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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频繁爆出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与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的丑闻,不仅损害了股民的利益,也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探究了康美药业的造假手段及异常财务信号,有助于股民识别公司财务数据的可靠性。同时针对财务造假的防治提出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 财务造假 康美药业 财务异常
康美药业(现为“ST康美”)是一家集药品、中药饮片、中药材和医疗器械等供销一体化的大型医药民营企业。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9年5月17日证监会通报了康美药业财务报告造假及涉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值曾达千亿的康美药业,如今市值降到百亿级。然而从其理念财务数据来看,康美财务造假似早有预谋。
一、财务造假概念
本文所述财务造假主要是指公司管理层,突破现有会计规范,蓄意编造、提供虚假的企业会计信息,对投资者或信息使用者造成严重误导,对投资决策造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行为。
二、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分析
(一)事件回顾
2018年12月28日,康美药业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4月30日,康美药业发布了近300亿的会计差错,同日在《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阐述了具体的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财务影响。
5月1日,发致股东信致歉。
5月9日,证监会向康美药业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中珠江下发调查通知书,因其在康美药业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调查。
5月17日,据证监会初步调查,在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年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包括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及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5月17日晚,康美药业再次致歉,表示因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原因,导致其资金管理及关联方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5月21日,康美药业主动申请ST。
6月29日,康美药业称其将续聘正中珠江为其2019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二)康美药业300亿去哪儿了?
康美药业公告称此次会计差错仅涉及对2017年年报的追溯调整,且对更正原因的解释均为“会计处理存在错误”,包括多项受影响的期间报表项目。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应收账款、存货和在建工程分别少计6.41亿元、195.46亿元和6.32亿元;营业收入多计88.98亿元、营业成本多计76.62亿元、销售费用少计4.97亿元、财务费用少计2.28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多计近103亿元;收到与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1.37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多计7.30亿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3.82亿元。
针对康美药业2018年年报中披露的其他应收款中包括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余额88.79亿元,对应坏账准备0.00元”一事,正中珠江在对康美药业2018年年审报告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中表示,在其实施了分析、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后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故无法确定康美药业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发生额及余额的准确性,以及对资金可回收性进行合理评估。
5月29日,康美药业对上交所此前下发的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否涉及2017年度以外的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差错更正事项,做出了回复。从解释公告来看,康美药业“失踪”的300亿中,因公司使用不实单据及业务凭证造成前期差错,故此调增应收账款6.41亿元,调减未分配利润28.11亿元;因通过不同途径采购中药材,款项未经审核已支付但未入账,调增存货-中药材183.43亿元;因支付其他方资金往来及工程支出,调增其他应收款57.14亿元、存货-开发成本18.04亿元及在建工程6.32亿元。
(三)康美药业近年财务数据异常
康美药业做出会计差错更正仅涉及2017年度,而证监会调查称其2016年-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高达近300亿的“大厦”似乎不是一年可以建成的,仔细研究康美药业历年财务数据可以发现其有诸多异常之处。
1、营业总收入增长率异常
因处于同一大环境下,同行业公司尽管在业务规模上有所不同,但是主业相同的各成熟企业在业务增减变动上应有相似之处。在众多医药制造企业中,本文选择了与康美药业一样以中药饮片为主的同仁堂、陇神戎发、佛慈制药及香雪制药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各公司近十年财务数据发现这4家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波动无明显规律,而康美却出现明显的“山”型态势。2006-2010年康美的营业收入增长率无较大幅度变化,而2011年及2012年康美药业高速增长,从2010年的39.19%升至2011年的83.77%,2012年也高达83.62%。2011及2012年的增长率水平远超同行业企业。特别在2012年,除陇神戎发因为上市做准备营业收入增长率较高达59%外,香雪制药为30%,同仁堂为23%,而佛慈制药为-1.78%,康美超高营收增长率值得探究。2012年之后,康美药业突然进入稳步增长阶段,这一突变不得不令人怀疑其财务数据的可靠性。
與营收增长率2011-2012年突增不同的是,康美药业净利润增长率在这两年并没有明显增加,却在之前的2008-2009年达到最高水平,之后几年也未曾出现明显波动。营收与净利润出现明显的不同期突变同样值得怀疑。
2、存货占比过高
从康美药业2017年追溯调整后的数据来看, 2017年存货调增195亿元,调整后高达352亿元,调增幅度近125%,但同时调整的营业成本幅度仅为40%。根据康美药业的公告无法解释其存货与营业成本调整的严重不配比,令人怀疑其存货是否真实存在。而根据公司2018年年报数据,其存货仍高达342亿元,存货占比达46%。从2016年以前的数据可以看出,康美药业存货占比保持在10%-25%浮动,且没有明显割裂现象。 除此之外,康美药业存货周转天数更为异常。2017年与2018年到达799天和923天,远高于行业水平的279天和259天。而在2016年及之前,康美存货周转天数与行业水平并无太大差距。然而若真如康美药业的说辞,这195亿元的存货是真实存在的,那么不大可能是2017年一年增加的。因为就康美的业务规模来看,2017年营收为176亿元,甚至低于调增的存货,这显然是无法令人信服的。
3、频繁举债
分析康美药业历年财报数据可以看出,康美药业货币资金数额及占比一直较高,也未做任何理财投资,但却频繁举债。从2011起,康美药业货币资金数额开始大幅增长,从2011年的63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273亿。2010年开始配股,因此2011年末货币资金较2010年末有较大增长;而2016年因定向增发募集资金81亿元,故2016年末货币资金大幅增加。
然而在账面保有大量货币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存在大量有息负债。其有息负债从2012年的54亿元增至2018年的约283亿元,高额的有息负债也产生了大量的财务费用。在货币资金和现金流充足的情况下,康美药业借债经营,且借债规模越来越大,这种异常现象显然不是3年能够形成的。
4、现金流与利润不匹配
从康美药业财报来经营性看,在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稳步增长的情况下,公司现金流长期匮乏。现金流和净利润之所以存在差异,是由于非付现成本的存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者应逐渐趋同。根据康美药业之前发布的财报显示,2012年-2014年前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出现大幅变动,从2011年5.75亿元增至2012年的10.08亿元,增幅达75%;2013、2014年分别为16.74亿元、11.32亿元,然而2015年却将至5.09亿元,降幅达55%。到2016年及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出现大幅度增长,究其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多计103亿元等与现金相关的“会计处理出错”,以及2016年、2017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69.48亿元、88.98亿元。经调整后2016年度、2017年度的经营现金净额分别为-23亿元、-48亿元,最新2018年度为-31.91亿元。
从净利润来看,康美药业自2001年上市以来一直稳步增长,未出现为负或突变的情况。整合康美药业2001年度至2018年度(差错更正后)合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约为-40亿元,合计净利润约为199亿元,两个之间的巨大差额不得不让人怀疑康美药业的财务造假不仅起于2016年。
三、财务造假防治建议
(一)对企业管理者进行诚信教育
财务舞弊多源于管理层或治理层,因此对管理者进行诚信教育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财务舞弊的发生。对企业管理者的培训和教育可以由政府、企业家协会、髙校等机构来进行组织,在这个培训教育的过程中还可以积累经验,通过互相交流共同完善这种模式,并可以形成长效机制。这些经验对于我们的市场经济建设可以提供良好的借鉴作用。
(二)制定有效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各部门应遵循相互独立且制衡的原则。第二,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以及时有效地控制风险。第三,制定具体活动方式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第四,做好信息的沟通,保障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第五,加强内部监管。由董事会指定独立于管理层的专人进行内部审计的工作,同时招聘高素质的审计人员。
(三)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增加中介机构违规成本,完善审计立法。从保荐机构的资格确认到之后的年度考核都应加强监管,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及时暂停,违规严重的直接取消保荐资格。审计师参与造假或者未尽勤勉之责的行为,要严肃处理,通过严格的处罚规定还保证审计从业人员队伍的独立性和高素质。
四、结束语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数额巨大,28万股民深受其害。无论是康美药业本身还是其相关外部机构声誉都遭受一定损失。对财务造假公司的研究不仅能让投资者了解财务造假手段及其潜在风险,更能让上市公司及外部监管机构警醒财务造假的不良后果。
【参考文献】
[1] 钱苹,罗玫.中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预测模型[J]. 会计研究,2015(07):18-25+96.
[2] 梅新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原因及对策分析[J]. 财会通訊,2009(13):96-97.
[3] 刘娇,龚凤兰.“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研究[J]. 财会月刊,2013(17):54-56.
[4] 陈国欣,吕占甲,何峰.财务报告舞弊识别的实证研究——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经验数据[J].审计研究,2007(3)
[5] 朱锦余,高善生.上市公司舞弊性财务报告及其防范与监管——基于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处罚公告的分析[J].会计研究2007(1):12-14
[6] 韦琳,徐立文,刘佳.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识别——基于三角形理论的实证研究[J].审计研究,2011(02):98-106
[7] 黄世忠,黄京菁.财务报表舞弊行为特征及预警信号综述[J].财会通讯,2004(12): 4-9
[8] 秦江萍.上市公司会计舞弊: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与启示[J].会计研究,2006(6): 72-73
[9] G.Jack Bologna,Robet J.Lindquist&Josep h T.Wells,The Accountants’ Fraud and Commercial Crime[J].Josept T.Wells,1993.20-31
[10] Norazida Mohamed,Financial Statement Fraud Control:Audit Testing and Internal Auditing Expectation Gap[J].University Technology MARA Malaysia,2013.62-67
作者简介:吕文彬(1994—),女,汉族,湖北武汉市人,会计硕士,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研究方向:会计理论应用研究
【关键词】 财务造假 康美药业 财务异常
康美药业(现为“ST康美”)是一家集药品、中药饮片、中药材和医疗器械等供销一体化的大型医药民营企业。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9年5月17日证监会通报了康美药业财务报告造假及涉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值曾达千亿的康美药业,如今市值降到百亿级。然而从其理念财务数据来看,康美财务造假似早有预谋。
一、财务造假概念
本文所述财务造假主要是指公司管理层,突破现有会计规范,蓄意编造、提供虚假的企业会计信息,对投资者或信息使用者造成严重误导,对投资决策造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行为。
二、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分析
(一)事件回顾
2018年12月28日,康美药业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4月30日,康美药业发布了近300亿的会计差错,同日在《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阐述了具体的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财务影响。
5月1日,发致股东信致歉。
5月9日,证监会向康美药业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中珠江下发调查通知书,因其在康美药业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调查。
5月17日,据证监会初步调查,在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年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包括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及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5月17日晚,康美药业再次致歉,表示因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原因,导致其资金管理及关联方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5月21日,康美药业主动申请ST。
6月29日,康美药业称其将续聘正中珠江为其2019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二)康美药业300亿去哪儿了?
康美药业公告称此次会计差错仅涉及对2017年年报的追溯调整,且对更正原因的解释均为“会计处理存在错误”,包括多项受影响的期间报表项目。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应收账款、存货和在建工程分别少计6.41亿元、195.46亿元和6.32亿元;营业收入多计88.98亿元、营业成本多计76.62亿元、销售费用少计4.97亿元、财务费用少计2.28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多计近103亿元;收到与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1.37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多计7.30亿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3.82亿元。
针对康美药业2018年年报中披露的其他应收款中包括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余额88.79亿元,对应坏账准备0.00元”一事,正中珠江在对康美药业2018年年审报告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中表示,在其实施了分析、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后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故无法确定康美药业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发生额及余额的准确性,以及对资金可回收性进行合理评估。
5月29日,康美药业对上交所此前下发的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否涉及2017年度以外的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差错更正事项,做出了回复。从解释公告来看,康美药业“失踪”的300亿中,因公司使用不实单据及业务凭证造成前期差错,故此调增应收账款6.41亿元,调减未分配利润28.11亿元;因通过不同途径采购中药材,款项未经审核已支付但未入账,调增存货-中药材183.43亿元;因支付其他方资金往来及工程支出,调增其他应收款57.14亿元、存货-开发成本18.04亿元及在建工程6.32亿元。
(三)康美药业近年财务数据异常
康美药业做出会计差错更正仅涉及2017年度,而证监会调查称其2016年-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高达近300亿的“大厦”似乎不是一年可以建成的,仔细研究康美药业历年财务数据可以发现其有诸多异常之处。
1、营业总收入增长率异常
因处于同一大环境下,同行业公司尽管在业务规模上有所不同,但是主业相同的各成熟企业在业务增减变动上应有相似之处。在众多医药制造企业中,本文选择了与康美药业一样以中药饮片为主的同仁堂、陇神戎发、佛慈制药及香雪制药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各公司近十年财务数据发现这4家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波动无明显规律,而康美却出现明显的“山”型态势。2006-2010年康美的营业收入增长率无较大幅度变化,而2011年及2012年康美药业高速增长,从2010年的39.19%升至2011年的83.77%,2012年也高达83.62%。2011及2012年的增长率水平远超同行业企业。特别在2012年,除陇神戎发因为上市做准备营业收入增长率较高达59%外,香雪制药为30%,同仁堂为23%,而佛慈制药为-1.78%,康美超高营收增长率值得探究。2012年之后,康美药业突然进入稳步增长阶段,这一突变不得不令人怀疑其财务数据的可靠性。
與营收增长率2011-2012年突增不同的是,康美药业净利润增长率在这两年并没有明显增加,却在之前的2008-2009年达到最高水平,之后几年也未曾出现明显波动。营收与净利润出现明显的不同期突变同样值得怀疑。
2、存货占比过高
从康美药业2017年追溯调整后的数据来看, 2017年存货调增195亿元,调整后高达352亿元,调增幅度近125%,但同时调整的营业成本幅度仅为40%。根据康美药业的公告无法解释其存货与营业成本调整的严重不配比,令人怀疑其存货是否真实存在。而根据公司2018年年报数据,其存货仍高达342亿元,存货占比达46%。从2016年以前的数据可以看出,康美药业存货占比保持在10%-25%浮动,且没有明显割裂现象。 除此之外,康美药业存货周转天数更为异常。2017年与2018年到达799天和923天,远高于行业水平的279天和259天。而在2016年及之前,康美存货周转天数与行业水平并无太大差距。然而若真如康美药业的说辞,这195亿元的存货是真实存在的,那么不大可能是2017年一年增加的。因为就康美的业务规模来看,2017年营收为176亿元,甚至低于调增的存货,这显然是无法令人信服的。
3、频繁举债
分析康美药业历年财报数据可以看出,康美药业货币资金数额及占比一直较高,也未做任何理财投资,但却频繁举债。从2011起,康美药业货币资金数额开始大幅增长,从2011年的63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273亿。2010年开始配股,因此2011年末货币资金较2010年末有较大增长;而2016年因定向增发募集资金81亿元,故2016年末货币资金大幅增加。
然而在账面保有大量货币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存在大量有息负债。其有息负债从2012年的54亿元增至2018年的约283亿元,高额的有息负债也产生了大量的财务费用。在货币资金和现金流充足的情况下,康美药业借债经营,且借债规模越来越大,这种异常现象显然不是3年能够形成的。
4、现金流与利润不匹配
从康美药业财报来经营性看,在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稳步增长的情况下,公司现金流长期匮乏。现金流和净利润之所以存在差异,是由于非付现成本的存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者应逐渐趋同。根据康美药业之前发布的财报显示,2012年-2014年前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出现大幅变动,从2011年5.75亿元增至2012年的10.08亿元,增幅达75%;2013、2014年分别为16.74亿元、11.32亿元,然而2015年却将至5.09亿元,降幅达55%。到2016年及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出现大幅度增长,究其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多计103亿元等与现金相关的“会计处理出错”,以及2016年、2017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69.48亿元、88.98亿元。经调整后2016年度、2017年度的经营现金净额分别为-23亿元、-48亿元,最新2018年度为-31.91亿元。
从净利润来看,康美药业自2001年上市以来一直稳步增长,未出现为负或突变的情况。整合康美药业2001年度至2018年度(差错更正后)合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约为-40亿元,合计净利润约为199亿元,两个之间的巨大差额不得不让人怀疑康美药业的财务造假不仅起于2016年。
三、财务造假防治建议
(一)对企业管理者进行诚信教育
财务舞弊多源于管理层或治理层,因此对管理者进行诚信教育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财务舞弊的发生。对企业管理者的培训和教育可以由政府、企业家协会、髙校等机构来进行组织,在这个培训教育的过程中还可以积累经验,通过互相交流共同完善这种模式,并可以形成长效机制。这些经验对于我们的市场经济建设可以提供良好的借鉴作用。
(二)制定有效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各部门应遵循相互独立且制衡的原则。第二,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以及时有效地控制风险。第三,制定具体活动方式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第四,做好信息的沟通,保障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第五,加强内部监管。由董事会指定独立于管理层的专人进行内部审计的工作,同时招聘高素质的审计人员。
(三)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增加中介机构违规成本,完善审计立法。从保荐机构的资格确认到之后的年度考核都应加强监管,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及时暂停,违规严重的直接取消保荐资格。审计师参与造假或者未尽勤勉之责的行为,要严肃处理,通过严格的处罚规定还保证审计从业人员队伍的独立性和高素质。
四、结束语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数额巨大,28万股民深受其害。无论是康美药业本身还是其相关外部机构声誉都遭受一定损失。对财务造假公司的研究不仅能让投资者了解财务造假手段及其潜在风险,更能让上市公司及外部监管机构警醒财务造假的不良后果。
【参考文献】
[1] 钱苹,罗玫.中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预测模型[J]. 会计研究,2015(07):18-25+96.
[2] 梅新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原因及对策分析[J]. 财会通訊,2009(13):96-97.
[3] 刘娇,龚凤兰.“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研究[J]. 财会月刊,2013(17):54-56.
[4] 陈国欣,吕占甲,何峰.财务报告舞弊识别的实证研究——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经验数据[J].审计研究,2007(3)
[5] 朱锦余,高善生.上市公司舞弊性财务报告及其防范与监管——基于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处罚公告的分析[J].会计研究2007(1):12-14
[6] 韦琳,徐立文,刘佳.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识别——基于三角形理论的实证研究[J].审计研究,2011(02):98-106
[7] 黄世忠,黄京菁.财务报表舞弊行为特征及预警信号综述[J].财会通讯,2004(12): 4-9
[8] 秦江萍.上市公司会计舞弊: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与启示[J].会计研究,2006(6): 72-73
[9] G.Jack Bologna,Robet J.Lindquist&Josep h T.Wells,The Accountants’ Fraud and Commercial Crime[J].Josept T.Wells,1993.20-31
[10] Norazida Mohamed,Financial Statement Fraud Control:Audit Testing and Internal Auditing Expectation Gap[J].University Technology MARA Malaysia,2013.62-67
作者简介:吕文彬(1994—),女,汉族,湖北武汉市人,会计硕士,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研究方向:会计理论应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