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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庆是西部地区第一个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地区,在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背景下,养老服务呈现层次化需求,尤其需要加快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本文通过对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的现状进行分析和阐释,提出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为社会化养老服务业的理性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居家养老;社会化养老;市场化养老
根据《2016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重庆全市常住人口3048.43万人,60周岁及以上达604.61万人,占比19.8%,成为西部地区第一个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地区。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使家庭养老功日益弱化,甚至根本不能适应养老发展的新需求。因此,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发展,探索建立适应我市养老服务特点的多元机制,为众多老年人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的必然选择。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现状
(一)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滞后
居家养老是在家庭成员依法承担赡养扶养义务基础上,享受或购买由有关组织、机构提供的生活照料、日常用餐、医疗卫生等三类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一方面,多数家庭对居家养老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刻,没有居家养老的意识,还习惯传统家庭养老或直接与有关个人签订服务协议。另一方面,能够提供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中心、托老所、基层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及企业比较少。
(二)社会养老机构发展不足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全市养老机构1348所,其中社会养老机构仅311所,占23%。养老总床位20.7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仅30.2张,按照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的最低标准5%计算,需床位30.2万张,床位缺口9.5万张。主要是养老产业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不足,民间投资规模有限,社会养老机构发展相对缓慢。
(三)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和服务水平不高
据调查,我市多数养老机构设施简陋、功能单一,养老服务只是简单的饮食照料、身体清洗和药物喂服等最基本、最简单服务,难以提供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同时,养老服务队伍中大多是五十多岁的阿姨团在为老人服务,她们虽有热情,但缺乏专业的护理、看护知识。养老服务一线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助浴员、心理关爱等服务人员严重不足。
(四)政策法规不健全且落实力度不够
主要是养老服务的政策法规不健全,行业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不高,对养老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重点列出20项实施任务,有利于织密筑牢老年人的基本民生保障网。但目前对这些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宣传贯彻力度还远远不够。所以,对养老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路径探析
市第五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因此,应适应新形势老龄化养老发展要求,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市场化养老为引导,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元化服务体系,促进居家养老信息化、社区养老智能化、机构养老现代化,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一)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据有关方面调查,居家养老是现阶段养老最基础、最主要的方式,按照5%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或家庭养老服务人口可达350万人以上。因此,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是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1、加强宣传,增强社会居家养老意识。改变家庭、老年人养老观念,是推行居家养老等现代养老服务的关键。应采取实践体验、进社区入户等形式,宣传居家养老不离家有亲情,以及服务质量好有保障等优点,让居家养老意识深入人心、成为现实需求。
2、动员力量,为居家养老提供优质服务。鼓励社区服务中心、托老所、养老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场所等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精神慰藉、心理咨询、卫生治疗等服务,并建立资金补偿机制。要把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3、政府购买,为特殊群体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特殊群体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应坚持费随事转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提供。如为“三无”、低收入、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购买养老服务,为失独家庭提高养老服务关怀,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居家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服务。
(二)推进市场化养老机构建设
1、支持社会资本建设养老机构,发挥市场化的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融资支持、市场准入、简化申办手续、给予建设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行业,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现代化的养老机构。要通过市场机制和扶持政策促进市场化养老机构建设,让投资者获得投资回报,让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得以满足,实现养老服务现代化。
2、推动“公建民营”体制改革,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改革。按照管办分离、留转并升的原则,在确保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把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社会组织,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3、利用PPP模式,加强现代化养老机构建设。采用特许经营、资金支持和利用闲置设施投入的方式,探索PPP模式建设现代化的养老机构,推进生态养老、现代化养老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三)提升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
1、加强养老业的信息化。提高服务质量是养老业发展的根本。建立区域统一集中养老业信息服务平台,包括老年人基本情况信息、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信息,以及服务质量、诚信、社会评价、市场需求等信息,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智能化系统,为养老业提供精准、全面、客观的信息化服务。
2、加强养老机构的专业化。针对颐养、护理、医疗、康复、人文关怀等专业需求,制定家庭需求与市场供给相结合的发展规划,大力发展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满足不同层次老人精准需求。建立养老从业人员培养教育机制,举行专业培训,完善养老服务业人才引进机制等。实行养老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包括实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技术等级评定和持证上岗准入制度。
3、促进医养融合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等政策规定,大力“推广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实现医、养、乐综合融合化发展,提升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推进法制加强规范化管理
1、规范养老服务业發展。制定居家养老、社会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健全养老机构行业准入、退出、监管机制,按照“宽进严管”原则,实施养老机构行政许可、等级评定、评估年检制度,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行业规范标准,确保养老机构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2、加强养老服务监管。建立科学的监督评估机制,制定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考核评估标准,确保食品安全、医护安全、服务安全等,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服务优质高效,让老年人健康快乐,让社会满意。
3、建立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化养老的机制。加大宣传,更新观念,在全社会倡导居家养老,推行社会化养老服务。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依托,建立家庭履行养老义务的责任机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公益关爱老人活动,倡导邻里结伴互助养老等。
【关键词】:居家养老;社会化养老;市场化养老
根据《2016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重庆全市常住人口3048.43万人,60周岁及以上达604.61万人,占比19.8%,成为西部地区第一个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地区。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使家庭养老功日益弱化,甚至根本不能适应养老发展的新需求。因此,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发展,探索建立适应我市养老服务特点的多元机制,为众多老年人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的必然选择。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现状
(一)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滞后
居家养老是在家庭成员依法承担赡养扶养义务基础上,享受或购买由有关组织、机构提供的生活照料、日常用餐、医疗卫生等三类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一方面,多数家庭对居家养老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刻,没有居家养老的意识,还习惯传统家庭养老或直接与有关个人签订服务协议。另一方面,能够提供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中心、托老所、基层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及企业比较少。
(二)社会养老机构发展不足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全市养老机构1348所,其中社会养老机构仅311所,占23%。养老总床位20.7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仅30.2张,按照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的最低标准5%计算,需床位30.2万张,床位缺口9.5万张。主要是养老产业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不足,民间投资规模有限,社会养老机构发展相对缓慢。
(三)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和服务水平不高
据调查,我市多数养老机构设施简陋、功能单一,养老服务只是简单的饮食照料、身体清洗和药物喂服等最基本、最简单服务,难以提供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同时,养老服务队伍中大多是五十多岁的阿姨团在为老人服务,她们虽有热情,但缺乏专业的护理、看护知识。养老服务一线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助浴员、心理关爱等服务人员严重不足。
(四)政策法规不健全且落实力度不够
主要是养老服务的政策法规不健全,行业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不高,对养老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重点列出20项实施任务,有利于织密筑牢老年人的基本民生保障网。但目前对这些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宣传贯彻力度还远远不够。所以,对养老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路径探析
市第五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因此,应适应新形势老龄化养老发展要求,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市场化养老为引导,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元化服务体系,促进居家养老信息化、社区养老智能化、机构养老现代化,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一)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据有关方面调查,居家养老是现阶段养老最基础、最主要的方式,按照5%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或家庭养老服务人口可达350万人以上。因此,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是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1、加强宣传,增强社会居家养老意识。改变家庭、老年人养老观念,是推行居家养老等现代养老服务的关键。应采取实践体验、进社区入户等形式,宣传居家养老不离家有亲情,以及服务质量好有保障等优点,让居家养老意识深入人心、成为现实需求。
2、动员力量,为居家养老提供优质服务。鼓励社区服务中心、托老所、养老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场所等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精神慰藉、心理咨询、卫生治疗等服务,并建立资金补偿机制。要把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3、政府购买,为特殊群体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特殊群体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应坚持费随事转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提供。如为“三无”、低收入、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购买养老服务,为失独家庭提高养老服务关怀,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居家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服务。
(二)推进市场化养老机构建设
1、支持社会资本建设养老机构,发挥市场化的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融资支持、市场准入、简化申办手续、给予建设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行业,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现代化的养老机构。要通过市场机制和扶持政策促进市场化养老机构建设,让投资者获得投资回报,让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得以满足,实现养老服务现代化。
2、推动“公建民营”体制改革,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改革。按照管办分离、留转并升的原则,在确保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把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社会组织,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3、利用PPP模式,加强现代化养老机构建设。采用特许经营、资金支持和利用闲置设施投入的方式,探索PPP模式建设现代化的养老机构,推进生态养老、现代化养老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三)提升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
1、加强养老业的信息化。提高服务质量是养老业发展的根本。建立区域统一集中养老业信息服务平台,包括老年人基本情况信息、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信息,以及服务质量、诚信、社会评价、市场需求等信息,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智能化系统,为养老业提供精准、全面、客观的信息化服务。
2、加强养老机构的专业化。针对颐养、护理、医疗、康复、人文关怀等专业需求,制定家庭需求与市场供给相结合的发展规划,大力发展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满足不同层次老人精准需求。建立养老从业人员培养教育机制,举行专业培训,完善养老服务业人才引进机制等。实行养老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包括实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技术等级评定和持证上岗准入制度。
3、促进医养融合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等政策规定,大力“推广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实现医、养、乐综合融合化发展,提升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推进法制加强规范化管理
1、规范养老服务业發展。制定居家养老、社会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健全养老机构行业准入、退出、监管机制,按照“宽进严管”原则,实施养老机构行政许可、等级评定、评估年检制度,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行业规范标准,确保养老机构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2、加强养老服务监管。建立科学的监督评估机制,制定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考核评估标准,确保食品安全、医护安全、服务安全等,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服务优质高效,让老年人健康快乐,让社会满意。
3、建立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化养老的机制。加大宣传,更新观念,在全社会倡导居家养老,推行社会化养老服务。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依托,建立家庭履行养老义务的责任机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公益关爱老人活动,倡导邻里结伴互助养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