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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双方于2014年11月结束中韩自贸区实质性谈判,商务部表示将尽快完成全部谈判,争取2015年尽早签署中韩自贸协定。如果一切顺利,协定将有望在2015年下半年生效实施。专家认为,中韩自贸区将促进双边贸易额增长,加速国内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同时也将带来中方贸易逆差扩大和韩国本土产业空洞化等挑战,建议通过地方试点探索应对挑战的路径。
促贸易促投资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亚洲与非洲研究所所长宋志勇和大韩民国驻青岛总领事馆总领事黄胜炫认为,中韩自贸区签署后中韩关系将进一步提升,双边经贸合作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对未来东北亚地区自贸区的建立也具有特殊意义。
2013年中韩双边贸易额达2742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7%,是1992年中韩建交时的55倍,超过了韩美、韩日、韩欧贸易额的总和。中国已成为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韩国也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国。
“两国拥有相邻的地理优势,良好的外交关系,且中国市场潜力非常大,在自贸区推动下,相信双方经贸合作和贸易额会有较大增长。”宋志勇说。
从产业链看,韩国处在产业链中端,中国总体上还处于低端。自贸区建设将为中国企业提供了承接韩国产业转移的机会,借助韩企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韩国可利用获得的规模经济优势,进一步提升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
韩国经济研究院博士崔南锡认为,自贸区启动后,中韩企业国际外部采购流程将更加方便,国际价值链的参与度及利用率将提升,使企业中间材料选择幅度增大,生产效率提升。同时,国际外部采购空间的扩大,将激励中韩供给企业竞争,倒逼企业提高效率和转型升级。
中韩建立自贸区后,可进一步推动区域内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加上贸易和投资环境的改善,可促进两国投资增长。“对韩国企业来说,中国政府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以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都是非常难得的发展机遇。”宋志勇说。
中韩自贸区联合研究报告显示,在静态模式下,中韩自贸区对两国GDP贡献率分别为0.395%和2.443%;在资本积累模式下,中韩自贸区将对两国GDP分别带来0.584%和3.313%的贡献率。韩国三星研究所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国民的福利水平将被提高0.03%-0.23%,而韩国国民的福利水平将被提高0.64%-1.98%。
部分专家学者指出,中韩自贸区谈判中就关税等敏感问题达成一致将为中日、韩日和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提供可借鉴经验,相信对整个东亚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发展都有巨大推动作用。
提供机遇也带来挑战
宋志勇与崔南锡认为,中韩自贸区对双边经贸合作将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其带来的挑战也不容小觑。自中韩建交以来,绝大多数年份中国均处于贸易逆差地位,自贸区很可能导致中国贸易逆差进一步增加。特别是遇到中国经济增速压力较大和对外贸易疲软,中韩贸易逆差将备受关注。
根据世界银行对高、中、低收入国家划分标准,中国虽处于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但与韩国相比差距仍很巨大,这种差异会增加两国政策协调难度。
中韩自贸区建立后,将大幅度降低关税或取消关税并提高市场开放度,如中国的化工、电子、钢铁和服务业等,韩国的农产品和轻工产品等。
虽然中国劳动力成本在上升,但中韩劳动力成本差异仍很大,韩企在自贸区建立以后可能会增加对华的投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报告显示,中韩自贸区建立以后70%在华投资的韩国企业将通过增加投资、利润再投资以及新设工厂等方式加大对中国的投资力度,这可能导致韩国本土产业空洞化。
有专家指出,若韩国面临产业空洞化压力,可能利用中韩自贸区的关税等优势吸引境外投资,建设东北亚区域中心,这将与我国形成竞争,双方将在优惠投资政策和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方面展开比拼。
探索新路径应对挑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林桂军和商务部亚洲司相关负责人孙淑强建议,中韩双方应牢牢抓住自贸区建设的历史机遇,克服传统贸易瓶颈制约,提高传统产业附加值,在生物、新能源等领域寻找新突破口和增长点。
崔南锡表示,中韩双方新生产业具有相似性,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在自贸区时代,可形成中韩两国基于产业结构互补性的共生全球价值链关系,共同参与新兴领域的全球价值链,以谋求创造高附加值技术、新产品开发以及进军新兴领域和市场。
孙淑强建议,双方应拓展经贸合作领域,特别是加强金融等服务贸易合作。两国应在开展人民币境外清算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实现在韩国建设离岸人民币交易中心,推动两国金融机构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区域金融市场稳定与发展。
林桂军建议通过扩大双边贸易范围应对贸易逆差。韩国向中国出口的主要产品包括电子机械、设备电气、专业科学仪器、塑料和钢铁等,中国向韩国出口主要产品几乎重叠。这可以看出两国相当一部分贸易是产业内贸易,贸易范围较窄,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专家指出,在自贸区启动建设前,应加强两国地方经贸合作,加强重点地区政府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合作交流机制、中韩产业园等方式,为自贸区建设提供更多经验并探索应对挑战的路径。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结束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会议纪要(全文)
2014年11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以下简称“签署方”):
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之间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决心深化和加强上述关系,以发展和提升彼此间经贸关系;
基于各自在世界贸易组织下的权利和义务;
决心推动世界贸易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忆及彼此建立有关合作机制以巩固、拓展和丰富中韩间贸易和投资的意愿;
认识到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将为中韩双方带来利益并提升双边经贸合作;
忆及双方于2012年5月2日在北京发表的关于正式启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联合部长声明;
注意到双方谈判代表已就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实质内容达成一致,但文本须经双方进一步商谈完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阁下与大韩民国总统朴槿惠阁下举行正式会见时,
达成以下关于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谅解:
一、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已实质性结束;
二、按照指示,双方谈判团队将在年底前完成余留技术问题的谈判。
本纪要于二一四年十一月十日在北京签署,一式两份,以中文、韩文和英文书就,三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大韩民国政府代表
高虎城尹相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韩民国
商务部部长通商产业资源部部长
促贸易促投资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亚洲与非洲研究所所长宋志勇和大韩民国驻青岛总领事馆总领事黄胜炫认为,中韩自贸区签署后中韩关系将进一步提升,双边经贸合作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对未来东北亚地区自贸区的建立也具有特殊意义。
2013年中韩双边贸易额达2742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7%,是1992年中韩建交时的55倍,超过了韩美、韩日、韩欧贸易额的总和。中国已成为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韩国也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国。
“两国拥有相邻的地理优势,良好的外交关系,且中国市场潜力非常大,在自贸区推动下,相信双方经贸合作和贸易额会有较大增长。”宋志勇说。
从产业链看,韩国处在产业链中端,中国总体上还处于低端。自贸区建设将为中国企业提供了承接韩国产业转移的机会,借助韩企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韩国可利用获得的规模经济优势,进一步提升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
韩国经济研究院博士崔南锡认为,自贸区启动后,中韩企业国际外部采购流程将更加方便,国际价值链的参与度及利用率将提升,使企业中间材料选择幅度增大,生产效率提升。同时,国际外部采购空间的扩大,将激励中韩供给企业竞争,倒逼企业提高效率和转型升级。
中韩建立自贸区后,可进一步推动区域内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加上贸易和投资环境的改善,可促进两国投资增长。“对韩国企业来说,中国政府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以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都是非常难得的发展机遇。”宋志勇说。
中韩自贸区联合研究报告显示,在静态模式下,中韩自贸区对两国GDP贡献率分别为0.395%和2.443%;在资本积累模式下,中韩自贸区将对两国GDP分别带来0.584%和3.313%的贡献率。韩国三星研究所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国民的福利水平将被提高0.03%-0.23%,而韩国国民的福利水平将被提高0.64%-1.98%。
部分专家学者指出,中韩自贸区谈判中就关税等敏感问题达成一致将为中日、韩日和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提供可借鉴经验,相信对整个东亚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发展都有巨大推动作用。
提供机遇也带来挑战
宋志勇与崔南锡认为,中韩自贸区对双边经贸合作将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其带来的挑战也不容小觑。自中韩建交以来,绝大多数年份中国均处于贸易逆差地位,自贸区很可能导致中国贸易逆差进一步增加。特别是遇到中国经济增速压力较大和对外贸易疲软,中韩贸易逆差将备受关注。
根据世界银行对高、中、低收入国家划分标准,中国虽处于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但与韩国相比差距仍很巨大,这种差异会增加两国政策协调难度。
中韩自贸区建立后,将大幅度降低关税或取消关税并提高市场开放度,如中国的化工、电子、钢铁和服务业等,韩国的农产品和轻工产品等。
虽然中国劳动力成本在上升,但中韩劳动力成本差异仍很大,韩企在自贸区建立以后可能会增加对华的投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报告显示,中韩自贸区建立以后70%在华投资的韩国企业将通过增加投资、利润再投资以及新设工厂等方式加大对中国的投资力度,这可能导致韩国本土产业空洞化。
有专家指出,若韩国面临产业空洞化压力,可能利用中韩自贸区的关税等优势吸引境外投资,建设东北亚区域中心,这将与我国形成竞争,双方将在优惠投资政策和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方面展开比拼。
探索新路径应对挑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林桂军和商务部亚洲司相关负责人孙淑强建议,中韩双方应牢牢抓住自贸区建设的历史机遇,克服传统贸易瓶颈制约,提高传统产业附加值,在生物、新能源等领域寻找新突破口和增长点。
崔南锡表示,中韩双方新生产业具有相似性,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在自贸区时代,可形成中韩两国基于产业结构互补性的共生全球价值链关系,共同参与新兴领域的全球价值链,以谋求创造高附加值技术、新产品开发以及进军新兴领域和市场。
孙淑强建议,双方应拓展经贸合作领域,特别是加强金融等服务贸易合作。两国应在开展人民币境外清算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实现在韩国建设离岸人民币交易中心,推动两国金融机构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区域金融市场稳定与发展。
林桂军建议通过扩大双边贸易范围应对贸易逆差。韩国向中国出口的主要产品包括电子机械、设备电气、专业科学仪器、塑料和钢铁等,中国向韩国出口主要产品几乎重叠。这可以看出两国相当一部分贸易是产业内贸易,贸易范围较窄,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专家指出,在自贸区启动建设前,应加强两国地方经贸合作,加强重点地区政府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合作交流机制、中韩产业园等方式,为自贸区建设提供更多经验并探索应对挑战的路径。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结束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会议纪要(全文)
2014年11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以下简称“签署方”):
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之间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决心深化和加强上述关系,以发展和提升彼此间经贸关系;
基于各自在世界贸易组织下的权利和义务;
决心推动世界贸易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忆及彼此建立有关合作机制以巩固、拓展和丰富中韩间贸易和投资的意愿;
认识到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将为中韩双方带来利益并提升双边经贸合作;
忆及双方于2012年5月2日在北京发表的关于正式启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联合部长声明;
注意到双方谈判代表已就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实质内容达成一致,但文本须经双方进一步商谈完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阁下与大韩民国总统朴槿惠阁下举行正式会见时,
达成以下关于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谅解:
一、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已实质性结束;
二、按照指示,双方谈判团队将在年底前完成余留技术问题的谈判。
本纪要于二一四年十一月十日在北京签署,一式两份,以中文、韩文和英文书就,三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大韩民国政府代表
高虎城尹相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韩民国
商务部部长通商产业资源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