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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7日,中央7号文件颁布,这是建国以来和学校体育有史以来规格最高的一个文件,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举措,对我国学校体育的发展产生了划时代的意义。江苏省以抢抓机遇、勇于创新的精神和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从顶层设计入手,紧紧围绕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主线,多措并举,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回顾江苏省5年来的学校体育工作,有许多值得总结的地方。
一、2007年以来学校体育工作开展的主线
自中央7号文件下发后,我省积极行动、反复论证,省委、省政府于2008年2月制定印发了《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苏发〔2008〕3号),号召全省各地各校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学校体育的育人功能,努力开创我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新局面。
2008年4月1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学校体育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省委3号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三升一降”的目标。各省辖市也都召开了加强学校体育的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省委3号文件精神做出了全面部署,不少地方结合当地实际,以党委、政府名义下发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2009年7月,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该条例是我国首部,也是至今唯一一部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共分6章45条。
2010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6部门制定的《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0〕85号),全面启动实施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
2011年4月6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0年江苏省对10万样本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首次建立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的基线,健全了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同时,成立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研究中心”与“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双管齐下,专门进行学生的健康监测、干预和健康管理的研究工作。
2012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省8个职能部门联合制定的《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5月7日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再次公布了2011年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结果,发布将实施健康素养提升行动、体育活动推进行动、卫生服务改善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快建设学生体质健康信息集成平台,实现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分析、评价、公告、干预的信息化、网络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动态化管理。
二、学校体育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一)努力追求的“一个目标”
“三升一降”的目标,即学校体育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学生耐力、力量、柔韧性等体能素质明显提升,体育后备人才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肥胖和近视发生率明显下降,使全省学校体育和青少年健康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二)顶层设计的“四大制度”
1.法律制度——出台《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央7号文件,2008年,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立法调研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草拟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并提交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条例》特别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是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领导,将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条例》颁布以来,省教育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规范性工作文件。
2.监测制度——实行大一新生身体素质测试制度和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
从2007年起,我省启动了以大学一年级新生身体素质测试情况回溯生源地的社会公告制度。省教育厅每年分别对30所高校一万多名江苏籍大学一年级新生的身体素质进行监测,测试结果按照13个省辖市生源所在地进行排名,并正式反馈给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教育系统的广泛关注,此项工作已坚持了5年。
为了贯彻落实《条例》,2010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的《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并于下半年组织开展了全省10万样本量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对监测数据进行了筛选、统计、分析,形成了《2010年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蓝皮书》,2011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0年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首次建立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的基线,健全了覆盖全省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2012年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出版《2011年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蓝皮书》,这项工作将持续下去,这标志着我省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经常性监测工作已纳入制度化轨道。
3.评价制度——逐步完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
我省自1992年以来,始终坚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2007年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全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结合在一起,改革和完善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的内容、标准和方法,调动广大学生平时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导向作用。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全部将体育考试成绩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计入初中升学考试总分,很多省辖市都创新了体育中考形式,增加了游泳、长跑等项目,并把平时课堂成绩和体育锻炼情况按比例加入总分,大大激发了学生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也提高了课堂教学质量。此外,省教育厅按照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要求各地将体育列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4.合作制度——建立体教结合联席会议制度 (五)着力形成“五大机制”
1.表彰奖励机制
2006年我省制定了《江苏省体育教育工作先进学校评选办法》,规定每两年评选一批江苏省体育教育工作先进学校。由各级各类学校对照评选条件与标准进行自评和逐级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对部分申报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荣获江苏省体育工作先进学校称号的学校,由省教育厅颁发奖牌,予以表彰。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都参照省里的做法,依据《评选办法》进行相应的评选和表彰。
2.督导检查机制
近几年来,省与市各级督导部门坚持把学生体质状况和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教育督导范围,每年开展以保证体育课时、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重点的专项督导。采取明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限时整改。此外,省教育厅还会同省质监局等部门开展了学校体育器材安全质量单项检查工作。2012年将与省政府督导室一同,对江苏省所有650余所高级中学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3.伤害保险机制
根据《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内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4000多万元,为全省1300多万在校大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统一购买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责任险,保险赔款限额为每个学生30万元。
4.考核评估机制
经过努力,充分协调厅内各职能处室,将体卫艺工作的一些核心指标列入省级教育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作为评价地方和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比如: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中就包括“体育教学和‘阳光体育’活动形式多样,艺术、科技等教育活动富有特色”“每所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率达90%以上,学生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每个学生至少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 等。
5.竞赛与训练机制
2007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各级各类学校调整增加了体育运动会次数,每学年都要召开春、秋季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很多学校还根据当地实际,举行具有本地特色的体育周、体育节等活动。许多市举办大规模的体育艺术节,推动体育活动的开展。从2011年开始我省举办第一届体育节,省政府每四年举行一次全省运动会,省教育厅定期举办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省学生体协高校工作委员会、普通中学工作委员会、职业学校工作委员会每年组织各种类型的比赛达50多项次,参赛大中小学生近5万人次。各级教育、体育部门密切教体结合工作,每年共同举办各类体育竞赛数百项,青少年体育比赛已经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结 语
从2007年以来的学校体育工作实践回顾中可以看出,江苏省对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措施有力,成绩斐然。但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受片面的社会人才观、教育观、质量观的影响,学校重视体育、崇尚体育的良好氛围尚未充分形成,对体育的价值、内涵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重视学校体育的管理体制尚待进一步完善;重智育轻体育、重营养轻锻炼、重竞赛轻群体的现象在学校教育管理中还有依然存在。体育课程时而还有被挤占的现象,一小时得不到有效落实,特别是毕业年级和高中;体育教师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性缺编在一些地区还比较严重,体育经费比较缺乏等。
今后一段时间,我们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政策、制度执行力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建立过程性、发展性的执行、评价、反馈、监控机制,以保证各项制度在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中能真正得到落实,推进学校体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不断迈向新的高度。
(江苏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210024)
一、2007年以来学校体育工作开展的主线
自中央7号文件下发后,我省积极行动、反复论证,省委、省政府于2008年2月制定印发了《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苏发〔2008〕3号),号召全省各地各校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学校体育的育人功能,努力开创我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新局面。
2008年4月1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学校体育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省委3号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三升一降”的目标。各省辖市也都召开了加强学校体育的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省委3号文件精神做出了全面部署,不少地方结合当地实际,以党委、政府名义下发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2009年7月,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该条例是我国首部,也是至今唯一一部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共分6章45条。
2010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6部门制定的《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0〕85号),全面启动实施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
2011年4月6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0年江苏省对10万样本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首次建立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的基线,健全了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同时,成立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研究中心”与“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双管齐下,专门进行学生的健康监测、干预和健康管理的研究工作。
2012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省8个职能部门联合制定的《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5月7日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再次公布了2011年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结果,发布将实施健康素养提升行动、体育活动推进行动、卫生服务改善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快建设学生体质健康信息集成平台,实现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分析、评价、公告、干预的信息化、网络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动态化管理。
二、学校体育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一)努力追求的“一个目标”
“三升一降”的目标,即学校体育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学生耐力、力量、柔韧性等体能素质明显提升,体育后备人才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肥胖和近视发生率明显下降,使全省学校体育和青少年健康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二)顶层设计的“四大制度”
1.法律制度——出台《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央7号文件,2008年,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立法调研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草拟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并提交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条例》特别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是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领导,将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条例》颁布以来,省教育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规范性工作文件。
2.监测制度——实行大一新生身体素质测试制度和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
从2007年起,我省启动了以大学一年级新生身体素质测试情况回溯生源地的社会公告制度。省教育厅每年分别对30所高校一万多名江苏籍大学一年级新生的身体素质进行监测,测试结果按照13个省辖市生源所在地进行排名,并正式反馈给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教育系统的广泛关注,此项工作已坚持了5年。
为了贯彻落实《条例》,2010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的《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并于下半年组织开展了全省10万样本量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对监测数据进行了筛选、统计、分析,形成了《2010年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蓝皮书》,2011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0年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首次建立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的基线,健全了覆盖全省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2012年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出版《2011年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蓝皮书》,这项工作将持续下去,这标志着我省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经常性监测工作已纳入制度化轨道。
3.评价制度——逐步完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
我省自1992年以来,始终坚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2007年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全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结合在一起,改革和完善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的内容、标准和方法,调动广大学生平时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导向作用。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全部将体育考试成绩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计入初中升学考试总分,很多省辖市都创新了体育中考形式,增加了游泳、长跑等项目,并把平时课堂成绩和体育锻炼情况按比例加入总分,大大激发了学生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也提高了课堂教学质量。此外,省教育厅按照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要求各地将体育列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4.合作制度——建立体教结合联席会议制度 (五)着力形成“五大机制”
1.表彰奖励机制
2006年我省制定了《江苏省体育教育工作先进学校评选办法》,规定每两年评选一批江苏省体育教育工作先进学校。由各级各类学校对照评选条件与标准进行自评和逐级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对部分申报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荣获江苏省体育工作先进学校称号的学校,由省教育厅颁发奖牌,予以表彰。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都参照省里的做法,依据《评选办法》进行相应的评选和表彰。
2.督导检查机制
近几年来,省与市各级督导部门坚持把学生体质状况和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教育督导范围,每年开展以保证体育课时、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重点的专项督导。采取明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限时整改。此外,省教育厅还会同省质监局等部门开展了学校体育器材安全质量单项检查工作。2012年将与省政府督导室一同,对江苏省所有650余所高级中学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3.伤害保险机制
根据《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内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4000多万元,为全省1300多万在校大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统一购买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责任险,保险赔款限额为每个学生30万元。
4.考核评估机制
经过努力,充分协调厅内各职能处室,将体卫艺工作的一些核心指标列入省级教育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作为评价地方和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比如: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中就包括“体育教学和‘阳光体育’活动形式多样,艺术、科技等教育活动富有特色”“每所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率达90%以上,学生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每个学生至少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 等。
5.竞赛与训练机制
2007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各级各类学校调整增加了体育运动会次数,每学年都要召开春、秋季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很多学校还根据当地实际,举行具有本地特色的体育周、体育节等活动。许多市举办大规模的体育艺术节,推动体育活动的开展。从2011年开始我省举办第一届体育节,省政府每四年举行一次全省运动会,省教育厅定期举办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省学生体协高校工作委员会、普通中学工作委员会、职业学校工作委员会每年组织各种类型的比赛达50多项次,参赛大中小学生近5万人次。各级教育、体育部门密切教体结合工作,每年共同举办各类体育竞赛数百项,青少年体育比赛已经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结 语
从2007年以来的学校体育工作实践回顾中可以看出,江苏省对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措施有力,成绩斐然。但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受片面的社会人才观、教育观、质量观的影响,学校重视体育、崇尚体育的良好氛围尚未充分形成,对体育的价值、内涵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重视学校体育的管理体制尚待进一步完善;重智育轻体育、重营养轻锻炼、重竞赛轻群体的现象在学校教育管理中还有依然存在。体育课程时而还有被挤占的现象,一小时得不到有效落实,特别是毕业年级和高中;体育教师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性缺编在一些地区还比较严重,体育经费比较缺乏等。
今后一段时间,我们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政策、制度执行力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建立过程性、发展性的执行、评价、反馈、监控机制,以保证各项制度在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中能真正得到落实,推进学校体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不断迈向新的高度。
(江苏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21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