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0年6月29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海峡交流基金会在重庆正式签署了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ECFA)。这是两岸关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标志着两岸关系率先在两岸经贸关系上有了制度性突破。这将为日后两岸关系的全面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两岸经贸关系也将从“量变”向“质变”迈进。
一、ECFA的由来
早在2005年4月,国共两党领导人举行会谈,共同发布了“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揭示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道路。五项愿景之一就是:共同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其后,两岸各界有识之士不断探讨和呼吁,两岸应以签署协议的方式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CECA)被认为是两岸经济整合发展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互利双赢的合作,更是一项提升台湾经济竞争力、避免台湾经济边缘化危机的重要战略选择。于是,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中,CECA成为马英九的重要政见之一。2009年2月27日,马英九对CECA进行了重新定调,确定为“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缩写为ECFA)。
大陆方面从两岸关系发展的现实出发,正面回应马英九关于CECA的提议。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期待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推动经济合作制度化……两岸可以为此签订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这是大陆首次明确提出两岸签署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概念,也是对马英九提议的善意回应。尽管马英九将CECA调整为ECFA,但两岸经济整合或制度化合作的内容不变,两岸共同推动的方向与立场不变。
2009年12月22日,海协会与海基会恢复协商后的第四次会谈上决定,第五次会谈于2010年上半年举行,双方同意将ECFA列为第五次会谈议题。2010年1月26日,ECFA首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在北京举行,会谈重点在讨论有关ECFA的中英文正式名称、未来ECFA协商时程、基本架构与分组等程序议题。此后,又经过四轮两会领导人会谈,ECFA得以正式签署。
在ECFA商谈期间,台湾岛内绿营一直对此刻意炒作和借题发挥,对ECFA大肆污蔑,夸大其对台湾岛内产业的冲击,并指责ECFA就是“卖台”,就是“统战”,企图阻挠两岸关系的健康发展。但在两岸的共同努力下,ECFA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即完成谈判并顺利签署,这对两岸来说都是一个重大的胜利。
二、ECFA的内容
ECFA包括序言和5章16条及5个附件。5章分别是:总则、贸易与投资、经济合作、早期收获、其他;16条依次为:目标、合作措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合作、货物贸易早期收获、服务贸易早期收获、例外、争端解决、机构安排、文书格式、附件及后续协议、修正、生效、终止;5个附件依次为: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及降税安排、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临时原产地规则、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双方保障措施、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适用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的服务提供者定义。框架协议内容基本涵盖了两岸间的主要经济活动,是一个综合性的、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协议。
ECFA的早期收获主要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两个方面。在货物贸易方面,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包括农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产品、轻工产品、冶金产品、仪器仪表产品及医疗产品等10类。台湾将对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双方将在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分3步对早期收获产品实现零关税。在服务贸易方面,大陆方面承诺,对会计、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研究和开发、会议、专业设计、进口电影片配额、医院、民用航空器维修,以及银行、证券、保险等11个服务行业,对台实施更加开放的政策措施,具体开放措施包含19项内容。台湾方面承诺,对研究与发展、会议、展览、特制品设计、进口电影片配额、经纪商、运动及其他娱乐、航空电脑订位系统以及银行等9个服务行业,对大陆进一步放开。
为顺利实施上述早期收获计划,ECFA就有关贸易规则作出了临时性规定,并留待未来谈判继续完善。包括临时原产地规则、临时贸易救济措施和争端解决程序。ECFA还就实施协议的机构安排作出了规定,两岸将成立由指定代表组成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负责处理与框架协议相关的事宜。
最后,ECFA就今后的谈判内容和计划作出了原则性安排。两岸将陆续推进后续单项协议的协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保障、争端解决等单项协议的商谈,将在框架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开始,并尽快完成。
三、ECFA的影响
从内容上看,ECFA涉及两岸经济合作的各个方面,不过ECFA目前仍然只是一个框架性的协议,实质内容有待充实。因而,ECFA更重要的价值在于展现两岸共同推动彼此之间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促进两岸市场一体化的决心和方向,从而使两岸经济发展都拥有一个更加广阔的市场基础。
具体来说, ECFA对台湾经济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促进作用。第一,根据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的研究,ECFA可以使台湾GDP多增长1.65%至1.72%,出口增加约5%,整体就业人数增加约26万人。第二,台湾销往大陆大部分工业产品关税降为零,台湾将较日韩等竞争对手更早取得进入大陆市场的优势,进而取代日韩的地位。第三,ECFA使大陆自台湾进口相对成本降低,有助于提高台湾产品在大陆市场的竞争力,增加大陆对台采购。这也有助于台湾吸引本地及外来投资,吸引欧美日企业选择将台湾作为进入大陆市场的门户,或优先与台商合作研发及生产,将区域研发、生产或营运总部设在台湾,让台湾成为跨国企业“全球创新中心”及“亚太经贸枢纽”的第一选择。第四,加速台湾发展成为产业运筹中心,利用“大三通”增加货物及人员流通的便利性,配合两岸货物降税及消除非关税壁垒等效益,可重新塑造台湾成为兼具转口、物流配销、终端产品加工等全功能运筹中心。
大陆更加关注ECFA的战略意义,而非短期或直接的产业利益。正因为如此,ECFA并未要求台湾放宽大陆农产品的进入和劳务输出。
四、ECFA的未来
ECFA的顺利签署是两岸协作的结果,而ECFA未来的顺利实施也将有赖于双方的共同努力。目前,尽管ECFA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实现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未来仍有许多工作需要去做。
第一,台湾方面仍在进行ECFA的审查和批准程序。由于民进党的蓄意阻挠,这一程序遇到一定的障碍。马英九当局和国民党应当坚定信念,力保ECFA顺利通过岛内的审议程序。
第二,双方应尽快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确立ECFA实施的组织框架,也为今后ECFA的继续谈判奠定基础。
第三,要确保早期收获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别是服务贸易领域的早期收获可能会面临相对较多的困难,应当予以足够重视。早期收获计划能否顺利实施,将关系到对ECFA未来发展的信心。
第四,在未来ECFA的商谈中,两岸应该寻求更加平衡的开放。虽然大陆方面并不计较台湾是否实现对等开放,但经贸关系的正常化有助于两岸更广泛、更深入地交往,同时由此带来的竞争也有助于提高台湾产业的竞争力。
两岸关系在2008年以来取得了重大突破和进展,特别是ECFA的签署,为今后的两岸经济合作奠定了制度框架和努力方向。随着未来ECFA的不断完善、充实和落实,两岸经济合作必将取得更大的成功。
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副院长
(责编/赵哲)
一、ECFA的由来
早在2005年4月,国共两党领导人举行会谈,共同发布了“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揭示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道路。五项愿景之一就是:共同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其后,两岸各界有识之士不断探讨和呼吁,两岸应以签署协议的方式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CECA)被认为是两岸经济整合发展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互利双赢的合作,更是一项提升台湾经济竞争力、避免台湾经济边缘化危机的重要战略选择。于是,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中,CECA成为马英九的重要政见之一。2009年2月27日,马英九对CECA进行了重新定调,确定为“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缩写为ECFA)。
大陆方面从两岸关系发展的现实出发,正面回应马英九关于CECA的提议。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期待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推动经济合作制度化……两岸可以为此签订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这是大陆首次明确提出两岸签署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概念,也是对马英九提议的善意回应。尽管马英九将CECA调整为ECFA,但两岸经济整合或制度化合作的内容不变,两岸共同推动的方向与立场不变。
2009年12月22日,海协会与海基会恢复协商后的第四次会谈上决定,第五次会谈于2010年上半年举行,双方同意将ECFA列为第五次会谈议题。2010年1月26日,ECFA首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在北京举行,会谈重点在讨论有关ECFA的中英文正式名称、未来ECFA协商时程、基本架构与分组等程序议题。此后,又经过四轮两会领导人会谈,ECFA得以正式签署。
在ECFA商谈期间,台湾岛内绿营一直对此刻意炒作和借题发挥,对ECFA大肆污蔑,夸大其对台湾岛内产业的冲击,并指责ECFA就是“卖台”,就是“统战”,企图阻挠两岸关系的健康发展。但在两岸的共同努力下,ECFA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即完成谈判并顺利签署,这对两岸来说都是一个重大的胜利。
二、ECFA的内容
ECFA包括序言和5章16条及5个附件。5章分别是:总则、贸易与投资、经济合作、早期收获、其他;16条依次为:目标、合作措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合作、货物贸易早期收获、服务贸易早期收获、例外、争端解决、机构安排、文书格式、附件及后续协议、修正、生效、终止;5个附件依次为: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及降税安排、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临时原产地规则、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双方保障措施、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适用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的服务提供者定义。框架协议内容基本涵盖了两岸间的主要经济活动,是一个综合性的、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协议。
ECFA的早期收获主要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两个方面。在货物贸易方面,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包括农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产品、轻工产品、冶金产品、仪器仪表产品及医疗产品等10类。台湾将对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双方将在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分3步对早期收获产品实现零关税。在服务贸易方面,大陆方面承诺,对会计、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研究和开发、会议、专业设计、进口电影片配额、医院、民用航空器维修,以及银行、证券、保险等11个服务行业,对台实施更加开放的政策措施,具体开放措施包含19项内容。台湾方面承诺,对研究与发展、会议、展览、特制品设计、进口电影片配额、经纪商、运动及其他娱乐、航空电脑订位系统以及银行等9个服务行业,对大陆进一步放开。
为顺利实施上述早期收获计划,ECFA就有关贸易规则作出了临时性规定,并留待未来谈判继续完善。包括临时原产地规则、临时贸易救济措施和争端解决程序。ECFA还就实施协议的机构安排作出了规定,两岸将成立由指定代表组成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负责处理与框架协议相关的事宜。
最后,ECFA就今后的谈判内容和计划作出了原则性安排。两岸将陆续推进后续单项协议的协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保障、争端解决等单项协议的商谈,将在框架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开始,并尽快完成。
三、ECFA的影响
从内容上看,ECFA涉及两岸经济合作的各个方面,不过ECFA目前仍然只是一个框架性的协议,实质内容有待充实。因而,ECFA更重要的价值在于展现两岸共同推动彼此之间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促进两岸市场一体化的决心和方向,从而使两岸经济发展都拥有一个更加广阔的市场基础。
具体来说, ECFA对台湾经济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促进作用。第一,根据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的研究,ECFA可以使台湾GDP多增长1.65%至1.72%,出口增加约5%,整体就业人数增加约26万人。第二,台湾销往大陆大部分工业产品关税降为零,台湾将较日韩等竞争对手更早取得进入大陆市场的优势,进而取代日韩的地位。第三,ECFA使大陆自台湾进口相对成本降低,有助于提高台湾产品在大陆市场的竞争力,增加大陆对台采购。这也有助于台湾吸引本地及外来投资,吸引欧美日企业选择将台湾作为进入大陆市场的门户,或优先与台商合作研发及生产,将区域研发、生产或营运总部设在台湾,让台湾成为跨国企业“全球创新中心”及“亚太经贸枢纽”的第一选择。第四,加速台湾发展成为产业运筹中心,利用“大三通”增加货物及人员流通的便利性,配合两岸货物降税及消除非关税壁垒等效益,可重新塑造台湾成为兼具转口、物流配销、终端产品加工等全功能运筹中心。
大陆更加关注ECFA的战略意义,而非短期或直接的产业利益。正因为如此,ECFA并未要求台湾放宽大陆农产品的进入和劳务输出。
四、ECFA的未来
ECFA的顺利签署是两岸协作的结果,而ECFA未来的顺利实施也将有赖于双方的共同努力。目前,尽管ECFA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实现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未来仍有许多工作需要去做。
第一,台湾方面仍在进行ECFA的审查和批准程序。由于民进党的蓄意阻挠,这一程序遇到一定的障碍。马英九当局和国民党应当坚定信念,力保ECFA顺利通过岛内的审议程序。
第二,双方应尽快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确立ECFA实施的组织框架,也为今后ECFA的继续谈判奠定基础。
第三,要确保早期收获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别是服务贸易领域的早期收获可能会面临相对较多的困难,应当予以足够重视。早期收获计划能否顺利实施,将关系到对ECFA未来发展的信心。
第四,在未来ECFA的商谈中,两岸应该寻求更加平衡的开放。虽然大陆方面并不计较台湾是否实现对等开放,但经贸关系的正常化有助于两岸更广泛、更深入地交往,同时由此带来的竞争也有助于提高台湾产业的竞争力。
两岸关系在2008年以来取得了重大突破和进展,特别是ECFA的签署,为今后的两岸经济合作奠定了制度框架和努力方向。随着未来ECFA的不断完善、充实和落实,两岸经济合作必将取得更大的成功。
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副院长
(责编/赵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