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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5日,全省市州地老龄办主任会议在铜仁市召开。铜仁地委副书记龙德文、行署副专员龙林、省民政厅厅长兼老龄办主任郭猛、副厅长陈如昌出席,省老龄委成员单位处级联络员、各市州地和市州地政府所在地老龄办主任以及铜仁地区各县(市、特区)老龄办专职副主任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郭猛厅长总结了2007年老龄工作情况,对2008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陈如昌副厅长传达了全国老龄办会议的主要精神;铜仁地区老龄办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对2007年度省老龄委成员单位和各市州地老龄工作目标考核情况以及省老龄委成员单位优秀联络员进行了通报和表彰。
2008年,贵州省老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第二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弘扬抗雪凝精神,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树立“情系老龄、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的工作理念,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大维权力度。
围绕上述思路,今年全省老龄工作将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老龄委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 各级老龄办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贯彻省老龄委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会议部署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没有召开第二次老龄工作会议的市(州、地),年内要积极筹备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二、推动建立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 针对老年群体,尤其是城乡贫困、高龄、病残、空巢、失地等老年群体在养老、医疗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专题调研,为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依据。
三、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维权工作 各级老龄办要切实将老年人维权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增设维权机构;要加强培训,提高维权工作者的素质和工作水平。针对老年人权益保障需求尤其是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状况进行调查研究,为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多开展涉老法律法规专题讲座。认真做好老年人信访工作。
四、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和“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工作 各市(州、地)要普遍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试点工作首先在城市进行,各地要选择、至2个条件比较好的区、街道、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全国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领导。同时,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关于“实施爱心护理工程”的具体要求和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安排部署,在贵阳市先行试点,建设一所“爱心护理院”。积极探索解决城市高龄、失能老人长期护理和照料难的问题。
五、切实加强老龄宣传工作 加强同新闻媒体的联系,进一步抓好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老龄工作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事迹,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认真指导老龄报刊征订发行工作,积极组织稿件,精心策划宣传,努力扩大老龄工作的社会影响。今年,全国老龄办将举办首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各地要结合实际,抓好“多彩贵州,魅力晚晴”首届老年人健身舞蹈大赛,为构建和谐贵州做出积极贡献。
六、开展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在总结第一轮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按照广泛、深入、持久、规范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七、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各地要深入研究农村社会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高度关注农村老年人的民生问题。省老龄办今年将重点开展对我省农村留守老人生活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要深入基层摸清留守老人的生活状况,批准影响农村留守老人生活质量的突出问题,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八、加强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要求,积极培育和发展基层老年群众组织。要为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其在反映老年人诉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协助村(居)委会做好老年人工作、开展文体活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促进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九、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年省老龄办将分期分批组织市(州、地)老龄工作干部和成员单位联络员培训班,开展省内省外相结合的学习交流。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协调能力、学习研究能力和组织指导工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机关建设。
此外,继续开展敬老助老主题教育。继续开展“银龄健康助老服务”,深入街道、社区、乡(镇)为老年人办实事。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老龄统计工作。继续组织开展省老龄委成员单位和各地老龄办业务目标考核工作。
(作者单位:省老龄办)
会上,郭猛厅长总结了2007年老龄工作情况,对2008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陈如昌副厅长传达了全国老龄办会议的主要精神;铜仁地区老龄办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对2007年度省老龄委成员单位和各市州地老龄工作目标考核情况以及省老龄委成员单位优秀联络员进行了通报和表彰。
2008年,贵州省老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第二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弘扬抗雪凝精神,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树立“情系老龄、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的工作理念,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大维权力度。
围绕上述思路,今年全省老龄工作将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老龄委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 各级老龄办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贯彻省老龄委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会议部署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没有召开第二次老龄工作会议的市(州、地),年内要积极筹备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二、推动建立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 针对老年群体,尤其是城乡贫困、高龄、病残、空巢、失地等老年群体在养老、医疗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专题调研,为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依据。
三、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维权工作 各级老龄办要切实将老年人维权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增设维权机构;要加强培训,提高维权工作者的素质和工作水平。针对老年人权益保障需求尤其是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状况进行调查研究,为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多开展涉老法律法规专题讲座。认真做好老年人信访工作。
四、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和“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工作 各市(州、地)要普遍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试点工作首先在城市进行,各地要选择、至2个条件比较好的区、街道、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全国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领导。同时,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关于“实施爱心护理工程”的具体要求和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安排部署,在贵阳市先行试点,建设一所“爱心护理院”。积极探索解决城市高龄、失能老人长期护理和照料难的问题。
五、切实加强老龄宣传工作 加强同新闻媒体的联系,进一步抓好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老龄工作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事迹,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认真指导老龄报刊征订发行工作,积极组织稿件,精心策划宣传,努力扩大老龄工作的社会影响。今年,全国老龄办将举办首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各地要结合实际,抓好“多彩贵州,魅力晚晴”首届老年人健身舞蹈大赛,为构建和谐贵州做出积极贡献。
六、开展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在总结第一轮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按照广泛、深入、持久、规范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七、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各地要深入研究农村社会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高度关注农村老年人的民生问题。省老龄办今年将重点开展对我省农村留守老人生活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要深入基层摸清留守老人的生活状况,批准影响农村留守老人生活质量的突出问题,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八、加强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要求,积极培育和发展基层老年群众组织。要为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其在反映老年人诉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协助村(居)委会做好老年人工作、开展文体活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促进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九、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年省老龄办将分期分批组织市(州、地)老龄工作干部和成员单位联络员培训班,开展省内省外相结合的学习交流。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协调能力、学习研究能力和组织指导工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机关建设。
此外,继续开展敬老助老主题教育。继续开展“银龄健康助老服务”,深入街道、社区、乡(镇)为老年人办实事。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老龄统计工作。继续组织开展省老龄委成员单位和各地老龄办业务目标考核工作。
(作者单位:省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