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央银行承担金融稳定职责,是由于它作为“贷款人”的地位、负责监管货币市场、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者、维护者等等多种因素决定的。银行、证券、保险三家专业性监管机构对于各自的监督管理机构的合法稳健都负有法定的职责。但是,由于他们的监管范围的局限性和缺乏相应的资源,最终导致每一家都很难以从整体角度上来承担起整个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和金融市场能够高效有序平稳运转的重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