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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50年代后期,英法联合发动对华战争的目的,就包括强迫清政府允许他们在北京建立使馆。
早期,在清朝统治者眼中,中国处于世界的中心位置,中国与外邦的关系只是一种宗主与藩属的关系,与别国事务由理藩院打理就行。不仅不允许西洋人潜居内地,也不允许外邦之人进入北京城,更别说同意外国在北京设立驻华使馆了。于是,强迫清政府允许他们在北京建立使馆,成了英、法等国发动侵华战争的目的之一。
《剑桥中国晚清史》记载:“(1858年)在天津修改条约时,他(额尔金)的主要目的是获得公使在北京的居留权,或至少让外国公使不定期地访问北京,以便用外交压力来维护一整套条约权利。”
于是,顺理成章地出现了下面一幕:“(咸丰)九年(1859)五月,法公使布尔布隆以进京换约为名,随英公使普鲁斯赴天津,拒不纳,致伤残数百人,折回上海,声言调兵复仇。”随后,英、法联手进攻北京,其结局是清政府被迫同意签条约、赔款,还不得不满足了另一个重要要求——同意外国公使驻扎北京。《清史稿·志一百三十》中记载:“(咸丰)十一年(1861)二月法公使布尔布隆偕英使普鲁斯由津入京,此为各国公使驻京之始。”
但是,咸丰皇帝仍然不愿意过多让步,做出了附加规定:来北京的夷使(指外国公使)所率扈从不能超过10人,这些人不得携带武器。也不得在北京坐轿或摆列仪仗队。1861年,随着新的外交形势需要,清政府成立了处理国际关系的机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此后一直发挥了40年的作用。
英国、法国通过战争获得了在华的诸多特权后,西方国家都垂涎三尺,纷纷效仿,譬如当时的德意志诸国,在咸丰十一年“请照英、法等國换约”,地方政府贯彻中央指示,不同意!德意志公使艾林波直接就跑到了天津向当时主管对外事务的三口通商大臣提出要求:“请立条约。”“欲在台湾之鸡笼(今基隆)、浙江之温州通商,并照各国驻京办事。”这两点,清政府都没有同意,拒绝的理由是:“京师非贸易之区,不能派员常驻。”
然而,紧接着发生了一个小插曲:一些德国人悄悄地混进了北京城,并且突然闯进辅国将军奕权的宅邸,强行住了下来。面对纠纷,当时主管外邦事务的户部左侍郎文祥赶紧去英国使馆找英国大使,表示了强烈抗议,并且还说了句“狠话”一一“艾林波如或来京,亦当拒之,不得谓中国无礼也。”英国大使不想把事态闹僵,就给艾林波打了个招呼,强住将军府邸的德国人就回天津去了。“而艾林波牒总署,犹要求如故”,还竭力要求满足他们本来的想法。最后的解决方案是:清政府同意5年后,准许德意志派一个使臣驻扎北京城,其他的条约同“法国条约”大致相同。
到这里,事情还没有结束,清政府依然担心,5年后德国人到了京城还是野蛮地强抢官员府邸怎么办呢?于是,就附加了个条件:将来德意志大使不得强住官方府邸,按照艾林波的要求,“由中国给一空闲地基,听其自行修盖”。
实际上,当时有两个国家的驻华大使是堂而皇之地住在清政府的官方府邸里的,他们是英国和法国——两个通过武力战胜清军的强势国家。
晚清之际,驻华使馆设立的职能包括:表达本国君主的意愿、为本国利益最大化而与清政府交涉,维护本国商民的利益,与清政府保持常规的礼仪接触等。譬如,光绪二十八年(1902),西班牙君主阿肃丰第十三行加冕礼,之前,西班牙驻华公使贾思理照会总署,“欲中国遣专使往贺”,于是,清政府派张德彝为专使去祝贺。
此外,外国驻华使馆还从事过收集情报的工作。光绪三十一年(1905)“德人收中国商报,电政大臣袁世凯请外务部严禁,既而,德允停收商报”。
当时的驻华使馆还热衷在中国“圈地”盖房。光绪三年(1877),“是年德使馆定居东交民巷,仍纳租价”。“初,美所租同治初年止九百余亩,后美领事西华自划界,圈入未租民地万余亩”。到了光绪十九年(1893)十月,两江总督刘坤一将所占的土地收回了2600亩,仍有相当大的面积被美国领事强占着,开工盖楼,搞起了房地产,软弱的清政府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剑桥中国晚清史》还记载:“英国领事们早就要求有权在有城墙的城市里所租借的领事馆建筑物上升起国旗,而且除广州外,其他各地都达到了这个目的。”
光绪“六年十月,以美卸任使臣蒲安臣权充办理中外交涉事务使臣”。这就是中国晚清历史上第一个正式的出访使团,而团长却是个卸任的外国公使,堪称为驻华使馆之千古逸事。
可见,外国驻华使领馆的势力权限是一步一步扩大的,与晚清的国力恰成反比。
本来,清朝皇帝接见外国使臣是居高临下的“赏赐”,但是,晚清衰败后,清朝皇帝的接见就有强加性质了。皇帝在文华殿接见西方各国驻华大使,这在甲午海战之后才实行。之前,多数在承光殿。毫无疑问,文华殿接见的规格更高些。如:“二十二年(1896)……乙卯,见各国公使于文华殿”,“二十三年(1897)……乙卯,见美、法、英、德、荷、比、俄、意、日本及日(西班牙)、奥诸国公使于文华殿”。
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之后,各国公使的态度发生了更大转变,得陇望蜀,“二十七年(1901),各国要求使臣会同觐见必在太和殿,一国使臣单行人觐必在乾清宫,及递国书用御舆人中门,皇帝亲陪宴等”。——这是旷古未有的事情!然而,国力不如人,清“政府准驳有差”。
光绪“三十年(1904)秋七月,法使馆交还钦天监观象台仪器二十八件”。——在这貌似友好的背后,那些归还的仪器都是法国人于当年侵略中国的浩劫战火中从清皇宫中“拿”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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