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作为数字经济的典型特征,平台经济在野蛮生长的同时也在无序扩张,垄断协议、“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垄断行为频发,给企业、行业和国家等带来一系列风险隐患,成为制约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障碍。本文从平台经济的互联网属性以及多边市场属性出发,考虑平台经济需求端与供给端双方经济特性,综合数字经济下数据要素的影响,重新演绎平台垄断的生成逻辑。按照该逻辑,垄断是平台经济发展的必然。这种必然性使得平台经济涉及的
【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企业价值提升的机理与路径研究:数字能力与二元模式创新的视角”(No.22C13472001); 福建省省直单位教育和科研专项项目“‘双碳’目标下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研究”(No.闽财指[2022]639号); 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福建省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有效度评价及政策优化研究”(No.202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数字经济的典型特征,平台经济在野蛮生长的同时也在无序扩张,垄断协议、“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垄断行为频发,给企业、行业和国家等带来一系列风险隐患,成为制约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障碍。本文从平台经济的互联网属性以及多边市场属性出发,考虑平台经济需求端与供给端双方经济特性,综合数字经济下数据要素的影响,重新演绎平台垄断的生成逻辑。按照该逻辑,垄断是平台经济发展的必然。这种必然性使得平台经济涉及的多个相关利益主体,包括平台竞争者、平台内的商户、消费者等,面临诸多风险点,本文将从各个层面对平台垄断造成的风险点逐一辨识。最后,针对各个风险点,提出营造公平公正的平台企业竞争环境、搭建维护平台商户利益的营商生态、建立保障消费者福利的市场机制、反对数据垄断并加强数据治理等平台垄断的治理路径。
其他文献
反垄断事前监管、事后执法等外部管控式治理模式无法有力回应“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平台垄断治理时代命题,亟需引入新的治理模式。与反垄断事前监管关注市场结构、事后执法关注平台行为不同,合规治理关注平台本体、重视平台的主体地位与能动性。秉持主体本位的反垄断观,合规治理主张从外部管控转向内部自治,从惩罚威慑转向激励引导,从事后救济转向事前预防。在三重治理逻辑的指引下,合规治理规则的本土建构可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
在数据资本化背景下,互联网数据平台自诞生伊始就存有垄断基因。数据资本驱动平台逐步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首先,大数据等高新技术促使普通的数字平台升级为“数据利维坦”;其次,资本推进平台利用算法变成一只庞大而“看不见的手”去“粘连”个体用户,并在短时期内完成了用户规模的激增;最后,数据资本巨头分别通过完善移动智能硬件设备与打造自己的移动智能设备操作系统,为平台垄断建立起两条“护城河”。因此,平台垄断的生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政策有助于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并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多源流理论在探析互联网平台垄断问题进入政策议程的内在逻辑上具有一定适用性。平台垄断焦点事件、相关数据和平台反垄断执法现状构成问题源流。已有的反垄断政策、专家学者的建议以及国外平台反垄断的经验构成政策源流。反垄断机构权力日趋集中、数字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以及公众对平台垄断的日渐不满构成政治源流。“政治之窗”持续开启促成三大源流耦
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平台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但平台垄断也会对市场秩序等方面造成冲击,应辩证看待平台垄断的进步性与打破垄断的必要性。互联网平台是数字技术和产业资本联姻的产物,数据正成为核心生产要素,重塑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一定程度上主导了社会经济活动运行,决定了价值分配秩序。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抽象法,在数据控制与价值转移耦合的基础上分析平台价值运动,发现平台收益主要来源于价值攫取而非价值创造。目前由于
数字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数字平台企业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代表性产物,凭借双边或多边市场特性汇聚海量用户和数据,在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数字平台垄断现象。数字平台垄断现象治理应在不突破底线的前提下,从多维度把握鼓励平台健康发展与防止平台垄断之间的平衡点,以大国科技博弈和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视角,权衡加强创新产出和反垄断规制间的关系,秉持“促创新、强监管、守底线”原则健全数字经济
分析了数控机床进给轴采用光栅尺的全闭环控制方式的缺点,以及目前热补偿技术未能广泛应用的原因。为了解决一般热误差模型鲁棒性差的问题,提出了一种针对半闭环伺服轴的新的基于热传递理论的热误差建模方法,并给出了模型推导过程和参数优化过程。给出的热误差模型包括环境温度变化引起的热误差和丝杠摩擦运动导致的热误差,依据摩擦生热、热传导和散热机理,实时预测丝杠的温度场,以实现预测并补偿丝杠热误差的目的。在立式加工
在界定互联网金融平台、平台垄断力量等核心概念基础上,系统梳理互联网金融平台垄断的形成路径、演化机制及社会福利损失测度方法;结合面板数据分阶段、分类型地检验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否存在垄断,测度可能导致的社会福利损失,验证互联网金融平台垄断与社会福利损失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垄断普遍处于较高水平,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垄断强弱差异显著;由此产生的社会福利损失具有规模大、结
我国数字平台蓬勃发展,在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增加社会总福利的同时,也对垄断行为监管提出了新要求。数字平台的网络效应、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锁定效应等特征是形成垄断的成因,倘若平台又借机采取制定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行为,就会造成损害竞争的后果。大数据时代,平台的垄断行为具有隐蔽性,难以被精准识别,结合源头判定和结果评断两种方法,能够提高识别的准确性。为应对垄断行为监管在依据、架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