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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给我国企业发展建立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但与此同时,也给企业经营管理过程带来了极大的风险与问题,这就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防范审计过程中的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风险 防范
一、审计风险概述
我国注册会计师准则提出:“审计风险为被审计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它主要由两方面组成: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前者是指被审计的报表在审计前就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后者则指错报存在但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的可能性。
审计风险有以下特征:
(一)客观性
审计风险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审计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审计风险,但如果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并不会对审计结果造成重大影响。
(二)普遍性
审计结论与被审计单位真实的财务状况存在的预期差异会发生相应的审计风险,其次,在审计业务的每一个环節都可能发生审计风险。
(三)可控性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会依托于自身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对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审计风险进行控制和规避,以降低审计风险,使其在可控范围之内。
二、审计风险成因分析
审计风险的出现,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因此,对于其成因的分析,也应从多角度多方面出发。
(一)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相关的经济体系下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有了很大发展,但总体来说,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在经济新常态下,有些已经存在的法律法规早已无法适应新的经济发展要求,无法对目前的审计工作作出合理的约束与制约,加大了审计风险的可能;其次,企业会计法律法规体系也存在诸多不完善,使得企业在规范自身经营时可能出现纰漏从而加大风险可能。
(二)审计方法不完善
目前我国主要采用以抽样审计为基础的风险导向的审计形式,不可否认的是,抽样本身就是存在一定误差的,同时,在抽样过程中,也可能出现抽样样本代表性不足和样本数量不足的情况,这些都会加大审计风险。
(三)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不完善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主要采用的是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制下,如果审计工作发生失误造成第三方损失,会计师事务所也只是以事务所的注册资本为依据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有限责任在一定程度下降低了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大了审计风险。且很多会计师事务所在很大程度上受行政所约束,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事务所的独立性,也会加大审计风险发生的可能。
(四)注册会计师的综合能力不够
首先,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考核制度规定,只要具备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就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五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就可以获得职业资格,由此可以看出,即使通过考试获得技术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也可能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历,从而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审计工作要求。其次,有相当一部分注册会计师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在审计工作中无法对可能出现的错报有效应对。此外,有些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感低下,为了个人私利,与被审计单位相互勾结参与舞弊。这些行为,都会造成审计风险。
三、防范措施
对于可能出现审计风险的成因,需要针对性的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减少审计风险,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以追求更高的审计质量。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我国有关立法部门应完善会计法律制度以规范企业会计行为,减少企业经营失误和违法犯罪情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现法律制度的全面性和广泛性,使每项经济活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时预防、发现和纠正错误,使企业可以高效有序运作,减少审计工作从而提高审计效率,并且可以减少审计前可能出现的审计风险。同时,还应大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经营的自主意识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诚信和独立性。
(二)完善审计制度
首先应规范审计程序,建立健全三级复核制度建设,提高审计过程中的准确性以减少审计操作风险。提高审计抽样的工作效率,增强抽样样本的代表性和可靠性。重视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工作,审计工作底稿作为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重要依据,为审计质量控制和检查、评估审计责任提供了最直接的证据,因此,必须要规范审计底稿。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选择是否符合规定、注册会计师是否勤勉尽责、审计人员是否可以胜任审计工作、审计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范以及审计结论是否公允等方面的质量控制。
(三)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
优化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经营效率,促进其有效规避审计风险。针对有限责任组织形式,加大审计工作者的责任义务,调整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态度,使其以高度的责任责任意识进行审计工作,以此减少审计失误和审计风险。对于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应适当放宽其注册门槛,相比于有限责任组织形式来说,合伙制有较大优势,在此制度之下,注册会计师所承担的责任成本较高,因此,更加有利于规范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减少其审计失误;其次,合伙制的组织形式使得合伙人不必为其他人的错误承担过多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稳定和长期发展。此外,应推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发展,相比于小规模事务所来说,规模越大,其所具备的专业能力与业务能力也就越强,应对各种审计风险的能力越强。
(四)提高注册会计师综合素质
作为审计工作的执行者,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对于审计工作的成果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应当把提高注册会计师综合素质作为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举措。首先,应加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专业技能;其次,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综合评估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并建立奖惩机制,以此来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为,提高其责任意识,减少工作失误,进而降低审计风险。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保持高度的谨慎性和敏感度,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程度、现有法律政策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等等。
(五)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
监管人员应提高其监管水平,使监管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以防备审计人员因个人利益舞弊而出现审计风险。其次,还应建立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同业互查机制,使其在相互监督中提高业务能力,防范审计风险。
四、结语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承接审计企业财务工作的主力军,为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同时,其所面临的审计风险也不容忽视。有效防范审计风险这一重大任务需要全体经济参与者的共同努力。因此,不管是国家政府、会计师事务所本身还是社会公众,都应为这一目标的实现而不断的努力,使会计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凤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防范研究[J].审计广角,2016.
[2]江雨珈.降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的对策[J].金融管理, 2007.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风险 防范
一、审计风险概述
我国注册会计师准则提出:“审计风险为被审计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它主要由两方面组成: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前者是指被审计的报表在审计前就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后者则指错报存在但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的可能性。
审计风险有以下特征:
(一)客观性
审计风险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审计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审计风险,但如果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并不会对审计结果造成重大影响。
(二)普遍性
审计结论与被审计单位真实的财务状况存在的预期差异会发生相应的审计风险,其次,在审计业务的每一个环節都可能发生审计风险。
(三)可控性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会依托于自身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对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审计风险进行控制和规避,以降低审计风险,使其在可控范围之内。
二、审计风险成因分析
审计风险的出现,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因此,对于其成因的分析,也应从多角度多方面出发。
(一)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相关的经济体系下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有了很大发展,但总体来说,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在经济新常态下,有些已经存在的法律法规早已无法适应新的经济发展要求,无法对目前的审计工作作出合理的约束与制约,加大了审计风险的可能;其次,企业会计法律法规体系也存在诸多不完善,使得企业在规范自身经营时可能出现纰漏从而加大风险可能。
(二)审计方法不完善
目前我国主要采用以抽样审计为基础的风险导向的审计形式,不可否认的是,抽样本身就是存在一定误差的,同时,在抽样过程中,也可能出现抽样样本代表性不足和样本数量不足的情况,这些都会加大审计风险。
(三)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不完善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主要采用的是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制下,如果审计工作发生失误造成第三方损失,会计师事务所也只是以事务所的注册资本为依据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有限责任在一定程度下降低了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大了审计风险。且很多会计师事务所在很大程度上受行政所约束,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事务所的独立性,也会加大审计风险发生的可能。
(四)注册会计师的综合能力不够
首先,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考核制度规定,只要具备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就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五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就可以获得职业资格,由此可以看出,即使通过考试获得技术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也可能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历,从而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审计工作要求。其次,有相当一部分注册会计师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在审计工作中无法对可能出现的错报有效应对。此外,有些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感低下,为了个人私利,与被审计单位相互勾结参与舞弊。这些行为,都会造成审计风险。
三、防范措施
对于可能出现审计风险的成因,需要针对性的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减少审计风险,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以追求更高的审计质量。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我国有关立法部门应完善会计法律制度以规范企业会计行为,减少企业经营失误和违法犯罪情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现法律制度的全面性和广泛性,使每项经济活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时预防、发现和纠正错误,使企业可以高效有序运作,减少审计工作从而提高审计效率,并且可以减少审计前可能出现的审计风险。同时,还应大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经营的自主意识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诚信和独立性。
(二)完善审计制度
首先应规范审计程序,建立健全三级复核制度建设,提高审计过程中的准确性以减少审计操作风险。提高审计抽样的工作效率,增强抽样样本的代表性和可靠性。重视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工作,审计工作底稿作为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重要依据,为审计质量控制和检查、评估审计责任提供了最直接的证据,因此,必须要规范审计底稿。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选择是否符合规定、注册会计师是否勤勉尽责、审计人员是否可以胜任审计工作、审计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范以及审计结论是否公允等方面的质量控制。
(三)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
优化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经营效率,促进其有效规避审计风险。针对有限责任组织形式,加大审计工作者的责任义务,调整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态度,使其以高度的责任责任意识进行审计工作,以此减少审计失误和审计风险。对于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应适当放宽其注册门槛,相比于有限责任组织形式来说,合伙制有较大优势,在此制度之下,注册会计师所承担的责任成本较高,因此,更加有利于规范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减少其审计失误;其次,合伙制的组织形式使得合伙人不必为其他人的错误承担过多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稳定和长期发展。此外,应推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发展,相比于小规模事务所来说,规模越大,其所具备的专业能力与业务能力也就越强,应对各种审计风险的能力越强。
(四)提高注册会计师综合素质
作为审计工作的执行者,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对于审计工作的成果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应当把提高注册会计师综合素质作为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举措。首先,应加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专业技能;其次,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综合评估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并建立奖惩机制,以此来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为,提高其责任意识,减少工作失误,进而降低审计风险。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保持高度的谨慎性和敏感度,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程度、现有法律政策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等等。
(五)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
监管人员应提高其监管水平,使监管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以防备审计人员因个人利益舞弊而出现审计风险。其次,还应建立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同业互查机制,使其在相互监督中提高业务能力,防范审计风险。
四、结语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承接审计企业财务工作的主力军,为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同时,其所面临的审计风险也不容忽视。有效防范审计风险这一重大任务需要全体经济参与者的共同努力。因此,不管是国家政府、会计师事务所本身还是社会公众,都应为这一目标的实现而不断的努力,使会计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凤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防范研究[J].审计广角,2016.
[2]江雨珈.降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的对策[J].金融管理,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