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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约束理论认为,政府应通过控制价格创造租金机会,诱致市场主体争夺租金,在租金争夺的过程中促进金融深化。本文分析了我国金融租金的特殊形式和租金争夺的特点,指出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本质上都归国家所有,同属一个所有者,他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独立的产权主体。所以产权虚置和产权共有是我国金融租金形成的制度基础。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金融租金争夺主体、作用机制的特点,说明通过设立“租金机会”诱致金融深化的机理在我国并不成立。作者最后提出我国金融深化的路径是改革企业和金融产权制度,建立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加大对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