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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电开发生态补偿标准的研究多基于生态服务价值及机会成本的估算,忽略了补偿主体的补偿能力及意愿,因此引入生态补偿系数,表征补偿主体的补偿能力及意愿,并对补偿标准基数进行修正。补偿基数主要通过量化水电开发产生的外部性价值确定,补偿系数则依据Vague集相似度量理论计算的补偿主体综合发展指数确定。以白鹤滩水电站及其主要受益方凉山州为例,进行生态补偿标准量化研究。结果表明:白鹤滩水电站产生的正、负外部性价值分别为144.78亿,4.91亿元,补偿系数为0.363,补偿标准阈值为[50.77,139.8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