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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是一个时间概念。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申请在后的商标。以下2个商标案例就是对申请在先的解释。案例1"屠呦呦"商标无效宣告案基本案情第11033155号"屠呦呦"商标(以下称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