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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小说《微物之神》讲述了一个令人欲哭无泪、欲罢不能的故事,主人公阿慕是一位来自高种姓家族的女子,即使这种高贵的出身,也没能让她摆脱印度男权社会种姓制度下所谓“爱的律法”的束缚,从而遭受了各种悲惨的命运。
【关键词】《微物之神》 阿慕 父权制 种姓制度
一、引言
在男权社会中,女性的主要责任是为儿童和成年男子提供母爱,这被认为是无可非议的。这部小说的主人公阿慕来自喀拉拉邦一个著名的叙利亚基督教家庭,她公然反抗自己的原生家庭,与孟加拉婆罗门结婚。帕帕奇坚持认为大学教育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是完全不必要的花费,当她的父亲帕帕奇不允许她上大学的时候,阿慕的反抗就开始了。
二、男权社会的受害者
在历史上,女性都被冠以“他者”和“第二性”的标签,她们在家庭内和社会上都处于次要地位。生活在同一个家庭的孩子,作为男性的恰克,不管他的行为如何,总是受到庇护和宽恕;而作为女性的阿慕,无论她付出多少努力,都被忽视和孤立,有时她觉得自己好像不存在似的,她十八岁的生日来了又去了,没有人注意到,或者至少是她父母没有注意到,最后,她逃离了那个可怕的家庭,她再也不想回去了,但是她嫁错了人。阿慕的丈夫酗酒,暴力,有严重的沙文主义倾向,阿慕拒绝成为他的欧洲老板的情妇,别无选择,只能带着她的双胞胎孩子回到她父母的家。
基于对父权制的认可,一个离异的女人在阿耶门连是被鄙视和不受欢迎的,因为无论发生什么,女人都应该忠于婚姻,女人离婚是不道德的,因为她们一生中只有一次结婚的机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个被丈夫欺负的女儿在父母家里也是受尽折磨、羞辱和被疏远。在她九岁的时候,父亲帕帕奇狠狠抽打了她,把她最喜欢的靴子打得粉碎,就像阿慕是他的敌人的女儿一样,他亲用象牙柄马鞭鞭打她,她也不哭。随着年龄的增长,阿慕学会了忍受这种冷酷无情的摧残,她产生了一种崇高的不公正感,以及在一个长期被 “大人物”欺负的小女孩身上所产生的那种草率的鲁莽。阿慕从她的青年时代起,就非常清楚男人在男权社会中享有特权的这种社会规范,很少有人会质疑类似的社会失衡。除了双胞胎,没有人关心阿慕的痛苦,作为一个有家有父母的“孤儿”,她被其他家庭成员逼得走投无路,孤立无援。
三、男权社会的反抗者
阿慕的一再被拒绝,迫使她进行本能的抗拒,最终不得不在贱民维鲁沙那里寻求情感上的庇护,二人之间缓慢而微妙的变化就发生在阿慕凝视维鲁沙的时候。“凝视”这个词是由精神分析学家雅克·拉康提出的,它指的是当人们意识到自己被注意和观察时出现的一种焦虑状态;拉康认为,这种心理效应是,当主体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有形物体时,就失去了一定程度的自主性。通过短暂的凝视时刻,阿慕把这个男人变成了被动观察的人,而她自己则是积极的观察者,因为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迫切渴望被人注意到。作为一个有两个孩子的离婚妇女,那种无助感和存在感使阿慕逐渐地想要接近维鲁沙,一个与她同样遭受不公正待遇的男人。
“阿慕从浴室门上的镜子里凝望这自己的身体”,根据拉康的镜像阶段理论,婴儿会在6个月左右大时开始感知自己,从镜子或其他象征性的装置中认出自己,镜像阶段通过自我认同的过程来描述自我的形成,自我是认同自己的镜像的结果。阿慕仔细地审视着镜子里自己的身体,突然意识到一个女人在单调乏味的生活中慢慢老去,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通过这种独特的自我反省方式,她像婴儿一样通过镜子重新确立了自己的自我意识,维鲁沙触发了阿慕对女人欲望的渴望,因此她不愿意再做被压抑的“他者”,更喜欢用她自己的方式來定义她自己的存在,成为她自己生活的主人;然而,作为古代社会等级象征的种姓制度,早已制定了“谁应该被爱、如何被爱和爱多少”的爱的律法,其中一条就是高种姓的女子绝对不允许和低种姓的男子有任何关系。这里的爱是有条件的,它成为了命令、恐吓和控制的借口,也是对服从的奖赏,而不是每个人都有被爱的权利。阿姆拒绝服从,爱上了低种姓的维鲁沙,挑战了印度社会爱的律法,违背了父权的话语,他们的性关系模糊了“触碰”和“不可触碰”的界限,她完全背离了由男性定义的恰当的母性行为,试图颠覆父权制的统治,而她必将被社会所否定,被认为是“不洁的女人”,最终在恐惧中孤独地死去。
四、结语
显然,阿慕很不幸地成为了旧的父权和种姓制度的受害者,她被她的父粗暴地虐待,被她的母亲冷酷地厌恶,被她的丈夫无情地背叛,被她的哥哥残忍地放逐,被她的姑妈恶毒地陷害。尽管阿慕有如此多的痛苦和悲伤,但他的强大和勇敢足以让她反抗现存的权威;尽管她的反抗导致了她的毁灭,她周围的世界也分崩离析,但作为一名坚强的抗议者,她勇敢地尝试着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参考文献:
[1]李树欣.划界与越界:《微物之神》中的空间叙事[J].外国文学评论,2015(1).
[2]罗伊,阿兰达蒂.微物之神[M].吴美真,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
[3]Roy,Amitabh.The God of small things:A Novel of Social Commitment.New Delhi:Atlantic Publishers and Distributors, 2005.
[4]Roy,Arundhati.The God of Small Things.New York:Random House Trade Paperbacks,2008.
作者简介:刘娜(1979-),女,陕西人,咸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
【关键词】《微物之神》 阿慕 父权制 种姓制度
一、引言
在男权社会中,女性的主要责任是为儿童和成年男子提供母爱,这被认为是无可非议的。这部小说的主人公阿慕来自喀拉拉邦一个著名的叙利亚基督教家庭,她公然反抗自己的原生家庭,与孟加拉婆罗门结婚。帕帕奇坚持认为大学教育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是完全不必要的花费,当她的父亲帕帕奇不允许她上大学的时候,阿慕的反抗就开始了。
二、男权社会的受害者
在历史上,女性都被冠以“他者”和“第二性”的标签,她们在家庭内和社会上都处于次要地位。生活在同一个家庭的孩子,作为男性的恰克,不管他的行为如何,总是受到庇护和宽恕;而作为女性的阿慕,无论她付出多少努力,都被忽视和孤立,有时她觉得自己好像不存在似的,她十八岁的生日来了又去了,没有人注意到,或者至少是她父母没有注意到,最后,她逃离了那个可怕的家庭,她再也不想回去了,但是她嫁错了人。阿慕的丈夫酗酒,暴力,有严重的沙文主义倾向,阿慕拒绝成为他的欧洲老板的情妇,别无选择,只能带着她的双胞胎孩子回到她父母的家。
基于对父权制的认可,一个离异的女人在阿耶门连是被鄙视和不受欢迎的,因为无论发生什么,女人都应该忠于婚姻,女人离婚是不道德的,因为她们一生中只有一次结婚的机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个被丈夫欺负的女儿在父母家里也是受尽折磨、羞辱和被疏远。在她九岁的时候,父亲帕帕奇狠狠抽打了她,把她最喜欢的靴子打得粉碎,就像阿慕是他的敌人的女儿一样,他亲用象牙柄马鞭鞭打她,她也不哭。随着年龄的增长,阿慕学会了忍受这种冷酷无情的摧残,她产生了一种崇高的不公正感,以及在一个长期被 “大人物”欺负的小女孩身上所产生的那种草率的鲁莽。阿慕从她的青年时代起,就非常清楚男人在男权社会中享有特权的这种社会规范,很少有人会质疑类似的社会失衡。除了双胞胎,没有人关心阿慕的痛苦,作为一个有家有父母的“孤儿”,她被其他家庭成员逼得走投无路,孤立无援。
三、男权社会的反抗者
阿慕的一再被拒绝,迫使她进行本能的抗拒,最终不得不在贱民维鲁沙那里寻求情感上的庇护,二人之间缓慢而微妙的变化就发生在阿慕凝视维鲁沙的时候。“凝视”这个词是由精神分析学家雅克·拉康提出的,它指的是当人们意识到自己被注意和观察时出现的一种焦虑状态;拉康认为,这种心理效应是,当主体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有形物体时,就失去了一定程度的自主性。通过短暂的凝视时刻,阿慕把这个男人变成了被动观察的人,而她自己则是积极的观察者,因为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迫切渴望被人注意到。作为一个有两个孩子的离婚妇女,那种无助感和存在感使阿慕逐渐地想要接近维鲁沙,一个与她同样遭受不公正待遇的男人。
“阿慕从浴室门上的镜子里凝望这自己的身体”,根据拉康的镜像阶段理论,婴儿会在6个月左右大时开始感知自己,从镜子或其他象征性的装置中认出自己,镜像阶段通过自我认同的过程来描述自我的形成,自我是认同自己的镜像的结果。阿慕仔细地审视着镜子里自己的身体,突然意识到一个女人在单调乏味的生活中慢慢老去,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通过这种独特的自我反省方式,她像婴儿一样通过镜子重新确立了自己的自我意识,维鲁沙触发了阿慕对女人欲望的渴望,因此她不愿意再做被压抑的“他者”,更喜欢用她自己的方式來定义她自己的存在,成为她自己生活的主人;然而,作为古代社会等级象征的种姓制度,早已制定了“谁应该被爱、如何被爱和爱多少”的爱的律法,其中一条就是高种姓的女子绝对不允许和低种姓的男子有任何关系。这里的爱是有条件的,它成为了命令、恐吓和控制的借口,也是对服从的奖赏,而不是每个人都有被爱的权利。阿姆拒绝服从,爱上了低种姓的维鲁沙,挑战了印度社会爱的律法,违背了父权的话语,他们的性关系模糊了“触碰”和“不可触碰”的界限,她完全背离了由男性定义的恰当的母性行为,试图颠覆父权制的统治,而她必将被社会所否定,被认为是“不洁的女人”,最终在恐惧中孤独地死去。
四、结语
显然,阿慕很不幸地成为了旧的父权和种姓制度的受害者,她被她的父粗暴地虐待,被她的母亲冷酷地厌恶,被她的丈夫无情地背叛,被她的哥哥残忍地放逐,被她的姑妈恶毒地陷害。尽管阿慕有如此多的痛苦和悲伤,但他的强大和勇敢足以让她反抗现存的权威;尽管她的反抗导致了她的毁灭,她周围的世界也分崩离析,但作为一名坚强的抗议者,她勇敢地尝试着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参考文献:
[1]李树欣.划界与越界:《微物之神》中的空间叙事[J].外国文学评论,2015(1).
[2]罗伊,阿兰达蒂.微物之神[M].吴美真,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
[3]Roy,Amitabh.The God of small things:A Novel of Social Commitment.New Delhi:Atlantic Publishers and Distributors, 2005.
[4]Roy,Arundhati.The God of Small Things.New York:Random House Trade Paperbacks,2008.
作者简介:刘娜(1979-),女,陕西人,咸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