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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阜城县地处华北冲积平原,是河北省衡水市的一个农业大县,也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近年来,阜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运行态势稳健、良好,在带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文章在对阜城县专业合作社调研的基础上,粗浅地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功能。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功能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0-0021-1
基金项目:本文为衡水市社科联课题《衡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的研究》的部分内容;课题编号:20120115B。
近年来,阜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运行态势稳健、良好,在带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阜城县已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06个,涉及瓜菜种植、养殖业、林果和粮食生产等行业领域,瓜菜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约占半数。其中,省级先进合作社4个,市级先进合作社10个,全县入社社员有6800多户,辐射带动周边农户达3200多户,每年为入社农民增加收入3500多万元。
在对阜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具有诸如开拓市场、增收节支、规避风险、示范推广等经济功能,还可以承担一定的社会管理功能,对于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对于农村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甚至难以替代的作用,而这一点往往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和关注。
从调研的情况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民的功能
1.1 专业合作组织提高了农民的专业技术素质
合作社通过现代远程教育、“农家课堂”、专家讲座、技术培训、发放资料、现场示范等方式对入社农民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一方面提高了农民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也培养了科技致富的农民带头人,收到了良好效果。如红樱桃蔬菜生产合作社定期举办“双普”教育(即普及法律知识、普及科技知识)培训班;聘请农技推广专家进行现场指导;编印“双普”教育书刊和无公害生产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免费发放,无偿服务群众。据统计,该合作社累计举办培训班230次,培训菜农8000余人次,印发科普手册等5000余份。长青藤西瓜生产合作社聘请中国农大、河北省农科院等科研机构的专家举办西瓜生产专业讲座,并由衡水职业技术学院赠送科技图书近千册。
1.2 专业合作组织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
合作社在运作过程中,一方面通过规范运营,示范带动了广大农民合法经营,另一方面,通过各种维权服务案例,提高了农民法律维权意识。原来,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民在自身权益受到不法伤害的情况下,不敢也不愿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现在,有了合作社的撑腰,农民权益受到损害后,通过合作社,敢于理直气壮地追讨自己的权益了。
1.3 专业合作组织提高了农民的诚信意识
过去,单个的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就像一盘散沙,不仅市场竞争力差,而且经营中常常会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恶意竞争等信誉缺失的现象,造成市场秩序失范,影响了该县农产品的声誉。合作社成立后,实行了“社员—合作社—客商”三者之间的“票据”制度,同时结合乡派出所开展了警社共建活动,出台了《阜城县农产品交易市场暂行管理办法》,由此不仅杜绝了假货假钞在市场上的流通,而且也控制了偷偷摸摸,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使合作社创建的农产品交易市场能够井然有序,诚信运作。在这个过程中也教育了农民,提高了其诚信意识,有利于重建农村社会诚信和道德体系。
2 社员维权服务功能
在市场竞争中,农民无论是面对政府还是面对各种公司机构时,他们都是竞争力较弱的“散户”。同时,由于地位悬殊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单个的农民在市场中肯定处于弱者地位。而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在目前情况下,仅靠政策的倾斜和社会的同情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通过合作组织,攥成一把拳头,把农民打造成真正的“强者”,才能真正维护农民权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组织的形式,为社员提供维权服务,胜算加大。合作社与该县消费者协会订立维权打假协议,凡社员由于在市场上购买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造成经济损失的,合作社便与县消协联手为其开展维权活动,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化解了社会矛盾。如2010年,长青藤合作社部分社员发现购买的某批次钾肥有效含量不足,怀疑为假冒伪劣产品。合作社将钾肥样品送交专业机构进行化验分析,袋标钾含量为45%,而实际化验结果为29%,属不合格假化肥。他们据理力争,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农民进行维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二十余万元。
3 构建和谐关系功能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经济合作为纽带,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农民创造了更多的相互接触和交流的机会,搭建了更好的交流平台。入社成员能够经常聚一聚,谈一谈,集思广益,共同探讨合作社未来发展大计,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各种潜在的隐形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也在交流的过程中得以及时发现,及时调解和处理,避免矛盾积累和激化,成员之间相处得更加和谐了。这一点对于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
4 结语
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研究中,人们往往关注合作社在市场开拓,规避风险,技术示范推广等经济方面的功能,而忽略了其作为社会活跃细胞的社会管理功能。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其在社会管理中所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凸显出来。从目前情况看,这些作用总体上是正向的,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总體素质,有利于在农村培育现代公民社会。同时,它又是农民和政府之间的一个重要缓冲区,有利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避免激烈冲突,维护农村的总体和谐与稳定。因此,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功能,值得进一步关注和研究,并加以积极引导。
作者简介:马敬民(1965-),男,河北辛集人,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农林教育。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功能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0-0021-1
基金项目:本文为衡水市社科联课题《衡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的研究》的部分内容;课题编号:20120115B。
近年来,阜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运行态势稳健、良好,在带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阜城县已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06个,涉及瓜菜种植、养殖业、林果和粮食生产等行业领域,瓜菜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约占半数。其中,省级先进合作社4个,市级先进合作社10个,全县入社社员有6800多户,辐射带动周边农户达3200多户,每年为入社农民增加收入3500多万元。
在对阜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具有诸如开拓市场、增收节支、规避风险、示范推广等经济功能,还可以承担一定的社会管理功能,对于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对于农村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甚至难以替代的作用,而这一点往往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和关注。
从调研的情况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民的功能
1.1 专业合作组织提高了农民的专业技术素质
合作社通过现代远程教育、“农家课堂”、专家讲座、技术培训、发放资料、现场示范等方式对入社农民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一方面提高了农民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也培养了科技致富的农民带头人,收到了良好效果。如红樱桃蔬菜生产合作社定期举办“双普”教育(即普及法律知识、普及科技知识)培训班;聘请农技推广专家进行现场指导;编印“双普”教育书刊和无公害生产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免费发放,无偿服务群众。据统计,该合作社累计举办培训班230次,培训菜农8000余人次,印发科普手册等5000余份。长青藤西瓜生产合作社聘请中国农大、河北省农科院等科研机构的专家举办西瓜生产专业讲座,并由衡水职业技术学院赠送科技图书近千册。
1.2 专业合作组织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
合作社在运作过程中,一方面通过规范运营,示范带动了广大农民合法经营,另一方面,通过各种维权服务案例,提高了农民法律维权意识。原来,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民在自身权益受到不法伤害的情况下,不敢也不愿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现在,有了合作社的撑腰,农民权益受到损害后,通过合作社,敢于理直气壮地追讨自己的权益了。
1.3 专业合作组织提高了农民的诚信意识
过去,单个的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就像一盘散沙,不仅市场竞争力差,而且经营中常常会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恶意竞争等信誉缺失的现象,造成市场秩序失范,影响了该县农产品的声誉。合作社成立后,实行了“社员—合作社—客商”三者之间的“票据”制度,同时结合乡派出所开展了警社共建活动,出台了《阜城县农产品交易市场暂行管理办法》,由此不仅杜绝了假货假钞在市场上的流通,而且也控制了偷偷摸摸,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使合作社创建的农产品交易市场能够井然有序,诚信运作。在这个过程中也教育了农民,提高了其诚信意识,有利于重建农村社会诚信和道德体系。
2 社员维权服务功能
在市场竞争中,农民无论是面对政府还是面对各种公司机构时,他们都是竞争力较弱的“散户”。同时,由于地位悬殊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单个的农民在市场中肯定处于弱者地位。而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在目前情况下,仅靠政策的倾斜和社会的同情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通过合作组织,攥成一把拳头,把农民打造成真正的“强者”,才能真正维护农民权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组织的形式,为社员提供维权服务,胜算加大。合作社与该县消费者协会订立维权打假协议,凡社员由于在市场上购买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造成经济损失的,合作社便与县消协联手为其开展维权活动,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化解了社会矛盾。如2010年,长青藤合作社部分社员发现购买的某批次钾肥有效含量不足,怀疑为假冒伪劣产品。合作社将钾肥样品送交专业机构进行化验分析,袋标钾含量为45%,而实际化验结果为29%,属不合格假化肥。他们据理力争,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农民进行维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二十余万元。
3 构建和谐关系功能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经济合作为纽带,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农民创造了更多的相互接触和交流的机会,搭建了更好的交流平台。入社成员能够经常聚一聚,谈一谈,集思广益,共同探讨合作社未来发展大计,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各种潜在的隐形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也在交流的过程中得以及时发现,及时调解和处理,避免矛盾积累和激化,成员之间相处得更加和谐了。这一点对于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
4 结语
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研究中,人们往往关注合作社在市场开拓,规避风险,技术示范推广等经济方面的功能,而忽略了其作为社会活跃细胞的社会管理功能。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其在社会管理中所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凸显出来。从目前情况看,这些作用总体上是正向的,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总體素质,有利于在农村培育现代公民社会。同时,它又是农民和政府之间的一个重要缓冲区,有利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避免激烈冲突,维护农村的总体和谐与稳定。因此,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功能,值得进一步关注和研究,并加以积极引导。
作者简介:马敬民(1965-),男,河北辛集人,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农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