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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需要发誓的地方,真话机制和信任机制其实都已经坏掉,但人们依然假装发誓有可以代替说真话的功能。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诚实”
生活中常见有人因某事而发誓,言之凿凿,那种表情也是极为虔诚,使人不忍心也不好意思去怀疑,倘若有较真者非得上前质疑,那么得到的回答有时会是这样子的:我的发誓在神圣性上,丝毫不逊于基督徒“向上帝发誓”。
这个说法值得商榷,因为基督徒以上帝之名发誓是一种罪过,不是好基督徒该做的事,好的基督徒是不会以上帝之名来发誓的。基督教的第三诫就是,“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不可以上帝之名轻发誓愿,不要在不必要或者不合适的情况下提念上帝的尊命,这是每个基督徒都知道的,也应该遵守的。如果基督徒真的相信上帝,他们就该照上帝的话去做。那些偏偏不照这话去做的,装出很信神的样子,以神之名发誓来显示自己信仰的,表现出来的不是比其他基督徒更大的虔诚,而是背弃和伪善。
因此,发誓保证在基督教里是个富有争议的问题。有的人认为,基督徒是不该发誓的。有的人认为,只有虚假的发誓才是该禁止的。有的人认为,只有以神之名的发誓才是亵渎,其他的发誓则没有害处。也有人以“代替物”(surrogate objects)发誓,稀奇古怪,如“以耶路撒冷之名发誓”,“以右手发誓”,“以自己的脑袋发誓”。 反对以任何“代替物”发誓的神学家们认为,不管是天、地,哪怕是人的一根头发,一切之物皆可归结到神,神创造了一切,以任何东西发誓都是亵渎。
不仅如此,基督教还反对一般的发誓保证,因为说真话的人是不需要任何发誓保证的,他的正直,他的话便是“真”的担保。如果一个人自己都不能担保自己说的是真话,那又怎么能期待神来替他做担保呢?神能使假话变成真话吗?如若奸佞之人说了谎言,又令人信了,难道还要神为他的恶行担负罪责?《圣经》“雅各布書”说:“我的弟兄们,最要紧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也不可指着地起誓,无论何誓都不可起。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免得你们落在审判之下。”
“马太福音”也说,“根本不可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宝座”,不能指天起誓,那是因为,“耶和华在他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他的慧眼察看世人。”“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指天起誓也就是指神起誓。“马太福音”对为何不要起誓的解释与“雅各布书”是一样的,说真话就可以了,如果别人不相信你,那么,一定是你的信用有问题,或者是别的地方出了问题,把神牵扯进去是一种亵渎,“你们的话语应该如此: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
基督教的一些重要教派,如清教的贵格会(Quaker,又称公谊会或者教友派),门诺派(Mennonites,16世纪初宗教改革时期的新教派别之一,由德国神父门诺·西蒙斯在荷兰和德国创立)都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发誓。俄国伟大的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是一位非常虔诚的教徒,他认为,基督教反对一切形式的发誓,“马太福音”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他甚至认为,所有法庭的起誓仪式都应该废除。
有研究者发现,从古到今,发誓最多的地方是市场,市场是人们做生意的地方,人们在那里讨价还价,漫天要价,就地还钱,各自怀着鬼胎,却又要对方相信自己非常真诚,说的是真话。法庭用起誓来限制伪誓,也是为了尽量让证人说真话,但起了誓又说谎的人还是数不胜数。所以,对于防止说谎,发誓并没有什么实际作用,更不能对人有积极的道德教育。
需要发誓是因为人与人之间不能互相信任,只能用发誓来代替人自己的正直和可信。在不能说真话,说真话会带来麻烦甚至灾祸的地方,发誓又能有什么用呢?在需要发誓的地方,真话机制和信任机制其实都已经坏掉,但人们依然假装发誓有可以代替说真话的功能。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诚实”。
无论是要证明“真”还是要表白“诚”,都不应借助发誓。发誓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避免发誓,而在于要说真话,说真话的前提是每个人都有说真话的自由,说真话有人相信,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有能判断哪些话是真、哪些话是假的环境和机制。
发誓者不仅亵渎了神的名字,而且往往为了自我利益,伪善地把说“真话”设计成一个表演虔诚的机会,神不需要这种伪善的忠诚表白,一个正常的社会也不需要这种伪善的忠诚表白。
生活中常见有人因某事而发誓,言之凿凿,那种表情也是极为虔诚,使人不忍心也不好意思去怀疑,倘若有较真者非得上前质疑,那么得到的回答有时会是这样子的:我的发誓在神圣性上,丝毫不逊于基督徒“向上帝发誓”。
这个说法值得商榷,因为基督徒以上帝之名发誓是一种罪过,不是好基督徒该做的事,好的基督徒是不会以上帝之名来发誓的。基督教的第三诫就是,“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不可以上帝之名轻发誓愿,不要在不必要或者不合适的情况下提念上帝的尊命,这是每个基督徒都知道的,也应该遵守的。如果基督徒真的相信上帝,他们就该照上帝的话去做。那些偏偏不照这话去做的,装出很信神的样子,以神之名发誓来显示自己信仰的,表现出来的不是比其他基督徒更大的虔诚,而是背弃和伪善。
因此,发誓保证在基督教里是个富有争议的问题。有的人认为,基督徒是不该发誓的。有的人认为,只有虚假的发誓才是该禁止的。有的人认为,只有以神之名的发誓才是亵渎,其他的发誓则没有害处。也有人以“代替物”(surrogate objects)发誓,稀奇古怪,如“以耶路撒冷之名发誓”,“以右手发誓”,“以自己的脑袋发誓”。 反对以任何“代替物”发誓的神学家们认为,不管是天、地,哪怕是人的一根头发,一切之物皆可归结到神,神创造了一切,以任何东西发誓都是亵渎。
不仅如此,基督教还反对一般的发誓保证,因为说真话的人是不需要任何发誓保证的,他的正直,他的话便是“真”的担保。如果一个人自己都不能担保自己说的是真话,那又怎么能期待神来替他做担保呢?神能使假话变成真话吗?如若奸佞之人说了谎言,又令人信了,难道还要神为他的恶行担负罪责?《圣经》“雅各布書”说:“我的弟兄们,最要紧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也不可指着地起誓,无论何誓都不可起。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免得你们落在审判之下。”
“马太福音”也说,“根本不可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宝座”,不能指天起誓,那是因为,“耶和华在他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他的慧眼察看世人。”“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指天起誓也就是指神起誓。“马太福音”对为何不要起誓的解释与“雅各布书”是一样的,说真话就可以了,如果别人不相信你,那么,一定是你的信用有问题,或者是别的地方出了问题,把神牵扯进去是一种亵渎,“你们的话语应该如此: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
基督教的一些重要教派,如清教的贵格会(Quaker,又称公谊会或者教友派),门诺派(Mennonites,16世纪初宗教改革时期的新教派别之一,由德国神父门诺·西蒙斯在荷兰和德国创立)都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发誓。俄国伟大的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是一位非常虔诚的教徒,他认为,基督教反对一切形式的发誓,“马太福音”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他甚至认为,所有法庭的起誓仪式都应该废除。
有研究者发现,从古到今,发誓最多的地方是市场,市场是人们做生意的地方,人们在那里讨价还价,漫天要价,就地还钱,各自怀着鬼胎,却又要对方相信自己非常真诚,说的是真话。法庭用起誓来限制伪誓,也是为了尽量让证人说真话,但起了誓又说谎的人还是数不胜数。所以,对于防止说谎,发誓并没有什么实际作用,更不能对人有积极的道德教育。
需要发誓是因为人与人之间不能互相信任,只能用发誓来代替人自己的正直和可信。在不能说真话,说真话会带来麻烦甚至灾祸的地方,发誓又能有什么用呢?在需要发誓的地方,真话机制和信任机制其实都已经坏掉,但人们依然假装发誓有可以代替说真话的功能。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诚实”。
无论是要证明“真”还是要表白“诚”,都不应借助发誓。发誓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避免发誓,而在于要说真话,说真话的前提是每个人都有说真话的自由,说真话有人相信,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有能判断哪些话是真、哪些话是假的环境和机制。
发誓者不仅亵渎了神的名字,而且往往为了自我利益,伪善地把说“真话”设计成一个表演虔诚的机会,神不需要这种伪善的忠诚表白,一个正常的社会也不需要这种伪善的忠诚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