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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院校教师本身的职业素质、教育教学水平对教学质量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已迫在眉睫。笔者结合学院近两年来这方面的大胆改革与尝试,阐述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的改革与运行经验。
一、构建考核评价管理部门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在校长的指导下,由分管教学校长直接领导的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作为教学质量评价的执行权威机构, 全面负责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该机构的秘书长由教务处(实训处)处长担任,具体负责召集与实施工作。其工作组成员为校长、分管教学(实训)副校长、教务(实训)处处长,教研室主任(组长)、教学督导员。学校教学秘书具体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评价数据统计处理与分析等工作。
二、评价实施办法
首先,为了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给予科学的阶段性的评价, 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 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参加评价。
其次,为体现评价的科学性、公正客观性与全面性,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总分=A B。其中A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分,B为附加分。
1.A部分
(1)教学督导团评价(占20%)。由校外专家、学校领导、离退休德高望重教师和学校能坚持严肃认真、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的高级职称教师组成。督导团成员经常深入课堂,主要通过不定期地随堂听课和深入实验室、实训场所,重点考查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纪律、教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等方面。
(2)学生评价(占40%)。学生是教育教学的对象, 是教师教学的直接感受者和收益者, 他们是学习的主体, 对课堂教学质量最具有发言权。但因技工院校学生综合素质欠佳,为尽量减小主观情绪、课程偏好等因素对教师教学质量情况评价的影响,在统计工作中应对某一教师的各班所有学生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去掉最高分的20%与最低分的20%后参与统计,再计算出平均分。
(3)班主任评价(占5%)。班主任是班级的主要组织者与直接管理者,与学生交往沟通最多。负责任的班主任会随时随地了解学生课内外任课教师的教学与管理情况,在沟通中会了解到较多的任课教师信息。因此,班主任对任课教师的评价不能忽略,具有不可忽视的参考价值。
(4)日常教学管理评价(占15%)。由教研室主任不定期对教师完成日常教学环节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具体考核包括日常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学资料填写、试卷命题、劳动纪律、工作态度以及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5)学生学业综合评价(占20%)。由教务处(实训处)对任课教师的教学严谨和生动状况、工作踏实规范程度、学业成绩总体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主要是随堂听课和对教师工作手册的检查。
2.B部分(附加分)
B部分主要是教师教科研得分,如教科研论文、课题,开设公开课、其他竞赛成绩等方面的评价。加分以10分封顶。
三、评价结果的分级与应用
教师考核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率不超过20%,其他两个等级无比例限制。
一是把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教师和年度综合考核的依据。优秀教师评选要求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必须达到优秀等级,年度综合考核要求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必须达合格等级以上。
二是以各教研室为单位,根据学校各项考核指标结果累计总分。教师按照名次排列,对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教师,给予发放奖励证书,并按每节课加发适当的课时津贴。
三是对出现一般教学事故的任课教师取消评优资格。1次重大教学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2次一般教学事故的任课教师定为不合格。
四是在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中,一年内有1次不合格者下一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所属教研室要认真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制定个人的发展目标,对于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教师,正式编制教师两年内暂不聘用教师岗位,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聘为教师岗位,外聘教师则对其劝退。
构建一个相对科学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是管理好师资队伍的前提和核心,学校近两年来的大胆改革与尝试取得了很大成效,评价体系的改革与有效运行对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升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
(作者单位:浙江金华市技师学院)
一、构建考核评价管理部门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在校长的指导下,由分管教学校长直接领导的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作为教学质量评价的执行权威机构, 全面负责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该机构的秘书长由教务处(实训处)处长担任,具体负责召集与实施工作。其工作组成员为校长、分管教学(实训)副校长、教务(实训)处处长,教研室主任(组长)、教学督导员。学校教学秘书具体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评价数据统计处理与分析等工作。
二、评价实施办法
首先,为了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给予科学的阶段性的评价, 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 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参加评价。
其次,为体现评价的科学性、公正客观性与全面性,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总分=A B。其中A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分,B为附加分。
1.A部分
(1)教学督导团评价(占20%)。由校外专家、学校领导、离退休德高望重教师和学校能坚持严肃认真、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的高级职称教师组成。督导团成员经常深入课堂,主要通过不定期地随堂听课和深入实验室、实训场所,重点考查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纪律、教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等方面。
(2)学生评价(占40%)。学生是教育教学的对象, 是教师教学的直接感受者和收益者, 他们是学习的主体, 对课堂教学质量最具有发言权。但因技工院校学生综合素质欠佳,为尽量减小主观情绪、课程偏好等因素对教师教学质量情况评价的影响,在统计工作中应对某一教师的各班所有学生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去掉最高分的20%与最低分的20%后参与统计,再计算出平均分。
(3)班主任评价(占5%)。班主任是班级的主要组织者与直接管理者,与学生交往沟通最多。负责任的班主任会随时随地了解学生课内外任课教师的教学与管理情况,在沟通中会了解到较多的任课教师信息。因此,班主任对任课教师的评价不能忽略,具有不可忽视的参考价值。
(4)日常教学管理评价(占15%)。由教研室主任不定期对教师完成日常教学环节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具体考核包括日常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学资料填写、试卷命题、劳动纪律、工作态度以及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5)学生学业综合评价(占20%)。由教务处(实训处)对任课教师的教学严谨和生动状况、工作踏实规范程度、学业成绩总体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主要是随堂听课和对教师工作手册的检查。
2.B部分(附加分)
B部分主要是教师教科研得分,如教科研论文、课题,开设公开课、其他竞赛成绩等方面的评价。加分以10分封顶。
三、评价结果的分级与应用
教师考核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率不超过20%,其他两个等级无比例限制。
一是把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教师和年度综合考核的依据。优秀教师评选要求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必须达到优秀等级,年度综合考核要求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必须达合格等级以上。
二是以各教研室为单位,根据学校各项考核指标结果累计总分。教师按照名次排列,对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教师,给予发放奖励证书,并按每节课加发适当的课时津贴。
三是对出现一般教学事故的任课教师取消评优资格。1次重大教学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2次一般教学事故的任课教师定为不合格。
四是在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中,一年内有1次不合格者下一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所属教研室要认真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制定个人的发展目标,对于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教师,正式编制教师两年内暂不聘用教师岗位,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聘为教师岗位,外聘教师则对其劝退。
构建一个相对科学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是管理好师资队伍的前提和核心,学校近两年来的大胆改革与尝试取得了很大成效,评价体系的改革与有效运行对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升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
(作者单位:浙江金华市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