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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伴随国内生态治理工作的持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受到了各界的普遍关注。要想真正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相关部门人员就必须对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展开实地勘查,争取将矿山改造成和生态环境融洽共存的环保型矿业,加速矿山土地复垦。基于此,本文将从地质灾害危险性、含水层、地形地貌以及土地资源等几个角度阐述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现状,并重点分析可持续发展理念下矿山地质环境的修复治理措施。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 调查 恢复治理 措施
中图分类号:TD16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21)05(b)-0085-03
Analysis of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Investigation and Recovery Treatment Measures
WEN Yongliang
(Inner Mongolia Branch of China National Geological Exploration Center of Building Materials Industry, Hohhot,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010020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ecological management in China, the resto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has received widespread attention from all walks of life. If we want to really implement the work of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the personnel of relevant departments must carry out on-the-spot investigation on th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of the mine, strive to transform the mine into an environment-friendly mining industry that coexists harmoniously with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accelerate the land reclamation of the mine. Based on this, this paper will elaborate the survey status of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from the risk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aquifer, topography and land resources, and focus on the analysis of the restoration and treatment measures of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under the concept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Key Words: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Investigation; Recovery treatment; Measures
隨着我国工业领域的繁荣及稳定推进,市场对于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长。而过度的矿产开发也造成了严重的地质环境问题,不仅导致了矿山生态地质环境的持续恶化,也对人类的健康生活带来了部分干扰。因此,在高度重视绿色、和谐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相关部门以及企业应当重点攻克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针对性地展开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理念,避免生态问题成为制约现代社会发展的瓶颈。
1 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1.1 制定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制度
在针对矿山地质环境展开全面调查的过程中,首先要坚持政府的主导地位,在此基础上实现企业配合、社会参与。而为了保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合规性与全面性,相关部门应结合矿产资源开发的地质环境背景、矿山废弃地情况、矿山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实际影响等制定调查评价制度,从而对矿山环境展开不定期调查,更精准地展现矿山地质环境情况,对其现有的问题以及可能的变化形式展开分析,因地制宜地给出矿山地质环境的优化策略,对后期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给予准确的指导方向[1]。
1.2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
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与恢复治理是一项长期任务,相关责任部门应该注重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的动态监测体系,借助日益发展的信息技术打造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重点监测区域的环境状态展开实时追踪,同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并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完善,建立起配套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预警报告制度,以便相关部门人员在第一时间对灾害作出应急处理[2]。
2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分析
2.1 地质灾害危险性
对矿山的持续开发使得山体的原有结构被破坏,易出现山体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但通过对本区域矿山的矿体围岩展开勘察可知,围岩的整体稳固性良好,尚不存在地质灾害发生风险[3]。 2.2 含水层
一般情况下,矿山岩石属于不透水或透水性较弱的岩体,对于地表以及地下水的自然排泄相对比较有利。整体来看,现阶段矿区不存在矿坑积水问题。随着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近几年来,矿山企业已经开始制定节能环保发展战略[4]。以矿山水资源的回收利用为例,部分矿山会对矿区内尾矿磷溶水进行浓密和压滤,经沉淀后返回选矿场,提升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与此同时,矿山对生活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并将其运用于厂区绿化,大幅度提升了矿山建设的生态化水准。
2.3 地貌景观
结合我国现阶段矿山开采情况来看,矿山大多分布在地形起伏较小、岩石裸露的区域,为了保证矿产资源的开采水平,相关企业往往要建设包括表土存储场、工业广场、选矿厂在内的一系列厂房,这使得矿山周围区域原有的地形地貌景观被破坏。尤其是随着采矿作业的持续深入,矿坑对于地形景观的影响尤为严重,甚至是不可逆的。
2.4 土地资源
整体来说,矿山企业的占地面积相对较大。倘若矿业企业不能对周边环境进行有效保护,那么矿山开采所带来的生态问题将会是显著的、大范围的、长时间存在的,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将会大打折扣。因此,礦业企业以及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的勘查以及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的开展,从源头出发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进行管控,同时对生态脆弱的矿山环境制定土地复垦与综合治理方案,避免环境持续恶化。
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措施
3.1 新建矿山保护
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受到社会高度重视的时代背景下,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从规章制度层次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准入条件进行明确规定,务必确保矿山企业具备进行开采的资质,同时对矿山环境影响报告和地质环境影响报告进行严格审批,依法缴存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对于矿山企业所开展的对环境破坏力度大、且破坏影响不可逆的活动,应采取一票否决[5]。与此同时,行政主管部门应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修复责任制,要求矿山开发企业必须对开发区域开展生态保护,对采矿活动中所产生的污染问题进行治理。除此以外,对于大规模新建矿山,相关部门应成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矿山企业的各位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引领,加大对矿山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确保生态理念深入人心。
3.2 改建、扩建矿山
在对现有矿山进行改建和扩建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同样要制定严格的矿山环境保护与修复责任制度,将地质环境保护放在与矿产资源开发并重的位置,要求相关企业对废水排放、矿坑开挖等问题重点重视,严格按照行业相关标准对废弃物进行排放。
3.3 生产矿山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需要矿山企业的高度配合,由此,相关部门应要求矿山企业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专项规划,充分体现自己在地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责任。例如,对于采矿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矿山企业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其进行处理,在检测达标后方可排放;针对地质灾害的预测预警,矿山企业方面应加大地质环境监测体系的健全力度,在生产过程中实现边开采边恢复。在这一过程中,若部分矿山企业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表现不佳,甚至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则监管部门可责令企业进行整顿,视情况严重性决定是否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3.4 闭坑矿山
针对闭坑矿山,相关部门已经给出了严格的避空报告审查和报批制度。在这一背景下,矿山企业应注意对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进行科学整治,尽快针对因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展开综合治理,尽可能提升矿山损毁土地的恢复水准。而对于闭坑要求不达标的采矿权人,相关部门应注意不可为其授予新的采矿权[6]。
4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措施
4.1 拓宽投资渠道
对于新建和生产中的矿山,政府部门与行政监管部门需要充分落实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给予国有矿山一定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矿业企业、社会机构与政府部门的生态治理合力。而对于已经关闭的或无主的矿山,政府部门可以鼓励社会企业郑州复垦土地和整治工程使用权,加大生态治理力度。结合现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经验来看,成立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是两条主要渠道。首先,在建立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过程中,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建设标准以及管理规定,对矿山环境展开全覆盖式的保护。其次,在建立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地方所发布的《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旱地采砂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协调各方力量,明确砂石资源开采以及生态保护的责任和程序。由于部分矿山开采活动对于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伤,所以在这一过程中应坚决贯彻环境保护的一票否决制度,责令存在严重污染问题的厂房进行整改,对已经被破坏的矿山区域开展河道疏浚、修筑堤堰、填坑、覆土改地等工程,加速生态恢复治理。
4.2 推进矿山土地复垦
首先,在对矿山的损毁土地展开复垦作业的过程中,相关协议应注意以下3个工作方向开展,如图1所示。(1)综合治理废水、废气以及固体废弃物,加大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发力度。(2)对于采矿活动所带来的水质恶化、水土流失问题,矿山企业需要成立专项勘察小组,对相关数据展开采集和监测,从而加强对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防。(3)对于采矿活动后产生的露天矿坑、废石场、尾矿库、矸石山等,考虑到其生态恢复可能是一项长期工作,所以相关企业需要阶段性的对其进行坡面覆土绿化,植树种草,稳定坡面,增加排水渠工程以避免水土进一步流失,确保矿山环境工程治理有序推进。除此以外,相关部门应从制度层面明确矿山复垦土地的产权,鼓励其应用于农业生产,并循序渐进地扩大其用途。最后,在复垦开采砖瓦用页岩、建筑石料等损毁土地的阶段中,企业以及相关人员应将边坡的稳定化处理作为一项重点内容,从根源上消除地质滑坡等恶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4.3 重视技术细节管控
首先,在地面建筑工程的拆除阶段,施工指挥人员应注意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组织施工人员对包括砖窑、办公生活区、生产车间等在内的建筑进行科学的拆除处理,恢复被这些建筑工程所压占了土地资源,为后期的土地复垦奠定基础。其次,在采坑回填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人员需要对地形和土地资源被破坏的具体情况展开分析,对分布不均、大小不一的废弃采坑进行统计。随着生态恢复治理工程的持续推进,相关人员需要在边坡上种植树木花草,修复被破坏的植被,增强采矿废气区域与周围地貌景观的协调性,提升大自然的自我恢复能力。最后,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固体废弃物主要被堆放于场地或倾倒于临近厂区的冲沟中,这两种废弃物处理方式都压占了土地。因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对场地中固体废弃物形成了扎堆进行平整处理,并通过覆土、植草等稳定岩土。
5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贯彻落实,矿山企业应将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工作的加强作为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在生态恢复治理的进程中,政府部门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而矿山企业则应积极配合,给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方案,落实地质环境保护责任,边开采边治理,从而推动矿山企业的繁荣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郑盛哲.华蓥市高顶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评价与恢复治理研究[D].成都:成都理工大学,2020.
[2] 白宇明,李永利,房利民.包头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和防治建议[J].中国矿业,2020,29(S1):114-116.
[3] 钱龙兵,罗来钫.揭阳市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防治对策[J].世界有色金属,2020(11):229-230.
[4] 唐毅.安徽省阜阳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及恢复治理探讨[J].资源信息与工程,2020,35(2):110-112.
[5] 刘记.四川省主要矿山地质环境特征及其影响评价[D].成都:成都理工大学,2016.
[6] 吴开杰. 攀西矿集区矿山环境遥感监测及地质环境评价[D].成都:成都理工大学,2016.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 调查 恢复治理 措施
中图分类号:TD16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21)05(b)-0085-03
Analysis of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Investigation and Recovery Treatment Measures
WEN Yongliang
(Inner Mongolia Branch of China National Geological Exploration Center of Building Materials Industry, Hohhot,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010020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ecological management in China, the resto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has received widespread attention from all walks of life. If we want to really implement the work of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the personnel of relevant departments must carry out on-the-spot investigation on th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of the mine, strive to transform the mine into an environment-friendly mining industry that coexists harmoniously with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accelerate the land reclamation of the mine. Based on this, this paper will elaborate the survey status of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from the risk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aquifer, topography and land resources, and focus on the analysis of the restoration and treatment measures of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under the concept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Key Words: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Investigation; Recovery treatment; Measures
隨着我国工业领域的繁荣及稳定推进,市场对于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长。而过度的矿产开发也造成了严重的地质环境问题,不仅导致了矿山生态地质环境的持续恶化,也对人类的健康生活带来了部分干扰。因此,在高度重视绿色、和谐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相关部门以及企业应当重点攻克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针对性地展开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理念,避免生态问题成为制约现代社会发展的瓶颈。
1 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1.1 制定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制度
在针对矿山地质环境展开全面调查的过程中,首先要坚持政府的主导地位,在此基础上实现企业配合、社会参与。而为了保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合规性与全面性,相关部门应结合矿产资源开发的地质环境背景、矿山废弃地情况、矿山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实际影响等制定调查评价制度,从而对矿山环境展开不定期调查,更精准地展现矿山地质环境情况,对其现有的问题以及可能的变化形式展开分析,因地制宜地给出矿山地质环境的优化策略,对后期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给予准确的指导方向[1]。
1.2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
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与恢复治理是一项长期任务,相关责任部门应该注重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的动态监测体系,借助日益发展的信息技术打造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重点监测区域的环境状态展开实时追踪,同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并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完善,建立起配套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预警报告制度,以便相关部门人员在第一时间对灾害作出应急处理[2]。
2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分析
2.1 地质灾害危险性
对矿山的持续开发使得山体的原有结构被破坏,易出现山体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但通过对本区域矿山的矿体围岩展开勘察可知,围岩的整体稳固性良好,尚不存在地质灾害发生风险[3]。 2.2 含水层
一般情况下,矿山岩石属于不透水或透水性较弱的岩体,对于地表以及地下水的自然排泄相对比较有利。整体来看,现阶段矿区不存在矿坑积水问题。随着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近几年来,矿山企业已经开始制定节能环保发展战略[4]。以矿山水资源的回收利用为例,部分矿山会对矿区内尾矿磷溶水进行浓密和压滤,经沉淀后返回选矿场,提升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与此同时,矿山对生活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并将其运用于厂区绿化,大幅度提升了矿山建设的生态化水准。
2.3 地貌景观
结合我国现阶段矿山开采情况来看,矿山大多分布在地形起伏较小、岩石裸露的区域,为了保证矿产资源的开采水平,相关企业往往要建设包括表土存储场、工业广场、选矿厂在内的一系列厂房,这使得矿山周围区域原有的地形地貌景观被破坏。尤其是随着采矿作业的持续深入,矿坑对于地形景观的影响尤为严重,甚至是不可逆的。
2.4 土地资源
整体来说,矿山企业的占地面积相对较大。倘若矿业企业不能对周边环境进行有效保护,那么矿山开采所带来的生态问题将会是显著的、大范围的、长时间存在的,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将会大打折扣。因此,礦业企业以及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的勘查以及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的开展,从源头出发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进行管控,同时对生态脆弱的矿山环境制定土地复垦与综合治理方案,避免环境持续恶化。
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措施
3.1 新建矿山保护
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受到社会高度重视的时代背景下,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从规章制度层次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准入条件进行明确规定,务必确保矿山企业具备进行开采的资质,同时对矿山环境影响报告和地质环境影响报告进行严格审批,依法缴存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对于矿山企业所开展的对环境破坏力度大、且破坏影响不可逆的活动,应采取一票否决[5]。与此同时,行政主管部门应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修复责任制,要求矿山开发企业必须对开发区域开展生态保护,对采矿活动中所产生的污染问题进行治理。除此以外,对于大规模新建矿山,相关部门应成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矿山企业的各位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引领,加大对矿山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确保生态理念深入人心。
3.2 改建、扩建矿山
在对现有矿山进行改建和扩建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同样要制定严格的矿山环境保护与修复责任制度,将地质环境保护放在与矿产资源开发并重的位置,要求相关企业对废水排放、矿坑开挖等问题重点重视,严格按照行业相关标准对废弃物进行排放。
3.3 生产矿山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需要矿山企业的高度配合,由此,相关部门应要求矿山企业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专项规划,充分体现自己在地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责任。例如,对于采矿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矿山企业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其进行处理,在检测达标后方可排放;针对地质灾害的预测预警,矿山企业方面应加大地质环境监测体系的健全力度,在生产过程中实现边开采边恢复。在这一过程中,若部分矿山企业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表现不佳,甚至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则监管部门可责令企业进行整顿,视情况严重性决定是否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3.4 闭坑矿山
针对闭坑矿山,相关部门已经给出了严格的避空报告审查和报批制度。在这一背景下,矿山企业应注意对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进行科学整治,尽快针对因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展开综合治理,尽可能提升矿山损毁土地的恢复水准。而对于闭坑要求不达标的采矿权人,相关部门应注意不可为其授予新的采矿权[6]。
4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措施
4.1 拓宽投资渠道
对于新建和生产中的矿山,政府部门与行政监管部门需要充分落实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给予国有矿山一定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矿业企业、社会机构与政府部门的生态治理合力。而对于已经关闭的或无主的矿山,政府部门可以鼓励社会企业郑州复垦土地和整治工程使用权,加大生态治理力度。结合现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经验来看,成立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是两条主要渠道。首先,在建立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过程中,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建设标准以及管理规定,对矿山环境展开全覆盖式的保护。其次,在建立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地方所发布的《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旱地采砂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协调各方力量,明确砂石资源开采以及生态保护的责任和程序。由于部分矿山开采活动对于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伤,所以在这一过程中应坚决贯彻环境保护的一票否决制度,责令存在严重污染问题的厂房进行整改,对已经被破坏的矿山区域开展河道疏浚、修筑堤堰、填坑、覆土改地等工程,加速生态恢复治理。
4.2 推进矿山土地复垦
首先,在对矿山的损毁土地展开复垦作业的过程中,相关协议应注意以下3个工作方向开展,如图1所示。(1)综合治理废水、废气以及固体废弃物,加大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发力度。(2)对于采矿活动所带来的水质恶化、水土流失问题,矿山企业需要成立专项勘察小组,对相关数据展开采集和监测,从而加强对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防。(3)对于采矿活动后产生的露天矿坑、废石场、尾矿库、矸石山等,考虑到其生态恢复可能是一项长期工作,所以相关企业需要阶段性的对其进行坡面覆土绿化,植树种草,稳定坡面,增加排水渠工程以避免水土进一步流失,确保矿山环境工程治理有序推进。除此以外,相关部门应从制度层面明确矿山复垦土地的产权,鼓励其应用于农业生产,并循序渐进地扩大其用途。最后,在复垦开采砖瓦用页岩、建筑石料等损毁土地的阶段中,企业以及相关人员应将边坡的稳定化处理作为一项重点内容,从根源上消除地质滑坡等恶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4.3 重视技术细节管控
首先,在地面建筑工程的拆除阶段,施工指挥人员应注意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组织施工人员对包括砖窑、办公生活区、生产车间等在内的建筑进行科学的拆除处理,恢复被这些建筑工程所压占了土地资源,为后期的土地复垦奠定基础。其次,在采坑回填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人员需要对地形和土地资源被破坏的具体情况展开分析,对分布不均、大小不一的废弃采坑进行统计。随着生态恢复治理工程的持续推进,相关人员需要在边坡上种植树木花草,修复被破坏的植被,增强采矿废气区域与周围地貌景观的协调性,提升大自然的自我恢复能力。最后,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固体废弃物主要被堆放于场地或倾倒于临近厂区的冲沟中,这两种废弃物处理方式都压占了土地。因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对场地中固体废弃物形成了扎堆进行平整处理,并通过覆土、植草等稳定岩土。
5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贯彻落实,矿山企业应将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工作的加强作为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在生态恢复治理的进程中,政府部门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而矿山企业则应积极配合,给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方案,落实地质环境保护责任,边开采边治理,从而推动矿山企业的繁荣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郑盛哲.华蓥市高顶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评价与恢复治理研究[D].成都:成都理工大学,2020.
[2] 白宇明,李永利,房利民.包头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和防治建议[J].中国矿业,2020,29(S1):114-116.
[3] 钱龙兵,罗来钫.揭阳市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防治对策[J].世界有色金属,2020(11):229-230.
[4] 唐毅.安徽省阜阳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及恢复治理探讨[J].资源信息与工程,2020,35(2):110-112.
[5] 刘记.四川省主要矿山地质环境特征及其影响评价[D].成都:成都理工大学,2016.
[6] 吴开杰. 攀西矿集区矿山环境遥感监测及地质环境评价[D].成都:成都理工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