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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服务费(2010年预算科目编码103043505)是行政性收费,收费的主体是我国各级环境保护监测站,由各级环境保护监测站根据当地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在接受排污单位环境监测委托时,向排污单位收取的有偿服务费,收费一般按监测成本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09年上半年,环境监测站系统内部曾经做过一项摸底调查,调查的内容是:你单位是否同意将"环境监测服务费"市场化管理。相信所有环境监测站的回答是一致的,即"不同意"。本文立足于当前我国环境监测服务费收支的现状,就环境监测服务费的市场化运作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