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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国有企业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面对不断深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国企干部人事工作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迫切需要以《纲要》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国企干部队伍,着力推动企业科学发展、促进企业和谐稳定。
关键词 《纲要》精神 国企干部人事制度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一、当前国企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大部分国企已经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干部人事制度,相继实施了公开选聘企业高管、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试行年薪制等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1、干部人事制度不科学,突出表现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党委核心作用不充分。目前,许多国有企业虽然也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行公司制,设立了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但运转很不规范,政府掌控重要人事任免权,董事会作用弱化,无法独立聘任总经理;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权力过于集中,党委政治核心地位削弱,难以有效保证监督,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等诸多问题,甚至部分企业内耗不断,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2、干部选拔方式不科学,突出表现为选拔视野狭窄,择优选拔渠道不畅。目前,在国有企业中,干部选拔任用主要通过党组织、董事会和总经理等进行组织选拔,“少数人在人数人中选”的问题比较突出,选人用人的视野狭窄,渠道不畅,难以有效选优用强。领导干部的市场化配置仍处于起步试点阶段,外部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队伍亟待发展壮大。
3、干部激励约束不科学,突出表现出薪酬制度不合理,责任追究不到位。目前,许多国企对中高层领导干部试行了年薪制,也出台相应的监督约束办法。但是年薪制不合理,或者是与绩效考核挂钩不紧,成为变相的提高收入;或者是脱离企业实际,与职工收入差距拉得过大,影响干群关系。同时,在监督约束上,也不到位,考核体系不完善,绩效难以科学核定,责任追究无法真正落实,特别是一把手集决策权与执行权于一身,实际上处于无人监督的状态。
二、深化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中国特色,以改革和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完善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健全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人事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1、规范和完善国企领导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依法落实董事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人用人权。
2、规范和完善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职业经理人要求,把组织选拔与市场化选聘结合起来,切实选优用强企业领导干部。
3、规范和完善企业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制度。建立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推行任期目标考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着眼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
4、规范和完善企业领导干部激励约束制度。健全以考核评价结果为基础,以薪酬激励为主导的激励制度和以责任追究为主导的约束制度。
三、深化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围绕“中国特色、现代企业”目标,以完善治理结构与坚持党委领导相结合为重点,构建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深化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方向,突出中国特色是要求。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国特色的厂情就是党委的核心领导。构建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制度体系,必须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改革完善:
一是要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推荐符合条件的国企党委成员依法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建立起二者有机融合的组织机构。即在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中,按照国有股的份额,党委成员依法进入董事会,具备条件的,党委书记担任董事长,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分设,由企业党委在董事会中行使国有产权代表人的职能。
二是依法落实董事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人用人权,真正把总经理的提名权与聘任权由政府主管部门交给董事会,从体制上理顺了党委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关系。
(二)围绕“选优用强、职业经理”目标,以完善组织选拔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为重点,构建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
深化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优用强企业领导干部是目标,实现职业经理人治理企业是核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必须符合市场竞争要求,实现职业化。同时,党管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是巩固党执政础的重要保证。因此,要把党管干部原则、党组织依法推荐选拔与尊重市场规律、市场化选聘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党组织和企业在选拔任用干部中应做到:
一是以扩大民主、公开选拔为方向,拓宽选人用人视墅,建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变“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
二是淡化初始提名权,重点把握好标准、条件和程序,在此基础上可在本企业范围内,甚至全国范围内、世界范围内实行海选,通过严密的选拔程序,全面考察,好中选优,真正把优秀的职业经理人选聘到企业中。
(三)围绕“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目标,以完善任期目标与绩效考核相结合为重点,构建国有企业干部考核管理制度体系。
深化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必须着眼于促进和谐稳定,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规范、完善的干部考核管理制度體系。
为此,在国企领导干部考核管理中,必须在国企领导干部中推行任期目标制,明确规定国企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和任期目标,建立以任期目标为依据,全面反映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表现、廉洁从业、服务职工群众等情况的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督促国企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做好工作。
(四)围绕“有效激励、强力约束”目标,以完善薪酬激励与责任追究相结合为重点,构建国有企业干部激励约束制度体系。
深化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国企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度是根本保证。
为此,在构建激励、约束制度工作中应该做到:
一是健全薪酬激励为主的激励制度。要以考核评价结果为基础,按照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挂钩,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并重,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着重在规范和完善企业领导干部的薪酬管理办法上下功夫,探索建立与企业领导干部经营绩效相一致,与市场通行薪酬相符合,与职工群众收入相衔接的薪酬体系,既要避免劳酬不符、低于市场价格,也要避免天价薪酬,与职工收入差距过大。
二是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要根据责、权、利相符的原则,在明确权、利的基础上,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正确履职、不负责任的行为严肃按制度追究,坚决杜绝权大责小的现象。
总之,深化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事关企业改革和发展大局,必须以《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为指导,紧密结合国企实际,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培养一支适应推进中国特色国有企业事业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国有企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组织保证。
关键词 《纲要》精神 国企干部人事制度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一、当前国企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大部分国企已经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干部人事制度,相继实施了公开选聘企业高管、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试行年薪制等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1、干部人事制度不科学,突出表现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党委核心作用不充分。目前,许多国有企业虽然也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行公司制,设立了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但运转很不规范,政府掌控重要人事任免权,董事会作用弱化,无法独立聘任总经理;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权力过于集中,党委政治核心地位削弱,难以有效保证监督,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等诸多问题,甚至部分企业内耗不断,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2、干部选拔方式不科学,突出表现为选拔视野狭窄,择优选拔渠道不畅。目前,在国有企业中,干部选拔任用主要通过党组织、董事会和总经理等进行组织选拔,“少数人在人数人中选”的问题比较突出,选人用人的视野狭窄,渠道不畅,难以有效选优用强。领导干部的市场化配置仍处于起步试点阶段,外部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队伍亟待发展壮大。
3、干部激励约束不科学,突出表现出薪酬制度不合理,责任追究不到位。目前,许多国企对中高层领导干部试行了年薪制,也出台相应的监督约束办法。但是年薪制不合理,或者是与绩效考核挂钩不紧,成为变相的提高收入;或者是脱离企业实际,与职工收入差距拉得过大,影响干群关系。同时,在监督约束上,也不到位,考核体系不完善,绩效难以科学核定,责任追究无法真正落实,特别是一把手集决策权与执行权于一身,实际上处于无人监督的状态。
二、深化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中国特色,以改革和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完善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健全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人事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1、规范和完善国企领导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依法落实董事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人用人权。
2、规范和完善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职业经理人要求,把组织选拔与市场化选聘结合起来,切实选优用强企业领导干部。
3、规范和完善企业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制度。建立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推行任期目标考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着眼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
4、规范和完善企业领导干部激励约束制度。健全以考核评价结果为基础,以薪酬激励为主导的激励制度和以责任追究为主导的约束制度。
三、深化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围绕“中国特色、现代企业”目标,以完善治理结构与坚持党委领导相结合为重点,构建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深化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方向,突出中国特色是要求。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国特色的厂情就是党委的核心领导。构建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制度体系,必须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改革完善:
一是要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推荐符合条件的国企党委成员依法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建立起二者有机融合的组织机构。即在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中,按照国有股的份额,党委成员依法进入董事会,具备条件的,党委书记担任董事长,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分设,由企业党委在董事会中行使国有产权代表人的职能。
二是依法落实董事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人用人权,真正把总经理的提名权与聘任权由政府主管部门交给董事会,从体制上理顺了党委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关系。
(二)围绕“选优用强、职业经理”目标,以完善组织选拔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为重点,构建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
深化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优用强企业领导干部是目标,实现职业经理人治理企业是核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必须符合市场竞争要求,实现职业化。同时,党管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是巩固党执政础的重要保证。因此,要把党管干部原则、党组织依法推荐选拔与尊重市场规律、市场化选聘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党组织和企业在选拔任用干部中应做到:
一是以扩大民主、公开选拔为方向,拓宽选人用人视墅,建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变“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
二是淡化初始提名权,重点把握好标准、条件和程序,在此基础上可在本企业范围内,甚至全国范围内、世界范围内实行海选,通过严密的选拔程序,全面考察,好中选优,真正把优秀的职业经理人选聘到企业中。
(三)围绕“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目标,以完善任期目标与绩效考核相结合为重点,构建国有企业干部考核管理制度体系。
深化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必须着眼于促进和谐稳定,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规范、完善的干部考核管理制度體系。
为此,在国企领导干部考核管理中,必须在国企领导干部中推行任期目标制,明确规定国企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和任期目标,建立以任期目标为依据,全面反映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表现、廉洁从业、服务职工群众等情况的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督促国企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做好工作。
(四)围绕“有效激励、强力约束”目标,以完善薪酬激励与责任追究相结合为重点,构建国有企业干部激励约束制度体系。
深化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国企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度是根本保证。
为此,在构建激励、约束制度工作中应该做到:
一是健全薪酬激励为主的激励制度。要以考核评价结果为基础,按照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挂钩,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并重,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着重在规范和完善企业领导干部的薪酬管理办法上下功夫,探索建立与企业领导干部经营绩效相一致,与市场通行薪酬相符合,与职工群众收入相衔接的薪酬体系,既要避免劳酬不符、低于市场价格,也要避免天价薪酬,与职工收入差距过大。
二是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要根据责、权、利相符的原则,在明确权、利的基础上,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正确履职、不负责任的行为严肃按制度追究,坚决杜绝权大责小的现象。
总之,深化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事关企业改革和发展大局,必须以《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为指导,紧密结合国企实际,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培养一支适应推进中国特色国有企业事业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国有企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