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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对于保护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岗位工作的职工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变、国有企业改革以及统帐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这一政策在现实执行中遇到了一些难题。文章重点就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以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相关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F24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43-0310-01
引言
特殊工种是指企業生产过程中,劳动强度较大、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较差的生产岗位,包括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岗位。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体制内企业职工从事艰苦岗位的一种补偿形式,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一直执行至今。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原因
1.1适用范围过于狭窄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企业性质已由过去较单一的国营和集体变化为国有、集体、股份制、外资、个体等多种形式,经营范围也呈综合性,职工性质已发生了较根本的变化,仍维持原有的特殊工种适用范围,缺乏公平合理性,同时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要求将其纳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适用范围的愿望和要求也越来越强烈。
1.2审批操作标准难把握
国家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岗位目录,1985年前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目录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1993年又规定提前退休工种目录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劳动部审批。由于目前公布的提前退休工种目录比较粗略,不能与之对应,政出多门,宽紧不一,增加了鉴定工作的难度和误差。
1.3政策调整滞后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和折算工龄的文件规定已经执行了30多年,期间有些工种随着工业生产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和工艺的改革,其工作条件和环境也已发生了变化,且退休费按比例计发的“老办法”已被体现激励机制的“改革新办法”所取代,但至今仍使用过去的工种目录和办法,显然已时过境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影响
2.1加大了社会养老人口的比重
我国人口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的增加,势必会加大养老人口的比例,使赡养人口系数加大,受养年限增加,社会过早地担负起赡养他们的责任,使本来就负担很重的社会养老基金雪上加霜,压力越来越大。
2.2加剧了养老保险基金的负担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使大批劳动者退出生产领域,直接减少了在职职工人数,减少了作为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计算基数的在职职工工资总额,进而减少了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规模。另外,大批劳动者提前进入退休人员行列,致使养老金的支出不断加大,直接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规模的扩大,这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便从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冲击着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
2.3加剧了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
大多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有丰富的生产经验和一技之长,且身体较好,这些人往往退休后又换一个单位继续就业或自谋职业,有的到私营企业工作,有的干起了个体经营,有的被原企业回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的隐性就业使本来就业渠道就比较紧张的情况变得更加严重,给社会就业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2.4干扰了国家的退休政策
个人和企业极力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直接冲击了国家的退休制度,既有损于政策的严肃性,又会产生负面影响和连锁反应,若是出现弄虚造假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不仅失去了职工档案的真实性,还使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难以掌握,并带来了社会上一些人利用这一政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而且愈演愈烈,同时也有失公平、公正,使广大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受到了侵害,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对策
3.1清理调整动态管理特殊工种目录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全面清理和重新修订特殊工种的标准和目录,对过去明确的特殊工种中,由于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劳动条件已经得到改善或工种岗位已不存在的,予以取消;对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恶劣的新产品特殊工种,予以认定。对多数行业中普遍存在的特殊工种,作为通用的特殊工种予以明确;对各行业涉及的特殊工种由国家行业协会根据修订的特殊工种标准确认,予以公布。调整特殊工种目录工作应每隔5~10年进行一次,形成动态管理的机制。对于在国企改革时期制定的对计划内破产企业、资源枯竭矿山、纺织企业等允许职工提前退休的政策,是一种暂时的为当时国企改革服务的配套性政策,在国企改革基本完成后应逐步取缔或进一步完善。
3.2建立完善特殊工种职工信息档案
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基础信息管理制度,建立特殊工种职工持证上岗制度,对其上岗情况定期进行调查,并定期进行审核;建立特殊工种档案管理制度,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及岗位数量、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信息包括起止时间和岗位变动情况,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从而确保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工龄甚至从事不同特殊工种的工龄可以累计计算;建立特殊工种及从事人员登记申报和规范备案制度,在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前,由所在单位对其从事特殊工种及起止时间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建立规范统一的办理提前退休程序,健全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到有据可依,有案可查。
3.3规范处理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行为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是国家对从事艰苦工种职工的一种优惠政策,也是这部分职工应享受的合法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必须按时为特殊工种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违规执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就是对企业、职工和社会的不公甚至是侵权。因此,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中明确弄虚作假违规骗取提前退休行为的制约措施和处理条文,例如对篡改档案、虚报出生年月和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时间等违规行为,明确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细则,从制度上防范和遏制违规现象的发生,同时必须加大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的检查力度,加大对违规办理提前退休单位和人员的处罚力度,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职工,政策应明确规定享受同样的待遇。对于一些高级科技人才和高级技工,政策要明确发挥这些人才作用的规定,即使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而且达到提前退休的条件,只要身体健康状况允许,也不可提前退休,这样既有利于年轻人才的培养,也不至于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参考文献
[1]陈娈.广州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政策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6.
[2]李莹.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工经济参与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5.
[关键词]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相关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F24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43-0310-01
引言
特殊工种是指企業生产过程中,劳动强度较大、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较差的生产岗位,包括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岗位。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体制内企业职工从事艰苦岗位的一种补偿形式,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一直执行至今。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原因
1.1适用范围过于狭窄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企业性质已由过去较单一的国营和集体变化为国有、集体、股份制、外资、个体等多种形式,经营范围也呈综合性,职工性质已发生了较根本的变化,仍维持原有的特殊工种适用范围,缺乏公平合理性,同时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要求将其纳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适用范围的愿望和要求也越来越强烈。
1.2审批操作标准难把握
国家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岗位目录,1985年前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目录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1993年又规定提前退休工种目录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劳动部审批。由于目前公布的提前退休工种目录比较粗略,不能与之对应,政出多门,宽紧不一,增加了鉴定工作的难度和误差。
1.3政策调整滞后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和折算工龄的文件规定已经执行了30多年,期间有些工种随着工业生产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和工艺的改革,其工作条件和环境也已发生了变化,且退休费按比例计发的“老办法”已被体现激励机制的“改革新办法”所取代,但至今仍使用过去的工种目录和办法,显然已时过境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影响
2.1加大了社会养老人口的比重
我国人口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的增加,势必会加大养老人口的比例,使赡养人口系数加大,受养年限增加,社会过早地担负起赡养他们的责任,使本来就负担很重的社会养老基金雪上加霜,压力越来越大。
2.2加剧了养老保险基金的负担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使大批劳动者退出生产领域,直接减少了在职职工人数,减少了作为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计算基数的在职职工工资总额,进而减少了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规模。另外,大批劳动者提前进入退休人员行列,致使养老金的支出不断加大,直接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规模的扩大,这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便从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冲击着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
2.3加剧了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
大多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有丰富的生产经验和一技之长,且身体较好,这些人往往退休后又换一个单位继续就业或自谋职业,有的到私营企业工作,有的干起了个体经营,有的被原企业回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的隐性就业使本来就业渠道就比较紧张的情况变得更加严重,给社会就业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2.4干扰了国家的退休政策
个人和企业极力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直接冲击了国家的退休制度,既有损于政策的严肃性,又会产生负面影响和连锁反应,若是出现弄虚造假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不仅失去了职工档案的真实性,还使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难以掌握,并带来了社会上一些人利用这一政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而且愈演愈烈,同时也有失公平、公正,使广大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受到了侵害,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对策
3.1清理调整动态管理特殊工种目录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全面清理和重新修订特殊工种的标准和目录,对过去明确的特殊工种中,由于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劳动条件已经得到改善或工种岗位已不存在的,予以取消;对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恶劣的新产品特殊工种,予以认定。对多数行业中普遍存在的特殊工种,作为通用的特殊工种予以明确;对各行业涉及的特殊工种由国家行业协会根据修订的特殊工种标准确认,予以公布。调整特殊工种目录工作应每隔5~10年进行一次,形成动态管理的机制。对于在国企改革时期制定的对计划内破产企业、资源枯竭矿山、纺织企业等允许职工提前退休的政策,是一种暂时的为当时国企改革服务的配套性政策,在国企改革基本完成后应逐步取缔或进一步完善。
3.2建立完善特殊工种职工信息档案
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基础信息管理制度,建立特殊工种职工持证上岗制度,对其上岗情况定期进行调查,并定期进行审核;建立特殊工种档案管理制度,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及岗位数量、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信息包括起止时间和岗位变动情况,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从而确保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工龄甚至从事不同特殊工种的工龄可以累计计算;建立特殊工种及从事人员登记申报和规范备案制度,在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前,由所在单位对其从事特殊工种及起止时间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建立规范统一的办理提前退休程序,健全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到有据可依,有案可查。
3.3规范处理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行为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是国家对从事艰苦工种职工的一种优惠政策,也是这部分职工应享受的合法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必须按时为特殊工种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违规执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就是对企业、职工和社会的不公甚至是侵权。因此,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中明确弄虚作假违规骗取提前退休行为的制约措施和处理条文,例如对篡改档案、虚报出生年月和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时间等违规行为,明确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细则,从制度上防范和遏制违规现象的发生,同时必须加大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的检查力度,加大对违规办理提前退休单位和人员的处罚力度,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职工,政策应明确规定享受同样的待遇。对于一些高级科技人才和高级技工,政策要明确发挥这些人才作用的规定,即使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而且达到提前退休的条件,只要身体健康状况允许,也不可提前退休,这样既有利于年轻人才的培养,也不至于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参考文献
[1]陈娈.广州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政策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6.
[2]李莹.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工经济参与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