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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表示,国有资产流失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转让国有资产没有完全进入市场,难以发现国有产权的市场价格,很难判断国有资产是保值增值还是贬值流失;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问题突出;内外勾结,低估贱卖国有资产;把职工经济补偿金等费用从转让国有净资产的价款中预先扣除,压低了产权转让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