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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询问,我们在登记工作中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甲、乙于2010年10月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财产处理的约定是:按揭贷款的房屋产权归女方乙,由乙负责偿还房贷。2011年1月,甲反悔,并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撤销与被告乙离婚协议中关于期房产权的约定。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了甲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