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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论文所称人口较少民族是指全国总人口在30万人以下的少数民族。据统计,2012年末西双版纳州2个人口较少民族总人口7.2万人,其中,基诺族2.37万人、布朗族4.82万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实行“小民族、大政策,小民族、大扶持,小民族、大发展”的特殊政策。近年来,人行西双版纳中支充分发挥基层央行职能,实践和探索金融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路径和措施,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西双版纳州基诺族发展概况
基诺族是西双版纳独有的人口较少少数民族,基诺族自称“基诺”,意为“舅舅的后代”。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确认为基诺族,是云南八个“直过民族”之一,2012年末基诺族总人口23672人,主要分布在景洪市6个乡镇,主要聚居在景洪市基诺乡,基诺乡的基诺族人口占基诺乡总人口的约96%,占全州基诺族总人口的50%。基诺族主要粮食作物是谷子和玉米,农民增收主要经济作物是橡胶、茶叶、砂仁,其他家庭收入来自特色民俗旅游项目——“基诺山寨民俗旅游风情区”。由于自然和历史等原因,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较低。基诺族在加快发展的进程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贫困问题突出,发展差距仍然较大;二是基础设施不完善,瓶颈制约仍然存在;三是缺乏产业支撑,群众收入仍然较低;四是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民生问题仍然突出。
二、金融支持基诺族发展实践
“十一五”以来,结合国家对基诺乡进行综合扶贫开发和资金扶持政策,人行西双版纳中支积极探索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捆绑式”投入机制,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基诺族群众及基诺族聚居区小企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了基诺族生产发展和生活改善。“十一五”时期以来,基诺乡农民纯收入由2005年的1881元增加到的2012年7427元,农民收入实现翻两番,贫困发生率由2005年的49.9%降至2012年的22%。
一是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和调节信贷资金投入基诺族聚居区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以来,人民银行累计投入支农再贷款1.86亿元,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大对基诺族农户种植、养殖业的信贷支持,截至2012年末基诺乡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余额达7000万元,比“十一五”期末增长6.5倍。加强信贷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引导农村信用社对144户基诺族农户发放支持“滇南小耳猪”养殖贴息贷款72万元,地方财政贴息15万元,促进了特色养殖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是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努力改善基诺族聚居区小企业融资服务。指导、推动农村信用社加强和改进小企业的信贷服务,针对橡胶加工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推出“按月滚动循环贷款”产品,支持制胶企业收购基诺族等少数民族农户的乳胶、干胶;推出“商户联保贷款”,支持个体工商户收购基诺族等少数民族农户的农副产品;鼓励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小企业吸收基诺族等少数民族农民工,支持农民拓宽增收渠道。围绕基诺族主要增收产业——天然橡胶产业,大力组织推广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自2009年以来对基诺族农户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00多笔、金额1600万元。截至2012年末基诺乡橡胶种植面积达18万亩,比“十一五”期末增长1.9倍,年干胶产量逾4000吨,带动了基诺族农民收入大幅增长。
三是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基诺族聚居区融资环境。政府领导、人行组织、金融机构参与,以“三信”建设为平台,以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载体,扎实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切实改善农民融资环境。截至2012年6月末基诺乡农村信用社建立基诺族信用农户2400户,占基诺乡基诺族农户数的88%,基诺乡基诺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达4731万元。
四是加快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切实加强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人民银行以组织推广惠农支付服务为切入点,切实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2010年全面实现全州各乡镇金融服务机构全覆盖;2012年新设惠农支付服务网点212个,实现惠农支付服务网点乡镇全覆盖;大力发展银行卡,通过“惠农一折通”、金碧银行卡发放政府财政补贴资金。
三、金融支持基诺族发展还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一)金融支持基诺族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基诺族人口约占全州基诺族人口的96%,主要分布在景洪市所辖的6个乡镇(全市共有10个乡),主要聚居在景洪市基诺乡;景洪市基诺族聚居的6个乡镇设有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6个、农业银行营业网点4个。从景洪市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分析,可以得出金融支持服务人口较少族(基诺族)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信贷总量供给不足。2009~2012年,景洪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年均增长28%,各项贷款年均增长18%,贷款增幅低于存款增幅10个百分点;存贷比由2009年末的69%下降至2012年末的60%;各项贷款增长速度由2009年的16.3%持续下降至2012年的13.6%。
二是农村金融失血严重。景洪市金融机构系统内上存资金和对外拆出资金总量由2009年的30亿元上升至2012年的75亿元,两年间增长1.5倍,其中从农村信用社外流的资金由2009年的279万元激增至2012年的14亿元。
三是农村金融供给结构失衡。农村信用社“一社支三农”的格局仍未根本改变,特别在乡镇农村信用社基本垄断了农村信贷市场,2012年末景洪市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43亿元,贷款余额23亿元,分别占景洪市金融机构存款、贷款余额的17.8%和16.4%,但涉农贷款、小企业贷款、农户贷款余额分别占全市的31%、90%和71%。据调查,截至2012年末景洪市农村信用社已收到贷款申请,借款人还在排队等待贷款的资金需求量达2亿元,农村地区信贷资金供需矛盾较突出。
(二)政策建议
1.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重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金融供给体系。修订完善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相关政策法规,放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限制;强化国有商业银行县域营业机构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责任,以农村商业银行方向对农村信用社进行彻底的市场化改革,解决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问题;建议取消村镇银行发起人必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的政策限制,加快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多种所有制、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小型金融机构。
2.构建支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金融扶持政策体系。建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在资本管理、流动性管理、存款准备金提取等方面实行差别化政策,引导更多的资金投向“三农”、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建议完善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政策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调控管理政策,对涉农贷款比例达到70%以上,新增存款用于发放当地贷款的比例达到70%以上,并且资本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实行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建议完善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优惠利率贷款政策,修改完善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扩大优惠利率民族贸易贷款的范围,加大对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财政贴息;建议进一步完善扶贫贷款政策,出台支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和民族文化发展的专项信贷政策,缓解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和民族文化发展资金长期投入不足问题。
3.建立健全宏观调控政策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合力。建议在省级层面建立信贷政策、金融监管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信贷资金”捆绑式投入机制;积极构建农村信贷、农业补贴和农业保险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保单的信贷功能、财政资金的标杆功能和银行信贷的资本功能,增强人口较少民族持续获得信贷融资的能力,降低金融资本运行风险。
4.大力推进“一个创新、两个建设”,切实加强和改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即“一个创新 两个建设”),结合当地人口较少民族风俗习惯、主要产业特点,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应不同区域实际和民族特点的多样化的小额信贷产品,构建信贷扶贫的长效机制。大力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大力推进“惠农支付服务”网点建设,推广银行卡业务,切实满足人口较少民族基本金融服务需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区金融运行环境。
本论文所称人口较少民族是指全国总人口在30万人以下的少数民族。据统计,2012年末西双版纳州2个人口较少民族总人口7.2万人,其中,基诺族2.37万人、布朗族4.82万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实行“小民族、大政策,小民族、大扶持,小民族、大发展”的特殊政策。近年来,人行西双版纳中支充分发挥基层央行职能,实践和探索金融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路径和措施,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西双版纳州基诺族发展概况
基诺族是西双版纳独有的人口较少少数民族,基诺族自称“基诺”,意为“舅舅的后代”。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确认为基诺族,是云南八个“直过民族”之一,2012年末基诺族总人口23672人,主要分布在景洪市6个乡镇,主要聚居在景洪市基诺乡,基诺乡的基诺族人口占基诺乡总人口的约96%,占全州基诺族总人口的50%。基诺族主要粮食作物是谷子和玉米,农民增收主要经济作物是橡胶、茶叶、砂仁,其他家庭收入来自特色民俗旅游项目——“基诺山寨民俗旅游风情区”。由于自然和历史等原因,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较低。基诺族在加快发展的进程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贫困问题突出,发展差距仍然较大;二是基础设施不完善,瓶颈制约仍然存在;三是缺乏产业支撑,群众收入仍然较低;四是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民生问题仍然突出。
二、金融支持基诺族发展实践
“十一五”以来,结合国家对基诺乡进行综合扶贫开发和资金扶持政策,人行西双版纳中支积极探索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捆绑式”投入机制,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基诺族群众及基诺族聚居区小企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了基诺族生产发展和生活改善。“十一五”时期以来,基诺乡农民纯收入由2005年的1881元增加到的2012年7427元,农民收入实现翻两番,贫困发生率由2005年的49.9%降至2012年的22%。
一是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和调节信贷资金投入基诺族聚居区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以来,人民银行累计投入支农再贷款1.86亿元,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大对基诺族农户种植、养殖业的信贷支持,截至2012年末基诺乡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余额达7000万元,比“十一五”期末增长6.5倍。加强信贷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引导农村信用社对144户基诺族农户发放支持“滇南小耳猪”养殖贴息贷款72万元,地方财政贴息15万元,促进了特色养殖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是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努力改善基诺族聚居区小企业融资服务。指导、推动农村信用社加强和改进小企业的信贷服务,针对橡胶加工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推出“按月滚动循环贷款”产品,支持制胶企业收购基诺族等少数民族农户的乳胶、干胶;推出“商户联保贷款”,支持个体工商户收购基诺族等少数民族农户的农副产品;鼓励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小企业吸收基诺族等少数民族农民工,支持农民拓宽增收渠道。围绕基诺族主要增收产业——天然橡胶产业,大力组织推广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自2009年以来对基诺族农户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00多笔、金额1600万元。截至2012年末基诺乡橡胶种植面积达18万亩,比“十一五”期末增长1.9倍,年干胶产量逾4000吨,带动了基诺族农民收入大幅增长。
三是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基诺族聚居区融资环境。政府领导、人行组织、金融机构参与,以“三信”建设为平台,以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载体,扎实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切实改善农民融资环境。截至2012年6月末基诺乡农村信用社建立基诺族信用农户2400户,占基诺乡基诺族农户数的88%,基诺乡基诺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达4731万元。
四是加快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切实加强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人民银行以组织推广惠农支付服务为切入点,切实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2010年全面实现全州各乡镇金融服务机构全覆盖;2012年新设惠农支付服务网点212个,实现惠农支付服务网点乡镇全覆盖;大力发展银行卡,通过“惠农一折通”、金碧银行卡发放政府财政补贴资金。
三、金融支持基诺族发展还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一)金融支持基诺族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基诺族人口约占全州基诺族人口的96%,主要分布在景洪市所辖的6个乡镇(全市共有10个乡),主要聚居在景洪市基诺乡;景洪市基诺族聚居的6个乡镇设有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6个、农业银行营业网点4个。从景洪市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分析,可以得出金融支持服务人口较少族(基诺族)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信贷总量供给不足。2009~2012年,景洪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年均增长28%,各项贷款年均增长18%,贷款增幅低于存款增幅10个百分点;存贷比由2009年末的69%下降至2012年末的60%;各项贷款增长速度由2009年的16.3%持续下降至2012年的13.6%。
二是农村金融失血严重。景洪市金融机构系统内上存资金和对外拆出资金总量由2009年的30亿元上升至2012年的75亿元,两年间增长1.5倍,其中从农村信用社外流的资金由2009年的279万元激增至2012年的14亿元。
三是农村金融供给结构失衡。农村信用社“一社支三农”的格局仍未根本改变,特别在乡镇农村信用社基本垄断了农村信贷市场,2012年末景洪市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43亿元,贷款余额23亿元,分别占景洪市金融机构存款、贷款余额的17.8%和16.4%,但涉农贷款、小企业贷款、农户贷款余额分别占全市的31%、90%和71%。据调查,截至2012年末景洪市农村信用社已收到贷款申请,借款人还在排队等待贷款的资金需求量达2亿元,农村地区信贷资金供需矛盾较突出。
(二)政策建议
1.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重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金融供给体系。修订完善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相关政策法规,放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限制;强化国有商业银行县域营业机构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责任,以农村商业银行方向对农村信用社进行彻底的市场化改革,解决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问题;建议取消村镇银行发起人必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的政策限制,加快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多种所有制、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小型金融机构。
2.构建支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金融扶持政策体系。建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在资本管理、流动性管理、存款准备金提取等方面实行差别化政策,引导更多的资金投向“三农”、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建议完善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政策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调控管理政策,对涉农贷款比例达到70%以上,新增存款用于发放当地贷款的比例达到70%以上,并且资本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实行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建议完善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优惠利率贷款政策,修改完善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扩大优惠利率民族贸易贷款的范围,加大对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财政贴息;建议进一步完善扶贫贷款政策,出台支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和民族文化发展的专项信贷政策,缓解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和民族文化发展资金长期投入不足问题。
3.建立健全宏观调控政策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合力。建议在省级层面建立信贷政策、金融监管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信贷资金”捆绑式投入机制;积极构建农村信贷、农业补贴和农业保险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保单的信贷功能、财政资金的标杆功能和银行信贷的资本功能,增强人口较少民族持续获得信贷融资的能力,降低金融资本运行风险。
4.大力推进“一个创新、两个建设”,切实加强和改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即“一个创新 两个建设”),结合当地人口较少民族风俗习惯、主要产业特点,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应不同区域实际和民族特点的多样化的小额信贷产品,构建信贷扶贫的长效机制。大力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大力推进“惠农支付服务”网点建设,推广银行卡业务,切实满足人口较少民族基本金融服务需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区金融运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