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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冷家要杀牛了。
他茶叶生意做得大,每年过关门节都要杀一头牛。今年从西双版纳勐海花六千元钱买回一頭小水牛。布朗族讲究,一定得是水牛,不能是黄牛。车厢用竹竿横着加高了几层,牛捆着站在里面,仿佛一个五花大绑的人押赴刑场——事实上,的确是刑场。八月,正是云南的雨季。每天,雨像一挂大帘子,从天上垂到地下。细雨中,车开到寨子外偏僻的古茶林。那里的茶树,一辈一辈传下来,顶老的少说也七八百年了。古茶树并不繁茂,碗口粗细,一人半高。牛从车上下来,鼻子、角、前腿、后腿分别用绳子绑在车厢与一株茶树上。众人散开,屠夫登场。这是他的舞台。他无数次在这样的舞台上亮相并度过。他的道具永远是一把斧头。演员只有两个:他和牛。屠夫叉开双腿,站在牛正前方,高高举起斧头,抡圆了,狠狠砸向牛的脑门。这是他熟悉的动作,单调,有力,致命。他的演出从不需要虚妄而华丽的背景或铺排,只需要力气。斧头落下,牛的头跟着低了一下,不等抬起来,又一斧头。牛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开始挣扎。越挣扎,屠夫砸得越猛。牛全身的血开始奔涌。屠夫全身的血也开始奔涌。一开始,屠夫站在地上。他是个瘦小的男人,大约力不从心,干脆爬到了车厢里。高度的悬殊给了他优势。斧头重重地从天而降。被四面牵拉着的牛动不得,只有头能微微摆动。摆到左,斧头在左;摆到右,斧头在右。到处都是斧头。大约十几下之后,终于,牛喘着粗气轰然倒地。对牛来说,从一开始注定就是一出悲剧,毫无悬念。
自始至终,小水牛没叫唤一声,任由痛闷雷一样在体内翻滚。也许迎面而来的连续钝击对它来说太突然了。它只是惊愕。它不到两岁,还是一头小水牛。在它活着的有限的几百天里,还没开始思考这个世界。意外来得那样突然,它在倒下去的那一刻都茫然不解。没有人是一头牛。莫言在《生死疲劳》中,让一个被冤杀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曾有一世,他投胎成了一头牛,有着人一样丰富的思维。然而,终究,那不过是一个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对一头牛天马行空的想象,一个披着牛皮的人而已。归根结底,没有人真正知道一头突遭钝击的牛是如何想的。或许,能理解一头牛的,只有另一头有着同样命运的牛。
十几个穿红绿雨衣的男女鼓起了掌。这掌声,使得刚才的一切像极了表演。人们总是习惯把掌声送给胜利的一方,哪怕战胜的是一头没有反抗能力的牲畜。人类有时候就是这般狭隘。那些人是专门来收拾这头牛的:剥皮,开膛,剔骨……气喘吁吁的屠夫蹲下来点了一支烟,疲惫地笑着,慢悠悠地抽。那笑一层影子般浮在他深黝的脸上,极不真实,甚至有几分怪诞。远一点看,青烟从他的发丛里生出来,他的头颅冒烟了,雨也不能将其浇灭。
我想过去和他说几句话,比如,有没有觉得对不起牛。一想算了。既然选择了做一名屠夫,对得起对不起,他都得如此。一头牛不死在他手里,也是死在另一个屠夫手里。
扔在泥巴里的斧头很快被淋湿了,泛着微光。手柄处的木头细腻光滑,几乎被磨蚀掉了纹路。万物有灵。一柄斧头一定有它的呼吸与记忆。它一定记得曾与多少牛头进行过交锋。但它只是一柄斧头。用时,提在手里;不用了,弃在敝隅。它与牛,只不过是人生活里的一个工具。大概,它与屠夫一样,早就麻木了——节日到了,总要有人,总要有一把斧头,总要有一头牛,为节日做点什么。而人的生活,时不时就要靠节日支撑一下,仿佛日子是一只口袋,不装几个节日进去,就枯瘪了。
牛刚倒下,早就手持长刀候在一旁的人,嗖一下把刀插进牛的脖子,那样快,像一道劈进去的闪电。拔出的瞬间,鲜血喷溅,接着咕嘟咕嘟往外翻涌,流在事先备好的盆子里。一直暗暗涌动于牛身体最深处的那无数条鲜红的河流此刻骤然汇聚在一起,决了堤。牛吃的是绿色的草,变成的却是红色的血液。这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我们无论吃进去什么,血液总不会是绿色。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上帝说,血液要红,于是就成了红的吗?洒在地上的血,顺着一条小水溪,红色的水蛇样,蜿蜒着钻进了路边的草丛里。
乘飞机,坐大巴,搭面包,拦摩托,经过黄河,长江,华北平原,云贵高原……我从山东一路辗转,抵达云南普洱市澜沧县翁基古寨,已经在寨子里的民宿客栈住了些日子。当我一天天逐渐深入到一个民族日常生活的内部时,不期然地目睹了一头牛被杀死的命运。
当然,所有生命有一天都会死去。人活不过一座山,一条河,一棵树,一块石头,一粒沙子。人实在只是一个卑微的物种。生即死,生命的尽头是虚无。人用尽了各种办法练习适应活着,唯独没有练习适应死亡。在死面前,人永远无所适从。
我也并不觉得牛不应该被杀死为人所用。自然界的生物链不是人为,而是天意。只是想,如果并非只有钝击这一种办法,怎样的方式才能让一个生命结束得安详且有尊严?
长久以来,《庖丁解牛》里住着屠夫庖丁和几千头牛。那些死去的牛,一直活着。一个“解”字,让庖丁不朽:“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这是两千多年前的战国中期。当时,庄子凭借自己非凡的想象轻描淡写地描述了庖丁在肢解一头牛时如何出神入化到具有了音乐的韵律美,但他没有提及,在庖丁十九年间所解几千头牛之前,人是如何杀死一头牛的。以斧击之?以刀杀之?以剑刺之?以石夯之?一个惯于杀牛的人,在杀一头牛时,是否也暗合了某种音律?庄子有一条秋水,一条鱼,一只蝴蝶,一只鲲鹏,一头牛……逍遥自在。他深谙天人,物我,生死,以至万物,唯不提及一头牛死时要不要有尊严。
我后来去了沧源的翁丁原始古寨,见了牛的另一种死法。被选中的牛拴在木桩上,在左肋心脏位置做上标记,然后屠夫——他们叫镖牛手——将锋利的镖枪猛地刺向牛的心脏。因为所用武器是镖枪,这种杀牛方法就叫“镖牛”。镖牛讲究节奏。一枪毙命最好,不然,就要连续刺杀数枪。被镖杀的牛是用来祭祀的,长得要“美”:健壮、威猛、毛色油亮,最重要的是,犄角要大。当充当巫师角色的魔巴将血淋淋的牛头置于神圣的祭台,一头俊美的牛就算完成了它在世间庄严的使命。对于一头牛,美貌从来不属于自己,更不属于哪一头母牛。它一降生,注定了是神的子民,要献身于无处可见却又无处不在的神。 二舅家的大表姐在东北吉林,她去赶集的地方叫二道沟。逢年过节,有人会在集市上将牛现杀现卖。第一头尚未卖完,第二头就被牵了过去准备屠宰。它看看同伴所剩不多的几块肉,嗅一嗅,流下泪来。那一刻,它清晰地窥见了自己的命运。它看看刀刃,明白原来死神锐利而冰凉。
小水牛死后,嘴巴和眼睛都是大开着的。有人过去给它合上,手一松,啪!好像有一根弹簧,立刻又张开了。一头牛的喜怒哀乐一向深藏在心里,面部没什么表情,这最后的姿态,怕是它一生唯一的一次心事的流露。也许它想看看,想问问,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它不甘。但它的疑问只是一团燃烧的火,在胸腔里噼啪炸响,它的嘴被人绑着,发不出声来。人没有给一头面临死亡的牛最后一次发声的机会。
侧卧在地的牛被几个人架着腿翻了半个个,脊背朝下,仰面朝天。这是牛最陌生的一个姿势。它耙地、拉犁、吃草、饮水、睡觉、思考、发呆,都是面朝地,背朝天。很少看到一头牛仰着脖子看天空的样子。极少数的时刻,当它躺在地上打滚撒欢时,它才会看一眼万物之上的天空。但它从不迷恋,它总是一翻身就过去了。天空在它眼里只是一闪而过,像一道蓝色的幻影。它没有为头顶之上的任何事物停留过,除非一片可以入口的肥美的叶子高过了它的眼眉。在一头牛看来,虚妄的天空远远没有一片叶子具有诱惑力。只有人仰望天空,牛都是俯视的。在北方,天空是铺在水盆里的一幅画。一头牛在低头饮水时,也许有那么一瞬,它被盆中的景象弄迷糊了。有时它看到一片慢走的白云,有时看到一只疾飞的黑鸟,有时太阳掉进去了,一盆水变成了金汤,有时月亮一块白璧一样静静地在水中晃荡。它在盆中看到了自己。它的脸贴在天上,与天空融为了一体。一头牛既在地上又在天上。它舌头一伸,整个天空都乱了。当一盆水都被它喝光时,一头牛的胸中,就装进了整个天空。水牛站在水里,它见惯了满天的白云煮沸了一样在水里翻滚,也见惯了整块的蓝凝固了似的一动不动。整个天空都在它脚下。一头在水田里劳作的水牛,高于大地,也高于天空。
牛的腿被四下扯开,胯间的性器毫无掩饰地裸露了出来。我第一次如此近地看一头水牛的性器物。牛死了,它也跟着死了。它像一个失去了水分的浆果,瘪瘪的,皱皱缩缩的,小到还没一只攥紧的拳头大。它不像从牛的体内长出来,倒像小孩子用泥巴胡乱捏了个团“啪——”一声糊上去的。我从未见过一头发情的水牛,不知道彼时它的性器如何饱满健硕。但是我见过骡子和毛驴的。从腹内长长地滑出来,硬邦邦地杵在胯间,像匀匀地涂过油脂,又黑又亮,真是好看。少年时代在乡间,我们所见过的东西里,最接近一头骡子或毛驴的性器的,只有茄子——不是摘下来逐渐萎枯的,是那种正长在茄棵上的,鲜汁旺液的,粗而长的,紫到发黑,在阳光下闪着幽光的茄子。茄子触之凉而爽滑,因此每当那个神奇的黑棒棒出来时,我都想猫着腰过去摸一摸,攥一攥——这是真的。我想象着它会有黏糊糊的东西黑漆一样粘我一手,我的手掌顷刻间变成了黑的,往黄土墙上一抹就会留下一个黑手印。但我从未碰过。骡子会踢死我的。我知道它不像茄子是凉的,而是热的,像是刚从温水里捞出来,因为,冬天,它刚滑出来时,分明冒着一团白茫茫的热气,看见的人们总是笑。男人们咧着嘴露出满口参差的黄牙哈哈大笑,女人们低着头掩着嘴哧哧地偷笑。我那时尚不懂人们为什么笑话一头牲口,它有鼻子有眼有耳朵有嘴,它有头有腿有尾巴,难道不应该有那样一个黑棒棒吗?只不过,它的肚子里有一个口袋,平时它把它的棒棒像盛一只茄子似的收在里面,想给它晒太阳时,就让它出溜下来。直到有一天,一头毛驴刚把它的热腾腾的棒棒亮汪汪地挂出来,迎面来了另一头毛驴。这下不得了了,它像受了惊,突然嘚嘚嘚嘚,嘚嘚嘚嘚不顾一切地奔过去,一跃而起,从后面紧紧贴住了那头毛驴。刚晴了天化了雪,毛驴倏然腾空扬起的两只前蹄,泥水飞溅。多年后,我依然记得那头毛驴身体的节奏和韵律。它像一架张开的大弓,不断地把自己弹出去又收回来。它通体黑褐,在雪后灼目的阳光下闪着青幽的亮光。被它拥着的那头花毛驴,我看见,它扭着身子朝后望了一眼,目光驯服而清澈。多年后的今天,一日,一个朋友说起他少年时代牧的那匹白马,在跃上一匹母马的瞬间,像一道耀眼的白光。那一刻,我分明看见了两个重叠的童年。村里恰好路过的人停下脚步,都围过来看两头分不开的毛驴。二狗哈哈大笑,指着我们一帮流着透明鼻涕的半大孩子,乜斜着眼说,你们这窝王八羔子小兔崽子就是这样秃噜出来的!不久二狗有了娃,我见了他,仰头问,二狗叔,你家崽崽是哪头毛驴的?一向嬉皮笑脸的他突然烙饼似的翻了脸,扯开两条大长腿撵得我从胡同这头窜到那头,咋咋呼呼,鸡飞狗跳。而当我知道某些事情的真相时,已经是多年之后了。他身上某个地方背叛了他。他亲自去山里找了个汉子。他要借他的种子。某个夜晚,他蹲在上了闩的大门口,支棱着耳朵焦灼地捕捉着没有点灯的屋子里某种压抑而又难以自持的轻微的声音。纸卷的旱烟一点一点烧到了他的手。后来,我与他的儿子在窄窄的胡同里迎面相遇,那是迥异于二狗叔的一张脸,是山里人特有的脸。十八岁的他,明亮的眼神,俊朗的脸庞,蓦然间映衬得我们整个桃花坞黯淡无光。
五个人,手握明晃晃的短柄剔刀,一人劐膛,其他每人抱着一条腿,从蹄子处下手开始剥皮。刀刃翻飞,在雨中闪着凛凛的白光。小时候在乡间常听人骂:看不剥了你的皮!虽是当不得真的,然几个字伴着凶狠的表情从牙缝里咝咝挤出,依然让人不寒而栗。因此,倘若想伤害一个人,不需要匕首、枪弹,语言就是最好的武器。民国时期鲁迅与梁实秋之间著名的“梁鲁之战”,笔墨言辞间全是刀光剑影。论战的最高潮,便是我们熟知的鲁迅的那篇著名的杂文《“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的发表。以中学时代十几岁的年龄是理解不了鲁迅的,只是看文字表面的热闹罢了。如今读来,一个字一把刀,像剥皮割肉,让人无地自容,真是替当时的梁实秋捏着一把汗。
皮与肉之间有一层白膜,撕扯时发出砉砉的声音,像有风从里面刮出来。往年冬日,我常在小城的菜市場附近看见人剥羊皮,除了几个宰养人的闲言碎语,并未听见来自羊本身的什么声音。也许,一头水牛整天生活在旷野里,风日日吹拂,是不是有一些风,从它的眼睛、耳朵、嘴巴、鼻孔、蹄尖,灌进了它的身体,储藏在了皮肉间?牛皮完整地剥下来了,铺在地上,像是给牛脱下了一件黑褐色的外衣。牛被杀之前,皮毛光洁,仿佛刷过釉彩,雨点打在上面纷纷滑落。即使在雨中,一头牛仍保持着它一贯的从容与健美。而此时,被人扒了衣服的水牛,颜面尽失,圆鼓鼓的白肚腹冒着热气,像一只吹足了气的巨大的椭圆形的蛋,一览无余地袒露在众人眼前,完全看不出它曾是一头牛还是一头驴。然腹部的肉与血管还在一下一下有节奏地跳动。它身首异处,灵魂出窍,而身体,竟然还没死。它遭遇钝击,倒下去时只是昏迷,真正的死亡来临得很慢。血流尽了,不死;头砍下来了,不死;皮剥下来了,不死。等到皮肉都被炖烂吃光了,骨头化成青烟,世间再无一头牛的痕迹,它才彻底死去。 北方空阔的田野里,牛不慌不忙地犁地。土地是黄的,牛也是黄的。仿佛庄稼生自泥土,牛也是从土地深处长出来的。故乡只有黄牛,没有水牛——或者我见识短,有,只是不知。一个人很容易囿于自己狭隘的眼界与心胸却自认为无所不知。女人尤是。自然,田野里也有马。春雨在牛马间飘洒,秋风在牛马间游荡。我们的童年在牛马与风雨间慢慢长大。那时候,为了区分一头牛与一匹马,我曾专注于它们的尾巴。马身形俊逸,尾巴亦大而漂亮,甩一下,搅起一小股风。垂落不动时,则静静地反射着阳光,月光,星光。那些在乡间自由成长的岁月里,我一定曾痴迷于对美好事物的触觉捕捉——比如捏起一只蚂蚁任它顺着我掌心的纹路仓皇逃离——因为我总忍不住想去抓握一束马尾。它一定滑腻得让人气馁到以为什么也没有,或者,一根根长长的尾毛与我的手摩擦发出细微的窣窣声,像一把沙子从指缝滑落。它凉飕飕的,它热烘烘的。但始终没有。马的屁股上长着眼睛。只要它给我一蹄子,我就会归于尘土。因此我对一束马尾的所有感觉都来自想象,无端的,凭空的。而牛的尾巴像一根粗糙的绳子,只在末端蓬松着一小截尾毛。但牛是下地干活的好材料。谁家有一头牛,那是比伺候一个人还要上心的,哪里会杀了吃肉。父亲既买不起一匹马,也买不起一头牛,四个只会读书的丫头片子休说下地干活,连地在哪里都找不清楚,想燎一穗嫩玉米吃都会误掰成人家的。我们除了书读得好,对于土地之上的稼穑,真是没用。这在乡间无疑是大忌。父亲因此长时间被人瞧不起,特别是那些有着一窝龙虎一样男孩的人家。当然,如果生活是一出戏,这只是序幕。随着情节的进展,剧情最终发生了根本性的反转。不过,那是十几年之后的事情了。当时,父亲不得不买了一头小毛驴。干完活儿,父亲先让它在村头的空地上打几个滚撒几个欢,然后把它拴在驴棚里的石柱上,母亲给它拌好草料。那草料是剁成段的青草和撒得匀匀的黄玉米糁子。青的青,黄的黄,真是好看。天井里弥漫着一股浓郁的鲜草香。我站在不远处,看小毛驴吃草。它的嘴张得很小,一下一下左右滑动,我的嘴也跟着一下一下左右滑动。它抬头看看我,喷个响鼻,有些狡黠地眼,无声地笑了。是的,它会笑。它的脸那么长,笑容从嘴角扯到眼眉,也长长的。它是双眼皮,双得整齐匀称,比我薄薄的单眼皮好看多了。直到我十七岁,有天早晨醒后,突然发现一只眼皮跳上去叠起来了,几天后另一只也如此,并且都不再落下来——那一刻,我一下子想到了曾经的那头小毛驴。站在一头毛驴的对面,从它含笑的眼睛里,我看到了八岁半的自己。我们是彼此的镜子,它从我含笑的睛里看到它自己了吗?我们家先后饲养过两头毛驴,都没杀掉,在它们无力拉动一个又一个季节的时候,父亲把它们牵到不远的集市上卖了。空手回家的父亲,看到我坐在小毛驴的棚子前,嘴一动一动,无声地咀嚼一根青草。
我与毛驴之间一直存在的一个东西丢了,我不知道是什么,只觉得很大,成团状。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词语:欢喜。此后多年,我常常丢失这个词语。有时越想得到,越是徒劳。它野兔一样难以捕获。它的气质,接近风与流水。
我嚼了一根又一根青草。我想着它在另一户人家的样子。娘给父亲说了句什么,我没听见,只见父亲很快就捉住了一只公鸡。平时都是家里来了客人才舍得杀鸡。可是那天并没有客人。父亲一手攥住鸡,一手握着刀,先是口中念念有词,然后才在鸡脖子上抹了一刀。后来,过了很多年,我突然想起那个情景,就问父亲每次杀鸡都对鸡说些什么。父亲说,他说的是:鸡、鸡你别怪,你是贫苦农家一道菜。
父亲在请求一只鸡的宽恕和谅解。
有没有一只鸡,宽恕并谅解过父亲?
玉米地施完肥,我们桃花坞的六伯赶着七伯家的牛去翻地。六伯绵软,那牛听话得和只绵羊似的。六伯的地翻完,五伯也赶着那牛去翻地。五伯犟,他把鞭子甩得叭叭响,鞭鞘像小火苗一下下燎着牛屁股,牛跳起来,和他对着干。最后,牛把他一节肠子顶了出来。差点没命的五伯从医院出来提着刀就去了七伯家。七伯再也没把牛借给过他。在路上,他见了牛,瞪着一双牛眼挥拳头,牛见了他瞪着一双牛眼尥蹄子。从此没人敢像五伯那样对待一头牛。乡村就是用这样土坷垃一样朴素的方式让我们懂得,狗急跳墙,兔子急了会咬人,不要轻易惹怒一头牲口,在一头为自己劳作的牲口面前,要温和而谦卑。那样,在一头牲口的眼里,人才是人。
春草家住在桃花坞最南头。春草很小的时候,爹就害痨病咳死了。有一年夏天,春草的娘搭船过汶河回娘家。船不大。那天船上只有开船的和春草娘两人。不知怎么,好好的,船说翻就翻了。哥哥春生三十好几了还打着光棍。有人说媒,是个花朵样的姑娘,但是春草须得嫁给那姑娘的哥哥——一个哑巴。春草哭了一个晚上,第二天花门帘一挑,说,行。可是春生又哭了。春草说,不就是不会说话嘛,咱家牛也不会说话,不照样好好的。春生突然想起了牛,想杀了卖肉给春草换嫁妆。春草哭着说,哥,他是个哑巴,你是个傻瓜呀?后来,只要春草回来看哥哥嫂嫂,花朵样的嫂嫂都会在牛背上多少搭点什么,半袋子萝卜,半袋子地瓜,半袋子棒子……牵着牛把春草送出几里地去。两个女人絮絮地说了什么,青春,日子,男人,孩子,庄稼,鸡鸭鹅狗猪牛……很多年,只有那头牛知道。牛老了。它已经干不动活儿。它卧在太阳光里,不吃不喝,长久地闭着眼,像一块有棱有角的石头。都劝春生趁早把它杀了还有肉吃,春生不肯。它越来越瘦,骨头顶着皮,摸上去硌手。后来那头牛死了,自己把自己老死的。它刚死就下了雪。春生把一半的牛肉给了春草。那个冬天,春生的天井里几次飘出熬炖牛骨的香味。那是春生家一辈子最香的时候,此前没有,此后也没有过。
我家屋后,隔着一条不宽的土路就是牲口棚,生产队的十几头牲口养在里面。除了大门朝着路,牲口棚那三面矮矮的围墙之外都是无边的田野。喂牲口的叫五齿耙。他一生下来两只脚就像两块姜,只有五个脚指头。他有两个弟弟:弓和一只眼。弓下煤矿砸弯了腰,再没能直起来;一只眼的另一只眼小时候放炮仗炸烂了。弟兄仨一律打着光棍。牲口棚里成天静悄悄的,能听见一院子的阳光里,牛、骡子、马、毛驴唰唰地甩尾巴,沙沙地嚼青草,铁链子碰着青石槽子,叮叮,当当。和我一般大的红英,小时候高烧烧坏了脑袋,十三四岁了,成天袖着手在胡同里转悠。她见人就笑。那笑像是风吹花瓣,一层层打开,静静地,一点儿声都没有。她天生一头自来卷黄头发,在桃花坞的阳光里闪着玉米穗一样黄澄澄亮汪汪的光。她一转悠到牲口棚里,五齿耙就急慌慌地把大门关了,从口袋里摸出一粒水果糖,剥开。五彩的糖纸像一只要飞走的蝴蝶,红英伸手去捉。糖真甜。我们一年也吃不到一块。红英一次次去捉蝴蝶。等到红英的爹发现不对时,红英已经大了肚子。他抓着菜刀去了牲口棚,照着五齿耙甩了过去。五齿耙像是被跷跷板嗖一声弹出去的,飞过墙头,消失在了高过人头的玉米地里。刀擦着一头母牛的肚子咔嚓一声插在了后面的木头柱子上。两天后,从地里钻出来的五齿耙不得不娶红英。新房是牲口棚腾出来的一间盛饲料的屋子。夏天到了。下了几场暴雨。红英的肚子像池塘里越涨越高的水,越来越大。她依舊到处晃悠。一天雨后,红英哧溜一脚滑进了池塘。捞上来搭在牛背上,高高鼓起的肚子,让她远看像是趴在一个球上。牛在小学操场里不紧不慢兜了一下午圈,红英还是死了。那头差点被刀伤到的母牛很快生了一头小母牛。小母牛真漂亮。长来长去,细看,眉眼里竟意外地有了红英的几分模样。我们桃花坞的很多动物——猪啊狗啊猫啊,很多植物——树啊草啊花啊,长着长着就有了我们桃花坞特有的样子,有了养它的主人的样子,好像它们也是主人生的。王二麻子家的狗,连看人的眼神和走路的姿势都像极了王二麻子懒洋洋的样子。歪脖子二爷爷家一株柳树,长着长着就长成了歪脖子,和二爷爷一个样。后来,那头小母牛被杀了。谁杀的,为什么杀,七嘴八舌。有人说,常看见弓和一只眼去牲口棚,去了就把小母牛牵到曾经准备做新房的饲料屋里,关上门,好半天不出来。娘有时候让我放了学去给猪割一抱嫩草,我背着筐贴着牲口棚的墙根往玉米地里走。有一次,墙内先是传来咻咻咻咻的喘息,接着传来嘿嘿嘿嘿的笑。我转身就往外跑,那声音也蛇一样追着我跑。跑到地头明晃晃的阳光下,胆子才又大了,我蹦起来往牲口棚里看,什么也看不见。 《醒迷琐言》中记有“群豸索命”:宋朝淳熙初年有个叫赵倪的屠户,有天晚上梦见群猪要他性命,第二天即大叫发狂而死。这似乎不稀奇。我老家就说屠夫迟早会遭鬼找算。小时候听人讲,我们邻村的朱屠户,生了个儿子不会说话,只会像猪一样哼哼;后来又生了个女儿,打会走路就爬到树上不下来。后来两个孩子都早早夭折在猪圈里。此事不知真伪。那些年,在乡间,漫漫长冬闲来无事,好事者随口编些骇人的故事也是有的。
第二天关门节,艾冷把拾掇好的牛肉煮了几大锅,包括牛头,请了芒景镇的领导和亲朋好友一大屋子的人去吃。雨中,湿润的香味飘出很远。艾冷的女儿也邀了我。女孩十七岁,每次看到我,都无声地笑笑,黝黑的脸上,一双眼睛沉静明亮。杀牛那天,女孩打着一把小花伞趿着一双小花拖鞋站在雨中,默默观看,不动声色。每年关门节她家都要杀一头牛,一年又一年,想必女孩是看惯了的。她是一个生命的看客。彼时她正在普洱一家职教中心学习茶道,放假在家。观看死亡的过程是一个人的心变硬的过程。她小小年纪,面对一头牛痛苦的挣扎,神色平静得仿佛那是一场虚假的表演。我则目光躲躲闪闪。我不知道应该为自己感到庆幸还是羞耻。
坐在众人中间,我盛了一小碗。牛肉入口鲜香,是那种来自肉本身的滋味,纯粹,幽密,一丝一缕,从肉的深处生发出来,在唇齿之间奔走缠绕。可是不好嚼。有时一块肉在嘴里翻滚半天,想吐出来,可是当着一桌人的面,不好意思,只好咽下去。这与我故乡的牛肉大不相同。我故乡一个叫演马庄的小镇专做牛肉,加工过程繁复精细:切割好的肉块搁在木架上晾干,下锅,加水漫过肉十厘米,大火烧开,铁勺盛二两火硝点燃加入锅内,约莫半小时,撇去浮在水面上的白沫和污物,按百分之三的比例撒上盐,大茴香、小茴香、三奈、白芷、砂仁、紫蔻、花椒、丁香、橘皮、边桂等一应作料轧碎装入纱布口袋投入锅中,倒入老汤,旺火煮一个半小时,文火煨两到三个小时,捞出肉,沥干……用的是鲁西黄牛。通过这样好一番折腾,牛肉微红透亮,香,脆,酥,烂。而艾冷家煮肉完全另一个样子:路边支一口大锅,肉啪啪扔进去,水哗哗倒进去,木头呼呼烧起来,任凭肉在锅里打着滚一直咕嘟个不停。通常,南方人比北方人做事周到仔细,但众多的少数民族似乎是个例外。对自己传统的坚持与坚守,正是他们独特的迷人之处。
艾冷的妻子又给我盛了一碗,这次有几片牛肚,嘴里像塞进了橡皮筋,嚼起来咯吱咯吱响,牙齿与它厮磨了半天,最终不得不放弃。很多时候,硬在软面前,无能为力。生牛肚我看见了,杀牛时,剖开膛,在胸腔的最上方,因满塞着食物,圆鼓鼓的,与底下同样圆鼓鼓的腹腔连在一起,一小一大,像一个大细腰葫芦,当地人因此说牛有两个肚子。切断上下相连的部分,像从树上摘一只波罗蜜一样摘下,由内而外翻出来,倒掉草料,仔细冲刷。洗干净的牛肚,淡黄色,厚厚的,弹性十足,内里光滑,外表布满了蜂窝状的褶皱,像一个柔软的马蜂窝。看过了生牛肚,就明白为什么当地人把波罗蜜叫成牛肚子果了。八月,在云南,正是波罗蜜大规模上市时,一只只圆滚滚的,恍如牛肚,一堆一堆码在路边卖。但我觉得叫刺猬果更合适。它表面凸起的一粒粒锥形的刺,密密地排列着,好像给一只水果覆了一层刺猬皮。未熟的尚挂在枝头的翠绿的波罗蜜是绿刺猬,熟透的黄澄澄的是黄刺猬。我对波罗蜜的认识最早始于它的一粒种子,别人从南方带回来,我把它种在了花盆里。竟然,真的发芽了,叶子绿得近乎青色。然长到一拃高时死了。后来我知道,波罗蜜是结在树上的,不像南瓜,垂在藤上。我没有一块土地,我的花盆盛不下南方一只水果的雄心和梦想。波罗蜜那样大,买一只提不动,要双手抱在胸前。每次看到一只波罗蜜,我都在想,打开它的最好方式应该是:啪地摔地上,让它自然炸开,香气迸发。然而在云南那么多日子,我并未吃过一口波罗蜜。有一次买了一只,打开,坏了,就罢了。一个人是吃不赢一只的。那是一种适合与人分享的水果。“赢”的用法也是在云南的那段日子学会的,什么事情忙不过来,他们就说:忙不赢。吃不到也好,我似乎更喜欢波罗蜜这个让人舌尖缭绕着甜味的名字。
土生土长在云南的一位朋友说,牛肚可以做“牛撒撇”。他说了就过去了,风轻云淡,而我上了心。杀牛前一个多小时,先给牛喂五加叶草和香辣蓼草。两种草皆为中药。五加叶草五片簇生在一起,近似菱形,叶子一圈有锯齿形的刺,又叫刺五加,清凉,味苦,有镇静作用,可止咳,祛痰,平喘。香辣蓼草,似辣椒叶,又苦又辣,可杀菌消炎。《本草拾遗》曰:“蓼叶,主痃癖,每日取一握煮服之;又霍乱转筋,多取煮汤及热捋脚;叶捣敷狐刺痣;亦主小儿头疮。”杀牛剖膛后,从胃里取出初步消化的草汁,与已洗净烫过切成条的牛肚拌在一起,再佐以小米辣、花椒面、花生末、八角、草果面、味精、盐、新鲜的切细了的刺五加叶和香辣蓼草以及从山里采来的野香葱,最后淋一汪牛小肠里一种很苦的汁水,一道纯粹的牛撒撇就做好了。撒,傣语里意为凉拌;撇,因是音译,也有的写为“苤”字,不知何意。据说吃这菜颇需要些勇气,尤其那苦,有点儿像芥末,礼花一样瞬间爆炸在口腔里,登时让人手足无措。或许,这正是这道菜的诱人之处。剑走偏锋很难说是好是坏,但流于平淡,未免不会让人怦然心动。牛撒撇是傣家常见的一道菜。夏天闷热,一家人常食牛撒撇消暑,小孩子更是用芭蕉叶包一撮边吃边玩。不久,再次与那位朋友相聚。天色已晚,我们坐在北京簋街一家安宁的小饭馆里,我反客为主,详细地给他描述那道菜。他说,理论上如此,实际上哪有那么精致复杂呀,就是吃牛胃里的那坨东西嘛,黏,混合着胃液……我们小别重逢,眉里眼里都是欢喜,点了热腾腾一锅羊蝎子。当时我刚嚼了一口,口腔里突然就有了异样的感觉,看着他,嘴不由顿了下。窄桌对面的他立刻笑起来,几分孩童的顽劣与不羁。我嗔他一眼,也笑了。常常,他说着说着什么我们就开心地笑了。他的笑声是圆的,橙色的,亮堂堂的,带着毛茸茸的蔓,像一张网,把我密密地罩在里面,说不出的欢愉。其时他已背离故乡十几年,即使回去,一年不过一次半次。然而那片土地幻化缩小为一团,如他的影子,始终紧紧跟随着他,让他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故乡某种特有的氣息。那很迷人。那种时刻,他的笑,他的声音,他的样子,让我恍惚置身于云南的一小片蓝天下。云南,是第一个我反反复复奔赴的地方。仿佛,它给我下了蛊,让我情非得已,魂不守舍。人的命运果真冥冥中有一条既定轨迹吗?我在人世间茫茫然走着,不明就里地,一股奇妙的力量,把我置身于飓风中心一样,将我带到了云南那片神秘的土地上,让我认识它,亲近它,感知它,体悟它,甚至,不期然地目睹一头牛的死亡。与这样一个遥远的异乡的独处,超越了我的故乡。它的人文、山水、食物,已经不可逆转地进入了我的记忆、肌肤、血脉。深秋过,已是霜降,银杏叶由绿渐黄,眼看着一天比一天冷。真好,冬天就要来了。寒假一到,我又可以行走那方山水了。一双脚丈量哪里,我尚不明晰。然而我从不担心。我相信一直有神灵引领着我,在我前,在我后,在我左,在我右。神无所不在。我是神的女儿。待那时,我定要点一盘味道浓郁的“牛撒撇”,用一道菜,建立与一个地域、一头牛的亲密联系。 吃完牛肉,屠夫把牛皮平铺在地上,拿哧哧喷着蓝色火焰的液化气枪一寸一寸烧。烤干的牛皮皱缩着,又黑又薄,整张翻卷起来。这张牛皮似乎不是吃的,要另作他用,比如卖掉,加工皮鞋。毕竟,世界上有那么多人要穿皮鞋,甚至,有的一个人就要几千双——这是真的。初秋,有天晚上,诗人欧阳江河老师站在了我们的课堂上,给我们讲了一个他亲历的故事。他在纽约时,他的朋友,一个女同性恋者,一步也离不开车,只要车轱辘能转到的地方,绝不用脚走。有时候,比如一瓶酱油,明明只要几百米,她也要开车,宁肯多绕几里地。她的脚,似乎只是为车而生。后来,她出了车祸,双脚死去,不得不截肢。大约三年后,欧阳江河老师去辞行回国,戴着假肢的她领他去一个房间看。一屋的皮鞋。她把家里最大的房间腾出来专门放鞋,各种颜色,各种款式,足足三千双,还在增加。她说,自从她的脚像两只腐烂的红薯被切下来扔掉,她就老是做同样的梦,每个梦里都有一双脚,但没有鞋子穿。老梦见赤脚走在旷野里,老是梦见。梦见一次,她就买十双鞋把那个梦葬掉。她梦里的脚,在梦外穿上了鞋子。几乎,她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了买鞋上。后来我總是想,既然她的脚不是用来走路的,那场车祸是不是像一只早就潜伏在某个地方的猛兽,只等伺机袭击她?白天,她常常看着满屋的鞋出神。她看见,有一双脚,从她的残肢里生出来,挑一双鞋穿上,大步走出去,狂奔起来。脚背上呼扇着一双翅膀,她可以飞起来。但她极力控制住自己不飞,她不敢离开地面。她怕一旦脱离地面脚就没了。她每一步都要实实在在地踏在大地上。她太想穿着鞋子走路了。夜晚,她常常在睡觉前去看看那些鞋子。她看见所有的鞋都在动,每只鞋子里都有一只脚。都是她的。婴儿的,少女的,青春的,老年的,濒临死亡的……贯穿她一生。六千只鞋,六千只脚,在挪,在跳,在走,在跑,在蹒跚。房间成了脚的森林。她躺在床上,浑身有一种奇异的痒,然后,像春天,一棵树芽叶新发,她全身上下——额头,眼睛,耳朵,胸口,乳房,肚脐,小腹,阴部,大腿,膝盖,胳膊,指缝——萌生出无数的小脚丫来。新新鲜鲜,蓬蓬勃勃。它们越长越大,撑破房顶,伸到天上去了。
艾冷的妻子用她仅会的一点儿汉语磕磕巴巴地告诉我,牛皮不卖,要吃。我问怎么吃?她说,洗净,煮熟,切得一小块一小块的,加上葱、姜、花椒、辣椒、盐,腌起来,一个月就行了。
牛皮腌好之前我离开了翁基古寨。那头水牛并没消失,它无处不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体里都住着一头牛。朋友璎珞是金牛座。我不知道星座与一个人的命运之间到底有没有联系,如果有,有多少。有两年,像一头牛将自己虔诚地交付给土地,璎珞把自己毫无保留地交付给了一个男人。这种毫无保留,甚至已经超越了身体,是灵魂。那两年,她虽然生活在我们中间,但我确信那只是她的躯壳。她的灵魂生活在别处。和我们在一起,她黯淡,缄默,只有谈起那个男人的时候,她才突然间被赋予生命,眼神光芒万丈。那时候我就隐隐觉得,那对她有多危险。那种奇异的东西迟早会离她而去,因为她付出的太多了,多得远远超出了爱情本身这个容器。爱情只是一樽小小的酒杯,她酿了满满一大缸酒,每天不停地往酒杯里倒,不停地溢出来。那个时候,我正好读到著名的英语诗人、同性恋者W.H.奥登的《葬礼蓝调》那首诗。我就知道,那首诗冥冥中也是写给璎珞的。其中一段是这样的:“他曾经是我的东,我的西,我的南,我的北,我的工作天,我的休息日,我的正午,我的夜半,我的话语,我的歌吟……”还有一句。璎珞爱到差不多两年时,那一句毫无悬念地出现了:“我以为爱可以不朽:我错了。”一把背弃的匕首,像一个狙击手刺杀一头牛,投向璎珞,直中要害。璎珞的生活瞬间化为了灰烬,一无所有。那段日子,璎珞在一个又一个夜晚睁着眼死去,床如棺木。躺在深浓混沌的黑暗里,她抱紧自己。然而身上的肉受惊的鸟群一样纷纷飞离她的躯体。仅仅几天,当她在一汪微弱的晨曦里挣扎着重新站起来,她像一头被人剔过的牛,只剩了骨头。指尖滑过身体,顷刻间奏响一把竖琴。那一刻,她是一束白光,一道闪电,一个鬼魂,一抹幽灵。她轻盈如云,如风,如花瓣,如落叶,在渺茫的人世里飘。我们眼睁睁看着她,无能为力。还好,璎珞比一头牛幸运。她死过后,从地狱地爬出来,重生了。爱逼着她死。爱逼着她生。她从自己残破的躯体里重新长出一个新的自己。她孕育她自己。她是自己的母亲。她是自己的婴孩。她把双手高举过头顶,十指舒展,为自己燃放礼花。一个人的张灯结彩,一个人的举杯欢庆。璎珞在欣喜中,泪如雨下。她不想死。除了那个像土匪一样的男人——那时她总那样对他说:你这个土匪!你这个土匪啊——她对这个世界,还有留恋。
现在,小水牛只剩了一堆白骨,像一首凌乱的诗句,如果重新排列一下,它就可以踏空而来,那嘚嘚的蹄声,像骤然奏响的琴弦,美妙而急促。曾经,它是一头年轻的小水牛,骨骼匀称,肌肉饱满,目光清澈。它有的是力气。它已经成熟。没来由的欲望像一道道闪电,在它的体内左冲右突。也许,曾经,为了争夺一头漂亮的小母牛,它和其他牛抵过角,打过架,进行过决斗。它一定有过那样销魂的时刻。它勇猛骁健。它昂扬愉悦。它血液奔腾。人们在围观,而它一点儿也不觉得羞耻。那一刻,它的生命得以延续。
那是它一生中最好的时光。
他茶叶生意做得大,每年过关门节都要杀一头牛。今年从西双版纳勐海花六千元钱买回一頭小水牛。布朗族讲究,一定得是水牛,不能是黄牛。车厢用竹竿横着加高了几层,牛捆着站在里面,仿佛一个五花大绑的人押赴刑场——事实上,的确是刑场。八月,正是云南的雨季。每天,雨像一挂大帘子,从天上垂到地下。细雨中,车开到寨子外偏僻的古茶林。那里的茶树,一辈一辈传下来,顶老的少说也七八百年了。古茶树并不繁茂,碗口粗细,一人半高。牛从车上下来,鼻子、角、前腿、后腿分别用绳子绑在车厢与一株茶树上。众人散开,屠夫登场。这是他的舞台。他无数次在这样的舞台上亮相并度过。他的道具永远是一把斧头。演员只有两个:他和牛。屠夫叉开双腿,站在牛正前方,高高举起斧头,抡圆了,狠狠砸向牛的脑门。这是他熟悉的动作,单调,有力,致命。他的演出从不需要虚妄而华丽的背景或铺排,只需要力气。斧头落下,牛的头跟着低了一下,不等抬起来,又一斧头。牛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开始挣扎。越挣扎,屠夫砸得越猛。牛全身的血开始奔涌。屠夫全身的血也开始奔涌。一开始,屠夫站在地上。他是个瘦小的男人,大约力不从心,干脆爬到了车厢里。高度的悬殊给了他优势。斧头重重地从天而降。被四面牵拉着的牛动不得,只有头能微微摆动。摆到左,斧头在左;摆到右,斧头在右。到处都是斧头。大约十几下之后,终于,牛喘着粗气轰然倒地。对牛来说,从一开始注定就是一出悲剧,毫无悬念。
自始至终,小水牛没叫唤一声,任由痛闷雷一样在体内翻滚。也许迎面而来的连续钝击对它来说太突然了。它只是惊愕。它不到两岁,还是一头小水牛。在它活着的有限的几百天里,还没开始思考这个世界。意外来得那样突然,它在倒下去的那一刻都茫然不解。没有人是一头牛。莫言在《生死疲劳》中,让一个被冤杀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曾有一世,他投胎成了一头牛,有着人一样丰富的思维。然而,终究,那不过是一个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对一头牛天马行空的想象,一个披着牛皮的人而已。归根结底,没有人真正知道一头突遭钝击的牛是如何想的。或许,能理解一头牛的,只有另一头有着同样命运的牛。
十几个穿红绿雨衣的男女鼓起了掌。这掌声,使得刚才的一切像极了表演。人们总是习惯把掌声送给胜利的一方,哪怕战胜的是一头没有反抗能力的牲畜。人类有时候就是这般狭隘。那些人是专门来收拾这头牛的:剥皮,开膛,剔骨……气喘吁吁的屠夫蹲下来点了一支烟,疲惫地笑着,慢悠悠地抽。那笑一层影子般浮在他深黝的脸上,极不真实,甚至有几分怪诞。远一点看,青烟从他的发丛里生出来,他的头颅冒烟了,雨也不能将其浇灭。
我想过去和他说几句话,比如,有没有觉得对不起牛。一想算了。既然选择了做一名屠夫,对得起对不起,他都得如此。一头牛不死在他手里,也是死在另一个屠夫手里。
扔在泥巴里的斧头很快被淋湿了,泛着微光。手柄处的木头细腻光滑,几乎被磨蚀掉了纹路。万物有灵。一柄斧头一定有它的呼吸与记忆。它一定记得曾与多少牛头进行过交锋。但它只是一柄斧头。用时,提在手里;不用了,弃在敝隅。它与牛,只不过是人生活里的一个工具。大概,它与屠夫一样,早就麻木了——节日到了,总要有人,总要有一把斧头,总要有一头牛,为节日做点什么。而人的生活,时不时就要靠节日支撑一下,仿佛日子是一只口袋,不装几个节日进去,就枯瘪了。
牛刚倒下,早就手持长刀候在一旁的人,嗖一下把刀插进牛的脖子,那样快,像一道劈进去的闪电。拔出的瞬间,鲜血喷溅,接着咕嘟咕嘟往外翻涌,流在事先备好的盆子里。一直暗暗涌动于牛身体最深处的那无数条鲜红的河流此刻骤然汇聚在一起,决了堤。牛吃的是绿色的草,变成的却是红色的血液。这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我们无论吃进去什么,血液总不会是绿色。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上帝说,血液要红,于是就成了红的吗?洒在地上的血,顺着一条小水溪,红色的水蛇样,蜿蜒着钻进了路边的草丛里。
乘飞机,坐大巴,搭面包,拦摩托,经过黄河,长江,华北平原,云贵高原……我从山东一路辗转,抵达云南普洱市澜沧县翁基古寨,已经在寨子里的民宿客栈住了些日子。当我一天天逐渐深入到一个民族日常生活的内部时,不期然地目睹了一头牛被杀死的命运。
当然,所有生命有一天都会死去。人活不过一座山,一条河,一棵树,一块石头,一粒沙子。人实在只是一个卑微的物种。生即死,生命的尽头是虚无。人用尽了各种办法练习适应活着,唯独没有练习适应死亡。在死面前,人永远无所适从。
我也并不觉得牛不应该被杀死为人所用。自然界的生物链不是人为,而是天意。只是想,如果并非只有钝击这一种办法,怎样的方式才能让一个生命结束得安详且有尊严?
长久以来,《庖丁解牛》里住着屠夫庖丁和几千头牛。那些死去的牛,一直活着。一个“解”字,让庖丁不朽:“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这是两千多年前的战国中期。当时,庄子凭借自己非凡的想象轻描淡写地描述了庖丁在肢解一头牛时如何出神入化到具有了音乐的韵律美,但他没有提及,在庖丁十九年间所解几千头牛之前,人是如何杀死一头牛的。以斧击之?以刀杀之?以剑刺之?以石夯之?一个惯于杀牛的人,在杀一头牛时,是否也暗合了某种音律?庄子有一条秋水,一条鱼,一只蝴蝶,一只鲲鹏,一头牛……逍遥自在。他深谙天人,物我,生死,以至万物,唯不提及一头牛死时要不要有尊严。
我后来去了沧源的翁丁原始古寨,见了牛的另一种死法。被选中的牛拴在木桩上,在左肋心脏位置做上标记,然后屠夫——他们叫镖牛手——将锋利的镖枪猛地刺向牛的心脏。因为所用武器是镖枪,这种杀牛方法就叫“镖牛”。镖牛讲究节奏。一枪毙命最好,不然,就要连续刺杀数枪。被镖杀的牛是用来祭祀的,长得要“美”:健壮、威猛、毛色油亮,最重要的是,犄角要大。当充当巫师角色的魔巴将血淋淋的牛头置于神圣的祭台,一头俊美的牛就算完成了它在世间庄严的使命。对于一头牛,美貌从来不属于自己,更不属于哪一头母牛。它一降生,注定了是神的子民,要献身于无处可见却又无处不在的神。 二舅家的大表姐在东北吉林,她去赶集的地方叫二道沟。逢年过节,有人会在集市上将牛现杀现卖。第一头尚未卖完,第二头就被牵了过去准备屠宰。它看看同伴所剩不多的几块肉,嗅一嗅,流下泪来。那一刻,它清晰地窥见了自己的命运。它看看刀刃,明白原来死神锐利而冰凉。
小水牛死后,嘴巴和眼睛都是大开着的。有人过去给它合上,手一松,啪!好像有一根弹簧,立刻又张开了。一头牛的喜怒哀乐一向深藏在心里,面部没什么表情,这最后的姿态,怕是它一生唯一的一次心事的流露。也许它想看看,想问问,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它不甘。但它的疑问只是一团燃烧的火,在胸腔里噼啪炸响,它的嘴被人绑着,发不出声来。人没有给一头面临死亡的牛最后一次发声的机会。
侧卧在地的牛被几个人架着腿翻了半个个,脊背朝下,仰面朝天。这是牛最陌生的一个姿势。它耙地、拉犁、吃草、饮水、睡觉、思考、发呆,都是面朝地,背朝天。很少看到一头牛仰着脖子看天空的样子。极少数的时刻,当它躺在地上打滚撒欢时,它才会看一眼万物之上的天空。但它从不迷恋,它总是一翻身就过去了。天空在它眼里只是一闪而过,像一道蓝色的幻影。它没有为头顶之上的任何事物停留过,除非一片可以入口的肥美的叶子高过了它的眼眉。在一头牛看来,虚妄的天空远远没有一片叶子具有诱惑力。只有人仰望天空,牛都是俯视的。在北方,天空是铺在水盆里的一幅画。一头牛在低头饮水时,也许有那么一瞬,它被盆中的景象弄迷糊了。有时它看到一片慢走的白云,有时看到一只疾飞的黑鸟,有时太阳掉进去了,一盆水变成了金汤,有时月亮一块白璧一样静静地在水中晃荡。它在盆中看到了自己。它的脸贴在天上,与天空融为了一体。一头牛既在地上又在天上。它舌头一伸,整个天空都乱了。当一盆水都被它喝光时,一头牛的胸中,就装进了整个天空。水牛站在水里,它见惯了满天的白云煮沸了一样在水里翻滚,也见惯了整块的蓝凝固了似的一动不动。整个天空都在它脚下。一头在水田里劳作的水牛,高于大地,也高于天空。
牛的腿被四下扯开,胯间的性器毫无掩饰地裸露了出来。我第一次如此近地看一头水牛的性器物。牛死了,它也跟着死了。它像一个失去了水分的浆果,瘪瘪的,皱皱缩缩的,小到还没一只攥紧的拳头大。它不像从牛的体内长出来,倒像小孩子用泥巴胡乱捏了个团“啪——”一声糊上去的。我从未见过一头发情的水牛,不知道彼时它的性器如何饱满健硕。但是我见过骡子和毛驴的。从腹内长长地滑出来,硬邦邦地杵在胯间,像匀匀地涂过油脂,又黑又亮,真是好看。少年时代在乡间,我们所见过的东西里,最接近一头骡子或毛驴的性器的,只有茄子——不是摘下来逐渐萎枯的,是那种正长在茄棵上的,鲜汁旺液的,粗而长的,紫到发黑,在阳光下闪着幽光的茄子。茄子触之凉而爽滑,因此每当那个神奇的黑棒棒出来时,我都想猫着腰过去摸一摸,攥一攥——这是真的。我想象着它会有黏糊糊的东西黑漆一样粘我一手,我的手掌顷刻间变成了黑的,往黄土墙上一抹就会留下一个黑手印。但我从未碰过。骡子会踢死我的。我知道它不像茄子是凉的,而是热的,像是刚从温水里捞出来,因为,冬天,它刚滑出来时,分明冒着一团白茫茫的热气,看见的人们总是笑。男人们咧着嘴露出满口参差的黄牙哈哈大笑,女人们低着头掩着嘴哧哧地偷笑。我那时尚不懂人们为什么笑话一头牲口,它有鼻子有眼有耳朵有嘴,它有头有腿有尾巴,难道不应该有那样一个黑棒棒吗?只不过,它的肚子里有一个口袋,平时它把它的棒棒像盛一只茄子似的收在里面,想给它晒太阳时,就让它出溜下来。直到有一天,一头毛驴刚把它的热腾腾的棒棒亮汪汪地挂出来,迎面来了另一头毛驴。这下不得了了,它像受了惊,突然嘚嘚嘚嘚,嘚嘚嘚嘚不顾一切地奔过去,一跃而起,从后面紧紧贴住了那头毛驴。刚晴了天化了雪,毛驴倏然腾空扬起的两只前蹄,泥水飞溅。多年后,我依然记得那头毛驴身体的节奏和韵律。它像一架张开的大弓,不断地把自己弹出去又收回来。它通体黑褐,在雪后灼目的阳光下闪着青幽的亮光。被它拥着的那头花毛驴,我看见,它扭着身子朝后望了一眼,目光驯服而清澈。多年后的今天,一日,一个朋友说起他少年时代牧的那匹白马,在跃上一匹母马的瞬间,像一道耀眼的白光。那一刻,我分明看见了两个重叠的童年。村里恰好路过的人停下脚步,都围过来看两头分不开的毛驴。二狗哈哈大笑,指着我们一帮流着透明鼻涕的半大孩子,乜斜着眼说,你们这窝王八羔子小兔崽子就是这样秃噜出来的!不久二狗有了娃,我见了他,仰头问,二狗叔,你家崽崽是哪头毛驴的?一向嬉皮笑脸的他突然烙饼似的翻了脸,扯开两条大长腿撵得我从胡同这头窜到那头,咋咋呼呼,鸡飞狗跳。而当我知道某些事情的真相时,已经是多年之后了。他身上某个地方背叛了他。他亲自去山里找了个汉子。他要借他的种子。某个夜晚,他蹲在上了闩的大门口,支棱着耳朵焦灼地捕捉着没有点灯的屋子里某种压抑而又难以自持的轻微的声音。纸卷的旱烟一点一点烧到了他的手。后来,我与他的儿子在窄窄的胡同里迎面相遇,那是迥异于二狗叔的一张脸,是山里人特有的脸。十八岁的他,明亮的眼神,俊朗的脸庞,蓦然间映衬得我们整个桃花坞黯淡无光。
五个人,手握明晃晃的短柄剔刀,一人劐膛,其他每人抱着一条腿,从蹄子处下手开始剥皮。刀刃翻飞,在雨中闪着凛凛的白光。小时候在乡间常听人骂:看不剥了你的皮!虽是当不得真的,然几个字伴着凶狠的表情从牙缝里咝咝挤出,依然让人不寒而栗。因此,倘若想伤害一个人,不需要匕首、枪弹,语言就是最好的武器。民国时期鲁迅与梁实秋之间著名的“梁鲁之战”,笔墨言辞间全是刀光剑影。论战的最高潮,便是我们熟知的鲁迅的那篇著名的杂文《“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的发表。以中学时代十几岁的年龄是理解不了鲁迅的,只是看文字表面的热闹罢了。如今读来,一个字一把刀,像剥皮割肉,让人无地自容,真是替当时的梁实秋捏着一把汗。
皮与肉之间有一层白膜,撕扯时发出砉砉的声音,像有风从里面刮出来。往年冬日,我常在小城的菜市場附近看见人剥羊皮,除了几个宰养人的闲言碎语,并未听见来自羊本身的什么声音。也许,一头水牛整天生活在旷野里,风日日吹拂,是不是有一些风,从它的眼睛、耳朵、嘴巴、鼻孔、蹄尖,灌进了它的身体,储藏在了皮肉间?牛皮完整地剥下来了,铺在地上,像是给牛脱下了一件黑褐色的外衣。牛被杀之前,皮毛光洁,仿佛刷过釉彩,雨点打在上面纷纷滑落。即使在雨中,一头牛仍保持着它一贯的从容与健美。而此时,被人扒了衣服的水牛,颜面尽失,圆鼓鼓的白肚腹冒着热气,像一只吹足了气的巨大的椭圆形的蛋,一览无余地袒露在众人眼前,完全看不出它曾是一头牛还是一头驴。然腹部的肉与血管还在一下一下有节奏地跳动。它身首异处,灵魂出窍,而身体,竟然还没死。它遭遇钝击,倒下去时只是昏迷,真正的死亡来临得很慢。血流尽了,不死;头砍下来了,不死;皮剥下来了,不死。等到皮肉都被炖烂吃光了,骨头化成青烟,世间再无一头牛的痕迹,它才彻底死去。 北方空阔的田野里,牛不慌不忙地犁地。土地是黄的,牛也是黄的。仿佛庄稼生自泥土,牛也是从土地深处长出来的。故乡只有黄牛,没有水牛——或者我见识短,有,只是不知。一个人很容易囿于自己狭隘的眼界与心胸却自认为无所不知。女人尤是。自然,田野里也有马。春雨在牛马间飘洒,秋风在牛马间游荡。我们的童年在牛马与风雨间慢慢长大。那时候,为了区分一头牛与一匹马,我曾专注于它们的尾巴。马身形俊逸,尾巴亦大而漂亮,甩一下,搅起一小股风。垂落不动时,则静静地反射着阳光,月光,星光。那些在乡间自由成长的岁月里,我一定曾痴迷于对美好事物的触觉捕捉——比如捏起一只蚂蚁任它顺着我掌心的纹路仓皇逃离——因为我总忍不住想去抓握一束马尾。它一定滑腻得让人气馁到以为什么也没有,或者,一根根长长的尾毛与我的手摩擦发出细微的窣窣声,像一把沙子从指缝滑落。它凉飕飕的,它热烘烘的。但始终没有。马的屁股上长着眼睛。只要它给我一蹄子,我就会归于尘土。因此我对一束马尾的所有感觉都来自想象,无端的,凭空的。而牛的尾巴像一根粗糙的绳子,只在末端蓬松着一小截尾毛。但牛是下地干活的好材料。谁家有一头牛,那是比伺候一个人还要上心的,哪里会杀了吃肉。父亲既买不起一匹马,也买不起一头牛,四个只会读书的丫头片子休说下地干活,连地在哪里都找不清楚,想燎一穗嫩玉米吃都会误掰成人家的。我们除了书读得好,对于土地之上的稼穑,真是没用。这在乡间无疑是大忌。父亲因此长时间被人瞧不起,特别是那些有着一窝龙虎一样男孩的人家。当然,如果生活是一出戏,这只是序幕。随着情节的进展,剧情最终发生了根本性的反转。不过,那是十几年之后的事情了。当时,父亲不得不买了一头小毛驴。干完活儿,父亲先让它在村头的空地上打几个滚撒几个欢,然后把它拴在驴棚里的石柱上,母亲给它拌好草料。那草料是剁成段的青草和撒得匀匀的黄玉米糁子。青的青,黄的黄,真是好看。天井里弥漫着一股浓郁的鲜草香。我站在不远处,看小毛驴吃草。它的嘴张得很小,一下一下左右滑动,我的嘴也跟着一下一下左右滑动。它抬头看看我,喷个响鼻,有些狡黠地眼,无声地笑了。是的,它会笑。它的脸那么长,笑容从嘴角扯到眼眉,也长长的。它是双眼皮,双得整齐匀称,比我薄薄的单眼皮好看多了。直到我十七岁,有天早晨醒后,突然发现一只眼皮跳上去叠起来了,几天后另一只也如此,并且都不再落下来——那一刻,我一下子想到了曾经的那头小毛驴。站在一头毛驴的对面,从它含笑的眼睛里,我看到了八岁半的自己。我们是彼此的镜子,它从我含笑的睛里看到它自己了吗?我们家先后饲养过两头毛驴,都没杀掉,在它们无力拉动一个又一个季节的时候,父亲把它们牵到不远的集市上卖了。空手回家的父亲,看到我坐在小毛驴的棚子前,嘴一动一动,无声地咀嚼一根青草。
我与毛驴之间一直存在的一个东西丢了,我不知道是什么,只觉得很大,成团状。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词语:欢喜。此后多年,我常常丢失这个词语。有时越想得到,越是徒劳。它野兔一样难以捕获。它的气质,接近风与流水。
我嚼了一根又一根青草。我想着它在另一户人家的样子。娘给父亲说了句什么,我没听见,只见父亲很快就捉住了一只公鸡。平时都是家里来了客人才舍得杀鸡。可是那天并没有客人。父亲一手攥住鸡,一手握着刀,先是口中念念有词,然后才在鸡脖子上抹了一刀。后来,过了很多年,我突然想起那个情景,就问父亲每次杀鸡都对鸡说些什么。父亲说,他说的是:鸡、鸡你别怪,你是贫苦农家一道菜。
父亲在请求一只鸡的宽恕和谅解。
有没有一只鸡,宽恕并谅解过父亲?
玉米地施完肥,我们桃花坞的六伯赶着七伯家的牛去翻地。六伯绵软,那牛听话得和只绵羊似的。六伯的地翻完,五伯也赶着那牛去翻地。五伯犟,他把鞭子甩得叭叭响,鞭鞘像小火苗一下下燎着牛屁股,牛跳起来,和他对着干。最后,牛把他一节肠子顶了出来。差点没命的五伯从医院出来提着刀就去了七伯家。七伯再也没把牛借给过他。在路上,他见了牛,瞪着一双牛眼挥拳头,牛见了他瞪着一双牛眼尥蹄子。从此没人敢像五伯那样对待一头牛。乡村就是用这样土坷垃一样朴素的方式让我们懂得,狗急跳墙,兔子急了会咬人,不要轻易惹怒一头牲口,在一头为自己劳作的牲口面前,要温和而谦卑。那样,在一头牲口的眼里,人才是人。
春草家住在桃花坞最南头。春草很小的时候,爹就害痨病咳死了。有一年夏天,春草的娘搭船过汶河回娘家。船不大。那天船上只有开船的和春草娘两人。不知怎么,好好的,船说翻就翻了。哥哥春生三十好几了还打着光棍。有人说媒,是个花朵样的姑娘,但是春草须得嫁给那姑娘的哥哥——一个哑巴。春草哭了一个晚上,第二天花门帘一挑,说,行。可是春生又哭了。春草说,不就是不会说话嘛,咱家牛也不会说话,不照样好好的。春生突然想起了牛,想杀了卖肉给春草换嫁妆。春草哭着说,哥,他是个哑巴,你是个傻瓜呀?后来,只要春草回来看哥哥嫂嫂,花朵样的嫂嫂都会在牛背上多少搭点什么,半袋子萝卜,半袋子地瓜,半袋子棒子……牵着牛把春草送出几里地去。两个女人絮絮地说了什么,青春,日子,男人,孩子,庄稼,鸡鸭鹅狗猪牛……很多年,只有那头牛知道。牛老了。它已经干不动活儿。它卧在太阳光里,不吃不喝,长久地闭着眼,像一块有棱有角的石头。都劝春生趁早把它杀了还有肉吃,春生不肯。它越来越瘦,骨头顶着皮,摸上去硌手。后来那头牛死了,自己把自己老死的。它刚死就下了雪。春生把一半的牛肉给了春草。那个冬天,春生的天井里几次飘出熬炖牛骨的香味。那是春生家一辈子最香的时候,此前没有,此后也没有过。
我家屋后,隔着一条不宽的土路就是牲口棚,生产队的十几头牲口养在里面。除了大门朝着路,牲口棚那三面矮矮的围墙之外都是无边的田野。喂牲口的叫五齿耙。他一生下来两只脚就像两块姜,只有五个脚指头。他有两个弟弟:弓和一只眼。弓下煤矿砸弯了腰,再没能直起来;一只眼的另一只眼小时候放炮仗炸烂了。弟兄仨一律打着光棍。牲口棚里成天静悄悄的,能听见一院子的阳光里,牛、骡子、马、毛驴唰唰地甩尾巴,沙沙地嚼青草,铁链子碰着青石槽子,叮叮,当当。和我一般大的红英,小时候高烧烧坏了脑袋,十三四岁了,成天袖着手在胡同里转悠。她见人就笑。那笑像是风吹花瓣,一层层打开,静静地,一点儿声都没有。她天生一头自来卷黄头发,在桃花坞的阳光里闪着玉米穗一样黄澄澄亮汪汪的光。她一转悠到牲口棚里,五齿耙就急慌慌地把大门关了,从口袋里摸出一粒水果糖,剥开。五彩的糖纸像一只要飞走的蝴蝶,红英伸手去捉。糖真甜。我们一年也吃不到一块。红英一次次去捉蝴蝶。等到红英的爹发现不对时,红英已经大了肚子。他抓着菜刀去了牲口棚,照着五齿耙甩了过去。五齿耙像是被跷跷板嗖一声弹出去的,飞过墙头,消失在了高过人头的玉米地里。刀擦着一头母牛的肚子咔嚓一声插在了后面的木头柱子上。两天后,从地里钻出来的五齿耙不得不娶红英。新房是牲口棚腾出来的一间盛饲料的屋子。夏天到了。下了几场暴雨。红英的肚子像池塘里越涨越高的水,越来越大。她依舊到处晃悠。一天雨后,红英哧溜一脚滑进了池塘。捞上来搭在牛背上,高高鼓起的肚子,让她远看像是趴在一个球上。牛在小学操场里不紧不慢兜了一下午圈,红英还是死了。那头差点被刀伤到的母牛很快生了一头小母牛。小母牛真漂亮。长来长去,细看,眉眼里竟意外地有了红英的几分模样。我们桃花坞的很多动物——猪啊狗啊猫啊,很多植物——树啊草啊花啊,长着长着就有了我们桃花坞特有的样子,有了养它的主人的样子,好像它们也是主人生的。王二麻子家的狗,连看人的眼神和走路的姿势都像极了王二麻子懒洋洋的样子。歪脖子二爷爷家一株柳树,长着长着就长成了歪脖子,和二爷爷一个样。后来,那头小母牛被杀了。谁杀的,为什么杀,七嘴八舌。有人说,常看见弓和一只眼去牲口棚,去了就把小母牛牵到曾经准备做新房的饲料屋里,关上门,好半天不出来。娘有时候让我放了学去给猪割一抱嫩草,我背着筐贴着牲口棚的墙根往玉米地里走。有一次,墙内先是传来咻咻咻咻的喘息,接着传来嘿嘿嘿嘿的笑。我转身就往外跑,那声音也蛇一样追着我跑。跑到地头明晃晃的阳光下,胆子才又大了,我蹦起来往牲口棚里看,什么也看不见。 《醒迷琐言》中记有“群豸索命”:宋朝淳熙初年有个叫赵倪的屠户,有天晚上梦见群猪要他性命,第二天即大叫发狂而死。这似乎不稀奇。我老家就说屠夫迟早会遭鬼找算。小时候听人讲,我们邻村的朱屠户,生了个儿子不会说话,只会像猪一样哼哼;后来又生了个女儿,打会走路就爬到树上不下来。后来两个孩子都早早夭折在猪圈里。此事不知真伪。那些年,在乡间,漫漫长冬闲来无事,好事者随口编些骇人的故事也是有的。
第二天关门节,艾冷把拾掇好的牛肉煮了几大锅,包括牛头,请了芒景镇的领导和亲朋好友一大屋子的人去吃。雨中,湿润的香味飘出很远。艾冷的女儿也邀了我。女孩十七岁,每次看到我,都无声地笑笑,黝黑的脸上,一双眼睛沉静明亮。杀牛那天,女孩打着一把小花伞趿着一双小花拖鞋站在雨中,默默观看,不动声色。每年关门节她家都要杀一头牛,一年又一年,想必女孩是看惯了的。她是一个生命的看客。彼时她正在普洱一家职教中心学习茶道,放假在家。观看死亡的过程是一个人的心变硬的过程。她小小年纪,面对一头牛痛苦的挣扎,神色平静得仿佛那是一场虚假的表演。我则目光躲躲闪闪。我不知道应该为自己感到庆幸还是羞耻。
坐在众人中间,我盛了一小碗。牛肉入口鲜香,是那种来自肉本身的滋味,纯粹,幽密,一丝一缕,从肉的深处生发出来,在唇齿之间奔走缠绕。可是不好嚼。有时一块肉在嘴里翻滚半天,想吐出来,可是当着一桌人的面,不好意思,只好咽下去。这与我故乡的牛肉大不相同。我故乡一个叫演马庄的小镇专做牛肉,加工过程繁复精细:切割好的肉块搁在木架上晾干,下锅,加水漫过肉十厘米,大火烧开,铁勺盛二两火硝点燃加入锅内,约莫半小时,撇去浮在水面上的白沫和污物,按百分之三的比例撒上盐,大茴香、小茴香、三奈、白芷、砂仁、紫蔻、花椒、丁香、橘皮、边桂等一应作料轧碎装入纱布口袋投入锅中,倒入老汤,旺火煮一个半小时,文火煨两到三个小时,捞出肉,沥干……用的是鲁西黄牛。通过这样好一番折腾,牛肉微红透亮,香,脆,酥,烂。而艾冷家煮肉完全另一个样子:路边支一口大锅,肉啪啪扔进去,水哗哗倒进去,木头呼呼烧起来,任凭肉在锅里打着滚一直咕嘟个不停。通常,南方人比北方人做事周到仔细,但众多的少数民族似乎是个例外。对自己传统的坚持与坚守,正是他们独特的迷人之处。
艾冷的妻子又给我盛了一碗,这次有几片牛肚,嘴里像塞进了橡皮筋,嚼起来咯吱咯吱响,牙齿与它厮磨了半天,最终不得不放弃。很多时候,硬在软面前,无能为力。生牛肚我看见了,杀牛时,剖开膛,在胸腔的最上方,因满塞着食物,圆鼓鼓的,与底下同样圆鼓鼓的腹腔连在一起,一小一大,像一个大细腰葫芦,当地人因此说牛有两个肚子。切断上下相连的部分,像从树上摘一只波罗蜜一样摘下,由内而外翻出来,倒掉草料,仔细冲刷。洗干净的牛肚,淡黄色,厚厚的,弹性十足,内里光滑,外表布满了蜂窝状的褶皱,像一个柔软的马蜂窝。看过了生牛肚,就明白为什么当地人把波罗蜜叫成牛肚子果了。八月,在云南,正是波罗蜜大规模上市时,一只只圆滚滚的,恍如牛肚,一堆一堆码在路边卖。但我觉得叫刺猬果更合适。它表面凸起的一粒粒锥形的刺,密密地排列着,好像给一只水果覆了一层刺猬皮。未熟的尚挂在枝头的翠绿的波罗蜜是绿刺猬,熟透的黄澄澄的是黄刺猬。我对波罗蜜的认识最早始于它的一粒种子,别人从南方带回来,我把它种在了花盆里。竟然,真的发芽了,叶子绿得近乎青色。然长到一拃高时死了。后来我知道,波罗蜜是结在树上的,不像南瓜,垂在藤上。我没有一块土地,我的花盆盛不下南方一只水果的雄心和梦想。波罗蜜那样大,买一只提不动,要双手抱在胸前。每次看到一只波罗蜜,我都在想,打开它的最好方式应该是:啪地摔地上,让它自然炸开,香气迸发。然而在云南那么多日子,我并未吃过一口波罗蜜。有一次买了一只,打开,坏了,就罢了。一个人是吃不赢一只的。那是一种适合与人分享的水果。“赢”的用法也是在云南的那段日子学会的,什么事情忙不过来,他们就说:忙不赢。吃不到也好,我似乎更喜欢波罗蜜这个让人舌尖缭绕着甜味的名字。
土生土长在云南的一位朋友说,牛肚可以做“牛撒撇”。他说了就过去了,风轻云淡,而我上了心。杀牛前一个多小时,先给牛喂五加叶草和香辣蓼草。两种草皆为中药。五加叶草五片簇生在一起,近似菱形,叶子一圈有锯齿形的刺,又叫刺五加,清凉,味苦,有镇静作用,可止咳,祛痰,平喘。香辣蓼草,似辣椒叶,又苦又辣,可杀菌消炎。《本草拾遗》曰:“蓼叶,主痃癖,每日取一握煮服之;又霍乱转筋,多取煮汤及热捋脚;叶捣敷狐刺痣;亦主小儿头疮。”杀牛剖膛后,从胃里取出初步消化的草汁,与已洗净烫过切成条的牛肚拌在一起,再佐以小米辣、花椒面、花生末、八角、草果面、味精、盐、新鲜的切细了的刺五加叶和香辣蓼草以及从山里采来的野香葱,最后淋一汪牛小肠里一种很苦的汁水,一道纯粹的牛撒撇就做好了。撒,傣语里意为凉拌;撇,因是音译,也有的写为“苤”字,不知何意。据说吃这菜颇需要些勇气,尤其那苦,有点儿像芥末,礼花一样瞬间爆炸在口腔里,登时让人手足无措。或许,这正是这道菜的诱人之处。剑走偏锋很难说是好是坏,但流于平淡,未免不会让人怦然心动。牛撒撇是傣家常见的一道菜。夏天闷热,一家人常食牛撒撇消暑,小孩子更是用芭蕉叶包一撮边吃边玩。不久,再次与那位朋友相聚。天色已晚,我们坐在北京簋街一家安宁的小饭馆里,我反客为主,详细地给他描述那道菜。他说,理论上如此,实际上哪有那么精致复杂呀,就是吃牛胃里的那坨东西嘛,黏,混合着胃液……我们小别重逢,眉里眼里都是欢喜,点了热腾腾一锅羊蝎子。当时我刚嚼了一口,口腔里突然就有了异样的感觉,看着他,嘴不由顿了下。窄桌对面的他立刻笑起来,几分孩童的顽劣与不羁。我嗔他一眼,也笑了。常常,他说着说着什么我们就开心地笑了。他的笑声是圆的,橙色的,亮堂堂的,带着毛茸茸的蔓,像一张网,把我密密地罩在里面,说不出的欢愉。其时他已背离故乡十几年,即使回去,一年不过一次半次。然而那片土地幻化缩小为一团,如他的影子,始终紧紧跟随着他,让他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故乡某种特有的氣息。那很迷人。那种时刻,他的笑,他的声音,他的样子,让我恍惚置身于云南的一小片蓝天下。云南,是第一个我反反复复奔赴的地方。仿佛,它给我下了蛊,让我情非得已,魂不守舍。人的命运果真冥冥中有一条既定轨迹吗?我在人世间茫茫然走着,不明就里地,一股奇妙的力量,把我置身于飓风中心一样,将我带到了云南那片神秘的土地上,让我认识它,亲近它,感知它,体悟它,甚至,不期然地目睹一头牛的死亡。与这样一个遥远的异乡的独处,超越了我的故乡。它的人文、山水、食物,已经不可逆转地进入了我的记忆、肌肤、血脉。深秋过,已是霜降,银杏叶由绿渐黄,眼看着一天比一天冷。真好,冬天就要来了。寒假一到,我又可以行走那方山水了。一双脚丈量哪里,我尚不明晰。然而我从不担心。我相信一直有神灵引领着我,在我前,在我后,在我左,在我右。神无所不在。我是神的女儿。待那时,我定要点一盘味道浓郁的“牛撒撇”,用一道菜,建立与一个地域、一头牛的亲密联系。 吃完牛肉,屠夫把牛皮平铺在地上,拿哧哧喷着蓝色火焰的液化气枪一寸一寸烧。烤干的牛皮皱缩着,又黑又薄,整张翻卷起来。这张牛皮似乎不是吃的,要另作他用,比如卖掉,加工皮鞋。毕竟,世界上有那么多人要穿皮鞋,甚至,有的一个人就要几千双——这是真的。初秋,有天晚上,诗人欧阳江河老师站在了我们的课堂上,给我们讲了一个他亲历的故事。他在纽约时,他的朋友,一个女同性恋者,一步也离不开车,只要车轱辘能转到的地方,绝不用脚走。有时候,比如一瓶酱油,明明只要几百米,她也要开车,宁肯多绕几里地。她的脚,似乎只是为车而生。后来,她出了车祸,双脚死去,不得不截肢。大约三年后,欧阳江河老师去辞行回国,戴着假肢的她领他去一个房间看。一屋的皮鞋。她把家里最大的房间腾出来专门放鞋,各种颜色,各种款式,足足三千双,还在增加。她说,自从她的脚像两只腐烂的红薯被切下来扔掉,她就老是做同样的梦,每个梦里都有一双脚,但没有鞋子穿。老梦见赤脚走在旷野里,老是梦见。梦见一次,她就买十双鞋把那个梦葬掉。她梦里的脚,在梦外穿上了鞋子。几乎,她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了买鞋上。后来我總是想,既然她的脚不是用来走路的,那场车祸是不是像一只早就潜伏在某个地方的猛兽,只等伺机袭击她?白天,她常常看着满屋的鞋出神。她看见,有一双脚,从她的残肢里生出来,挑一双鞋穿上,大步走出去,狂奔起来。脚背上呼扇着一双翅膀,她可以飞起来。但她极力控制住自己不飞,她不敢离开地面。她怕一旦脱离地面脚就没了。她每一步都要实实在在地踏在大地上。她太想穿着鞋子走路了。夜晚,她常常在睡觉前去看看那些鞋子。她看见所有的鞋都在动,每只鞋子里都有一只脚。都是她的。婴儿的,少女的,青春的,老年的,濒临死亡的……贯穿她一生。六千只鞋,六千只脚,在挪,在跳,在走,在跑,在蹒跚。房间成了脚的森林。她躺在床上,浑身有一种奇异的痒,然后,像春天,一棵树芽叶新发,她全身上下——额头,眼睛,耳朵,胸口,乳房,肚脐,小腹,阴部,大腿,膝盖,胳膊,指缝——萌生出无数的小脚丫来。新新鲜鲜,蓬蓬勃勃。它们越长越大,撑破房顶,伸到天上去了。
艾冷的妻子用她仅会的一点儿汉语磕磕巴巴地告诉我,牛皮不卖,要吃。我问怎么吃?她说,洗净,煮熟,切得一小块一小块的,加上葱、姜、花椒、辣椒、盐,腌起来,一个月就行了。
牛皮腌好之前我离开了翁基古寨。那头水牛并没消失,它无处不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体里都住着一头牛。朋友璎珞是金牛座。我不知道星座与一个人的命运之间到底有没有联系,如果有,有多少。有两年,像一头牛将自己虔诚地交付给土地,璎珞把自己毫无保留地交付给了一个男人。这种毫无保留,甚至已经超越了身体,是灵魂。那两年,她虽然生活在我们中间,但我确信那只是她的躯壳。她的灵魂生活在别处。和我们在一起,她黯淡,缄默,只有谈起那个男人的时候,她才突然间被赋予生命,眼神光芒万丈。那时候我就隐隐觉得,那对她有多危险。那种奇异的东西迟早会离她而去,因为她付出的太多了,多得远远超出了爱情本身这个容器。爱情只是一樽小小的酒杯,她酿了满满一大缸酒,每天不停地往酒杯里倒,不停地溢出来。那个时候,我正好读到著名的英语诗人、同性恋者W.H.奥登的《葬礼蓝调》那首诗。我就知道,那首诗冥冥中也是写给璎珞的。其中一段是这样的:“他曾经是我的东,我的西,我的南,我的北,我的工作天,我的休息日,我的正午,我的夜半,我的话语,我的歌吟……”还有一句。璎珞爱到差不多两年时,那一句毫无悬念地出现了:“我以为爱可以不朽:我错了。”一把背弃的匕首,像一个狙击手刺杀一头牛,投向璎珞,直中要害。璎珞的生活瞬间化为了灰烬,一无所有。那段日子,璎珞在一个又一个夜晚睁着眼死去,床如棺木。躺在深浓混沌的黑暗里,她抱紧自己。然而身上的肉受惊的鸟群一样纷纷飞离她的躯体。仅仅几天,当她在一汪微弱的晨曦里挣扎着重新站起来,她像一头被人剔过的牛,只剩了骨头。指尖滑过身体,顷刻间奏响一把竖琴。那一刻,她是一束白光,一道闪电,一个鬼魂,一抹幽灵。她轻盈如云,如风,如花瓣,如落叶,在渺茫的人世里飘。我们眼睁睁看着她,无能为力。还好,璎珞比一头牛幸运。她死过后,从地狱地爬出来,重生了。爱逼着她死。爱逼着她生。她从自己残破的躯体里重新长出一个新的自己。她孕育她自己。她是自己的母亲。她是自己的婴孩。她把双手高举过头顶,十指舒展,为自己燃放礼花。一个人的张灯结彩,一个人的举杯欢庆。璎珞在欣喜中,泪如雨下。她不想死。除了那个像土匪一样的男人——那时她总那样对他说:你这个土匪!你这个土匪啊——她对这个世界,还有留恋。
现在,小水牛只剩了一堆白骨,像一首凌乱的诗句,如果重新排列一下,它就可以踏空而来,那嘚嘚的蹄声,像骤然奏响的琴弦,美妙而急促。曾经,它是一头年轻的小水牛,骨骼匀称,肌肉饱满,目光清澈。它有的是力气。它已经成熟。没来由的欲望像一道道闪电,在它的体内左冲右突。也许,曾经,为了争夺一头漂亮的小母牛,它和其他牛抵过角,打过架,进行过决斗。它一定有过那样销魂的时刻。它勇猛骁健。它昂扬愉悦。它血液奔腾。人们在围观,而它一点儿也不觉得羞耻。那一刻,它的生命得以延续。
那是它一生中最好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