。纺织、服装、制鞋等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竞争优势甚至落后于部分拉丁美洲国家。但从整体上讲,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优势仍然十分突出。汽车等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竞争优势不明显。
在寻找理想的中转国时,国内企业首先应该明确其战略目标。一般来说,有3个基本战略类型可供企业选择:一是市场寻求型,即利用中转国拓展目标市场;二是效率寻求型,即利用中转国的生产、运输、销售等方面的优势,提高生产效率和竞争力;三是资源寻求型,即通过中转国寻求国内难以满足的资源、原材料、中间产品等。
对于我国的绝大部分企业来讲,以实施市场寻求型和效率寻求型两大类战略为主。对于竞争力比较强的优势产业,可以将国内的配套产业与中转国的加工组装优势结合起来,着重拓展目标市场,如纺织、家电产业。
对于竞争优势不明显的产业,应以利用中转国的生产优势,提高效率,积累经验,寻找机会。如墨西哥是全球最大的汽车出口加工基地,几乎所有的汽车巨头都在墨西哥设有工厂。我国的汽车企业不防借鉴一下墨西哥汽车加工制造企业的经验。
把握细节至关重要
西半球是目前我国企业的重要出口市场。美国是我国的第一大贸易国,中国与拉丁美洲地区的贸易额也已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但在另一方面,中美贸易、中拉贸易中的贸易纠纷越来越多,继续增加出口的制约因素不断增多。较为有利的应对措施就是利用中转国,深入开发西半球市场,特别是美国市场。
针对美国市场,墨西哥是最佳的中转国。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之间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于1994年1月1日生效。2008年,该自贸协定全面实施,以墨西哥为原产地的产品,可以顺畅地进入美国、加拿大市场。
在墨西哥北部,特别是墨美边境地带,聚集3000家左右主要面向美国市场的出口加工企业,墨西哥称之为“客户工业”,年出口总额1000多亿美元,形成了电子、汽车、纺织、服装等四大主导产业。墨西哥政府继续鼓励“客户工业”的发展,允许企业免税进口生产出口产品的中间产品。
目前,利用墨西哥作为中转国的中国企业,较为成功的是纺织企业,其他行业的企业相对较少。对于打算利用墨西哥作为中转国的中国企业,如果其目的是进入美国市场,则必须注意几个细节,如:认真研究和分析“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有关条款,只有符合该协定的产品才能顺利地进入美国市场。
尤其重要的是,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应对墨方的劳动法。墨西哥的最低工资制度、工会制度以及劳动法庭制度,让绝大多数中国企业很不适应其劳工环境,吃尽了苦头,甚至被迫关闭。
当然,这种“跳板式”营销并不是对国内所有行业或企业均适用,国内企业更多的应该把自身产品特点与中转国的优势相结合,以寻找最佳契合点。
就我国纺织行业来说,这种中转国策略不是缓解目前国内纺织行业出口困境的解压阀,但能有效缓解困境和压力。这就意味着纺织企业要想利用中转国来寻求生存与发展,要考虑整体迁移,将先进的国内生产技术和设备转移到墨西哥,利用墨西哥靠近美国的优势,就近获取原材料,直接面向客户组织生产,打造局部的或区域性的领先优势和竞争优势。
深谙“客户工业”规则
墨西哥的“客户工业”(所谓客户工业,即免税临时进口设备、原材料、零配件、包装材料等生产资料,在墨西哥加工组装后用于再出口的工业),经过40年的发展,为墨经济发展和促进对外贸易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已引起世界各大工业国及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普遍重视。
日本、德国、意大利、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争先恐后地在其北部边境地区客户加工区兴办客户加工厂,中国的一些优势产业,如纺织、家电,试图进驻墨西哥市场大多也属于这一类型,因此了解其相关规定至关重要。认真研究墨西哥政府针对“客户工业”制订的法律、法规,结合国内的生产优势,选准产品。
目前,墨西哥的客户工业主要有三种形式:与墨西哥企业合作进行来料加工(SUBCONTRATAR)、与墨公司合作经营(ALBERGUE)或建立自己的独立公司(SUBSIDIARIA)。
来料加工:外方委托人提供产品样品说明,生产计划,原料和专用设备或技术。墨方订约人一般提供生产需要的专业人员、监督、设备和服务,订约人通常计件收费。采用此方式,经营所需要的时间和费用很低,在财政和劳工方面要承担的义务也很少。
合作经营计划:凡雇佣100人以内或希望实施加工计划而不想承担长期经营责任的公司,可以在合作经营计划中找到解决的办法。合作经营的形式是:墨合作经营公司负责工厂厂房,招聘直接和间接人员,诸如编制花名册、办理进出口手续、与墨西哥政府机构打交道等全部管理;国外委托人一般提供生产设备,生产原料和物品,进行必要的培训,提供生产管理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以保持对生产的控制而摆脱行政事务。合作经营公司以劳动时间为收费标准,该标准会随着人员数目的多少改变。这对希望尝试一下加工计划的人是一项很好的选择,假如想建立自己的公司,墨有关公司可提供必要的咨询。
独立公司:假如你的公司在经营的第一年将雇佣150名以上的职工,可能是最佳选择。根据墨西哥商法成立股份公司是外国公司建立独立公司的条件。采用此种经营方式,在经营和管理方面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也对财政、海关、劳工等义务承担完全的责任。首先需要决定租用或修建厂房、装修建筑、订立合同取得各种服务、安装生产设备、聘用主要的专业人员,以便开业经营。
以家电行业为例,目前,格兰仕面对越南的金融动荡仍未放慢其海外投资的步伐,已把墨西哥和俄罗斯市场列入考查范围之内,并期望通过墨西哥把格兰仕的双门冰箱打入北美及南美市场;TCL电器在墨西哥早有工厂,据《TCL电器2007年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显示,该公司2007年香港地区及海外的销售额占公司总销售的43.7%,其在墨西哥的办事处更是主要针对北美市场。
“跳板”模式优势明显
中国制造对新兴市场有如此强烈的兴趣绝非偶然,首先当然是日益严峻的成本压力,其次是获得进入市场的便利。
社科院拉美研究所研究员谢文泽认为,通过这些新兴市场作为“跳板”进入目标市场可以降低两个成本,一是降低生产成本,甚至绝对地降低产品组装成本;二是降低时间成本,即缩短交货期限。有研究表明,从中国到美国的海上运输时间平均为24天,运输时间每增加一天,美国进口商从中国进口商品的可能性就降低3个百分点。
一般情况下,作为“跳板”的中转国在地理位置上更靠近目标市场,典型的如墨西哥,同时与目标市场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典型的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关税税率为零,市场进入壁垒较少,产品能够很顺利地进入目标市场。对中国企业而言,通过中转国进入目标市场的策略,更具有多种优势。
在中转国,在无需大量投资的前提下,建设或租赁组装厂,绝大部分甚至全部零部件均从国内采购。因此,投资不多,建设周期短,产品组装效率高,产品进入市场的速度较快,投资回收期就较短,风险也相对较低。
其次是有利于产能的有效转移。国内许多行业的产能严重过剩,厂家在国内相对狭小的市场空间被迫进行价格战,两败俱伤。利用中转国,将多于的产能转移出去,寻求更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是一条很有前景的出路。目前,国内已有不少这方面的成功案例。
有利于规避反倾销制裁,中国制造在转瞬间仿佛成为全球公敌,到处遭遇反倾销。而许多可供选择的中转国与目标市场鉴定了自由贸易协定,在这些国家加工组装的产品,只要符合原产地规则,均视为该国的产品,可以有效地规避反倾销制裁。
有利于培养企业的全球运作能力。在同国内跨国企业的交谈中,他们更多的感慨是缺乏全球化的人才,以及通晓全球运作的能力,这一方面需要企业引进人才,同时也需要企业自己培养人才。这种中转国运作模式就是考验企业全球化运作能力的绝佳方式。
产品竞争力影响重大
这种中转国营销模式也不是一概而论,产品的竞争力对其有很大影响。
中国正在由农业大国向制造业大国迈进。前几年,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具有绝对的劳动力成本优势。但是,近几年来,由于人民币升值和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竞争优势趋于减弱。纺织、服装、制鞋等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竞争优势甚至落后于部分拉丁美洲国家。但从整体上讲,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优势仍然十分突出。汽车等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竞争优势不明显。
在寻找理想的中转国时,国内企业首先应该明确其战略目标。一般来说,有3个基本战略类型可供企业选择:一是市场寻求型,即利用中转国拓展目标市场;二是效率寻求型,即利用中转国的生产、运输、销售等方面的优势,提高生产效率和竞争力;三是资源寻求型,即通过中转国寻求国内难以满足的资源、原材料、中间产品等。
对于我国的绝大部分企业来讲,以实施市场寻求型和效率寻求型两大类战略为主。对于竞争力比较强的优势产业,可以将国内的配套产业与中转国的加工组装优势结合起来,着重拓展目标市场,如纺织、家电产业。
对于竞争优势不明显的产业,应以利用中转国的生产优势,提高效率,积累经验,寻找机会。如墨西哥是全球最大的汽车出口加工基地,几乎所有的汽车巨头都在墨西哥设有工厂。我国的汽车企业不防借鉴一下墨西哥汽车加工制造企业的经验。
把握细节至关重要
西半球是目前我国企业的重要出口市场。美国是我国的第一大贸易国,中国与拉丁美洲地区的贸易额也已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但在另一方面,中美贸易、中拉贸易中的贸易纠纷越来越多,继续增加出口的制约因素不断增多。较为有利的应对措施就是利用中转国,深入开发西半球市场,特别是美国市场。
针对美国市场,墨西哥是最佳的中转国。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之间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于1994年1月1日生效。2008年,该自贸协定全面实施,以墨西哥为原产地的产品,可以顺畅地进入美国、加拿大市场。
在墨西哥北部,特别是墨美边境地带,聚集3000家左右主要面向美国市场的出口加工企业,墨西哥称之为“客户工业”,年出口总额1000多亿美元,形成了电子、汽车、纺织、服装等四大主导产业。墨西哥政府继续鼓励“客户工业”的发展,允许企业免税进口生产出口产品的中间产品。
目前,利用墨西哥作为中转国的中国企业,较为成功的是纺织企业,其他行业的企业相对较少。对于打算利用墨西哥作为中转国的中国企业,如果其目的是进入美国市场,则必须注意几个细节,如:认真研究和分析“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有关条款,只有符合该协定的产品才能顺利地进入美国市场。
尤其重要的是,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应对墨方的劳动法。墨西哥的最低工资制度、工会制度以及劳动法庭制度,让绝大多数中国企业很不适应其劳工环境,吃尽了苦头,甚至被迫关闭。
当然,这种“跳板式”营销并不是对国内所有行业或企业均适用,国内企业更多的应该把自身产品特点与中转国的优势相结合,以寻找最佳契合点。
就我国纺织行业来说,这种中转国策略不是缓解目前国内纺织行业出口困境的解压阀,但能有效缓解困境和压力。这就意味着纺织企业要想利用中转国来寻求生存与发展,要考虑整体迁移,将先进的国内生产技术和设备转移到墨西哥,利用墨西哥靠近美国的优势,就近获取原材料,直接面向客户组织生产,打造局部的或区域性的领先优势和竞争优势。
深谙“客户工业”规则
墨西哥的“客户工业”(所谓客户工业,即免税临时进口设备、原材料、零配件、包装材料等生产资料,在墨西哥加工组装后用于再出口的工业),经过40年的发展,为墨经济发展和促进对外贸易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已引起世界各大工业国及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普遍重视。
日本、德国、意大利、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争先恐后地在其北部边境地区客户加工区兴办客户加工厂,中国的一些优势产业,如纺织、家电,试图进驻墨西哥市场大多也属于这一类型,因此了解其相关规定至关重要。认真研究墨西哥政府针对“客户工业”制订的法律、法规,结合国内的生产优势,选准产品。
目前,墨西哥的客户工业主要有三种形式:与墨西哥企业合作进行来料加工(SUBCONTRATAR)、与墨公司合作经营(ALBERGUE)或建立自己的独立公司(SUBSIDIARIA)。
来料加工:外方委托人提供产品样品说明,生产计划,原料和专用设备或技术。墨方订约人一般提供生产需要的专业人员、监督、设备和服务,订约人通常计件收费。采用此方式,经营所需要的时间和费用很低,在财政和劳工方面要承担的义务也很少。
合作经营计划:凡雇佣100人以内或希望实施加工计划而不想承担长期经营责任的公司,可以在合作经营计划中找到解决的办法。合作经营的形式是:墨合作经营公司负责工厂厂房,招聘直接和间接人员,诸如编制花名册、办理进出口手续、与墨西哥政府机构打交道等全部管理;国外委托人一般提供生产设备,生产原料和物品,进行必要的培训,提供生产管理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以保持对生产的控制而摆脱行政事务。合作经营公司以劳动时间为收费标准,该标准会随着人员数目的多少改变。这对希望尝试一下加工计划的人是一项很好的选择,假如想建立自己的公司,墨有关公司可提供必要的咨询。
独立公司:假如你的公司在经营的第一年将雇佣150名以上的职工,可能是最佳选择。根据墨西哥商法成立股份公司是外国公司建立独立公司的条件。采用此种经营方式,在经营和管理方面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也对财政、海关、劳工等义务承担完全的责任。首先需要决定租用或修建厂房、装修建筑、订立合同取得各种服务、安装生产设备、聘用主要的专业人员,以便开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