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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教育缺乏尊重
“听话教育”可以说得上是我国传统的教育模式。我们总是要求孩子和学生“听话”,听话就是好孩子、好学生。卡尔·罗杰斯在《论做人之道》一书中写道:“在教育方面,我们往往制造出顺从者、定型人之后,对个人的教育就‘结束’了,而不是首先塑造出有自由创造力的、有自己特色的思想家。”可以说这句话来恰如其分地描述了我们的教育现状。
中国现行教育缺乏对学生的尊重早已为有识之士所诟病,究其原因,我国封建社会历史特别漫长,等级森严,存在着极为浓厚的上下、尊卑观念。尊卑观念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论语·季氏》载孔子语:“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这就是要以天子为核心。《荀子·礼论》载荀子语:“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所称。”这就是提倡尊卑有序。尊卑观念表现在官吏中,就是论资排辈;表现在文人中,就是行必法祖;表现在家庭中,就是父慈子孝,夫唱妇随;表现在人事中,就是逆来顺送、谦恭礼让;表现在教育中,就是师道尊严、“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在数千年的中国社会里,根本就没有“平等”二字可言,虽然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人民共和国已经建立了50多年,但是“平等、民主”的观念至今还没有深入人心,“公民”意识还没有完全建立。
尊重是人类各民族在漫长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基本伦理理念或“最起码的道德共识”。这种基本的伦理理念或“最起码的道德共识”是传统美德的最基本的部分。然而,在传统的认识中,尊重往往是对上的,如尊老爱幼、尊师爱生等。孩子和学生在受保护、受教育之列,而往往不在受尊重之列。以往孩子和学生要求得到承认和尊重的呼声很弱,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他们追求自尊、自爱、自主、自强等民主平等的观念,要求实现自身价值和个性特点充分发展,他们的“公民意识”开始觉醒,因此,他们产生了强烈的被尊重的需要。而这也正是我们发现现在的学生越来越“难教”的根本原因。
“尊重理念”的原理
1、产生尊重的前提:人“生而平等”的观念是产生尊重的前提,尊重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教师对学生的认识应该是这样的:学生是一个平等的、发展中的人。
2、尊重需要的产生:哲学家们和心理学家们都发现,人类个体生来具有一种自我肯定的价值倾向。正是这种自我肯定的价值倾向使个体产生自尊,也产生尊重的需要。
3、尊重的内涵:
(1)尊重学生的存在性,不论学生的过往表现好或不好,学生作为一个人,就有人所存在的尊严。教育中我们要尊重学生,要维护和捍卫学生的尊严。否则,我们的教育完全没有意义。
(2)尊重学生的整体性,尊重学生,就是要认可、赏识学生。美国心理学家詹姆斯曾经说过:“人性中最深切的禀质乃是被人赏识的渴望。”教师欣赏的眼光是学生肯定自我的正反馈,学生在这样的欣赏中发现自我、认识自我、肯定自我,学生自我得到了成长;学生在这样的欣赏中也发现了自己的成功,同时学生自己也就积累了成功的心理经验。
尊重的技巧在于,学生在某件事性或某个方面的取得(相对)成功,教师就直接的表扬或者间接暗示他(整体)的成功,例如学生做对了一道数学难题,虽然只是一道数学题而已,但我们最常用的说法是“你很棒”,认可的对象是他的整体,而不是说“由于某些原因,你仅仅是此时做此题比别人做得更好一些”。而当学生失败或错误时,教师只能指出他是某一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引起问题原因,该原因可能是各种主、客观因素,但一定不能是由于他的存在或他的性质。例如学生做错了一道简单的数学题,最忌讳说法是“你真差”,因为这是对学生的整体性的否定。适当的说法是:“由于某些原因,你仅仅是此时不会做此题。”例如学生违纪犯错,即使是屡次犯错,教师也不能认定学生“死性不改”,最重要的是首先维护他作为一个公民的尊严,之后再就事论事的为他分析犯错的原因。
(3)尊重学生的发展性,期望和鼓励,实际上是在尊重学生发展的可能性,这不仅能诱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激情,而且深刻地影响着学生智力和个性的发展。从自我心理学角度来看,对学生的期望和鼓励,可以强化学生的“可达到的自我”的概念。比如我们常常这样期望一个学生:“老师相信你一定能成为一个有创造的人”,学生一旦把“有创造的人”作为他“可达到的自我”去加以努力,这种内在的驱动力将会是巨大而持久的。
4、尊重的价值和意义:尊重可以使学生体验生命的价值和尊严,可以促使学生形成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尊重是人类基本伦理理念,是人际关系的首要准则。教育是一种人际关系,所以,尊重也是教育的首要准则;尊重的态度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因而,尊重学生是教师最起码的道德准则,当然,学生也要学会尊重;尊重是人本主义的最基本的思想,教育中的尊重是要以人为本,要尊重人的尊严,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和责任,尊重人的价值,尊重人在自我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自信心,还将促进学生形成高自尊。
学生作为主体和客体的“尊重理念”的教育实践
教育者应当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人格人性,努力唤醒学生主体意识,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主发展,为学生个性和创造能力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我们要努力构建师生相互尊重与和谐的良好氛围,让学生在尊重的氛围中得到尊重,并学会尊重。
在教育实践中,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进行尊重教育,一是学生作为被教育者这样一个客体,社会、家长、学校、教师等对学生的尊重,二是学生作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这样一个主体,学生对教师、家长、学校、社会、他人等的尊重。这里引用“尊重平等教育”的实施内容。
1、对学生的尊重,我们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实施
第一,尊重心灵。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尊重学生的情绪和情感;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的抱负和志向;尊重学生的选择和判断;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
第二,尊重全体。尊重智力发育迟缓的学生;尊重被孤立和拒绝的学生;尊重有过错的学生;尊重有严重缺点和缺陷的学生;尊重和老师意见不一致的学生;尊重不尊敬老师的学生。
第三,保护自尊。不体罚学生;不辱骂学生;不大声训斥学生;不羞辱、嘲笑学生;不当众批评学生;不随意向家长告状。
第四,平等对待。平等对待智力能力不同的学生;平等对待学习成绩不同的学生;平等对待男生和女生;平等对待个性特点不同的学生;平等对待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平等对待自己喜爱和不喜爱的学生。
第五,平等机会。给所有学生提供担任班干部的机会;在公布成绩时平等;在进行各种选拔时平等;在安排座位、上课提问时平等;在评价学生时平等;在处理学生中发生的矛盾冲突时平等。
2、人与人之间的尊重永远是相互的。我们要教育学生学会尊重,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培养学生尊重的品质
第一,尊重别人的心灵。尊重同学、老师和父母的兴趣、爱好;尊重同学、老师和父母的情绪和情感;尊重同学、老师和父母的个性特点;尊重同学、老师和父母的抱负与志向;尊重同学、老师和父母的选择和判断;尊重同学、老师和父母的个人意愿。
第二,尊重所有人。尊重每一个同学;尊重每一个教师;尊重自己的父母;尊重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人们;尊重和自己价值观不一致的人们;尊重冒犯过自己的人。
第三,尊重自己和别人的自尊。不欺负、殴打同学;不辱骂同学和老师;不与同学、老师大吵大闹;不给同学和老师起恶意的绰号;不议论同学和老师的短处;不挑拨同学间或教师间的关系。
第四,平等对待别人。平等对待所有的同学;平等对待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平等对待男女生和男女教师;平等对待父亲和母亲;平等对待社会地位不同的人;平等对待与自己亲疏不同的人。
第五,平等机会。维护个人在学校和班级的权利;维护个人在家庭的平等权利;在学校生活中争取各种平等机会;遵守自己应该遵守的义务和责任;在资源紧缺时恪守公平原则;帮助那些需要帮助而自己有能力帮助的人。
“听话教育”可以说得上是我国传统的教育模式。我们总是要求孩子和学生“听话”,听话就是好孩子、好学生。卡尔·罗杰斯在《论做人之道》一书中写道:“在教育方面,我们往往制造出顺从者、定型人之后,对个人的教育就‘结束’了,而不是首先塑造出有自由创造力的、有自己特色的思想家。”可以说这句话来恰如其分地描述了我们的教育现状。
中国现行教育缺乏对学生的尊重早已为有识之士所诟病,究其原因,我国封建社会历史特别漫长,等级森严,存在着极为浓厚的上下、尊卑观念。尊卑观念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论语·季氏》载孔子语:“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这就是要以天子为核心。《荀子·礼论》载荀子语:“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所称。”这就是提倡尊卑有序。尊卑观念表现在官吏中,就是论资排辈;表现在文人中,就是行必法祖;表现在家庭中,就是父慈子孝,夫唱妇随;表现在人事中,就是逆来顺送、谦恭礼让;表现在教育中,就是师道尊严、“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在数千年的中国社会里,根本就没有“平等”二字可言,虽然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人民共和国已经建立了50多年,但是“平等、民主”的观念至今还没有深入人心,“公民”意识还没有完全建立。
尊重是人类各民族在漫长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基本伦理理念或“最起码的道德共识”。这种基本的伦理理念或“最起码的道德共识”是传统美德的最基本的部分。然而,在传统的认识中,尊重往往是对上的,如尊老爱幼、尊师爱生等。孩子和学生在受保护、受教育之列,而往往不在受尊重之列。以往孩子和学生要求得到承认和尊重的呼声很弱,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他们追求自尊、自爱、自主、自强等民主平等的观念,要求实现自身价值和个性特点充分发展,他们的“公民意识”开始觉醒,因此,他们产生了强烈的被尊重的需要。而这也正是我们发现现在的学生越来越“难教”的根本原因。
“尊重理念”的原理
1、产生尊重的前提:人“生而平等”的观念是产生尊重的前提,尊重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教师对学生的认识应该是这样的:学生是一个平等的、发展中的人。
2、尊重需要的产生:哲学家们和心理学家们都发现,人类个体生来具有一种自我肯定的价值倾向。正是这种自我肯定的价值倾向使个体产生自尊,也产生尊重的需要。
3、尊重的内涵:
(1)尊重学生的存在性,不论学生的过往表现好或不好,学生作为一个人,就有人所存在的尊严。教育中我们要尊重学生,要维护和捍卫学生的尊严。否则,我们的教育完全没有意义。
(2)尊重学生的整体性,尊重学生,就是要认可、赏识学生。美国心理学家詹姆斯曾经说过:“人性中最深切的禀质乃是被人赏识的渴望。”教师欣赏的眼光是学生肯定自我的正反馈,学生在这样的欣赏中发现自我、认识自我、肯定自我,学生自我得到了成长;学生在这样的欣赏中也发现了自己的成功,同时学生自己也就积累了成功的心理经验。
尊重的技巧在于,学生在某件事性或某个方面的取得(相对)成功,教师就直接的表扬或者间接暗示他(整体)的成功,例如学生做对了一道数学难题,虽然只是一道数学题而已,但我们最常用的说法是“你很棒”,认可的对象是他的整体,而不是说“由于某些原因,你仅仅是此时做此题比别人做得更好一些”。而当学生失败或错误时,教师只能指出他是某一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引起问题原因,该原因可能是各种主、客观因素,但一定不能是由于他的存在或他的性质。例如学生做错了一道简单的数学题,最忌讳说法是“你真差”,因为这是对学生的整体性的否定。适当的说法是:“由于某些原因,你仅仅是此时不会做此题。”例如学生违纪犯错,即使是屡次犯错,教师也不能认定学生“死性不改”,最重要的是首先维护他作为一个公民的尊严,之后再就事论事的为他分析犯错的原因。
(3)尊重学生的发展性,期望和鼓励,实际上是在尊重学生发展的可能性,这不仅能诱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激情,而且深刻地影响着学生智力和个性的发展。从自我心理学角度来看,对学生的期望和鼓励,可以强化学生的“可达到的自我”的概念。比如我们常常这样期望一个学生:“老师相信你一定能成为一个有创造的人”,学生一旦把“有创造的人”作为他“可达到的自我”去加以努力,这种内在的驱动力将会是巨大而持久的。
4、尊重的价值和意义:尊重可以使学生体验生命的价值和尊严,可以促使学生形成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尊重是人类基本伦理理念,是人际关系的首要准则。教育是一种人际关系,所以,尊重也是教育的首要准则;尊重的态度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因而,尊重学生是教师最起码的道德准则,当然,学生也要学会尊重;尊重是人本主义的最基本的思想,教育中的尊重是要以人为本,要尊重人的尊严,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和责任,尊重人的价值,尊重人在自我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自信心,还将促进学生形成高自尊。
学生作为主体和客体的“尊重理念”的教育实践
教育者应当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人格人性,努力唤醒学生主体意识,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主发展,为学生个性和创造能力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我们要努力构建师生相互尊重与和谐的良好氛围,让学生在尊重的氛围中得到尊重,并学会尊重。
在教育实践中,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进行尊重教育,一是学生作为被教育者这样一个客体,社会、家长、学校、教师等对学生的尊重,二是学生作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这样一个主体,学生对教师、家长、学校、社会、他人等的尊重。这里引用“尊重平等教育”的实施内容。
1、对学生的尊重,我们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实施
第一,尊重心灵。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尊重学生的情绪和情感;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的抱负和志向;尊重学生的选择和判断;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
第二,尊重全体。尊重智力发育迟缓的学生;尊重被孤立和拒绝的学生;尊重有过错的学生;尊重有严重缺点和缺陷的学生;尊重和老师意见不一致的学生;尊重不尊敬老师的学生。
第三,保护自尊。不体罚学生;不辱骂学生;不大声训斥学生;不羞辱、嘲笑学生;不当众批评学生;不随意向家长告状。
第四,平等对待。平等对待智力能力不同的学生;平等对待学习成绩不同的学生;平等对待男生和女生;平等对待个性特点不同的学生;平等对待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平等对待自己喜爱和不喜爱的学生。
第五,平等机会。给所有学生提供担任班干部的机会;在公布成绩时平等;在进行各种选拔时平等;在安排座位、上课提问时平等;在评价学生时平等;在处理学生中发生的矛盾冲突时平等。
2、人与人之间的尊重永远是相互的。我们要教育学生学会尊重,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培养学生尊重的品质
第一,尊重别人的心灵。尊重同学、老师和父母的兴趣、爱好;尊重同学、老师和父母的情绪和情感;尊重同学、老师和父母的个性特点;尊重同学、老师和父母的抱负与志向;尊重同学、老师和父母的选择和判断;尊重同学、老师和父母的个人意愿。
第二,尊重所有人。尊重每一个同学;尊重每一个教师;尊重自己的父母;尊重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人们;尊重和自己价值观不一致的人们;尊重冒犯过自己的人。
第三,尊重自己和别人的自尊。不欺负、殴打同学;不辱骂同学和老师;不与同学、老师大吵大闹;不给同学和老师起恶意的绰号;不议论同学和老师的短处;不挑拨同学间或教师间的关系。
第四,平等对待别人。平等对待所有的同学;平等对待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平等对待男女生和男女教师;平等对待父亲和母亲;平等对待社会地位不同的人;平等对待与自己亲疏不同的人。
第五,平等机会。维护个人在学校和班级的权利;维护个人在家庭的平等权利;在学校生活中争取各种平等机会;遵守自己应该遵守的义务和责任;在资源紧缺时恪守公平原则;帮助那些需要帮助而自己有能力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