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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94年新税制改革和分税制实施,初步建立起地方税体系,并通过四年多的实践,从总体上看运行基本顺利,获得了初步成功。但是,分税制作为税收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分税制改革和地方税体系的建立应坚持逐渐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因此,目前我国地方税种的设置及相应管理权限的划分,带有过渡的特点,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缺陷,科学、完整的地方税收体系的建立仍是财税理论和实践上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