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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不等的群体事件表明,当代中国的经济增长与政府治理模式已遇到很大危机。
大震已经形成,现在整个社会所能做的,唯有缓解群体间的冲突情绪,使这些危机以更平和的方式渐行化解。
可喜的是,我们看到,政府已经开始正视此次大震,用公开承认和深刻反省、道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有希望的未来。
贵州瓮安“六•二八”事件的起因乃是一起治安事件,最终却演变成为上万普通民众裹入其中、冲击政府、尤其是公安机关的所谓“群体性事件”。
当地政府目前认定这其中有黑恶实力煽动、利用不明真相的民众,并正在查处这些黑恶势力。另一方面,地方高级官员也承认,不明真相的民众之所以聚集起来参与冲击政府,乃是事出有因。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称,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一旦发生这种纠纷、冲突,政府机关又随意动用警力进行强力压制。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民众会集中冲击公安机关。
其实,近几年来,在重庆万州、广西博白,都已有过一宗小事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现象。这些规模不等的群体性事件表明,当代中国的经济增长与政府治理模式已遇到很大危机。
缺乏正当性的增长奇迹
很多学者在谈论当代中国的时候,喜欢引用英国文人狄更斯说过的一句话:我们生活在最好的时代,也生活在最坏的时代。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始,权力迅速地商业化,官员迅速商人化。原因在于,整个社会、尤其是政府相信,通过经济高速增长,让每个人的财富持续增加,可以轻松地解决一切社会问题,实现社会稳定。经济增长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的核心,上级政府考核各级党政官员的主要指标,也是当地的经济增长和税收增长业绩。
这样,各级政府就变成了追求物质财富的公司,党政官员顺理成章地成了商人。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流行至今的“经营城市”的官方口号就表明,各级政府官员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的新角色。置身一个行政区域,政府官员首先不是公共事务的管理者,而是该地所有资源的经营者。这种情形启发了张五常等经济学家,他们以“地方政府间竞争”来解释中国的经济增长奇迹,并对这些精明而勇敢的地方官员大唱赞歌。
但是,这些学者大约忘记了,在中国,作为竞争主体、作为经营者的地方政府是十分特别的:它既不是健全法治框架内的普通企业家,也不是民主与法治双重制度约束下的地方政府。各级政府仍然掌握着巨大的权力。政府垄断着自然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政府仍然拥有大量垄断企业;政府也享有对竞争性领域的广泛管制权。当然,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如此巨大的权力始终没有受到有效的制约与平衡,政府官员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地制定任何他认为合适的政策,此时,政府根本不必顾忌民众的权利和利益。
在这种制度框架内,政府确实可以为经济增长创造出超乎寻常的制度环境。政府挖空心思实施“亲商”政策,以政策优惠和特别照顾的方式慷慨给予政府选中的企业及收买了官员的企业以超越法律之外的待遇。这些企业不用担心政府会进企业检查环保状况;企业与雇员发生纠纷,政府当然会保护企业;企业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政府同样会保护企业……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政府权力主导了自然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的货币化过程和市场交易过程。政府官员所说的“经营城市”,其本质是经营土地。有的地方政府利用权力以十分低廉的补偿征用农民土地,又利用权力强制居民拆迁。这些土地的大多数是用于商业用途的,政府却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利用权力将不公平的条款强加于农民、拆迁户。不愿接受这种条款的民众,则自有警察前去招呼。以如此新奇的方式经营土地,政府获得了大笔土地财政收益,工业企业获得廉价土地,房地产业迅速繁荣,政府也毫不犹豫地利用权力配合房地产商的经营活动。
如此“优良的”制度环境,当然会吸引全世界的投资者。企业、尤其是得到官员青睐的企业,利润来得十分轻易。应当说,过去若干年经济的高速增长,当然有劳动力转移、生产率提高等自然因素起作用,但权力的助推作用使这种自然的经济增长变成了所谓的“奇迹”。
但这个世界上从来不会有奇迹。恰恰是权力之手对财富分配格局及社会秩序产生了极大扭曲作用:由于政府偏离自己的恰当职能,赋予某些群体以特权,而压制某些群体,从而导致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失衡,企业的权利与雇员的权利失衡,企业利益与公众利益、包括环境价值间的关系失衡。
于是,市场化过程必然会伴随的财富自然分化,在当代中国却呈现为严重的“两极分化”。某些人直接利用权力积累财富,另有一些人则通过收买权力积累财富。他们构成了“暴富群体”。部分官员也跻身于这个群体。政府官员为政府做生意经手大量金钱,当然可以顺手往自己口袋里塞。今天,随便一个县市的科级、处级贪腐官员,身家似乎都在千万级。获取财富的前景,也必然诱惑官员滥用权力,包括肆无忌惮地侵害普通民众的权利与利益。
在社会的另一端,则是占人口多数的乡村人口、城镇普通市民、农民工。他们改进自己境遇的很多努力总是遭遇到法律、政策的限制。比如,很多城市一直在想办法限制甚至驱赶外来人口,取缔摩托车、禁止在道边摆摊等等。官员们这么做,乃是为了塑造现代城市形象,而贫困人口总是这些政策的最大受害者。在受到伤害的时候,现有体制又没有为他们提供及时而有效的救济渠道。眼见得官员之贪腐,眼见得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而投告无门,弱势群体必然产生一种怨恨、愤怒心理。这种心态非常尖锐地呈现在一些比较平民化的网络论坛中。它时刻在寻找宣泄的出口,群体性事件就是这样的出口。
由于权力滥用所导致的种种经济社会危机,在县市一级城市表现得最为突出。因为,它是最低一层架构完整的政府,各级政府的政绩目标,比如经济高速增长,都主要通过县市级政府实现;县市级政府是所谓的“亲民”政府,它直接与民众打交道,比如它会征地、拆迁;而在自上而下的政府控制体系中,县市级政府所受的监督、控制又是最薄弱的,官员们普遍有一种山高皇帝远的感觉。这样,卷入与利益冲突的县市级政府会赤裸裸地、肆无忌惮地滥用权力,县域政治、社会生态日益劣质化。
关键还是驯服权力
瓮安事件及其他大大小小的群体性事件,乃是现有经济增长方式和治理模式的必然结果。这其中的症结,则是政府权力之不受限制及权力行使的严重错位。
亚当•斯密在其《法学讲座》开篇就说:“每一个政府体制的第一与首要目的乃是维护正义,防止社会成员彼此侵害他人的财产,或强夺不属于自己者。这里的目的就是让每个人安全地、和平地占有他自己的财产(正义所要求的目标就是让人们保有其完整的权利)。在确保了这一目的——我们可称之为内部和平或国内的和平——之后,政府接下来就应致力于增进国家的富裕。这会形成我们所说的‘公共管理’。针对境内的贸易、商业、农业、制造业应考虑制定什么样的管制规章,乃是属于公共管理范围内的。”
这句话清晰地说明了政府的恰当职责所在。政府不是不能与经济活动发生关系,事实上,经济活动发生于社会之中,政府当然有责任对其进行公共管理。政府也可以进行财富的再分配。但是,政府不可把经济增长当作主要执政目标,更不可自己变成赢利性商业活动的主体。一旦政府这样做了,正义就不复存在了。因为,政府会利用权力参与交易,或以权力制造特殊、剥夺弱势者。如此展开的经济过程是不公正的,其结果也是不公平的。由不公正的经济过程所形成的不公平的财富分配结果,不可能得到人们的认可。这样的财富越多,群体间的鸿沟越深,社会就越危险。这正是当下中国的困境所在。财富确实增长了,但社会却积聚了严重风险,不时以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方式爆发出来。
可惜,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尽管经济学成为知识界的国王,经济学家几乎成为这个时代的巫师,但经济学创始人的上述教诲,却鲜有人注意。经济学家为政府实现经济高速增长献出了一个个对策,独独忘记了,权力十分巨大而又不受约束的政府介入经济增长,将会对市场秩序、社会秩序、道德秩序造成巨大的损害,政府本身的正当性也会因为权力的不正当行使而迅速流失。
错误已经酿成,现在整个社会所能做的,唯有缓解群体间的冲突情绪,使这些危机以更平和的方式渐行化解。这是一项高难度的事业,需要治国者具有突破旧体制及特殊利益的勇气,也需要稳妥变革的政治智慧,以法治保障民众的权利和利益,以民主机制约束政府权力。最终的目标是政府退守其恰当职能范围,即维护正义,平等地对待市场、社会过程中的每个人,让自由的民众去追求自己的目标。
当然,即便立刻进行民主化、法治化的变革,社会内蕴的风险也未必能够平和地释放,因为,滥用权力以实现高增长的模式借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驱动,具有巨大的惯性。尽管执政者提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已有经年,但是,野蛮征地、暴力拆迁、政府驱逐外来人口、城管打死小摊贩等事件仍频繁发生。另一方面,如果约束政府权力的变革努力不能触及根本,民众的权利和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那当然更糟糕:旧风险尚未释放,新风险继续积聚。■
[编辑 赵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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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震已经形成,现在整个社会所能做的,唯有缓解群体间的冲突情绪,使这些危机以更平和的方式渐行化解。
可喜的是,我们看到,政府已经开始正视此次大震,用公开承认和深刻反省、道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有希望的未来。
贵州瓮安“六•二八”事件的起因乃是一起治安事件,最终却演变成为上万普通民众裹入其中、冲击政府、尤其是公安机关的所谓“群体性事件”。
当地政府目前认定这其中有黑恶实力煽动、利用不明真相的民众,并正在查处这些黑恶势力。另一方面,地方高级官员也承认,不明真相的民众之所以聚集起来参与冲击政府,乃是事出有因。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称,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一旦发生这种纠纷、冲突,政府机关又随意动用警力进行强力压制。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民众会集中冲击公安机关。
其实,近几年来,在重庆万州、广西博白,都已有过一宗小事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现象。这些规模不等的群体性事件表明,当代中国的经济增长与政府治理模式已遇到很大危机。
缺乏正当性的增长奇迹
很多学者在谈论当代中国的时候,喜欢引用英国文人狄更斯说过的一句话:我们生活在最好的时代,也生活在最坏的时代。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始,权力迅速地商业化,官员迅速商人化。原因在于,整个社会、尤其是政府相信,通过经济高速增长,让每个人的财富持续增加,可以轻松地解决一切社会问题,实现社会稳定。经济增长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的核心,上级政府考核各级党政官员的主要指标,也是当地的经济增长和税收增长业绩。
这样,各级政府就变成了追求物质财富的公司,党政官员顺理成章地成了商人。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流行至今的“经营城市”的官方口号就表明,各级政府官员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的新角色。置身一个行政区域,政府官员首先不是公共事务的管理者,而是该地所有资源的经营者。这种情形启发了张五常等经济学家,他们以“地方政府间竞争”来解释中国的经济增长奇迹,并对这些精明而勇敢的地方官员大唱赞歌。
但是,这些学者大约忘记了,在中国,作为竞争主体、作为经营者的地方政府是十分特别的:它既不是健全法治框架内的普通企业家,也不是民主与法治双重制度约束下的地方政府。各级政府仍然掌握着巨大的权力。政府垄断着自然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政府仍然拥有大量垄断企业;政府也享有对竞争性领域的广泛管制权。当然,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如此巨大的权力始终没有受到有效的制约与平衡,政府官员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地制定任何他认为合适的政策,此时,政府根本不必顾忌民众的权利和利益。
在这种制度框架内,政府确实可以为经济增长创造出超乎寻常的制度环境。政府挖空心思实施“亲商”政策,以政策优惠和特别照顾的方式慷慨给予政府选中的企业及收买了官员的企业以超越法律之外的待遇。这些企业不用担心政府会进企业检查环保状况;企业与雇员发生纠纷,政府当然会保护企业;企业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政府同样会保护企业……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政府权力主导了自然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的货币化过程和市场交易过程。政府官员所说的“经营城市”,其本质是经营土地。有的地方政府利用权力以十分低廉的补偿征用农民土地,又利用权力强制居民拆迁。这些土地的大多数是用于商业用途的,政府却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利用权力将不公平的条款强加于农民、拆迁户。不愿接受这种条款的民众,则自有警察前去招呼。以如此新奇的方式经营土地,政府获得了大笔土地财政收益,工业企业获得廉价土地,房地产业迅速繁荣,政府也毫不犹豫地利用权力配合房地产商的经营活动。
如此“优良的”制度环境,当然会吸引全世界的投资者。企业、尤其是得到官员青睐的企业,利润来得十分轻易。应当说,过去若干年经济的高速增长,当然有劳动力转移、生产率提高等自然因素起作用,但权力的助推作用使这种自然的经济增长变成了所谓的“奇迹”。
但这个世界上从来不会有奇迹。恰恰是权力之手对财富分配格局及社会秩序产生了极大扭曲作用:由于政府偏离自己的恰当职能,赋予某些群体以特权,而压制某些群体,从而导致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失衡,企业的权利与雇员的权利失衡,企业利益与公众利益、包括环境价值间的关系失衡。
于是,市场化过程必然会伴随的财富自然分化,在当代中国却呈现为严重的“两极分化”。某些人直接利用权力积累财富,另有一些人则通过收买权力积累财富。他们构成了“暴富群体”。部分官员也跻身于这个群体。政府官员为政府做生意经手大量金钱,当然可以顺手往自己口袋里塞。今天,随便一个县市的科级、处级贪腐官员,身家似乎都在千万级。获取财富的前景,也必然诱惑官员滥用权力,包括肆无忌惮地侵害普通民众的权利与利益。
在社会的另一端,则是占人口多数的乡村人口、城镇普通市民、农民工。他们改进自己境遇的很多努力总是遭遇到法律、政策的限制。比如,很多城市一直在想办法限制甚至驱赶外来人口,取缔摩托车、禁止在道边摆摊等等。官员们这么做,乃是为了塑造现代城市形象,而贫困人口总是这些政策的最大受害者。在受到伤害的时候,现有体制又没有为他们提供及时而有效的救济渠道。眼见得官员之贪腐,眼见得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而投告无门,弱势群体必然产生一种怨恨、愤怒心理。这种心态非常尖锐地呈现在一些比较平民化的网络论坛中。它时刻在寻找宣泄的出口,群体性事件就是这样的出口。
由于权力滥用所导致的种种经济社会危机,在县市一级城市表现得最为突出。因为,它是最低一层架构完整的政府,各级政府的政绩目标,比如经济高速增长,都主要通过县市级政府实现;县市级政府是所谓的“亲民”政府,它直接与民众打交道,比如它会征地、拆迁;而在自上而下的政府控制体系中,县市级政府所受的监督、控制又是最薄弱的,官员们普遍有一种山高皇帝远的感觉。这样,卷入与利益冲突的县市级政府会赤裸裸地、肆无忌惮地滥用权力,县域政治、社会生态日益劣质化。
关键还是驯服权力
瓮安事件及其他大大小小的群体性事件,乃是现有经济增长方式和治理模式的必然结果。这其中的症结,则是政府权力之不受限制及权力行使的严重错位。
亚当•斯密在其《法学讲座》开篇就说:“每一个政府体制的第一与首要目的乃是维护正义,防止社会成员彼此侵害他人的财产,或强夺不属于自己者。这里的目的就是让每个人安全地、和平地占有他自己的财产(正义所要求的目标就是让人们保有其完整的权利)。在确保了这一目的——我们可称之为内部和平或国内的和平——之后,政府接下来就应致力于增进国家的富裕。这会形成我们所说的‘公共管理’。针对境内的贸易、商业、农业、制造业应考虑制定什么样的管制规章,乃是属于公共管理范围内的。”
这句话清晰地说明了政府的恰当职责所在。政府不是不能与经济活动发生关系,事实上,经济活动发生于社会之中,政府当然有责任对其进行公共管理。政府也可以进行财富的再分配。但是,政府不可把经济增长当作主要执政目标,更不可自己变成赢利性商业活动的主体。一旦政府这样做了,正义就不复存在了。因为,政府会利用权力参与交易,或以权力制造特殊、剥夺弱势者。如此展开的经济过程是不公正的,其结果也是不公平的。由不公正的经济过程所形成的不公平的财富分配结果,不可能得到人们的认可。这样的财富越多,群体间的鸿沟越深,社会就越危险。这正是当下中国的困境所在。财富确实增长了,但社会却积聚了严重风险,不时以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方式爆发出来。
可惜,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尽管经济学成为知识界的国王,经济学家几乎成为这个时代的巫师,但经济学创始人的上述教诲,却鲜有人注意。经济学家为政府实现经济高速增长献出了一个个对策,独独忘记了,权力十分巨大而又不受约束的政府介入经济增长,将会对市场秩序、社会秩序、道德秩序造成巨大的损害,政府本身的正当性也会因为权力的不正当行使而迅速流失。
错误已经酿成,现在整个社会所能做的,唯有缓解群体间的冲突情绪,使这些危机以更平和的方式渐行化解。这是一项高难度的事业,需要治国者具有突破旧体制及特殊利益的勇气,也需要稳妥变革的政治智慧,以法治保障民众的权利和利益,以民主机制约束政府权力。最终的目标是政府退守其恰当职能范围,即维护正义,平等地对待市场、社会过程中的每个人,让自由的民众去追求自己的目标。
当然,即便立刻进行民主化、法治化的变革,社会内蕴的风险也未必能够平和地释放,因为,滥用权力以实现高增长的模式借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驱动,具有巨大的惯性。尽管执政者提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已有经年,但是,野蛮征地、暴力拆迁、政府驱逐外来人口、城管打死小摊贩等事件仍频繁发生。另一方面,如果约束政府权力的变革努力不能触及根本,民众的权利和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那当然更糟糕:旧风险尚未释放,新风险继续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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