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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农村中小教师队伍建设是关系农村教育质量提升与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的核心问题。通过在湖南省14个市州的调研发现,当前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着结构性失衡与教师教育生存环境恶化、薪酬外部公平感低与身心压力过大的问题,在对其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稳定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湖南省
中图分类号 G451.2
文獻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995(2021)06-0081-03
《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农村学校,关键在教师。”湖南作为中部崛起战略背景下的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正努力向教育强省的目标迈进,要达到这一目标,首先要保证农村教师队伍的健康持续发展。为此,政府需要对湖南省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状况有深入的了解。为调查湖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状况,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运用分层抽样的方法在全省14个市州选取了24个县(市、区)进行调研,回收有效问卷39470份。基于调查结果,本研究对湖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当前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现状与困境
(一)结构性失衡
湖南农村教师队伍在年龄、性别、职称和学科等方面都存在结构性失衡问题。一是年龄结构呈现出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分布。如桃源县、南县、安乡县30岁及以下、45岁及以上两个年龄段的专任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分别为76.45%、75.96%和73.01%。二是学科结构不合理。农村学校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十分紧缺。三是编制供给不足。农村中小学普遍存在编制严重不足而临聘教师群体庞大,占比过高的问题。研究发现46%的调研学校临聘教师占比在10%~20%之间,38.46%的教师所在校临聘教师占比在20%~30%之间。四是职称评定存在“天花板”现象[1]。论文发表、课题研究、竞赛奖励等一直是农村教师的短板,再加上受到本单位岗位职称构成比例限制,绝大多数教师评职称尤其是高级职称困难重重。
(二)教育生存环境恶化
当前农村教育生态的恶化导致教师难以安心在农村中小学从教。一是农村教师流失成为常态。[2]如桃源县近三年共130名教师调离本县或离开教育系统,而慈利县仅2018年就有9名教师调出教育系统,16名教师调到外区县,24名教师辞职。教师的频繁流动不仅影响学生和家长对当地教育的信心,而且使“在家”教师处于有走心无守心的状态[3]。二是优质生源流失严重。当前一定程度上存在的不科学的中学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引发了城乡间的优质生源争夺战,由于办学条件及师资配置方面的劣势,农村学校的优质生源像“韭菜”被城镇学校层层“采割”。如桃源县漆河中学近三年优质生源流失人数分别为15人、32人和40人,呈现出逐年递增趋势。优质生源的流失使得农村教师产生“劳动果实被剥夺”的受伤感。三是家校育人合力难以形成。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带来农村社会结构的蜕变,“留守儿童”的增多和农村家长落后的教育观念,使得农村中小学生的家庭教育严重缺失。这直接导致农村中小学的家校育人机制难以形成合力,甚至引发极端事件,严重影响农村中小学教师坚守农村教育的决心。四是农村文化生活“空心化”趋势日趋严重。调研发现,与交通不便、物质条件落后相比,更让农村教师难以接受的是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的匮乏。近80%的农村教师主要的文化生活是玩手机或打麻将,缺少与外界的交流,对城镇文化生活的向往促使他们迫切渴望离开农村回归城市。
(三)薪酬外部公平感低
工资待遇是对农村教师职业价值的肯定,薪酬的外部公平感是确保教师留守农村的主要因素。当前,农村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薪酬外部公平感普遍较低,其原因主要如下:一是教师绩效工资的区域差异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负激励效果。一方面,“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让县(区)级财政成为绩效工资支付主体,财力薄弱的地区无法实现教师绩效与公务员看齐,导致教师与公务员的绩效工资差距逐步加大;另一方面,由于财政支付途径、市县经济水平导致的区域差异,直接导致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因学校类型和规模产生校际差异的新矛盾。以上两方面的差异导致农村教师的薪酬外部公平感大大降低。二是津补贴引发“弱感应”现象。首先,现行教师工资中的教龄津贴实施办法和标准是1985年制定的,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其次,现行农村教师津补贴发放标准与教师年龄和职称挂钩,没有体现地域补贴效应。最后,部分津贴没有专项经费保障渠道,班主任津贴、校长津贴等大多挤占全校教职工的30%绩效奖励工资,这直接影响了农村中小学校的团队凝聚力。三是年轻教师薪酬普遍偏低。调研发现,湖南省2017年、2018年入职的农村年轻教师的月收入普遍在2000元至2500元之间,被迫加入 “啃老族”的行列,也因此成为最不稳定的农村教师群体。(数据有点过时,可否增加近三年的数据)
(四)身心压力过大
工作时间长、工作负担重和生活压力大,导致农村教师缺少专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且大多处于身心亚健康状态,其表现主要如下:一是工作责任大,工作量超负荷。在农村,教师在非寄宿制学校日在校工作10小时以上,寄宿制学校的教师“以校为家”则是常态。而更让农村教师感觉“压力山大”的是面对复杂的农村教育环境,还要背负“教育责任无边界,学校是全部责任单位,老师是全部责任人”的心理压力。二是对家庭心存愧疚。“管了别人的孩子就没时间没精力管自己的孩子”,“外地”和“独生子女”双重属性的年轻教师对父母和子女的愧疚感也影响着教师的心理健康。三是深感社会地位“矮化”。教师的经济收入在农村社会中的弱势,社会和媒体对教师群体中偶发负面个案特例的大肆渲染以及尊师重教传统的逐渐消逝,都让农村教师深感社会地位“矮化”,从而产生 职业价值感降低的精神压力。四是对自身专业发展感到无助和困惑。一方面由于物质条件、经济待遇、职称晋升、教育对象、教育环境等方面的落差使得农村教师对自身专业发展逐渐失去信心,而缺乏内驱力;另一方面农村教师数量的短缺和教学任务的繁重又导致积极追求自身专业发展的年轻农村教师深受工学矛盾的困扰。 二、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所造成的影响
(一)影响教师队伍稳定,导致农村教育质量“滑坡”
农村教师的成就感和获得感低、荣誉感和幸福感弱,生存环境恶化导致其稳定性差。与高大的教学楼、崭新的塑胶跑道相比,师资是确保教育质量的核心资源和要素,是教育发展的“命脉”。农村教师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农村教育的发展质量。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种种问题会影响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使农村教育质量出现“滑坡”,并进一步影响农村家庭与社会对农村教育的信心,最终导致恶性循环。
(二)加大城乡教育差距,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质是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每个学生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困境会进一步拉大城乡义务教育间的差距,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于农村中小学生而言,与城市同龄儿童相比,他们会因为地域原因,而不能享受与城市儿童一样的高质量的义务教育,这将会加剧
城乡差异引发的教育不公平问题。
(三)破坏农村教育生态,阻碍乡村振兴战略实现
在振兴乡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农村教师已不仅仅是文化知识的传递者,他们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息息相关,是乡村文明的示范和榜样,也是乡村文化建设的主导力量。农村教师队伍存在的种种问题,农村教师对自身职业价值的质疑以及农村社会尊师重教传统的逐步消逝都会加剧农村教育生态的恶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三、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优化教师编制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一方面,实施教师编制动态管理,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稳定。
首先,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编制应由省级统筹,市州调剂,县级为主,县区每3年调整一次;建立教师从农村调入乡镇、县城总体数量稳定机制,例如可降流出幅度控制在8%以内。其次,尽快解决学前教育编制问题,保证幼儿园教师不占用中小学教师编制。再次,鼓励县级政府合理调剂事业编制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发展需要。最后,对残疾、重病教师实行内退,保持其待遇不变,将其教师编制用于补充新教师。
另一方面,明确县校责任与权利,进一步优化城乡教师配置。县管校聘政策应明确由人社部门核定全县教师总编制数、各层次的总职称职数和教育经费总数后,再交由当地教育局统一调配管理。教育局统筹调配城乡学校教师编制岗位,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计划、业绩考核和绩效工资待遇、人事档案和退休服务管理等政策,组织教师招聘工作。中小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二)切实提高待遇,增强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相关部门应采用以下方式切实提高教师待遇:(1)规范教师绩效发放办法,明确教师績效财政单独列支,不得从教师工资收入中扣除。(2)按照当地公务员标准给乡村教师发放年度绩效奖、综治奖和文明单位奖。(3)制定全省班主任最低津贴标准,并将之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1.5倍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最低标准不得低于500元/月。(4)加快出台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政策,并实施寄宿制学校早晚自习补贴发放政策,允许乡村寄宿制学校收取一定寄宿费,为基层教师发放专项补助。(5)逐步扩大教师津贴覆盖范围,提升乡村教师补贴标准。(6)出台乡村教师交通补贴标准、教师丧葬及抚恤标准,保证基层教师福利待遇与当地公务员保持一致。(7)省级层面按照城乡差别、学校类别(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学段差别,统一制定教师工作量标准,让教师工作有“尺子”衡量,使绩效奖励发放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效”的原则。
(三)加强顶层设计,优化省级师范教育体系
教育部门应加大对师范院校和师范生培养的支持力度,通过省级财政进一步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经费,扩大公费师范生培养数量,使其成为农村教师队伍补充的主渠道。[4]此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可与师范院校进行联合培养,加强农村师资培养的本土化和适农性,加大“一专多能”型基层教师培养力度,使之成为农村教师补充的后备力量。例如,实施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培养工程,由县统计短缺学科教师情况,采取师范生顶岗实习、“三支一扶”、区域调剂、走教支援等多项措施,确保农村中小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
(四)明确责任清单,加强落实农村教师政策的督导考核
教育部门应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明确责任清单,重点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对关系到农村教育和农村教师的相关政策、法规、条例和办法的落实情况,将“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教师津补贴发放、教师周转房项目审批及建设、教师编制核定和有效管理等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纳入两项督导考核范围。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改善农村教师的生存和发展环境,让农村教师“有劲头、有盼头、有奔头”,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是提升农村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农村教育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诉求[5],更是关系农村学生前途命运的民生工程。大力构建促进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良性发展的保障机制和政策系统,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
(单莹 李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长沙 410005)
参考文献:
[1] 刘胡权.底部攻坚——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振兴[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5:149.
[2] 邬志辉.中国农村教育评论:教师政策与教育公平[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6.
[3] 王安全.西部农村教师教育政策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反思[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209-211.
[4] 单莹.基于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视角的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研究[J].当代教育论坛,2019:26-36.
[5] 肖正德,林正范.农村教师的发展状况和保障机制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1.
实习编辑:刘 源
关键词 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湖南省
中图分类号 G451.2
文獻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995(2021)06-0081-03
《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农村学校,关键在教师。”湖南作为中部崛起战略背景下的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正努力向教育强省的目标迈进,要达到这一目标,首先要保证农村教师队伍的健康持续发展。为此,政府需要对湖南省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状况有深入的了解。为调查湖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状况,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运用分层抽样的方法在全省14个市州选取了24个县(市、区)进行调研,回收有效问卷39470份。基于调查结果,本研究对湖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当前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现状与困境
(一)结构性失衡
湖南农村教师队伍在年龄、性别、职称和学科等方面都存在结构性失衡问题。一是年龄结构呈现出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分布。如桃源县、南县、安乡县30岁及以下、45岁及以上两个年龄段的专任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分别为76.45%、75.96%和73.01%。二是学科结构不合理。农村学校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十分紧缺。三是编制供给不足。农村中小学普遍存在编制严重不足而临聘教师群体庞大,占比过高的问题。研究发现46%的调研学校临聘教师占比在10%~20%之间,38.46%的教师所在校临聘教师占比在20%~30%之间。四是职称评定存在“天花板”现象[1]。论文发表、课题研究、竞赛奖励等一直是农村教师的短板,再加上受到本单位岗位职称构成比例限制,绝大多数教师评职称尤其是高级职称困难重重。
(二)教育生存环境恶化
当前农村教育生态的恶化导致教师难以安心在农村中小学从教。一是农村教师流失成为常态。[2]如桃源县近三年共130名教师调离本县或离开教育系统,而慈利县仅2018年就有9名教师调出教育系统,16名教师调到外区县,24名教师辞职。教师的频繁流动不仅影响学生和家长对当地教育的信心,而且使“在家”教师处于有走心无守心的状态[3]。二是优质生源流失严重。当前一定程度上存在的不科学的中学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引发了城乡间的优质生源争夺战,由于办学条件及师资配置方面的劣势,农村学校的优质生源像“韭菜”被城镇学校层层“采割”。如桃源县漆河中学近三年优质生源流失人数分别为15人、32人和40人,呈现出逐年递增趋势。优质生源的流失使得农村教师产生“劳动果实被剥夺”的受伤感。三是家校育人合力难以形成。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带来农村社会结构的蜕变,“留守儿童”的增多和农村家长落后的教育观念,使得农村中小学生的家庭教育严重缺失。这直接导致农村中小学的家校育人机制难以形成合力,甚至引发极端事件,严重影响农村中小学教师坚守农村教育的决心。四是农村文化生活“空心化”趋势日趋严重。调研发现,与交通不便、物质条件落后相比,更让农村教师难以接受的是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的匮乏。近80%的农村教师主要的文化生活是玩手机或打麻将,缺少与外界的交流,对城镇文化生活的向往促使他们迫切渴望离开农村回归城市。
(三)薪酬外部公平感低
工资待遇是对农村教师职业价值的肯定,薪酬的外部公平感是确保教师留守农村的主要因素。当前,农村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薪酬外部公平感普遍较低,其原因主要如下:一是教师绩效工资的区域差异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负激励效果。一方面,“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让县(区)级财政成为绩效工资支付主体,财力薄弱的地区无法实现教师绩效与公务员看齐,导致教师与公务员的绩效工资差距逐步加大;另一方面,由于财政支付途径、市县经济水平导致的区域差异,直接导致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因学校类型和规模产生校际差异的新矛盾。以上两方面的差异导致农村教师的薪酬外部公平感大大降低。二是津补贴引发“弱感应”现象。首先,现行教师工资中的教龄津贴实施办法和标准是1985年制定的,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其次,现行农村教师津补贴发放标准与教师年龄和职称挂钩,没有体现地域补贴效应。最后,部分津贴没有专项经费保障渠道,班主任津贴、校长津贴等大多挤占全校教职工的30%绩效奖励工资,这直接影响了农村中小学校的团队凝聚力。三是年轻教师薪酬普遍偏低。调研发现,湖南省2017年、2018年入职的农村年轻教师的月收入普遍在2000元至2500元之间,被迫加入 “啃老族”的行列,也因此成为最不稳定的农村教师群体。(数据有点过时,可否增加近三年的数据)
(四)身心压力过大
工作时间长、工作负担重和生活压力大,导致农村教师缺少专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且大多处于身心亚健康状态,其表现主要如下:一是工作责任大,工作量超负荷。在农村,教师在非寄宿制学校日在校工作10小时以上,寄宿制学校的教师“以校为家”则是常态。而更让农村教师感觉“压力山大”的是面对复杂的农村教育环境,还要背负“教育责任无边界,学校是全部责任单位,老师是全部责任人”的心理压力。二是对家庭心存愧疚。“管了别人的孩子就没时间没精力管自己的孩子”,“外地”和“独生子女”双重属性的年轻教师对父母和子女的愧疚感也影响着教师的心理健康。三是深感社会地位“矮化”。教师的经济收入在农村社会中的弱势,社会和媒体对教师群体中偶发负面个案特例的大肆渲染以及尊师重教传统的逐渐消逝,都让农村教师深感社会地位“矮化”,从而产生 职业价值感降低的精神压力。四是对自身专业发展感到无助和困惑。一方面由于物质条件、经济待遇、职称晋升、教育对象、教育环境等方面的落差使得农村教师对自身专业发展逐渐失去信心,而缺乏内驱力;另一方面农村教师数量的短缺和教学任务的繁重又导致积极追求自身专业发展的年轻农村教师深受工学矛盾的困扰。 二、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所造成的影响
(一)影响教师队伍稳定,导致农村教育质量“滑坡”
农村教师的成就感和获得感低、荣誉感和幸福感弱,生存环境恶化导致其稳定性差。与高大的教学楼、崭新的塑胶跑道相比,师资是确保教育质量的核心资源和要素,是教育发展的“命脉”。农村教师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农村教育的发展质量。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种种问题会影响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使农村教育质量出现“滑坡”,并进一步影响农村家庭与社会对农村教育的信心,最终导致恶性循环。
(二)加大城乡教育差距,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质是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每个学生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困境会进一步拉大城乡义务教育间的差距,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于农村中小学生而言,与城市同龄儿童相比,他们会因为地域原因,而不能享受与城市儿童一样的高质量的义务教育,这将会加剧
城乡差异引发的教育不公平问题。
(三)破坏农村教育生态,阻碍乡村振兴战略实现
在振兴乡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农村教师已不仅仅是文化知识的传递者,他们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息息相关,是乡村文明的示范和榜样,也是乡村文化建设的主导力量。农村教师队伍存在的种种问题,农村教师对自身职业价值的质疑以及农村社会尊师重教传统的逐步消逝都会加剧农村教育生态的恶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三、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优化教师编制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一方面,实施教师编制动态管理,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稳定。
首先,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编制应由省级统筹,市州调剂,县级为主,县区每3年调整一次;建立教师从农村调入乡镇、县城总体数量稳定机制,例如可降流出幅度控制在8%以内。其次,尽快解决学前教育编制问题,保证幼儿园教师不占用中小学教师编制。再次,鼓励县级政府合理调剂事业编制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发展需要。最后,对残疾、重病教师实行内退,保持其待遇不变,将其教师编制用于补充新教师。
另一方面,明确县校责任与权利,进一步优化城乡教师配置。县管校聘政策应明确由人社部门核定全县教师总编制数、各层次的总职称职数和教育经费总数后,再交由当地教育局统一调配管理。教育局统筹调配城乡学校教师编制岗位,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计划、业绩考核和绩效工资待遇、人事档案和退休服务管理等政策,组织教师招聘工作。中小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二)切实提高待遇,增强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相关部门应采用以下方式切实提高教师待遇:(1)规范教师绩效发放办法,明确教师績效财政单独列支,不得从教师工资收入中扣除。(2)按照当地公务员标准给乡村教师发放年度绩效奖、综治奖和文明单位奖。(3)制定全省班主任最低津贴标准,并将之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1.5倍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最低标准不得低于500元/月。(4)加快出台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政策,并实施寄宿制学校早晚自习补贴发放政策,允许乡村寄宿制学校收取一定寄宿费,为基层教师发放专项补助。(5)逐步扩大教师津贴覆盖范围,提升乡村教师补贴标准。(6)出台乡村教师交通补贴标准、教师丧葬及抚恤标准,保证基层教师福利待遇与当地公务员保持一致。(7)省级层面按照城乡差别、学校类别(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学段差别,统一制定教师工作量标准,让教师工作有“尺子”衡量,使绩效奖励发放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效”的原则。
(三)加强顶层设计,优化省级师范教育体系
教育部门应加大对师范院校和师范生培养的支持力度,通过省级财政进一步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经费,扩大公费师范生培养数量,使其成为农村教师队伍补充的主渠道。[4]此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可与师范院校进行联合培养,加强农村师资培养的本土化和适农性,加大“一专多能”型基层教师培养力度,使之成为农村教师补充的后备力量。例如,实施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培养工程,由县统计短缺学科教师情况,采取师范生顶岗实习、“三支一扶”、区域调剂、走教支援等多项措施,确保农村中小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
(四)明确责任清单,加强落实农村教师政策的督导考核
教育部门应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明确责任清单,重点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对关系到农村教育和农村教师的相关政策、法规、条例和办法的落实情况,将“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教师津补贴发放、教师周转房项目审批及建设、教师编制核定和有效管理等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纳入两项督导考核范围。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改善农村教师的生存和发展环境,让农村教师“有劲头、有盼头、有奔头”,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是提升农村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农村教育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诉求[5],更是关系农村学生前途命运的民生工程。大力构建促进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良性发展的保障机制和政策系统,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
(单莹 李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长沙 410005)
参考文献:
[1] 刘胡权.底部攻坚——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振兴[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5:149.
[2] 邬志辉.中国农村教育评论:教师政策与教育公平[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6.
[3] 王安全.西部农村教师教育政策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反思[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209-211.
[4] 单莹.基于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视角的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研究[J].当代教育论坛,2019:26-36.
[5] 肖正德,林正范.农村教师的发展状况和保障机制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1.
实习编辑:刘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