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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以来中共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第九个“一号文件”即将发布。延续2011年聚焦农田水利的“专项突破”态势,2012年“一号文件”的着眼点将与“农业科技”有关。
“科技兴农”战略由来已久,但新中国成立63年以来,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全面部署农业科技工作,却属首次。究其目的,依然是保障中国的粮食等农产品供应。
2011年,中国的粮食生产实现了半个世纪以来首次“八连增”,粮食总产超过11000亿斤。在耕地面积日趋减少、农作物单产提高遭遇瓶颈的情形下,以科技推动增产,早成顺理成章之势。有学者的说法是,“轮也该轮到谈科技了。”
据了解,此一文件有望涉及的农业科技内容,将主要涵盖研发体系改革与推广体系改革两个部分:前者重点针对种业等基础性科研项目,延续自2011年4月以来的种业改革新政措施,旨在改革研发体制,提升种业企业研发能力;后者则涉及多年来推进缓慢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一方面采用新体系重振原有政府推广体制,另一方面则涉及多元化推广,意在引进科技合作社、涉农企业等社会化力量。
与之相连,中央财政将设立农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鼓励农业基础改造和科技应用,金融部门也将针对农业科研和生产提供信贷支持、简化手续、提高和优化服务体系。
《财经》记者获悉,因农业科技的涉及面比较宽泛,一些专家在起草中曾建议,2012年的“一号文件”不必出台类似“10%的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水利建设”这样具体的规定。而一位参与文件制定的专家坦陈,今年“一号文件”的针对性虽有所提高,但可操作性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农业科技登场
201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2012年“一号文件”的主要内容:2012年要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努力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此一文件的起草制定过程始自2011年6月。经中央交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下称国研中心)相关研究部门彼时已开始进行前期的调查研究,历时两个月完成一本研究报告,作为基本材料,供文件起草小组参阅。
时至8月,“农业科技”作为2012年文件的主题已基本确定。10月国庆节过后,文件起草工作小组进入封闭状态,开始集中进行文件的起草工作。
文件主题确定后,各省市开始陆续获得消息。《农民日报》等相关中央级媒体,亦开始有针对性地连续报道各地农业科技发展情况。
进入2011年下半年以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开始集中到多个农业大省就农业科技改革发展问题进行调研。调研对象的重点即是省市农业科研部门、县乡基层农技推广站、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陈锡文曾在多个场合强调,目前依靠增加物化(农药化肥)投入推动粮食增产的难度很大,因此必须立足于现有农业资源,加快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步伐,提高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2011年11月17日召开的种业发展座谈会上亦明确点题,指出粮食产量增加主要靠三点:政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科技,“尤其是种业科技”。
在耕地面积急剧下降、人地矛盾日趋突出的情况之下,提高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有其必然性。据中原证券发布的报告称:对比农业产出增长科技贡献率来看,美国的数据为 80%,中国则仅有50%,差距明显。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国农业的科技转化率低,“十五”期间,中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仅35%左右,“十一五”期间这一数字提升至41%,但相较美国的85%而言,仍相差一半有余。
业内人士指出,当下的中国农业科研体制在很大程度上仍延续前苏联模式,农业科技研发主要集中在农业科研机构及农业高校。以种子为例,目前90%的国内农作物和品种由科研院所来完成,其进行研究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推广,而是供评选职称之用。如此导致了大量农业科技成果只是停留在实验室成果阶段,科技资源严重浪费。
造成农业科技转化率低的另一重要原因,则是连续多年政府对基层农技推广经费投入不足,县乡一级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基本都处于“网破、线断、人散”的境地,基层农技推广名存实亡。
根据“十二五”规划要求,到“十二五”末时,农业科技对中国农业发展的贡献率要超过58%。
农技多点突破
据《财经》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为解决上述问题,2012年“一号文件”主要的政策举措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推动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体制改革;二是设立一系列的相关扶持资金。
为实现这一目标,在农业科技研发领域,政策将主要集中于深化省市及以上的农业科研机构改革,目标是构建以企业推广为主体、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
而在县级以下,则主要集中于进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构建科技宣传平台,建立配套科技推广管理体系。
国研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徐小青告诉《财经》记者,关于农技推广改革的政策目标,其实早在2008年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已经提出,“三年内重新完善科技推广体制,将网络延伸到乡一级,争取村村都有技术推广员,如果文件中的这些目标真能实现,这就是一个很大的改革举措。”
为保障政策得到落实,在涉及到农业的研发和推广时,中央将拿出相应资金进行支持。据了解,为贯彻2012年“一号文件”的实施,中央财政将设立农业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鼓励农业基础改革与科技应用。而对农业科技的资金投入,将主要集中于现代种业、种植与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物流、生物质能源以及农技装备等产前、产中、产后多个领域。“数额不小,力度很大。”徐小青如此形容扶持资金的规模。
有报道称,未来十年,国家在农业科技上的投入将逾4万亿元,比2011年中央确定的水利建设投资规模还大。
在金融方面,相关金融主管部门也将针对农业科研和生产提供信贷支持,并将简化手续,提高和优化服务体系。
不仅如此,“一号文件”还将提出推进农业科技发展工作的部际联席机制,涉农的多个部门,包括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国税总局、工信部、科技部等,未来一段时间内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而办公室则将设在农业部,由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任组长,其他几个部委相关领导任副组长。
种业亮点
2011年4月18日,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为标志,“种业新政”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而在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当中,作为农业基础的种业更成为重中之重。
中国种业积弱之势由来已久。据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除大宗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育种以外,目前中国有50%以上的生猪、蛋肉鸡、奶牛良种以及90%以上的高端蔬菜、花卉品种依赖进口。按照中国种子协会会长梁田庚此前的说法即是:“与种业强国相比,中国农作物种业起步晚、发展时间短,仍处于初级阶段,企业小多散,竞争力不强问题突出。”
目前,中国持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达到8700多家,其中99%的没有研发能力。前十家企业所占市场的份额,也仅为13%。
在作为种子研发主力的科研机构及高校内部,更是存在着涉农资金严重浪费的现象。实际能够应用到田间地头的科研成果寥寥无几,大多数成果都停留在论文之上。
另外,因为科技成果保护意识不强,在种业内部,更是存在着严重的套牌侵权销售现象。“反过来,这又进一步弱化了相关企业进行自主研发的积极性。”天津黄瓜研究所前所长、德瑞特种业公司总经理马德华告诉《财经》记者。
作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的配套措施,日前农业部已经完成了《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论证工作,在相应的程序走完之后,最迟将在今年4月发布。
作为2012年“一号文件”的具体操作指南,同时也作为未来一段时间内指导种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政策内容早已引起种业各方关注。
据知情人士称,在近期的一次内部会议中,新成立的农业部种子管理局一位领导透露了种业改革的具体方向:推动科研教学单位与商业化育种彻底分离,与其所创办的种子企业彻底分离,使科研单位专心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商业化育种要逐步移交给种子企业,由其按照市场的需求来确定育种目标,按照现代育种模式开展品种选育,提高商业化育种效率。
为了保障“一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资金及措施的落实到位,农业部内部已经提前进行了相应的机构改革。上述成立于2011年9月的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即为相关措施之一。据悉,其前身为农业部的种业管理司种植业处,升格后目前全权负责管理转基因技术,以及种子质量和种子安全的监管工作。
此外,2011年11月底,著名植物分子遗传专家、中科院副院长李家洋出任农业部副部长兼农业科学院院长,并分管农业部与科研相关的一系列司局,亦被业内认为是中国加强种业发展的具体信号之一。
重建推广体系
根据今年的“一号文件”,重建原有的政府性科技推广体系,同时大力吸纳社会性科技推广力量,将成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重建的两大重点措施。
中国目前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创建于1951年至1957年,期间经历波动和发展期,自1998年之后基本定型。基本特点是以行政推动为主,公益性、执法性、中介性、经营性“四位一体”。
推广人员不足及素质低下,是目前推广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日本为例,推广人员本科学历占比为100%,并全职投入推广工作。2002年的一项相关调查则发现,中国推广人员中本科学历仅有10%,全部人员每年从事推广工作的天数仅有84天。
相关的法规亦未发挥相应的作用。在业内人士看来,1993年7月2日通过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在推广宗旨、概念、职能、体制、经费、人员、管理、工作等方面都存在着含混不清的问题。推动法规实施的相关《实施细则》,亦是欠奉。
推广经费不足是多年来一直困扰农技推广的最大障碍。1999年时,全国农技推广投资占农业GDP的比例为0.44%,只相当于世界上最贫穷国家上世纪80年代的水平。即便如此,按照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夏敬源的说法,“改革以来,经费还一直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以水稻种植大省四川省的科技推广体系为例:省一级设立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其下在各个县市设立科技推广站,到乡镇之后,则为集农经、农机、农技三种职能为一身的农业服务中心。
上述三级体系的每一级单位均为事业型单位,上下级之间没有资金拨付,仅在行政序列上有所联系。每一级的运行经费,均由同级的财政负担。因为经费少,“养人经费有,养事经费没有,堪称养人不办事”,发改委研究院农村所主任蓝海涛对《财经》记者如此形容目前的基层科技推广体系。
夏敬源早在多年前就开始呼吁,农技推广经费应逐年增加,应确定财政负担的推广队伍规模,明确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比例,并根据东西部地区实际采取有差别的分担比例,界定经费范围,确保人头费、运行费、培训费和推广专项经费。
据悉,在2012年的“一号文件”当中,针对这一系列的专项经费,专门提出其最基础的部分,将由中央财政承担。
在蓝海涛看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应该重建,相关经费的确保更是必不可少,但应明确“减少养人经费、增加办事经费”标准。他建议,改革的目标应该明确:纯商业性的科技推广,放开由企业来承担,政府只需负担那些纯公益性或者半公益性半商业性的部分。
此外,纯公益性或者半公益性半商业性的农技推广项目在操作当中,也不应彻底由政府推广机构来垄断服务,而是可以吸纳社会推广力量,以竞争提供推广服务的机会,提升推广效率。
据接近“一号文件”起草小组的一位人士称,“在这一次的文件起草过程中,市场派的声音被吸取不少。”
国研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徐小青也向《财经》记者证实: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科研单位搞科技推广,将是下一步推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找寻政策发力点
文件还未正式出台,有关落实的担忧已经出现。
事实证明,即便是2011年的“一号文件”针对农田水利的资金投入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但因为相应的问责机制和惩罚机制并未建立起来,至今各地的执行情况仍不理想。
《财经》记者获悉,因农业科技的涉及面比较宽泛,故今年的“一号文件”将不会出台类似“10%的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水利建设”这样如此具体的规定。
不仅如此,今年的“一号文件”因为涉及到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国税总局、工信部、科技部等多个相关部委,不少人担心 “九龙治水、各管一滩”的现象,或将难以避免。
有学者分析,今年的“一号文件”之所以水分会更大,是由科技行业的特点所决定的,因为涉及到很多的“软服务”,很难具体量化、测定、监督。
徐小青还提醒说,“技术不是说一扶持就能够取得突破的,技术储备、研发等相关进展,需要多年的持续性关注,着急不得。”
而就农业科技研发投入方面来看,目前所存在的问题是:相关农业科技研究的大部分资金过度集中于种子,尤其是转基因种子的研发之上。
据《财经》记者在四川省的调查发现,例如“水稻强化栽培技术”这样的栽培性技术,亦可以取得不小幅度的增产效果,但因为缺乏相应资金支持,故其研发、推广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相关报道见《财经》2011年第27期“非转基因增产尴尬”)。
此外,就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运行基础而言,蓝海涛认为,目前中国农村小生产者过多,小学毕业的农民甚至是文盲农民种田的现象依然严重,在此基础之上,科技推广体制如要与其对接,将面临双重困难:一是体系需要极其庞大,二是推广速度慢,难以接受。
与之相比,美国、欧洲的农技推广则要简单得多,组织化程度高的大农场主本身已有高等教育学历,他们既有能力也有意愿去获得新的知识。故除了商业化的推广体制之外,由政府直接推动的农技体系既简单,又有效。
“让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文化程度提高,既可以缩减农技推广体系的规模,同时还可以提高效果。这也应该是政策发力的着眼点。”蓝海涛说。
本刊记者王毕强、实习生伍慧玉对此文亦有贡献
“科技兴农”战略由来已久,但新中国成立63年以来,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全面部署农业科技工作,却属首次。究其目的,依然是保障中国的粮食等农产品供应。
2011年,中国的粮食生产实现了半个世纪以来首次“八连增”,粮食总产超过11000亿斤。在耕地面积日趋减少、农作物单产提高遭遇瓶颈的情形下,以科技推动增产,早成顺理成章之势。有学者的说法是,“轮也该轮到谈科技了。”
据了解,此一文件有望涉及的农业科技内容,将主要涵盖研发体系改革与推广体系改革两个部分:前者重点针对种业等基础性科研项目,延续自2011年4月以来的种业改革新政措施,旨在改革研发体制,提升种业企业研发能力;后者则涉及多年来推进缓慢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一方面采用新体系重振原有政府推广体制,另一方面则涉及多元化推广,意在引进科技合作社、涉农企业等社会化力量。
与之相连,中央财政将设立农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鼓励农业基础改造和科技应用,金融部门也将针对农业科研和生产提供信贷支持、简化手续、提高和优化服务体系。
《财经》记者获悉,因农业科技的涉及面比较宽泛,一些专家在起草中曾建议,2012年的“一号文件”不必出台类似“10%的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水利建设”这样具体的规定。而一位参与文件制定的专家坦陈,今年“一号文件”的针对性虽有所提高,但可操作性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农业科技登场
201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2012年“一号文件”的主要内容:2012年要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努力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此一文件的起草制定过程始自2011年6月。经中央交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下称国研中心)相关研究部门彼时已开始进行前期的调查研究,历时两个月完成一本研究报告,作为基本材料,供文件起草小组参阅。
时至8月,“农业科技”作为2012年文件的主题已基本确定。10月国庆节过后,文件起草工作小组进入封闭状态,开始集中进行文件的起草工作。
文件主题确定后,各省市开始陆续获得消息。《农民日报》等相关中央级媒体,亦开始有针对性地连续报道各地农业科技发展情况。
进入2011年下半年以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开始集中到多个农业大省就农业科技改革发展问题进行调研。调研对象的重点即是省市农业科研部门、县乡基层农技推广站、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陈锡文曾在多个场合强调,目前依靠增加物化(农药化肥)投入推动粮食增产的难度很大,因此必须立足于现有农业资源,加快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步伐,提高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2011年11月17日召开的种业发展座谈会上亦明确点题,指出粮食产量增加主要靠三点:政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科技,“尤其是种业科技”。
在耕地面积急剧下降、人地矛盾日趋突出的情况之下,提高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有其必然性。据中原证券发布的报告称:对比农业产出增长科技贡献率来看,美国的数据为 80%,中国则仅有50%,差距明显。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国农业的科技转化率低,“十五”期间,中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仅35%左右,“十一五”期间这一数字提升至41%,但相较美国的85%而言,仍相差一半有余。
业内人士指出,当下的中国农业科研体制在很大程度上仍延续前苏联模式,农业科技研发主要集中在农业科研机构及农业高校。以种子为例,目前90%的国内农作物和品种由科研院所来完成,其进行研究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推广,而是供评选职称之用。如此导致了大量农业科技成果只是停留在实验室成果阶段,科技资源严重浪费。
造成农业科技转化率低的另一重要原因,则是连续多年政府对基层农技推广经费投入不足,县乡一级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基本都处于“网破、线断、人散”的境地,基层农技推广名存实亡。
根据“十二五”规划要求,到“十二五”末时,农业科技对中国农业发展的贡献率要超过58%。
农技多点突破
据《财经》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为解决上述问题,2012年“一号文件”主要的政策举措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推动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体制改革;二是设立一系列的相关扶持资金。
为实现这一目标,在农业科技研发领域,政策将主要集中于深化省市及以上的农业科研机构改革,目标是构建以企业推广为主体、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
而在县级以下,则主要集中于进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构建科技宣传平台,建立配套科技推广管理体系。
国研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徐小青告诉《财经》记者,关于农技推广改革的政策目标,其实早在2008年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已经提出,“三年内重新完善科技推广体制,将网络延伸到乡一级,争取村村都有技术推广员,如果文件中的这些目标真能实现,这就是一个很大的改革举措。”
为保障政策得到落实,在涉及到农业的研发和推广时,中央将拿出相应资金进行支持。据了解,为贯彻2012年“一号文件”的实施,中央财政将设立农业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鼓励农业基础改革与科技应用。而对农业科技的资金投入,将主要集中于现代种业、种植与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物流、生物质能源以及农技装备等产前、产中、产后多个领域。“数额不小,力度很大。”徐小青如此形容扶持资金的规模。
有报道称,未来十年,国家在农业科技上的投入将逾4万亿元,比2011年中央确定的水利建设投资规模还大。
在金融方面,相关金融主管部门也将针对农业科研和生产提供信贷支持,并将简化手续,提高和优化服务体系。
不仅如此,“一号文件”还将提出推进农业科技发展工作的部际联席机制,涉农的多个部门,包括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国税总局、工信部、科技部等,未来一段时间内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而办公室则将设在农业部,由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任组长,其他几个部委相关领导任副组长。
种业亮点
2011年4月18日,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为标志,“种业新政”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而在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当中,作为农业基础的种业更成为重中之重。
中国种业积弱之势由来已久。据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除大宗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育种以外,目前中国有50%以上的生猪、蛋肉鸡、奶牛良种以及90%以上的高端蔬菜、花卉品种依赖进口。按照中国种子协会会长梁田庚此前的说法即是:“与种业强国相比,中国农作物种业起步晚、发展时间短,仍处于初级阶段,企业小多散,竞争力不强问题突出。”
目前,中国持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达到8700多家,其中99%的没有研发能力。前十家企业所占市场的份额,也仅为13%。
在作为种子研发主力的科研机构及高校内部,更是存在着涉农资金严重浪费的现象。实际能够应用到田间地头的科研成果寥寥无几,大多数成果都停留在论文之上。
另外,因为科技成果保护意识不强,在种业内部,更是存在着严重的套牌侵权销售现象。“反过来,这又进一步弱化了相关企业进行自主研发的积极性。”天津黄瓜研究所前所长、德瑞特种业公司总经理马德华告诉《财经》记者。
作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的配套措施,日前农业部已经完成了《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论证工作,在相应的程序走完之后,最迟将在今年4月发布。
作为2012年“一号文件”的具体操作指南,同时也作为未来一段时间内指导种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政策内容早已引起种业各方关注。
据知情人士称,在近期的一次内部会议中,新成立的农业部种子管理局一位领导透露了种业改革的具体方向:推动科研教学单位与商业化育种彻底分离,与其所创办的种子企业彻底分离,使科研单位专心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商业化育种要逐步移交给种子企业,由其按照市场的需求来确定育种目标,按照现代育种模式开展品种选育,提高商业化育种效率。
为了保障“一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资金及措施的落实到位,农业部内部已经提前进行了相应的机构改革。上述成立于2011年9月的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即为相关措施之一。据悉,其前身为农业部的种业管理司种植业处,升格后目前全权负责管理转基因技术,以及种子质量和种子安全的监管工作。
此外,2011年11月底,著名植物分子遗传专家、中科院副院长李家洋出任农业部副部长兼农业科学院院长,并分管农业部与科研相关的一系列司局,亦被业内认为是中国加强种业发展的具体信号之一。
重建推广体系
根据今年的“一号文件”,重建原有的政府性科技推广体系,同时大力吸纳社会性科技推广力量,将成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重建的两大重点措施。
中国目前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创建于1951年至1957年,期间经历波动和发展期,自1998年之后基本定型。基本特点是以行政推动为主,公益性、执法性、中介性、经营性“四位一体”。
推广人员不足及素质低下,是目前推广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日本为例,推广人员本科学历占比为100%,并全职投入推广工作。2002年的一项相关调查则发现,中国推广人员中本科学历仅有10%,全部人员每年从事推广工作的天数仅有84天。
相关的法规亦未发挥相应的作用。在业内人士看来,1993年7月2日通过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在推广宗旨、概念、职能、体制、经费、人员、管理、工作等方面都存在着含混不清的问题。推动法规实施的相关《实施细则》,亦是欠奉。
推广经费不足是多年来一直困扰农技推广的最大障碍。1999年时,全国农技推广投资占农业GDP的比例为0.44%,只相当于世界上最贫穷国家上世纪80年代的水平。即便如此,按照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夏敬源的说法,“改革以来,经费还一直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以水稻种植大省四川省的科技推广体系为例:省一级设立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其下在各个县市设立科技推广站,到乡镇之后,则为集农经、农机、农技三种职能为一身的农业服务中心。
上述三级体系的每一级单位均为事业型单位,上下级之间没有资金拨付,仅在行政序列上有所联系。每一级的运行经费,均由同级的财政负担。因为经费少,“养人经费有,养事经费没有,堪称养人不办事”,发改委研究院农村所主任蓝海涛对《财经》记者如此形容目前的基层科技推广体系。
夏敬源早在多年前就开始呼吁,农技推广经费应逐年增加,应确定财政负担的推广队伍规模,明确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比例,并根据东西部地区实际采取有差别的分担比例,界定经费范围,确保人头费、运行费、培训费和推广专项经费。
据悉,在2012年的“一号文件”当中,针对这一系列的专项经费,专门提出其最基础的部分,将由中央财政承担。
在蓝海涛看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应该重建,相关经费的确保更是必不可少,但应明确“减少养人经费、增加办事经费”标准。他建议,改革的目标应该明确:纯商业性的科技推广,放开由企业来承担,政府只需负担那些纯公益性或者半公益性半商业性的部分。
此外,纯公益性或者半公益性半商业性的农技推广项目在操作当中,也不应彻底由政府推广机构来垄断服务,而是可以吸纳社会推广力量,以竞争提供推广服务的机会,提升推广效率。
据接近“一号文件”起草小组的一位人士称,“在这一次的文件起草过程中,市场派的声音被吸取不少。”
国研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徐小青也向《财经》记者证实: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科研单位搞科技推广,将是下一步推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找寻政策发力点
文件还未正式出台,有关落实的担忧已经出现。
事实证明,即便是2011年的“一号文件”针对农田水利的资金投入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但因为相应的问责机制和惩罚机制并未建立起来,至今各地的执行情况仍不理想。
《财经》记者获悉,因农业科技的涉及面比较宽泛,故今年的“一号文件”将不会出台类似“10%的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水利建设”这样如此具体的规定。
不仅如此,今年的“一号文件”因为涉及到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国税总局、工信部、科技部等多个相关部委,不少人担心 “九龙治水、各管一滩”的现象,或将难以避免。
有学者分析,今年的“一号文件”之所以水分会更大,是由科技行业的特点所决定的,因为涉及到很多的“软服务”,很难具体量化、测定、监督。
徐小青还提醒说,“技术不是说一扶持就能够取得突破的,技术储备、研发等相关进展,需要多年的持续性关注,着急不得。”
而就农业科技研发投入方面来看,目前所存在的问题是:相关农业科技研究的大部分资金过度集中于种子,尤其是转基因种子的研发之上。
据《财经》记者在四川省的调查发现,例如“水稻强化栽培技术”这样的栽培性技术,亦可以取得不小幅度的增产效果,但因为缺乏相应资金支持,故其研发、推广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相关报道见《财经》2011年第27期“非转基因增产尴尬”)。
此外,就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运行基础而言,蓝海涛认为,目前中国农村小生产者过多,小学毕业的农民甚至是文盲农民种田的现象依然严重,在此基础之上,科技推广体制如要与其对接,将面临双重困难:一是体系需要极其庞大,二是推广速度慢,难以接受。
与之相比,美国、欧洲的农技推广则要简单得多,组织化程度高的大农场主本身已有高等教育学历,他们既有能力也有意愿去获得新的知识。故除了商业化的推广体制之外,由政府直接推动的农技体系既简单,又有效。
“让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文化程度提高,既可以缩减农技推广体系的规模,同时还可以提高效果。这也应该是政策发力的着眼点。”蓝海涛说。
本刊记者王毕强、实习生伍慧玉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