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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后,根据“三定”方案,在各分行及中心支行组建事后监督中心,其主要职责是对本行营业、国库、货币发行、外汇核算业务实施事后监督,其目的是提高核算质量,防范资金风险。但由于事后监督中心属新组建部门,没有成型的经验可供借鉴,在实际运行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约着事后监督职能的发挥,直接影响监督效果。归纳起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