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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从语言、思维与文字的关系出发探讨纯象形文字不能成为完整的文字体系,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根据文字产生的理据指出文字的发展符合思维发展的规律;二是从思维认知的角度指出文字对语言的音义模仿符合人类的认知规律。
关键词:象形文字;文字体系;语言;思维;认知
语言是思维的工具,也是思维成果的储存所。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字更是记录人类思维成果的材料。在语言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自有文字始,它就详细记录下了社会发展促成语言变化的每个历程。同时,文字的产生与发展也会体现出思维的阶段性与进步性。从这个角度看来,思维方式的转变和思想领域的开拓都是文字产生与发展的推动力量。
一、文字的产生与发展过程符合思维发展的规律
(一)具象事物促成象形文字的产生
文字源于图画,人们首先发现和记录可感的具象事物,图画记载的正是具体的、表象的、直观的物或事。然而“图画文字”的图形或符号,表达整个句意信息,在字形上不能分解出一个个的词,也不能准确地反映语言的形式,更无法找到具体的音义对应关系。由“文字画”过渡到象形文字是人类思维形式的提升,用略加提炼的象形象义符号来代替复杂纯粹的图像描摹,这种图画的记号化表现保留了事物的突出特点,亦可通过字形推知事物。象形文字是“图画文字”的进化阶段,具备固定的“一音一义”的对应关系,表示直观的事物。
(二)抽象事物促成表音文字的产生
客观世界有许多事物和现象本身并没有视觉形象,而在语言中却有一定的意义单位反映和表现它们,表意文字对这些意义单位也必须加以记录和表达。随着人类活动深入各个领域以及人类思维的发展,表达单纯的具象事物已经不能满足交际的需要,我们要用抽象概括的语言记录总结先前的事件,若无形可象,象形不胜其用。孙诒让在《与王子壮论假借书》中说到:“天下之事无穷,造字之初,苟无假借之列,则逐事而为之字,而字有不可胜造之数,此必穷之数也。故依声而托事焉,视之不必是其字,而言之则其声也。闻之足以相喻,用之可以不尽,是假借可以救造字之穷而通其变。”①假借字的使用,突破固有的象形表意的方法,解决了语词符号化的需要,节制了字符的数量膨胀,开辟了以语音为线索记录语言的新途径。这里说假借是造字法是有理据的,从古人的使用动机出发,只要凭借一个符号寄托了某个词的音和义,就应该认为是为某个词造了字。从现有历史资料看,用假借法造字在很早就开始了,到殷商已相当普遍了。据姚孝遂先生《古文字的形体结构及其发展阶段》一文的统计,假借字在殷代甲骨文中多达约百分之七十五。在金文中,假借字的使用频率也大致如此。
假借字有它的局限性,大量相同字形记录两个以上毫不相关的词,势必会造成使用的混乱,于是形声字在假借字的基础上产生。裘锡圭先生说到:“最早的形声字不是直接用意符和音符组成,而是通过在假借字上加注意符或在表意字上加注音符而产生的。”②正是在改造表意字和假借字的过程中,人们逐渐发现并掌握了“形符声符直接结合”的这种无可替代的造字法,从此以后所创造的新字基本上都是形声字,甚至前人造的表意字或假借字后来也被形声字所替代。“有了形声字造字法,新的符号就可以不断地、大量的创造出来,充分满足记录语言的需要”;“形声字之所以能取得优势,最根据的原因就在于它的标音的作用。”③
文字发展的阶段展示了人类思维的进化过程,现在看来,思维亦是文字发展的动因。思维方式由具体到抽象,思维空间向着高度抽象化、精确化的方向发展,从而推动了文字向符号化、概念化的方向发展。
二、文字对语言的音义模仿符合人类的认知规律
语言是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先有语言后有文字,作为文字最理想的状态是体现语言的音义关系,通过音义来命字亦是对思维的再现与模仿。文字记录语言既体现它的音节形式又表现它的意义关系,这种再现与模仿强化和巩固了音义结合的形式,确保了人们对语言认知的再现。造字法的发展历程正体现了人类认知的一般过程。人类对范畴划分并不是任意性的,人脑对事物范疇化的理解是以那些突出的原型为基点的,进而形成一个个概念,再用一个名称来为这个概念命名,储存下来。象形文字正是那些原型,是满足人的基本认知需求的层面,我们能够通过突显事物本质特征的文字来了解事物的差异。当这种原型不能满足认知的需要,同时也无法记录随之产生的新生概念时,新的造字法呼之欲出。
隐喻概念恰能解释文字对语言模仿的合理性。隐喻是人的认知发展的重要途径,认知发展意味着由旧知向新知递归扩展,由已知向未知不断延伸。隐喻表达力的喻体(源体)常是旧知,是已知的认知成果;本体(标体)常常是新知的、陌生的、期待深化的认知领域。喻体概念构造向本体的投射,使熟悉化了的喻体认知创新发展到本体,并且创造了本体的概念构造,本体概念范畴和喻体概念范畴的整合就完成了旧的认知向新知的渗透。语言与文字的关系正是隐喻关系的体现,语言是文字的投射,其音义关系延伸到文字使得文字继承了语言的构造。因此,文字记录音义关系是人类思维认知的必然结果,象形文字单独表形不能概括认知的成果。
总之,从语言、思维与文字的关系来看,纯象形文字不能成为完整的文字体系,文字怎样发展是由人类的思维认知规律决定的,这是文字发展的根本动力。
注释:
①孙诒让.籀庼述林卷十[M].上海:千顷堂书局.
②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③梁东汉.汉字的结构及其流变[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59 .
(作者单位:河北金融学院基础部)
关键词:象形文字;文字体系;语言;思维;认知
语言是思维的工具,也是思维成果的储存所。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字更是记录人类思维成果的材料。在语言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自有文字始,它就详细记录下了社会发展促成语言变化的每个历程。同时,文字的产生与发展也会体现出思维的阶段性与进步性。从这个角度看来,思维方式的转变和思想领域的开拓都是文字产生与发展的推动力量。
一、文字的产生与发展过程符合思维发展的规律
(一)具象事物促成象形文字的产生
文字源于图画,人们首先发现和记录可感的具象事物,图画记载的正是具体的、表象的、直观的物或事。然而“图画文字”的图形或符号,表达整个句意信息,在字形上不能分解出一个个的词,也不能准确地反映语言的形式,更无法找到具体的音义对应关系。由“文字画”过渡到象形文字是人类思维形式的提升,用略加提炼的象形象义符号来代替复杂纯粹的图像描摹,这种图画的记号化表现保留了事物的突出特点,亦可通过字形推知事物。象形文字是“图画文字”的进化阶段,具备固定的“一音一义”的对应关系,表示直观的事物。
(二)抽象事物促成表音文字的产生
客观世界有许多事物和现象本身并没有视觉形象,而在语言中却有一定的意义单位反映和表现它们,表意文字对这些意义单位也必须加以记录和表达。随着人类活动深入各个领域以及人类思维的发展,表达单纯的具象事物已经不能满足交际的需要,我们要用抽象概括的语言记录总结先前的事件,若无形可象,象形不胜其用。孙诒让在《与王子壮论假借书》中说到:“天下之事无穷,造字之初,苟无假借之列,则逐事而为之字,而字有不可胜造之数,此必穷之数也。故依声而托事焉,视之不必是其字,而言之则其声也。闻之足以相喻,用之可以不尽,是假借可以救造字之穷而通其变。”①假借字的使用,突破固有的象形表意的方法,解决了语词符号化的需要,节制了字符的数量膨胀,开辟了以语音为线索记录语言的新途径。这里说假借是造字法是有理据的,从古人的使用动机出发,只要凭借一个符号寄托了某个词的音和义,就应该认为是为某个词造了字。从现有历史资料看,用假借法造字在很早就开始了,到殷商已相当普遍了。据姚孝遂先生《古文字的形体结构及其发展阶段》一文的统计,假借字在殷代甲骨文中多达约百分之七十五。在金文中,假借字的使用频率也大致如此。
假借字有它的局限性,大量相同字形记录两个以上毫不相关的词,势必会造成使用的混乱,于是形声字在假借字的基础上产生。裘锡圭先生说到:“最早的形声字不是直接用意符和音符组成,而是通过在假借字上加注意符或在表意字上加注音符而产生的。”②正是在改造表意字和假借字的过程中,人们逐渐发现并掌握了“形符声符直接结合”的这种无可替代的造字法,从此以后所创造的新字基本上都是形声字,甚至前人造的表意字或假借字后来也被形声字所替代。“有了形声字造字法,新的符号就可以不断地、大量的创造出来,充分满足记录语言的需要”;“形声字之所以能取得优势,最根据的原因就在于它的标音的作用。”③
文字发展的阶段展示了人类思维的进化过程,现在看来,思维亦是文字发展的动因。思维方式由具体到抽象,思维空间向着高度抽象化、精确化的方向发展,从而推动了文字向符号化、概念化的方向发展。
二、文字对语言的音义模仿符合人类的认知规律
语言是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先有语言后有文字,作为文字最理想的状态是体现语言的音义关系,通过音义来命字亦是对思维的再现与模仿。文字记录语言既体现它的音节形式又表现它的意义关系,这种再现与模仿强化和巩固了音义结合的形式,确保了人们对语言认知的再现。造字法的发展历程正体现了人类认知的一般过程。人类对范畴划分并不是任意性的,人脑对事物范疇化的理解是以那些突出的原型为基点的,进而形成一个个概念,再用一个名称来为这个概念命名,储存下来。象形文字正是那些原型,是满足人的基本认知需求的层面,我们能够通过突显事物本质特征的文字来了解事物的差异。当这种原型不能满足认知的需要,同时也无法记录随之产生的新生概念时,新的造字法呼之欲出。
隐喻概念恰能解释文字对语言模仿的合理性。隐喻是人的认知发展的重要途径,认知发展意味着由旧知向新知递归扩展,由已知向未知不断延伸。隐喻表达力的喻体(源体)常是旧知,是已知的认知成果;本体(标体)常常是新知的、陌生的、期待深化的认知领域。喻体概念构造向本体的投射,使熟悉化了的喻体认知创新发展到本体,并且创造了本体的概念构造,本体概念范畴和喻体概念范畴的整合就完成了旧的认知向新知的渗透。语言与文字的关系正是隐喻关系的体现,语言是文字的投射,其音义关系延伸到文字使得文字继承了语言的构造。因此,文字记录音义关系是人类思维认知的必然结果,象形文字单独表形不能概括认知的成果。
总之,从语言、思维与文字的关系来看,纯象形文字不能成为完整的文字体系,文字怎样发展是由人类的思维认知规律决定的,这是文字发展的根本动力。
注释:
①孙诒让.籀庼述林卷十[M].上海:千顷堂书局.
②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③梁东汉.汉字的结构及其流变[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59 .
(作者单位:河北金融学院基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