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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本文在这一背景下,以深圳历史民居——鹤湖新居为研究对象,基于其保护与开发现状,将其打造为深圳民俗文化创意园。通过“休闲体验式文化旅游+民俗文化产业”的模式,以旅游带动产业经营、以体验作为营运基础,形成深圳重要的旅游文化产业,同时为我国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客家民居; 利用与开发; 文化产业; 鹤湖新居;
一、绪论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中,明确提出坚持发展文化产业,弘扬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软实力及国际影响力,将文化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及精神保障。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却给外人以“文化沙漠”的印象,其独特的客家移民文化,亟待保护。2011年10月,深圳市政府组织召开旅游文化交流促进会,提出打造“文化+旅游”、“旅游+产业”的特色品牌,推动深圳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还原文化本色、提升文化品位,用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对历史文化及相关民俗产业进行探索性保护与开发,为深圳文化立市注入强劲的动力。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客家民居作为我国极富历史与文化价值的传统民居建筑代表,研究者主要围绕某一具体文物或社区展开个案实证分析,从民居的建筑机理与特色、旅游资源条件、保护与开发措施、空间竞争因素、与周边城市及居民协调发展等方面入手展开研究。曾军从文物型社区保护的角度认为,主要存在旅游开发与民居保护、社区居民生产生活与保护、游客容量,以及旅游经济收益分配不均等矛盾。而陈义彬认为客家旅游开发的问题,主要在于旅游产品系统开发及开发主次与先后未明确。旅游产品开发深度不足、内容单调、管理服务水平低、基础设施薄弱都是导致客家民居开发不充分的障碍。邱国锋认为应在深入调查研究后,择优开发利用;突出特色,丰富内容;资金筹集与市场开辟都要突出“客家”;且保护重于开发。而保留客家古民居价值是开发成功的首要条件,特别对于荒废的民居,只有在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才能得到良好的修缮,因此应切合实际进行保护与利用。
而旅游产业是指旅游行业和与其密切相关并为其提供物质或非物质服务与支持的行业和部门,而文化产业是指提供文化产品以及为生产经营文化产品提供物质设备和智力服务的经济行业。两者的融合是一个产业边界动态变化的过程。旅游产业是经济性、文化性的统一体,旅游的文化本质特征必然要求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优先发展旅游文化,用先进文化引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文化是其属性,旅游是其功能,两者之间难分彼此。产业的单元化和模块化方便了旅游单元嵌入文化产业体系,赋予了该产业以旅游功能,使原先传统的边界模糊,彼此共生共赢。
三、研究区概况
1.地理区位与历史背景。鹤湖新居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罗瑞合村,是全国占地面积最大的客家民居建筑。鹤湖新居建于清嘉庆二十二年(即1817年)历三代、数十年建成。占地面积约2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779平方米,南北宽185米,东西长109米,共179个居住单位,每居1~3间构成。四周有坚固的城廓围墙,围墙内民居内两个“回”字相套组成,屋宇、厅、堂、房、井、廊院布局面错落有致,有“九天十八井,十阁走马廊”之称,是典型的客家民居建筑。
2.开发现状与经营问题。鹤湖新居于1996年12月,被原龙岗镇政府辟为客家民俗博物馆,1998年2月初正式对外开放,1998年8月被深圳市人民政府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7月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成为深圳“新客家之都”的标志性建筑。目前,龙岗区政府同意立项投入6975万元对鹤湖新居进行修缮,修缮工作正在进行中,运营合作双方却深陷官司纠纷。(1)产权不明,保护主体缺位,开发经营不善。目前龙岗的围屋大部分属于私有产权,房屋被出租或处于废弃状态。同质性建筑的未开发状态,在小范围内削弱了对鹤湖新居的竞争,但也减弱了历史遗址的整体吸引力。现阶段开发仅从充实展品,整治周边环境两方面进行,无法打破游客稀少,景区凋零的状态。(2)未能充分挖掘资源潜力,以组团一日游为主。鹤湖新居目前主要景点仅为龙岗客家民俗博物馆,由于地势偏远,多为组团游,发展运营状况并不乐观。参观围屋的大多为本地人,这一小众市场并不能满足鹤湖新居的运营要求。同时,旅游资源集聚效应不强,最优半径短,重游客极少,不能给游客留下深刻印象。(3)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周边环境混乱。景区的通达度直接影响其吸引力,鹤湖新居地势偏远,交通管制混乱。食宿接待设施、娱乐购物设施等基础设施缺乏完整规划。周边建设布局零散,居住、商业和工业用地混杂,土地利用缺乏宏观调控和有效管理,鹤湖新居在乡村城镇化的进程中逐渐衰败,而呈现出散乱无序的状态。
四、鹤湖新居的利用与开发
1.研究思路与方法。基于鹤湖新居的保护与开发经营现状,我们从旅游文化产业的角度探索性提出一套改造方案,在整个调研过程中综合运用了文献研究法、个案研究法、田野调查法等研究方法。
在收集历年国内外学者研究的文献基础上,着重了解如鹤湖新居一类具有移民历史文化背景的民居建筑的现状与保护措施,重点从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角度寻找规划设计的切合点。同时,综合性运用田野调查法,系统了解鹤湖新居历史背景与开发现状,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投入,周边社区居民的态度等,通过实地调查,对鹤湖新居作为深圳客家文化的重要地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探索其保护与开发措施。
2.旅游资源整合分析。通过对鹤湖新居实地走访调查,综合其历史背景与开发利用现状,对其旅游资源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合:(1)历史价值。深圳1600多年的建置史,1000多年的海外交通史,800多年的移民史,300多年的华侨史,形成深圳特有的移民历史文化,奠定了深圳的文化根基。(2)艺术价值。鹤湖新居是我国现存规模最大的客家方形围楼,它继承了中原府第式建筑,赣南客家四角楼和粤东兴梅客家围龙屋的传统,融进当地广府民系“斗廊式”的特点。(3)科学价值。作为深圳客家民俗博物馆,对研究深圳客家民俗、文化及其源流、客家宗族制社会结构、宗法观念和家族精神,具有重要参考价值。(4)社会价值。反映了文化主体的公共情感与价值认同。具有历史文化遗产的稀缺性、易损性、不可再生性以及对遗产认识的不确定、不完整性,需要在开发规划中得到保护。
3.开发策略与规划理念。目前,深圳着眼于“文化立市”,因此走出“文化沙漠”的困境极为必要。而充分挖掘原有的历史文化资源,则是有效手段之一。而对历史资源的开发要结合深圳移民文化、经济环境、产业层次、国际交流平台等优势进行。且突出鲜明的主题,运用各种营销手段,充分展示其历史独特韵味,让游客在亲身体验中感受文化,摆脱因单调观光带来的倦怠情绪。
首先是文化资源保护的两大转变。由被动的政府保护向主动的经营性保护转变,以发展促保护;由静态的维持保护向动态的风情繁衍保护转变,以活化促传承。其次,无形文化有形化、情境化。文化风情一般都是需要品味和体验的,通过营造氛围、制造环境、设计场景等来实现,将无形文化通过物化、场景化等手段实现有形化。再次,文化资源主题化、集约化。文化旅游资源都存在分散性分布特征和同质性现象,通过移植、借势、嫁接等手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整合。最后,社区共享,可持续发展。通过利益共享,实实在在地为原著民提高收入、保障就业等,使文化旅游得到健康、稳定和可持续性的发展。
4.民俗创意园规划设计方案。基于以上分析,从旅游文化产业的角度对鹤湖新居进行开发,从对“鹤湖新居”这一主体建筑的保护利用,对民俗博物馆的经营建设,到客家传统文化风情街,再到以“女红产业”文化创意园区为重点的开发构想,打造“文化教育——观光游觅——购物休闲”三位一体的“休闲体验式文化旅游+民俗文化产业”的模式,突出对民俗文化产业的开发和利用,并以此为窗口促进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1)客家民俗博物馆规划。①民俗文化展。整理现有客家文物,同时与其他博物馆协调合作,新增或调用展品进行陈列,提高展览的规模与质量。将博物馆分为客家农耕区、生活区、文化艺术长廊三部分。其中女红文艺区作为女红文化创意园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客家手工艺品、服饰等传统女性工艺展品外,融合中外手工文化,展出富有地域代表性的民俗手工艺品。并定期开展国际女红展等大型展会,让此地正式成为“深圳文博会”的一个重要活动点。②民俗节庆活动。依据客家文化中的传统节日,在馆外的广场及客家风情街上举行系列庙会活动,打造一年一度的“客家文化节”,进行客家传统的狮舞表演等节目,吸引中外游客。同时,博物馆可联合深圳相关文化单位,共同举办以“客家”、“民俗”为主题的客家民俗摄影、书画作品征集活动,将收集挑选后的作品在博物馆的文化艺术长廊区进行展示。既提高博物馆的知名度,也是号召市民保护历史遗产的有效举措。③民俗学术研究。在馆内新增学术期刊陈列室,逐步向打造“深圳客家民俗研究中心”迈进,创办博物馆刊物,举办学术研讨会,和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民俗文化,用切身行动实践对客家民俗文化的保护。(2)女红创意文化园。①女红文化创意园概述。可分为国际女红展、女红工作室、产品贸易中心、国际女红交流赛四个项目部分,以达到建立女红产业基地、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文化产业品牌的目的,作为打造“鹤湖新居深圳民俗创意园”的核心部分。以旅游带动产业经营、以体验作为营运基础,让鹤湖新居成为人们了解中华民俗、体验客家文化的一个新平台,充分展现龙岗客家民俗文化的特点,放大民俗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形成我国女红产业的重要基地,完成由文化到产业的升华。②国际女红文化交流赛。可联合女红行业协会联合举办,邀请国内外女红行业的专业选手,同台竞技,按不同女工类型(如刺绣、纺染等)设置比赛,通过专家评判与大众喜好获得行业协会的认可。同时还可设置“业余组”,挖掘民间身怀绝技的艺人。通过比赛交流提高女红行业水平,促进传统女红在现代化审美中与时俱进,更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传统文化的弘扬。③产品贸易中心。在客家风情街建立女红产品贸易中心。作为民俗博物馆的延伸,满足游客在观赏的基础上希望纪念留念的愿望,既出售当代女红名家的作品,同时汇集丰富多样而价格适中的女红工艺品、服饰等。组建制作工厂,将出售的产品,贴上统一的标志,打造自己的品牌,形成“产—供—销”一体化产业链,实现个性化定制服务,运用当代网络及物流技术开辟网络营销的渠道。通过统一的规划管理,将所有工艺品集中出售,改变满街摊贩、民俗产品无品牌管理现状,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形成规模效应。并可充分召集当地居民共同投入到当地的旅游事业发展中,为解决社区景区矛盾,促进居民就业提供了良好契机。④女红工作室。产品贸易中心是供游客购买产品的集中地,而女红工作室则为游客体验女红产业文化提供了良好平台。邀请专业女红技师到现场展示各种女红工艺品制作过程,游客通过观摩、与技师的交流,现场DIY完成简单的作品制作,展开技能互动,并逐步了解传统民俗文化中女红文化的深刻内涵。同时,可推出游客作品风采榜,将优秀的创意作品图片定期实名展出,激发游客创作灵感。(3)客家风情街。在民俗博物馆的右侧,拟利用原有地势及建筑风貌,修建商业步行街。通过提供餐饮、娱乐、购物等服务,既可作为景区的配套设施,为游客的文化休闲之旅带来方便,增添更多乐趣,同时也为景区带来更多利润收入。在客家风情街中,设立饭店餐馆,推出客家私房菜馆,将客家的饮食文化原始的、正宗的带给游客。注重提升服务产品档次,让游客近距离亲身体验客家美食文化。同时,修建以客家文化为主题格调的酒吧茶吧,如以客家著名的“英帅茶”为主题的茶吧,通过“养生”、“擂茶”等特色客家茶道文化,展示客家迎客风情。
五、结论
通过对深圳历史文化遗址鹤湖新居的实地调查,总结其现有的开发经营现状,并从文化旅游产业的角度,对其的开发与保护提出一套规划方案,将深圳的客家民俗文化产业发展作为鹤湖新居开发的新渠道,形成以旅游带动产业经营、以体验作为营运基础的发展模式,为历史文化及相关民俗产业的探索性与开发提供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曾军.文物型社区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困境及对策研究[J].旅游论坛, 2009,(4):513-520
[2]陈义彬.闽粤赣边客家地区旅游产品开发研究[J].经济地理,2005,(6):924-927
[3]邱国锋.闽粤赣边客家古民居旅游开发研究[J].经济地理,2001,(6): 757-761
[4]林智敏.对梅州传统客家民居保护与利用的思考[J].山西建筑,2006,(17): 39-40
[5]马勇,周霄.WTO与中国旅游产业发展新论[M].北京: 科学出版社,2003
[6]余洁.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J].旅游学刊,2007,(10): 9-10
[7]张海燕,王忠云.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研究[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0,(4): 322-326
[8]黄耀丽,聂磊,李凡.文化旅游与文化产业互动的研究——以佛山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为例[J].热带地理,2003,(4): 188-190
[关键词]客家民居; 利用与开发; 文化产业; 鹤湖新居;
一、绪论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中,明确提出坚持发展文化产业,弘扬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软实力及国际影响力,将文化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及精神保障。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却给外人以“文化沙漠”的印象,其独特的客家移民文化,亟待保护。2011年10月,深圳市政府组织召开旅游文化交流促进会,提出打造“文化+旅游”、“旅游+产业”的特色品牌,推动深圳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还原文化本色、提升文化品位,用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对历史文化及相关民俗产业进行探索性保护与开发,为深圳文化立市注入强劲的动力。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客家民居作为我国极富历史与文化价值的传统民居建筑代表,研究者主要围绕某一具体文物或社区展开个案实证分析,从民居的建筑机理与特色、旅游资源条件、保护与开发措施、空间竞争因素、与周边城市及居民协调发展等方面入手展开研究。曾军从文物型社区保护的角度认为,主要存在旅游开发与民居保护、社区居民生产生活与保护、游客容量,以及旅游经济收益分配不均等矛盾。而陈义彬认为客家旅游开发的问题,主要在于旅游产品系统开发及开发主次与先后未明确。旅游产品开发深度不足、内容单调、管理服务水平低、基础设施薄弱都是导致客家民居开发不充分的障碍。邱国锋认为应在深入调查研究后,择优开发利用;突出特色,丰富内容;资金筹集与市场开辟都要突出“客家”;且保护重于开发。而保留客家古民居价值是开发成功的首要条件,特别对于荒废的民居,只有在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才能得到良好的修缮,因此应切合实际进行保护与利用。
而旅游产业是指旅游行业和与其密切相关并为其提供物质或非物质服务与支持的行业和部门,而文化产业是指提供文化产品以及为生产经营文化产品提供物质设备和智力服务的经济行业。两者的融合是一个产业边界动态变化的过程。旅游产业是经济性、文化性的统一体,旅游的文化本质特征必然要求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优先发展旅游文化,用先进文化引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文化是其属性,旅游是其功能,两者之间难分彼此。产业的单元化和模块化方便了旅游单元嵌入文化产业体系,赋予了该产业以旅游功能,使原先传统的边界模糊,彼此共生共赢。
三、研究区概况
1.地理区位与历史背景。鹤湖新居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罗瑞合村,是全国占地面积最大的客家民居建筑。鹤湖新居建于清嘉庆二十二年(即1817年)历三代、数十年建成。占地面积约2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779平方米,南北宽185米,东西长109米,共179个居住单位,每居1~3间构成。四周有坚固的城廓围墙,围墙内民居内两个“回”字相套组成,屋宇、厅、堂、房、井、廊院布局面错落有致,有“九天十八井,十阁走马廊”之称,是典型的客家民居建筑。
2.开发现状与经营问题。鹤湖新居于1996年12月,被原龙岗镇政府辟为客家民俗博物馆,1998年2月初正式对外开放,1998年8月被深圳市人民政府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7月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成为深圳“新客家之都”的标志性建筑。目前,龙岗区政府同意立项投入6975万元对鹤湖新居进行修缮,修缮工作正在进行中,运营合作双方却深陷官司纠纷。(1)产权不明,保护主体缺位,开发经营不善。目前龙岗的围屋大部分属于私有产权,房屋被出租或处于废弃状态。同质性建筑的未开发状态,在小范围内削弱了对鹤湖新居的竞争,但也减弱了历史遗址的整体吸引力。现阶段开发仅从充实展品,整治周边环境两方面进行,无法打破游客稀少,景区凋零的状态。(2)未能充分挖掘资源潜力,以组团一日游为主。鹤湖新居目前主要景点仅为龙岗客家民俗博物馆,由于地势偏远,多为组团游,发展运营状况并不乐观。参观围屋的大多为本地人,这一小众市场并不能满足鹤湖新居的运营要求。同时,旅游资源集聚效应不强,最优半径短,重游客极少,不能给游客留下深刻印象。(3)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周边环境混乱。景区的通达度直接影响其吸引力,鹤湖新居地势偏远,交通管制混乱。食宿接待设施、娱乐购物设施等基础设施缺乏完整规划。周边建设布局零散,居住、商业和工业用地混杂,土地利用缺乏宏观调控和有效管理,鹤湖新居在乡村城镇化的进程中逐渐衰败,而呈现出散乱无序的状态。
四、鹤湖新居的利用与开发
1.研究思路与方法。基于鹤湖新居的保护与开发经营现状,我们从旅游文化产业的角度探索性提出一套改造方案,在整个调研过程中综合运用了文献研究法、个案研究法、田野调查法等研究方法。
在收集历年国内外学者研究的文献基础上,着重了解如鹤湖新居一类具有移民历史文化背景的民居建筑的现状与保护措施,重点从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角度寻找规划设计的切合点。同时,综合性运用田野调查法,系统了解鹤湖新居历史背景与开发现状,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投入,周边社区居民的态度等,通过实地调查,对鹤湖新居作为深圳客家文化的重要地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探索其保护与开发措施。
2.旅游资源整合分析。通过对鹤湖新居实地走访调查,综合其历史背景与开发利用现状,对其旅游资源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合:(1)历史价值。深圳1600多年的建置史,1000多年的海外交通史,800多年的移民史,300多年的华侨史,形成深圳特有的移民历史文化,奠定了深圳的文化根基。(2)艺术价值。鹤湖新居是我国现存规模最大的客家方形围楼,它继承了中原府第式建筑,赣南客家四角楼和粤东兴梅客家围龙屋的传统,融进当地广府民系“斗廊式”的特点。(3)科学价值。作为深圳客家民俗博物馆,对研究深圳客家民俗、文化及其源流、客家宗族制社会结构、宗法观念和家族精神,具有重要参考价值。(4)社会价值。反映了文化主体的公共情感与价值认同。具有历史文化遗产的稀缺性、易损性、不可再生性以及对遗产认识的不确定、不完整性,需要在开发规划中得到保护。
3.开发策略与规划理念。目前,深圳着眼于“文化立市”,因此走出“文化沙漠”的困境极为必要。而充分挖掘原有的历史文化资源,则是有效手段之一。而对历史资源的开发要结合深圳移民文化、经济环境、产业层次、国际交流平台等优势进行。且突出鲜明的主题,运用各种营销手段,充分展示其历史独特韵味,让游客在亲身体验中感受文化,摆脱因单调观光带来的倦怠情绪。
首先是文化资源保护的两大转变。由被动的政府保护向主动的经营性保护转变,以发展促保护;由静态的维持保护向动态的风情繁衍保护转变,以活化促传承。其次,无形文化有形化、情境化。文化风情一般都是需要品味和体验的,通过营造氛围、制造环境、设计场景等来实现,将无形文化通过物化、场景化等手段实现有形化。再次,文化资源主题化、集约化。文化旅游资源都存在分散性分布特征和同质性现象,通过移植、借势、嫁接等手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整合。最后,社区共享,可持续发展。通过利益共享,实实在在地为原著民提高收入、保障就业等,使文化旅游得到健康、稳定和可持续性的发展。
4.民俗创意园规划设计方案。基于以上分析,从旅游文化产业的角度对鹤湖新居进行开发,从对“鹤湖新居”这一主体建筑的保护利用,对民俗博物馆的经营建设,到客家传统文化风情街,再到以“女红产业”文化创意园区为重点的开发构想,打造“文化教育——观光游觅——购物休闲”三位一体的“休闲体验式文化旅游+民俗文化产业”的模式,突出对民俗文化产业的开发和利用,并以此为窗口促进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1)客家民俗博物馆规划。①民俗文化展。整理现有客家文物,同时与其他博物馆协调合作,新增或调用展品进行陈列,提高展览的规模与质量。将博物馆分为客家农耕区、生活区、文化艺术长廊三部分。其中女红文艺区作为女红文化创意园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客家手工艺品、服饰等传统女性工艺展品外,融合中外手工文化,展出富有地域代表性的民俗手工艺品。并定期开展国际女红展等大型展会,让此地正式成为“深圳文博会”的一个重要活动点。②民俗节庆活动。依据客家文化中的传统节日,在馆外的广场及客家风情街上举行系列庙会活动,打造一年一度的“客家文化节”,进行客家传统的狮舞表演等节目,吸引中外游客。同时,博物馆可联合深圳相关文化单位,共同举办以“客家”、“民俗”为主题的客家民俗摄影、书画作品征集活动,将收集挑选后的作品在博物馆的文化艺术长廊区进行展示。既提高博物馆的知名度,也是号召市民保护历史遗产的有效举措。③民俗学术研究。在馆内新增学术期刊陈列室,逐步向打造“深圳客家民俗研究中心”迈进,创办博物馆刊物,举办学术研讨会,和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民俗文化,用切身行动实践对客家民俗文化的保护。(2)女红创意文化园。①女红文化创意园概述。可分为国际女红展、女红工作室、产品贸易中心、国际女红交流赛四个项目部分,以达到建立女红产业基地、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文化产业品牌的目的,作为打造“鹤湖新居深圳民俗创意园”的核心部分。以旅游带动产业经营、以体验作为营运基础,让鹤湖新居成为人们了解中华民俗、体验客家文化的一个新平台,充分展现龙岗客家民俗文化的特点,放大民俗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形成我国女红产业的重要基地,完成由文化到产业的升华。②国际女红文化交流赛。可联合女红行业协会联合举办,邀请国内外女红行业的专业选手,同台竞技,按不同女工类型(如刺绣、纺染等)设置比赛,通过专家评判与大众喜好获得行业协会的认可。同时还可设置“业余组”,挖掘民间身怀绝技的艺人。通过比赛交流提高女红行业水平,促进传统女红在现代化审美中与时俱进,更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传统文化的弘扬。③产品贸易中心。在客家风情街建立女红产品贸易中心。作为民俗博物馆的延伸,满足游客在观赏的基础上希望纪念留念的愿望,既出售当代女红名家的作品,同时汇集丰富多样而价格适中的女红工艺品、服饰等。组建制作工厂,将出售的产品,贴上统一的标志,打造自己的品牌,形成“产—供—销”一体化产业链,实现个性化定制服务,运用当代网络及物流技术开辟网络营销的渠道。通过统一的规划管理,将所有工艺品集中出售,改变满街摊贩、民俗产品无品牌管理现状,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形成规模效应。并可充分召集当地居民共同投入到当地的旅游事业发展中,为解决社区景区矛盾,促进居民就业提供了良好契机。④女红工作室。产品贸易中心是供游客购买产品的集中地,而女红工作室则为游客体验女红产业文化提供了良好平台。邀请专业女红技师到现场展示各种女红工艺品制作过程,游客通过观摩、与技师的交流,现场DIY完成简单的作品制作,展开技能互动,并逐步了解传统民俗文化中女红文化的深刻内涵。同时,可推出游客作品风采榜,将优秀的创意作品图片定期实名展出,激发游客创作灵感。(3)客家风情街。在民俗博物馆的右侧,拟利用原有地势及建筑风貌,修建商业步行街。通过提供餐饮、娱乐、购物等服务,既可作为景区的配套设施,为游客的文化休闲之旅带来方便,增添更多乐趣,同时也为景区带来更多利润收入。在客家风情街中,设立饭店餐馆,推出客家私房菜馆,将客家的饮食文化原始的、正宗的带给游客。注重提升服务产品档次,让游客近距离亲身体验客家美食文化。同时,修建以客家文化为主题格调的酒吧茶吧,如以客家著名的“英帅茶”为主题的茶吧,通过“养生”、“擂茶”等特色客家茶道文化,展示客家迎客风情。
五、结论
通过对深圳历史文化遗址鹤湖新居的实地调查,总结其现有的开发经营现状,并从文化旅游产业的角度,对其的开发与保护提出一套规划方案,将深圳的客家民俗文化产业发展作为鹤湖新居开发的新渠道,形成以旅游带动产业经营、以体验作为营运基础的发展模式,为历史文化及相关民俗产业的探索性与开发提供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曾军.文物型社区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困境及对策研究[J].旅游论坛, 2009,(4):513-520
[2]陈义彬.闽粤赣边客家地区旅游产品开发研究[J].经济地理,2005,(6):924-927
[3]邱国锋.闽粤赣边客家古民居旅游开发研究[J].经济地理,2001,(6): 757-761
[4]林智敏.对梅州传统客家民居保护与利用的思考[J].山西建筑,2006,(17): 39-40
[5]马勇,周霄.WTO与中国旅游产业发展新论[M].北京: 科学出版社,2003
[6]余洁.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J].旅游学刊,2007,(10): 9-10
[7]张海燕,王忠云.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研究[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0,(4): 322-326
[8]黄耀丽,聂磊,李凡.文化旅游与文化产业互动的研究——以佛山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为例[J].热带地理,2003,(4): 18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