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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到期债权执行制度在于解决三角债务,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法律赋予案外第三人完全异议权予以救济,给予案外第三人足够的保护,案外第三人往往滥用完全异议权,而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加之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执行的规定不尽相同、不尽完善,使这一制度在实践中陷入尴尬境地,给执行人员带来不少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