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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已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务公开的法治化也提上了议事日程。本文就政务公开如何法治化涉及的四个问题 ,从宪法学和法理学的角度 ,提出自己的看法 :1 “政务公开”规定为宪法原则的重要意义 ;2 为什么必须把“法律义务”作为政务公开法律规则的中心要素 ;3 程序正义是政务公开法治化的枢纽 ;4 法律责任是政务公开法治化的难点所在。通过对这四个问题的研讨 ,希望对政务公开法律体系的建构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