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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改革思路的主要缺陷在于忽视所有权关系,因而使企业难以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国家恨据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设想授予企业以独立的经营权,试图硬化企业的预算约束,并使企业具有一定的活力。分离的具体形式是承包、租赁等经营责任制形式。这种离开所有权去淡经营权,必然难以实现企业责,权、利关系的合理化。尽管国家试图规定企业对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以及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同时规定经营耆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对企业负有全面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