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摩尔认为,"善的"或"善性质"是不可分析、不可定义的孤立性质或单纯概念,"善的"或"善性质"是自明的,不能通过经验和理性来认识,只能通过直觉来把握,从而摩尔把"善"摆在了他的伦理学体系的逻辑起点的位置上,这使他的伦理学体系具有了严密的逻辑性.在这里,摩尔第一次把语言逻辑分析的方法引入了伦理学,开了现代西方元伦理学之先河,对以后的伦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