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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对策包括:将保障目标确定为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5.48平方米、三口之家住房总面积不超过46.44平方米;将保障范围确定为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年收入720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进一步将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的家庭分为低保家庭、享受特困救助家庭和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家庭三个层次,实施不同程度的住房保障,从而构建起天津市住房社会保障体系。为保证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顺利实施,从立法、资金、机构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