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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走出去”的企业和境外合作项目,要履行社会责任,造福当地人民。通过中国对老挝农业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状况的调查,发现中国对外企业在带农增收、带动就业、民生改善、社区发展、慈善公益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然而,部分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表现不佳,有待改进。未来,应进一步加强投资国、东道国、新闻媒体、社会团体以及境外投资企业自身等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努力,从而共同推动中国对外农业投资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关键词:境外投资;企业;社会责任;老挝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1-0015-03
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最早由美国的欧利文·谢尔顿提出。但是直到20世纪5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才逐渐规范起来。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演进,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不断丰富。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世界经济的变化及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全面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进入了多元化的发展阶段,研究范围更广,研究内容更为丰富,一些特殊群体所具有的新特点也产生了新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对象。例如,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对外投资成为了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跨国企业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跨国公司和外国投资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
中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走出去”的企业和境外合作项目,要履行社会责任,造福当地人民。对外投资企业在海外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以及如何强化境外投资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中国对老挝农业投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一)中国对外农业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
1.粮食安全责任。民以食为天,古今中外,粮食问题对于人民生活以及国家安全都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然而,老挝是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之一,吃饭问题仍然无法解决,老挝北部地区曾经粮食不能够自给,当地农民主要依靠的是联合国救济署每年发放的救济粮。自中国企业进入老挝开始农业投资后,带去了优良的作物品种、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改变了耕作技术落后的状况。过去,老挝在水稻种植中,85%的面积只种一季,只有15%种两季,且第二季采用的是粗放的撒播方式;而现在老挝水稻种植普遍实现了2~3季种植,使得农户家庭粮食单产得到极大提高,粮食供应增加,粮食问题得到改善,对解决老挝粮食安全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2.带农增收、助农民脱贫致富。中国企业的农业投资使老挝农户有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在帮助提高老挝农户收入水平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首先,当地农户与中国企业的订单农业合作,为他们的农产品提供了销售渠道和市场信息,使之成为老挝当地农户增收的方式之一;其次,农户通过出租土地给中国企业从而获得土地租金也增加了他们的收入来源;再次,由于许多中国企业在老挝积极推广农业新技术,引进新的农业生产项目,扩展了当地农户的农业收入渠道,拓宽了农民的增收空间。此外,中国企业进入老挝投资,积极吸收当地农户就业,如昌盛达公司公司与当地农户合作种植咖啡18万亩,无论是开垦种植或者是管理咖啡种植,都需要雇佣当地的老百姓。按每个劳动力管理5亩咖啡计算,则可安排劳动力36 000人,可长期解决当地经济收入问题,让他们有了就业的机会与较高的经济收入,生活水平也逐步得到了提高,咖啡种植被丰沙里省列为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
3.关注社区发展与进步。(1)推动老挝当地社区改善基础设施。老挝当地社区基础设施较弱,道路通达性较差,部分地区甚至存在无公路、无电灯、无自来水的状况。中国公司进入老挝社区后,为了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改善当地农户生产生活条件,通常都是先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修建公路,建设桥梁,建设电力设施,兴建灌溉和饮用水渠道等等,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老挝当地社区基础设施的改善,解决当地百姓出行难、用电难、饮水难等问题。(2)积极参与当地的教育和医疗事业的发展,提高科技水平。中国企业的进入对改善老挝当地社区的医疗卫生状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了解,精谷公司进入南塔省勐新县时,当地“疟疾”等地方病很流行。1996年企业投入资金进行地方病的防治,企业员工一人负责74个村,背着药箱爬山串户免费发放药品,并积极做宣传工作,每次出行都需要一周左右。现在企业还通过发放免费医疗证的方式,为当地农民免费治疗疾病。中国企业帮助老挝社区建学校,免费保送老挝学生到中国留学深造;中国企业还致力于改善当地科技水平,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开发,在老挝南塔省创办科技培训中心为当地提供各类农业科技培训。
4.积极参与公益和慈善事业。中国企业进入老挝后,根据企业自身条件,积极投身于老挝社区的公益事业中,为老挝捐资助学,为部分山村免费修路,并帮助老挝社区建立戒毒所,戒毒所的药品主要由中国政府项目负责提供,而企业支付每人每期2 500元人民币左右的培训费用,主要用于衣服、肥皂等生活用品和基本食宿等。
(二)中国对外农业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感差,对企业社会责任认识有待提高。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起步较晚,社会责任意识并没有完全扎根在企业文化中。加上部分企业受利益驱使,在对外投资中存在短视心理,企业社会责任感差。此外,由于中国对外农业投资企业大多是民营企业,自身经济实力不强,因此企业更多地关注自身经济利益,而忽视了社会公众利益。就履行了社会责任的企业而言,企业习惯性地把社会责任简单地理解为慈善或者是单向的公益事业,当问及企业社会责任时,一部分企业的第一反应就联想到了社会公益事业,把积极参与社会慈善事业,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社会救灾等与企业社会责任等同起来。
2.对外投资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不够理想。中国企业对老挝主要投资于农业种植产业,其中橡胶种植项目占绝大部分。大规模的橡胶种植使得单一植被覆盖面积增加,当地生物多样性受到影响,此外,大量的橡胶种植使得水资源减少和水质下降。企业在自然环境方面的社会责任投资较少,对当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并没有过多的关注。就样本调查企业而言,企业对带农增收、参与社会慈善事业、教育培训等社会责任认同度较高,而对保护环境认可度较低。 3.部分企业采用非正常手段与东道国政府打交道,助长了政府腐败之风。通过中国企业在老挝履行社会责任的分析中,协助政府发展成为了中国对外企业履行社会社会责任的一大特色,是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多样化的表现还是公司采用非正常手段与政府打交道,这是值得关注的问题。通过进一步访谈得知,在租用土地以及与政府联营过程中,少数中国企业采用收买地方政府领导的方式,这不仅损害了当地民众的利益,助长了老挝政府贪污腐败的不正之风,还扰乱了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中国投资企业的利益。
(三)原因分析
中国对外投资企业受企业自身发展需要以及各利益相关者压力驱使,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积极承担各种社会责任。但由于对外投资企业自身、投资国以及所在东道国存在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了部分对外投资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和弱化。具体原因表现为:
1.制度建设不完善和制度监督不到位。(1)对外企业投资国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政府未能发挥监督职能。中国新《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但这只是一个原则性的条款。这些条款对于一些责任心不强的企业正如“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无用展示品,无法用以在具体案例中作为判断合法或不法的依据。此外,政府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大多流于形式,或者是往往从地方税收的角度考虑,对于环境污染、商业贿赂等问题不够严肃,大多要等到被新闻媒体曝光,才能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和重要性。政府监督不到位,使得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不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2)对外投资企业东道国优惠政策过渡。东道国的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经济发展,为了招商引资,个别地方政府给予外资企业的“优惠”往往过度,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跨国公司的管理。在经济发展初期时,为了发展经济给外资和跨国企业一些优惠政策是应该的,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这些优惠应该以法律为依据,不能无限优惠。过度的优惠政策致使一些跨国公司在利润最大化的商业利益驱动下,采取有别于母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或公然做出违背企业商业道德的行为。此外,外资企业利益与地方政府、集团利益的结合,使得企业受制裁的阻力增大,企业违反规定操作的成本也相应降低,因此,企业宁愿冒着背负“不负责任”的骂名,也不愿更多地因承担社会责任而牺牲自身的经济利益。
2.社会舆论监督乏力,社会责任氛围较低。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众多消息都能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到受众视线中,而大众舆论所产生的规制作用在敦促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作用不容小觑。在中国,社会舆论对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作用表现不明显,尽管一些报纸和主流媒体会评选一些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榜样和缺失案例,敦促企业检视自己行为,但是中国社会舆论整体监督体系还不完善、监督力量仍旧较弱。
此外,对外投资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实践历程较短。政府、媒体等社会各界对社会责任的关注较少,整个社会仍没有形成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氛围。企业不承担社会责任,很少受到社会的指责,消费者没有形成对企业产品的道德消费意识,政府、媒体等社会机构很少对其进行批评报道,不承担社会责任的成本极低。
二、促进中国对外农业投资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对策与建议
中国农业企业进入老挝投资,顺应时代潮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在带农增收、带动就业、员工福利、民生改善、社区发展、慈善公益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在保护环境、与政府沟通协调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中国对外农业投资企业全面承担社会责任还需要一个过程,依赖于投资国、东道国和对外投资企业所在社区的媒体、社会团体以及跨国公司自身等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努力,从而共同推动中国对外农业投资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一)充分发挥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作用
1.对外投资企业母国应做好“三者”角色。第一,做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制者。中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工作任重而道远。相关立法机构要充分借鉴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在推进企业履行社会方面积累的宝贵经验,将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内容纳入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哪些责任是企业必须遵守的底线责任,哪些责任是企业应当倡导遵守的责任,哪些责任是企业体现社会公民的应尽义务等等,做到“有法可依”。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和立法来引导和约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第二,做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者。中国政府应该为对外投资企业搭建高层次交流平台,开展责任对话,让企业社会责任观念和意识深入人心,深深扎根于对外投资企业的企业文化中。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出台激励措施,鼓励社会责任履行好的企业,以此提高对外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此外,政府要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明确目前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及重点内容,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第三,做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者。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监督水平,督促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2.对外投资企业东道国在开发引资中应避免急功近利的思想和短期行为。目前,老挝对外开放程度极高,政策积极鼓励外国资本进入老挝国内。但急功近利的思想导致政府政策只考虑了短期获利,而没有考虑外资引进后带来的长期影响,特别是对外来投资造成的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欠缺长远考虑。老挝政府应该意识到,盲目引进某些产业投资虽然可以在短期内获得政府税收等收益,但随之带来的诸如资源的过度开发、生态环境的恶化、社会负担成本增加等问题都将在长时期内严重制约和影响老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老挝政府在引进投资项目时,应该充分评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择其优者而进之,其不优者要三思而后行。这样一来,从源头上就可以将不负责任的企业拒之在门外,以避免因不负责任企业的进入而扰乱社会风气。
(二)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追求多样化经营目标
1.企业应规范投资经营行为,树立履行社会责任理念。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不仅是扩张已有的比较优势,更多的是寻求新的发展优势。而境外投资是否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取决于投资合作是否是一种伙伴式的、双赢模式。中国企业在老挝进行农业投资过程中应克服那种“捞一把就走”以及“搞定政府就搞定一切”的传统思维和做法,克服短视行为,树立规范经营观念和责任意识,注重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参与国际经济合作能力的提高。应对企业的投资活动进行战略性的规划和决策,制定投资的整体发展战略,并实施科学管理和控制,以推动企业对老挝的投资实现可持续发展。 2.充实对社会责任的认识,追求多样化经营目标。中国对外投资企业在追逐经济目标的同时,应该兼顾人文目标,实现相关利益者利益均衡,其中包括员工、股东、消费者、政府、竞争者等利益主体;兼顾环境目标,实现对外投资企业内外生态协调,相容共生;兼顾社会目标,追求与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慈善责任只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因而企业必须把自己真正植入老挝当地的社会、文化中,加强对老挝相关政策法规和当地风俗习惯的深入了解,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其民族、历史和文化,努力解决好投资活动而产生的负面社会影响,注重环境保护。通过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融入当地社会,获得当地社会的认可与支持。
(三)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大众的监督
投资无国界,发展相包容,信息无国界,媒体在信息的传递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新闻媒体一直是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力量,企业出现任何不光彩的事情都会被曝光,向公众发出警示,提高整个社会的责任意识,对企业进行道德追问,给企业施加舆论压力;而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也会得到大力宣传和褒奖,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
此外,老挝社区和农户是中国农业企业投资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和接触者,企业的农业投资对于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都直接地反映在社区和农户身上,因此,老挝社区应建立对中国企业的社会监督机制,有效地监督中国企业在当地投资的环境污染影响、社会道德影响和公共利益影响,以便及时有效地将信息反映到政府部门或当地社会机构,对企业的不利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参考文献:
[1] 曾萍.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2] 匡海波.企业社会责任[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8.
[3] 陈伟易.中国对外投资中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国在老挝水电工程个案研究[D].昆明:云南大学,2012.
[4]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R].中国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2010,(11) .
[5] 云南境外投资企业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的企业社会责任现状研究[R].大湄公河次区域研究中心,2011,(5).
[6] 汤正华.试析当前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现状与成因[J].江苏工业学院学报,2008,(12):30-32.
[7] 滕建萍.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成因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9):10.
[8] 周广均.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原因及对策[J].宜宾学院学报,2011,(10):10-12.
[9] 詹世明.中国在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概况[EB/OL].http://www.cicpa.org.cn/Column/Industry_goout/Macro_information/200901/t20090106_
14957.html.
[责任编辑 吴高君]
关键词:境外投资;企业;社会责任;老挝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1-0015-03
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最早由美国的欧利文·谢尔顿提出。但是直到20世纪5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才逐渐规范起来。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演进,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不断丰富。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世界经济的变化及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全面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进入了多元化的发展阶段,研究范围更广,研究内容更为丰富,一些特殊群体所具有的新特点也产生了新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对象。例如,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对外投资成为了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跨国企业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跨国公司和外国投资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
中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走出去”的企业和境外合作项目,要履行社会责任,造福当地人民。对外投资企业在海外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以及如何强化境外投资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中国对老挝农业投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一)中国对外农业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
1.粮食安全责任。民以食为天,古今中外,粮食问题对于人民生活以及国家安全都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然而,老挝是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之一,吃饭问题仍然无法解决,老挝北部地区曾经粮食不能够自给,当地农民主要依靠的是联合国救济署每年发放的救济粮。自中国企业进入老挝开始农业投资后,带去了优良的作物品种、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改变了耕作技术落后的状况。过去,老挝在水稻种植中,85%的面积只种一季,只有15%种两季,且第二季采用的是粗放的撒播方式;而现在老挝水稻种植普遍实现了2~3季种植,使得农户家庭粮食单产得到极大提高,粮食供应增加,粮食问题得到改善,对解决老挝粮食安全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2.带农增收、助农民脱贫致富。中国企业的农业投资使老挝农户有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在帮助提高老挝农户收入水平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首先,当地农户与中国企业的订单农业合作,为他们的农产品提供了销售渠道和市场信息,使之成为老挝当地农户增收的方式之一;其次,农户通过出租土地给中国企业从而获得土地租金也增加了他们的收入来源;再次,由于许多中国企业在老挝积极推广农业新技术,引进新的农业生产项目,扩展了当地农户的农业收入渠道,拓宽了农民的增收空间。此外,中国企业进入老挝投资,积极吸收当地农户就业,如昌盛达公司公司与当地农户合作种植咖啡18万亩,无论是开垦种植或者是管理咖啡种植,都需要雇佣当地的老百姓。按每个劳动力管理5亩咖啡计算,则可安排劳动力36 000人,可长期解决当地经济收入问题,让他们有了就业的机会与较高的经济收入,生活水平也逐步得到了提高,咖啡种植被丰沙里省列为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
3.关注社区发展与进步。(1)推动老挝当地社区改善基础设施。老挝当地社区基础设施较弱,道路通达性较差,部分地区甚至存在无公路、无电灯、无自来水的状况。中国公司进入老挝社区后,为了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改善当地农户生产生活条件,通常都是先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修建公路,建设桥梁,建设电力设施,兴建灌溉和饮用水渠道等等,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老挝当地社区基础设施的改善,解决当地百姓出行难、用电难、饮水难等问题。(2)积极参与当地的教育和医疗事业的发展,提高科技水平。中国企业的进入对改善老挝当地社区的医疗卫生状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了解,精谷公司进入南塔省勐新县时,当地“疟疾”等地方病很流行。1996年企业投入资金进行地方病的防治,企业员工一人负责74个村,背着药箱爬山串户免费发放药品,并积极做宣传工作,每次出行都需要一周左右。现在企业还通过发放免费医疗证的方式,为当地农民免费治疗疾病。中国企业帮助老挝社区建学校,免费保送老挝学生到中国留学深造;中国企业还致力于改善当地科技水平,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开发,在老挝南塔省创办科技培训中心为当地提供各类农业科技培训。
4.积极参与公益和慈善事业。中国企业进入老挝后,根据企业自身条件,积极投身于老挝社区的公益事业中,为老挝捐资助学,为部分山村免费修路,并帮助老挝社区建立戒毒所,戒毒所的药品主要由中国政府项目负责提供,而企业支付每人每期2 500元人民币左右的培训费用,主要用于衣服、肥皂等生活用品和基本食宿等。
(二)中国对外农业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感差,对企业社会责任认识有待提高。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起步较晚,社会责任意识并没有完全扎根在企业文化中。加上部分企业受利益驱使,在对外投资中存在短视心理,企业社会责任感差。此外,由于中国对外农业投资企业大多是民营企业,自身经济实力不强,因此企业更多地关注自身经济利益,而忽视了社会公众利益。就履行了社会责任的企业而言,企业习惯性地把社会责任简单地理解为慈善或者是单向的公益事业,当问及企业社会责任时,一部分企业的第一反应就联想到了社会公益事业,把积极参与社会慈善事业,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社会救灾等与企业社会责任等同起来。
2.对外投资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不够理想。中国企业对老挝主要投资于农业种植产业,其中橡胶种植项目占绝大部分。大规模的橡胶种植使得单一植被覆盖面积增加,当地生物多样性受到影响,此外,大量的橡胶种植使得水资源减少和水质下降。企业在自然环境方面的社会责任投资较少,对当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并没有过多的关注。就样本调查企业而言,企业对带农增收、参与社会慈善事业、教育培训等社会责任认同度较高,而对保护环境认可度较低。 3.部分企业采用非正常手段与东道国政府打交道,助长了政府腐败之风。通过中国企业在老挝履行社会责任的分析中,协助政府发展成为了中国对外企业履行社会社会责任的一大特色,是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多样化的表现还是公司采用非正常手段与政府打交道,这是值得关注的问题。通过进一步访谈得知,在租用土地以及与政府联营过程中,少数中国企业采用收买地方政府领导的方式,这不仅损害了当地民众的利益,助长了老挝政府贪污腐败的不正之风,还扰乱了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中国投资企业的利益。
(三)原因分析
中国对外投资企业受企业自身发展需要以及各利益相关者压力驱使,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积极承担各种社会责任。但由于对外投资企业自身、投资国以及所在东道国存在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了部分对外投资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和弱化。具体原因表现为:
1.制度建设不完善和制度监督不到位。(1)对外企业投资国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政府未能发挥监督职能。中国新《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但这只是一个原则性的条款。这些条款对于一些责任心不强的企业正如“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无用展示品,无法用以在具体案例中作为判断合法或不法的依据。此外,政府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大多流于形式,或者是往往从地方税收的角度考虑,对于环境污染、商业贿赂等问题不够严肃,大多要等到被新闻媒体曝光,才能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和重要性。政府监督不到位,使得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不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2)对外投资企业东道国优惠政策过渡。东道国的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经济发展,为了招商引资,个别地方政府给予外资企业的“优惠”往往过度,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跨国公司的管理。在经济发展初期时,为了发展经济给外资和跨国企业一些优惠政策是应该的,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这些优惠应该以法律为依据,不能无限优惠。过度的优惠政策致使一些跨国公司在利润最大化的商业利益驱动下,采取有别于母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或公然做出违背企业商业道德的行为。此外,外资企业利益与地方政府、集团利益的结合,使得企业受制裁的阻力增大,企业违反规定操作的成本也相应降低,因此,企业宁愿冒着背负“不负责任”的骂名,也不愿更多地因承担社会责任而牺牲自身的经济利益。
2.社会舆论监督乏力,社会责任氛围较低。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众多消息都能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到受众视线中,而大众舆论所产生的规制作用在敦促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作用不容小觑。在中国,社会舆论对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作用表现不明显,尽管一些报纸和主流媒体会评选一些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榜样和缺失案例,敦促企业检视自己行为,但是中国社会舆论整体监督体系还不完善、监督力量仍旧较弱。
此外,对外投资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实践历程较短。政府、媒体等社会各界对社会责任的关注较少,整个社会仍没有形成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氛围。企业不承担社会责任,很少受到社会的指责,消费者没有形成对企业产品的道德消费意识,政府、媒体等社会机构很少对其进行批评报道,不承担社会责任的成本极低。
二、促进中国对外农业投资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对策与建议
中国农业企业进入老挝投资,顺应时代潮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在带农增收、带动就业、员工福利、民生改善、社区发展、慈善公益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在保护环境、与政府沟通协调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中国对外农业投资企业全面承担社会责任还需要一个过程,依赖于投资国、东道国和对外投资企业所在社区的媒体、社会团体以及跨国公司自身等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努力,从而共同推动中国对外农业投资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一)充分发挥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作用
1.对外投资企业母国应做好“三者”角色。第一,做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制者。中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工作任重而道远。相关立法机构要充分借鉴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在推进企业履行社会方面积累的宝贵经验,将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内容纳入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哪些责任是企业必须遵守的底线责任,哪些责任是企业应当倡导遵守的责任,哪些责任是企业体现社会公民的应尽义务等等,做到“有法可依”。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和立法来引导和约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第二,做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者。中国政府应该为对外投资企业搭建高层次交流平台,开展责任对话,让企业社会责任观念和意识深入人心,深深扎根于对外投资企业的企业文化中。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出台激励措施,鼓励社会责任履行好的企业,以此提高对外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此外,政府要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明确目前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及重点内容,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第三,做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者。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监督水平,督促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2.对外投资企业东道国在开发引资中应避免急功近利的思想和短期行为。目前,老挝对外开放程度极高,政策积极鼓励外国资本进入老挝国内。但急功近利的思想导致政府政策只考虑了短期获利,而没有考虑外资引进后带来的长期影响,特别是对外来投资造成的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欠缺长远考虑。老挝政府应该意识到,盲目引进某些产业投资虽然可以在短期内获得政府税收等收益,但随之带来的诸如资源的过度开发、生态环境的恶化、社会负担成本增加等问题都将在长时期内严重制约和影响老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老挝政府在引进投资项目时,应该充分评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择其优者而进之,其不优者要三思而后行。这样一来,从源头上就可以将不负责任的企业拒之在门外,以避免因不负责任企业的进入而扰乱社会风气。
(二)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追求多样化经营目标
1.企业应规范投资经营行为,树立履行社会责任理念。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不仅是扩张已有的比较优势,更多的是寻求新的发展优势。而境外投资是否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取决于投资合作是否是一种伙伴式的、双赢模式。中国企业在老挝进行农业投资过程中应克服那种“捞一把就走”以及“搞定政府就搞定一切”的传统思维和做法,克服短视行为,树立规范经营观念和责任意识,注重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参与国际经济合作能力的提高。应对企业的投资活动进行战略性的规划和决策,制定投资的整体发展战略,并实施科学管理和控制,以推动企业对老挝的投资实现可持续发展。 2.充实对社会责任的认识,追求多样化经营目标。中国对外投资企业在追逐经济目标的同时,应该兼顾人文目标,实现相关利益者利益均衡,其中包括员工、股东、消费者、政府、竞争者等利益主体;兼顾环境目标,实现对外投资企业内外生态协调,相容共生;兼顾社会目标,追求与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慈善责任只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因而企业必须把自己真正植入老挝当地的社会、文化中,加强对老挝相关政策法规和当地风俗习惯的深入了解,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其民族、历史和文化,努力解决好投资活动而产生的负面社会影响,注重环境保护。通过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融入当地社会,获得当地社会的认可与支持。
(三)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大众的监督
投资无国界,发展相包容,信息无国界,媒体在信息的传递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新闻媒体一直是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力量,企业出现任何不光彩的事情都会被曝光,向公众发出警示,提高整个社会的责任意识,对企业进行道德追问,给企业施加舆论压力;而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也会得到大力宣传和褒奖,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
此外,老挝社区和农户是中国农业企业投资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和接触者,企业的农业投资对于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都直接地反映在社区和农户身上,因此,老挝社区应建立对中国企业的社会监督机制,有效地监督中国企业在当地投资的环境污染影响、社会道德影响和公共利益影响,以便及时有效地将信息反映到政府部门或当地社会机构,对企业的不利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参考文献:
[1] 曾萍.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2] 匡海波.企业社会责任[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8.
[3] 陈伟易.中国对外投资中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国在老挝水电工程个案研究[D].昆明:云南大学,2012.
[4]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R].中国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2010,(11) .
[5] 云南境外投资企业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的企业社会责任现状研究[R].大湄公河次区域研究中心,2011,(5).
[6] 汤正华.试析当前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现状与成因[J].江苏工业学院学报,2008,(12):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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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高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