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于农村金融能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但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农村金融仍是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供”“求”矛盾突出。如何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概况
(一)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较为齐全的以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恢复后,确立了中国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制;1994年从中国农业银行分离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农村金融增加了政策性金融部门;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标志着农村金融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1986年开始设立的邮政储蓄机构被界定为其他金融机构,但因得益于政策优惠,近些年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也成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供给方为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而需求方则主要包括从事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农户和农村企业。金融产品受制于供给水平、能力及意愿等因素,目前品种较为单一,对于各种类型的农户和农村企业千差万别的金融需求则显得供不应求。客观上由于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供给方在市场体系中基本处于垄断者的地位,加之资金的价格未能市场化,由此导致金融交易行为扭曲现象普遍存在。
二、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中国农业银行支农功能有所增强但还很薄弱。作为商业银行的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定位和经营策略发生了重大变化,信贷业务重点向城市倾斜,农业银行信贷资金已基本从农村市场退出。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农业银行重新重视农村金融业务,制定了支持三农、开拓县域市场的发展战略,组建了三农金融事业部,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投放,支农力量明显增强。但农业银行涉农贷款规模不大,占其贷款总额的比重仍然较小,支农力量还很薄弱。
(二)农业发展银行支农力量受限。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长期以来资金拨付有限,且资金不能按时到位,有时不得不向央行借款,使筹资成本上升,制约了农业发展银行的发展,支农力量受限。另外在支农领域主要涉及粮棉油收购、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小企业发展、农业科技开发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储备体系建设,支农范围有限。
(三)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机构和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农村信用社支农力不从心,其管理体制、经营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三会”制度形同虚设,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率较高。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主要在农村开展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便农贷款,其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滞后、不能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中国邮政储蓄经营管理体制不完善,支农作用发挥有限。长期以来,邮政储蓄作为邮政的一个内设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相对薄弱,人才储备比较缺乏。现在邮政储蓄组建成为现代金融机构,但法人治理机构不完善和现代管理制度仍然落后,同时由于涉足农村贷款市场时间较短,在贷款技术、贷款产品、贷款人才、风险控制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邮政储蓄资产庞大,但涉农贷款金额较少、支农作用没有有效发挥。
(五)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组织发展相对不足。近几年,我国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组织发展迅速,但是数量较少,贷款规模额度小,这样的状况远远不能满足以农户小额金融需求为主的农村金融需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融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不足,发展后劲不足。
三、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措施
(一)推动农业银行继续拓展农村信贷业务。农业银行作为经营农村信贷业务悠久历史的商业性银行,在营业网点、农业信贷管理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应加大支农力度。一是针对农村金融“短、小、频、急”的特点,完善三农金融信贷政策制度,简化三农和小企业信贷运作流程,创新担保方式,增加对农村信贷的支持。要发挥经营网点覆盖广的优势,开发适合农村金融需求的金融产品,为农户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二是加大对县域营业网点的投入力度,增加和优化金融服务网点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同时加强金融管理体系的信息化、现代化建设。
(二)完善农业发展银行职能,使其真正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作用。要改变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只负责国家粮棉油收购贷款的格局,扩大其业务外延。一是把目前由农业银行经营的农业开发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政策性金融业务划为农业发展银行;二是将国家开发银行农业信贷业务、国际金融机构农贷的转贷业务划为农业发展银行管理;三是改变目前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来源渠道过于狭窄、资金来源不稳定的现状,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建立农业发展基金面向农民筹资、境外筹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三)改革完善农村信用社组织治理结构的经营管理制度。继续推进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为主的产权改革,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完善合作制。在保持县市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深化省联社改革,加快构建和完善省县两级法人体制。加快金融电子网络建设进程,逐步实现业务处理和经营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推进科技、产品和管理的创新,逐步提升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的科技水平。
(四)健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营管理制度。邮政储蓄在农村服务网点最多,应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支持三农。一是按照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健全和完善组织结构和风险防范机制,形成有效的制衡和约束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提高贷款产品设计和风险管理水平,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二是针对农村金融需求规模小、时间急的特点,简化贷款手续和抵押方式,积极探索发展小额信贷业务,提高支农贷款的数量和比重。
(五)加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提高金融支农能力。大力支持农村各类金融组织发展,解决金融服务空白或者薄弱地区的金融组织和网点问题,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能力。采取扶持措施,如费用补贴政策、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支农再贷款政策等,调动金融组织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和支农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概况
(一)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较为齐全的以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恢复后,确立了中国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制;1994年从中国农业银行分离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农村金融增加了政策性金融部门;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标志着农村金融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1986年开始设立的邮政储蓄机构被界定为其他金融机构,但因得益于政策优惠,近些年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也成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供给方为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而需求方则主要包括从事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农户和农村企业。金融产品受制于供给水平、能力及意愿等因素,目前品种较为单一,对于各种类型的农户和农村企业千差万别的金融需求则显得供不应求。客观上由于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供给方在市场体系中基本处于垄断者的地位,加之资金的价格未能市场化,由此导致金融交易行为扭曲现象普遍存在。
二、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中国农业银行支农功能有所增强但还很薄弱。作为商业银行的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定位和经营策略发生了重大变化,信贷业务重点向城市倾斜,农业银行信贷资金已基本从农村市场退出。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农业银行重新重视农村金融业务,制定了支持三农、开拓县域市场的发展战略,组建了三农金融事业部,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投放,支农力量明显增强。但农业银行涉农贷款规模不大,占其贷款总额的比重仍然较小,支农力量还很薄弱。
(二)农业发展银行支农力量受限。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长期以来资金拨付有限,且资金不能按时到位,有时不得不向央行借款,使筹资成本上升,制约了农业发展银行的发展,支农力量受限。另外在支农领域主要涉及粮棉油收购、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小企业发展、农业科技开发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储备体系建设,支农范围有限。
(三)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机构和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农村信用社支农力不从心,其管理体制、经营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三会”制度形同虚设,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率较高。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主要在农村开展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便农贷款,其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滞后、不能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中国邮政储蓄经营管理体制不完善,支农作用发挥有限。长期以来,邮政储蓄作为邮政的一个内设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相对薄弱,人才储备比较缺乏。现在邮政储蓄组建成为现代金融机构,但法人治理机构不完善和现代管理制度仍然落后,同时由于涉足农村贷款市场时间较短,在贷款技术、贷款产品、贷款人才、风险控制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邮政储蓄资产庞大,但涉农贷款金额较少、支农作用没有有效发挥。
(五)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组织发展相对不足。近几年,我国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组织发展迅速,但是数量较少,贷款规模额度小,这样的状况远远不能满足以农户小额金融需求为主的农村金融需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融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不足,发展后劲不足。
三、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措施
(一)推动农业银行继续拓展农村信贷业务。农业银行作为经营农村信贷业务悠久历史的商业性银行,在营业网点、农业信贷管理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应加大支农力度。一是针对农村金融“短、小、频、急”的特点,完善三农金融信贷政策制度,简化三农和小企业信贷运作流程,创新担保方式,增加对农村信贷的支持。要发挥经营网点覆盖广的优势,开发适合农村金融需求的金融产品,为农户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二是加大对县域营业网点的投入力度,增加和优化金融服务网点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同时加强金融管理体系的信息化、现代化建设。
(二)完善农业发展银行职能,使其真正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作用。要改变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只负责国家粮棉油收购贷款的格局,扩大其业务外延。一是把目前由农业银行经营的农业开发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政策性金融业务划为农业发展银行;二是将国家开发银行农业信贷业务、国际金融机构农贷的转贷业务划为农业发展银行管理;三是改变目前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来源渠道过于狭窄、资金来源不稳定的现状,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建立农业发展基金面向农民筹资、境外筹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三)改革完善农村信用社组织治理结构的经营管理制度。继续推进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为主的产权改革,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完善合作制。在保持县市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深化省联社改革,加快构建和完善省县两级法人体制。加快金融电子网络建设进程,逐步实现业务处理和经营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推进科技、产品和管理的创新,逐步提升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的科技水平。
(四)健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营管理制度。邮政储蓄在农村服务网点最多,应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支持三农。一是按照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健全和完善组织结构和风险防范机制,形成有效的制衡和约束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提高贷款产品设计和风险管理水平,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二是针对农村金融需求规模小、时间急的特点,简化贷款手续和抵押方式,积极探索发展小额信贷业务,提高支农贷款的数量和比重。
(五)加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提高金融支农能力。大力支持农村各类金融组织发展,解决金融服务空白或者薄弱地区的金融组织和网点问题,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能力。采取扶持措施,如费用补贴政策、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支农再贷款政策等,调动金融组织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和支农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