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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篇字数约为2700字的短篇小说里,博尔赫斯十三次直接提到《圣经》,这清楚的表明,《沙之书》有着浓烈的宗教意味;《圣经》是作为“沙之书”的另一面而出现在小说里的。
在探讨《沙之书》的宗教意味之前,我们不妨先来讨论“沙之书”本身所具有的哲学意蕴。博尔赫斯以其宏阔的视野,幽深的思考,悲悯的情怀,传达着他对整个人类命运的关怀,对人类陷入偶像崇拜迷狂、理性崇拜迷狂、科学崇拜迷狂的忧思。在博尔赫斯的世界里,不分东西南北,不分种族民族,不分古往今来,不分宗教信仰,所有的人类精神活动都在其关注范围之内。借用钱钟书的话来说,就是“东海西海,心理攸同;南学北学,道术未裂”。
小说开篇引述玄学派诗人乔治·赫伯特的诗句,首先就把我们带到一个充满神秘主义和悖论色彩的世界。尔后出场的卖书人由内到外、无一例外的继续显示着神秘、怪异的气息;及至那件宝物——“沙之书”登场,更是集诡异、神奇、荒诞、魔幻之特点于一身。且看“沙之书”的来历和特性:“异乎寻常的重量”,圣书,护身符,最下层的种姓,晦气,十九世纪,孟买,不认识的文字,邪恶的书,神奇的不可以解释的页码编码方法,可怕的怪物,烦恼的根源,“诋毁和败坏现实的下流东西”。最后,“我”认为这本预示着无限的“沙之书”最好的归宿是国立图书馆阴暗的搁架。综上所述,“沙之书”包含如下元素:东方式的神秘主义,玄学派的深奥莫测,迷宫一般的混沌世界,阿拉伯式的天方夜谭,休谟式的怀疑主义和不可知论,理性知识的集大成者,人类试图占有所有知识的狂妄以及窥破宇宙奥秘的僭越,人类对知识的盲目崇拜,人类对“万物皆备于我”的狂想,人类试图垄断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的狂悖。意味深长的是,博尔赫斯还用虚拟语气悬想焚烧这本书所带来的恶果:“我想把它付之一炬,但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这是否意味着,人类居住的星球被弄到今天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步,是盲目崇拜科学、盲目追求物质发展的恶果呢?
博尔赫斯所设计的精妙细节,真可以说是“草蛇灰线,伏于千里之外”。作为“沙之书”的另一面的《圣经》,首先是被卖书人当做牟利的商品;其次是被“我”拿来当做卖弄和炫耀的物品;再次是被卖书人当做交换物从印度人那里换来“沙之书”;再次是被“我”当做交换“沙之书”的替代品;最后提到“沙之书”与《圣经》的文字是:“我本想把那本沙之书放在威克利夫版《圣经》留下的空档里,但最终还是把它藏在一套不全的《一千零一夜》后面。”所有的这些细节都是耐人寻味的:如果把上帝的天启当做是商品,如果把造物主的恩宠当做是炫奇炫富的物品,如果把预示着博爱的救赎置换为无限的知识,如果把警惕理性的有限性的神性劝谕置于可有可无的地步。那么,带给人类的必将是——无尽的悲哀,理性的自负,虚骄的高傲,无边的烦恼,精神的崩溃,失去栖身之所的惶恐不安,以及乌烟瘴气的生存环境。透过这些细节和暗示,博尔赫斯一再告诫我们:《圣经》所宣示的谦卑、博爱、悲悯是不可替代的;我们唯有在爱和谦逊的光辉照耀下,才可能结束悬悬无定、不可终日的惶恐,过一种内心澄明、心有所归的生活。
在探讨《沙之书》的宗教意味之前,我们不妨先来讨论“沙之书”本身所具有的哲学意蕴。博尔赫斯以其宏阔的视野,幽深的思考,悲悯的情怀,传达着他对整个人类命运的关怀,对人类陷入偶像崇拜迷狂、理性崇拜迷狂、科学崇拜迷狂的忧思。在博尔赫斯的世界里,不分东西南北,不分种族民族,不分古往今来,不分宗教信仰,所有的人类精神活动都在其关注范围之内。借用钱钟书的话来说,就是“东海西海,心理攸同;南学北学,道术未裂”。
小说开篇引述玄学派诗人乔治·赫伯特的诗句,首先就把我们带到一个充满神秘主义和悖论色彩的世界。尔后出场的卖书人由内到外、无一例外的继续显示着神秘、怪异的气息;及至那件宝物——“沙之书”登场,更是集诡异、神奇、荒诞、魔幻之特点于一身。且看“沙之书”的来历和特性:“异乎寻常的重量”,圣书,护身符,最下层的种姓,晦气,十九世纪,孟买,不认识的文字,邪恶的书,神奇的不可以解释的页码编码方法,可怕的怪物,烦恼的根源,“诋毁和败坏现实的下流东西”。最后,“我”认为这本预示着无限的“沙之书”最好的归宿是国立图书馆阴暗的搁架。综上所述,“沙之书”包含如下元素:东方式的神秘主义,玄学派的深奥莫测,迷宫一般的混沌世界,阿拉伯式的天方夜谭,休谟式的怀疑主义和不可知论,理性知识的集大成者,人类试图占有所有知识的狂妄以及窥破宇宙奥秘的僭越,人类对知识的盲目崇拜,人类对“万物皆备于我”的狂想,人类试图垄断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的狂悖。意味深长的是,博尔赫斯还用虚拟语气悬想焚烧这本书所带来的恶果:“我想把它付之一炬,但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这是否意味着,人类居住的星球被弄到今天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步,是盲目崇拜科学、盲目追求物质发展的恶果呢?
博尔赫斯所设计的精妙细节,真可以说是“草蛇灰线,伏于千里之外”。作为“沙之书”的另一面的《圣经》,首先是被卖书人当做牟利的商品;其次是被“我”拿来当做卖弄和炫耀的物品;再次是被卖书人当做交换物从印度人那里换来“沙之书”;再次是被“我”当做交换“沙之书”的替代品;最后提到“沙之书”与《圣经》的文字是:“我本想把那本沙之书放在威克利夫版《圣经》留下的空档里,但最终还是把它藏在一套不全的《一千零一夜》后面。”所有的这些细节都是耐人寻味的:如果把上帝的天启当做是商品,如果把造物主的恩宠当做是炫奇炫富的物品,如果把预示着博爱的救赎置换为无限的知识,如果把警惕理性的有限性的神性劝谕置于可有可无的地步。那么,带给人类的必将是——无尽的悲哀,理性的自负,虚骄的高傲,无边的烦恼,精神的崩溃,失去栖身之所的惶恐不安,以及乌烟瘴气的生存环境。透过这些细节和暗示,博尔赫斯一再告诫我们:《圣经》所宣示的谦卑、博爱、悲悯是不可替代的;我们唯有在爱和谦逊的光辉照耀下,才可能结束悬悬无定、不可终日的惶恐,过一种内心澄明、心有所归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