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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民增收最缺乏的是什么?是资金。改变农村面貌最缺乏的是什么?是资金。发展现代农业最缺乏的是什么?还是资金。如此,对资本进入农村(资本下乡),我们应该热情鼓呼。可是且慢,在中央有关文件中对资本下乡的政策是: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民的承包地。在学界,对此的争议更大。问题的核心是,面对外来的强势资本,分散而弱势的农民能否保障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
资本下乡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包括谋生方式、居住环境、利益格局乃至思想观念,这种改变不全是消极的或全是积极的。那么,应如何看待资本下乡?面对强势资本,农民应如何维护自身利益,乃至牵手资本共同发展?
以不损害农民利益为前提
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最缺乏的是什么?是资金。
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徐祥临对记者说:“我在日本东京大学做访问学者的时候,专门请教了同在那里搞研究的中国农业技术专家,让他比较一下中国和日本在种植养殖技术上的差距。他说,单讲技术的话,两国在很多领域没有什么差距,总体来看,最多差三五年,差距不大。但是要把中国的农业搞到日本的水平,那就难了,差在哪里?主要就是资金。”
对此,记者在采访中也有深刻感受。
在全国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河南大用集团的资金支持下,河南省西华县西夏镇后朱村建起了两个标准化养殖小区。这个只有3000多口人的村庄,如今年出栏肉鸡500多万只。依托养殖小区,村里成立了抓鸡队、清粪队、运输队,为养殖业提供服务。该村党支部书记陈守纪介绍,全村已有200多户村民加入养鸡产业链,年增加收入300多万元。依靠养鸡收入,村里新修了柏油路,安装了路灯。
不过这也并不是没有风险。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对记者说:“如果资本经营不善,其严重后果往往都要由农民来承担。”
更大的风险在于,资本并不是进入农村的所有领域都能带来双赢的结果。徐祥临说:“在农村,什么地方最缺乏资金?是农业发展和村庄建设。可是恰恰在这些领域,投资的收益很低或者根本没有收益,不在农民身上打主意,资本怎么肯进入农村?”
“现在绝大多数的资本进入农村,都是冲着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来的,如果政府说不让动土地,资本立马就会缩回去。”徐祥临说,我国分散的小农经济现状,农民根本没有能力对抗资本。所以原则上讲,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既可以上山,也可以下乡,这不存在问题,但有一个前提,就是这个过程中不能损害农民利益。对此,中央的政策精神是明确的,政府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资本替代农民应慎行
如今,许多地方政府热衷于引导资本进入农村,在贺雪峰看来,其原因大致有三:“一是地方政府热衷于政绩,希望资本下乡搞现代农业,从而获得政绩。二是希望获得更多地方财政收入。三是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资本农业比小农经济要好,而不理解家庭承包经营对于维持农民基本权益的重要性。”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的调查,中国农民收入中,约有一半来自农业,另外一半来自外出务工经商,而且绝大多数农户家庭是通过代际分工来同时获取务工与务农的收入,即年龄大的父母一辈在家务农,年轻人外出务工。正是同时有务工和务农收入,农户才可以获得温饱以上的生活。离开务农收入,仅靠务工收入,农户的生活水平是不稳定的。
这说明了在农业生产领域,以资本快速替代农民的危险性。虽然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但贺雪峰认为,这与资本下乡有所不同,“配置的主体应该是农民,包括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这样才可以让资源配置的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对资本替代农民进行农业生产也很担心,他在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说,有不少地方对于引进工商资本经营农业很热衷,公司企业大户去了,把农民土地租赁过来,效率肯定高,因为它的投资大,采用了比较先进的技术,对市场也比较了解。但问题是大公司不可能把原来种地的农民都雇用过来,剩下的农民怎么办?我觉得这是光考虑到了农业的效率问题,没有考虑到农民的转移、农村的稳定以及农村社会发展等问题。我们的任何一种做法都不能只考虑“一农”,而必须统筹考虑“三农”。
在专家们看来,“三农”问题的根本,“在于农民而非农业”。因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主张,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应该是循序渐进的,让农民之间自己流转,尤其是政府不要搞强力推进。在种植环节上,不要强调引进城市资本。城市资本要引进,但应该是在服务的环节、加工的环节、流通的环节引进,在种植业的环节上,还是应该维持家庭承包经营。
强化农民的主体地位
不管在哪个环节上引进资本,农民都总是处在弱势的地位,如何保障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害?“从理论上讲,这是一个资本下乡与谁对接的问题。”徐祥临说,如果资本总是与小农户对接的话,农民利益就很难保障,因为小农没有谈判的能力。
实际上,资本和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就是一个博弈,如果资本不来,农民各家种各家的,很难发展高效农业。资本来了之后,给予农民的可能会多一点,但也就是多一点。在这个谈判博弈的过程中,资本处于强势地位,农户处于弱势地位。很多情况下政府会站在资本的立场上,因为引入资本,地方经济会活跃一些,农村面貌也会改善一些。同时,政府也很难帮着农户与资本对等谈判,提高农户在收益中的分成比例。如果那样,资本就不来了,所以农民总是吃亏。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徐祥临说,发达国家其实有共同的经验,就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发达国家发展现代农业,它的基本经营单位是农户,但经营主体,是在农户基础之上成立的合作经济组织。在这种情况下,合作社与资本对接,比如说为工厂提供农产品,其价格的高低,就是市场上两个实力对等的主体谈判的结果。这样,农民获得的利益肯定会更大。
然而在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仍面临重重障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对半月谈记者坦言,我们现在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大意义认识还是不足,对合作社发展的支持力度仍然不够。
对此,徐祥临教授有亲身经历。“我在北京郊区组织了一个农民合作社,我们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开户,却说我们资金存量不足不能开户,实在要开就得收钱。这是拿其他法人性质单位的标准来要求农民合作社,我觉得不合适。”
“政府应该给农户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而不是给大资本以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遗憾的是,当前许多地方恰恰是反过来做的。”贺雪峰说。
资本下乡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包括谋生方式、居住环境、利益格局乃至思想观念,这种改变不全是消极的或全是积极的。那么,应如何看待资本下乡?面对强势资本,农民应如何维护自身利益,乃至牵手资本共同发展?
以不损害农民利益为前提
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最缺乏的是什么?是资金。
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徐祥临对记者说:“我在日本东京大学做访问学者的时候,专门请教了同在那里搞研究的中国农业技术专家,让他比较一下中国和日本在种植养殖技术上的差距。他说,单讲技术的话,两国在很多领域没有什么差距,总体来看,最多差三五年,差距不大。但是要把中国的农业搞到日本的水平,那就难了,差在哪里?主要就是资金。”
对此,记者在采访中也有深刻感受。
在全国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河南大用集团的资金支持下,河南省西华县西夏镇后朱村建起了两个标准化养殖小区。这个只有3000多口人的村庄,如今年出栏肉鸡500多万只。依托养殖小区,村里成立了抓鸡队、清粪队、运输队,为养殖业提供服务。该村党支部书记陈守纪介绍,全村已有200多户村民加入养鸡产业链,年增加收入300多万元。依靠养鸡收入,村里新修了柏油路,安装了路灯。
不过这也并不是没有风险。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对记者说:“如果资本经营不善,其严重后果往往都要由农民来承担。”
更大的风险在于,资本并不是进入农村的所有领域都能带来双赢的结果。徐祥临说:“在农村,什么地方最缺乏资金?是农业发展和村庄建设。可是恰恰在这些领域,投资的收益很低或者根本没有收益,不在农民身上打主意,资本怎么肯进入农村?”
“现在绝大多数的资本进入农村,都是冲着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来的,如果政府说不让动土地,资本立马就会缩回去。”徐祥临说,我国分散的小农经济现状,农民根本没有能力对抗资本。所以原则上讲,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既可以上山,也可以下乡,这不存在问题,但有一个前提,就是这个过程中不能损害农民利益。对此,中央的政策精神是明确的,政府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资本替代农民应慎行
如今,许多地方政府热衷于引导资本进入农村,在贺雪峰看来,其原因大致有三:“一是地方政府热衷于政绩,希望资本下乡搞现代农业,从而获得政绩。二是希望获得更多地方财政收入。三是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资本农业比小农经济要好,而不理解家庭承包经营对于维持农民基本权益的重要性。”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的调查,中国农民收入中,约有一半来自农业,另外一半来自外出务工经商,而且绝大多数农户家庭是通过代际分工来同时获取务工与务农的收入,即年龄大的父母一辈在家务农,年轻人外出务工。正是同时有务工和务农收入,农户才可以获得温饱以上的生活。离开务农收入,仅靠务工收入,农户的生活水平是不稳定的。
这说明了在农业生产领域,以资本快速替代农民的危险性。虽然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但贺雪峰认为,这与资本下乡有所不同,“配置的主体应该是农民,包括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这样才可以让资源配置的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对资本替代农民进行农业生产也很担心,他在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说,有不少地方对于引进工商资本经营农业很热衷,公司企业大户去了,把农民土地租赁过来,效率肯定高,因为它的投资大,采用了比较先进的技术,对市场也比较了解。但问题是大公司不可能把原来种地的农民都雇用过来,剩下的农民怎么办?我觉得这是光考虑到了农业的效率问题,没有考虑到农民的转移、农村的稳定以及农村社会发展等问题。我们的任何一种做法都不能只考虑“一农”,而必须统筹考虑“三农”。
在专家们看来,“三农”问题的根本,“在于农民而非农业”。因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主张,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应该是循序渐进的,让农民之间自己流转,尤其是政府不要搞强力推进。在种植环节上,不要强调引进城市资本。城市资本要引进,但应该是在服务的环节、加工的环节、流通的环节引进,在种植业的环节上,还是应该维持家庭承包经营。
强化农民的主体地位
不管在哪个环节上引进资本,农民都总是处在弱势的地位,如何保障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害?“从理论上讲,这是一个资本下乡与谁对接的问题。”徐祥临说,如果资本总是与小农户对接的话,农民利益就很难保障,因为小农没有谈判的能力。
实际上,资本和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就是一个博弈,如果资本不来,农民各家种各家的,很难发展高效农业。资本来了之后,给予农民的可能会多一点,但也就是多一点。在这个谈判博弈的过程中,资本处于强势地位,农户处于弱势地位。很多情况下政府会站在资本的立场上,因为引入资本,地方经济会活跃一些,农村面貌也会改善一些。同时,政府也很难帮着农户与资本对等谈判,提高农户在收益中的分成比例。如果那样,资本就不来了,所以农民总是吃亏。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徐祥临说,发达国家其实有共同的经验,就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发达国家发展现代农业,它的基本经营单位是农户,但经营主体,是在农户基础之上成立的合作经济组织。在这种情况下,合作社与资本对接,比如说为工厂提供农产品,其价格的高低,就是市场上两个实力对等的主体谈判的结果。这样,农民获得的利益肯定会更大。
然而在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仍面临重重障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对半月谈记者坦言,我们现在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大意义认识还是不足,对合作社发展的支持力度仍然不够。
对此,徐祥临教授有亲身经历。“我在北京郊区组织了一个农民合作社,我们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开户,却说我们资金存量不足不能开户,实在要开就得收钱。这是拿其他法人性质单位的标准来要求农民合作社,我觉得不合适。”
“政府应该给农户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而不是给大资本以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遗憾的是,当前许多地方恰恰是反过来做的。”贺雪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