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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的经济并未产生全球化的政府,也未产生凌驾于各国之上的国际反垄断法执行机构,而各国反垄断法在维持本国有效竞争及有序竞争秩序的同时,具体内容设置上存在着大大小小的差异。这些都直接导致了国家间反垄断法实施领域管辖权的冲突,冲突的解决方法有多种,但最直接、最有效的解决方式就是实现反垄断立法的统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