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卫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

来源 :科学时代·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uanr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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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市容环卫治理是一种强调日常控制的管理,要实现城市长效管理就需要公众的参与。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市容;环卫管理;公众参与
  一、前言
  环境卫生是指城市空间的卫生。主要包括城市街巷、道路、公共场所、水域等区域的环境整治,城市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除运输、中转、处理、处置、综合利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等。市容与环境卫生与群众生活和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是城市管理过程中与广大市民联系最紧密的部门之一。因此,在现代城市管理中,广大市民不仅仅是管理服务对象,更是整个市容环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随着市民民主意识的增强,市民参与城市公共管理决策的需求将日益增强。当前,在市容环卫管理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环境污染细小、分散而普遍,反复性强,监管处理难度大,效果不尽如人意,而市民的环境意识、对环境的要求却与日俱增。对工地噪音、餐饮油烟等非常规污染,居民过去或不以其为污染,或能够忍受,但如今居民逐渐意识到此类污染也是对自身环境权益的侵害,因此对非常规污染的投诉成为了污染主体。同时,随着市容环卫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政府对作业单位的监管仍停留在体制内的监管,合同契约管理机制尚未建立,政府监管能力与市场化条件下的监管要求有相当差距。这些问题的共性是社会性,需要通过进一步的制度创新,完善环卫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实现合作治理加以解决。
  二、加强市容环卫管理中公众参与的措施
  1、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保障公民参与环卫管理的合法性
  (1)明确公众的环境诉权。中国环境保护法中对公民的起诉权只有原则性的规定,这不利于公众维护自己的环境权益,也不利于公众对环境管理的监督。中国应在立法上放开诉讼权,确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法律地位,加大公众参与的深度,落实公众对环境管理的参与权。(2)明确公众的知情权和建议权。中国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公民的知情权,并规定有关机关应实事求是地发布环境质量日报、周报,每年召开环境状况发布会,经常举行环境事务听证会,让公众及时了解环境状况,引起公众对环保的关心。(3)环境管理中,要使公众的参与权得到实现,就必须增强实行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设立或指定处理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事务的机构,如环境信访部门,及时收集群众呼声,及时反馈,并及时处理,同时对公众和公众环境团体提供各种帮助和服务。拓宽各种参与渠道,实行政务分开。
  2、加大公民参与宣传力度
  我国城市居民既是城市废弃物的产生者,又是环卫管理的受益者。政府应该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媒体宣传公众参与环卫管理应该包含三个方面:第一是参与成果展示。这样的宣传应该是政府政务公开的一部分,有利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第二是宽泛的各种参与。宣传的主要目的是激发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环卫管理的工作中,提高群众环保意识,让更多人自发地参与到对应层次的环卫管理中。通过对已有各种参与途径的宣传以及适当的教育,鼓励更多的人关心、加入环卫管理,并为今后具体的公众参与打下基础。例如政府可以暑期与教委、市委合作,开展“小公民保洁队”、“大学生暑期实践”等活动,将市容环境社会宣传的基本内容融入大、中、小学校的德育教育体系之中。通过专题讲座、主题实践、知识竞赛等形式,让青少年有更多的机会获得环境保护的知识、信息,更广泛地参与市容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培养责任意识。第三就是具体的公众参与。比如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这样的宣传更具针对性,要求涉及的参与范围可以相对狭窄。例如可以组织市民群众开展以“文明用厕”为重点的实践活动,现场评议公厕现状,并亲身实践文明用厕规范,既帮助提高服务水平,又实现市民自我教育、自我宣传。当然,在宣传和参与的过程中利用适当的经济刺激和鼓励也是必要的。参与前的刺激是为了让其参与进来,参与后的鼓励是为了让其长期地保持参与行为。这样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给予赠品、让参与者享有某些特权等。另外,应发动广大居民参与生活废弃物处理建设和运营的监督,使广大居民由单纯的废弃物产生者,转变为废弃物减量化的贡献者、生活废弃物处理定价和缴费的参与者、生活废弃物处理无害化的评价者。
  3、发挥居委会与街坊层面的代表作用
  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成员都是社区志愿者,他们有一定的经济保障,有宽松的自由时间、热心社区事业,乐于了解社情民意,能够成为社区居民的代言人,及时向政府表达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实践自治功能。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居委会下设环境卫生委员会,代表一个居民区全体居民的利益,了解居民区内与市容环卫治理相关的问题、矛盾和纠纷,向政府部门转达居民的诉求。与其由政府部门来“为老百姓说话”,还不如让环境卫生委
  员会代表居民出面,与作业单位、环卫部门和经营者进行交涉。居委会还可以承担组织实施居民区卫生自我管理的使命。除日常管理和项目实施外,可以在居住区内组织以维护社区环境卫生为目标的志愿者活动,义务劳动,以楼组为单位清洁公共部位,制定村规民约、表彰和批评等。除了居委会外,还要建立街坊层面的公众参与机制、街坊实际上是一个依托体制机制,实现对各种组织要素进行优化整合的虚拟层级,重在发挥街道和居民区之间承上启下的功能。”街坊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其功能性。因此,以街坊为单元,通常也是一个城市管理的功能区,这一层面的公众参与既非常关键,街坊环境委员会主要职能代表居民对作业单位、管理部门、经营单位进行监督、规劝、交涉。如发起针对居民不文明行为、摊贩和商家不轨行为的规劝、教育宣传活动;对群众感觉很差的摊位和商家,甚至可以在街坊内通报并发起抵制活动,遏制各种陋习。代表居民就本街坊的环境治理难题与各方进行磋商,维护居民权益。同时,参与对环卫和道路作业的监管,代表居民拥有签字权。也接受环卫管理部门对本街坊居民公共行为的评估,并通报所有居民,发起相关宣传和规劝活动。
  4、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积极实现信息公开化,保证公民知情权,这是公众参与环卫管理的前提条件。公众参与环卫管理,必须有相关的信息作为基础,否则,一切都将成为无源之水。居民在公共事务中的弱势地位,首先是信息上的弱势造成的,并由此导致人们参与积极性的低下。市容环卫治理过程中,公众应当成为信息公开的权利主体。为此,政府必须积极推动信息的公开性,并为公众参与和自主管理提供更多的机制和制度安排。首先,是建立市容环卫治理信息披露和发布机制。在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中,政府应采取多种方式向公众公开信息、提供咨讯,这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保障,也是实现公众参与的先决条件。市容环卫治理信息对公众开放的程度和方式,直接影响到公众参与的的广度和深度。凡是与公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决策项目的预告制度、重大事项的社会公示制度以及听证会制度属于信息披露的范畴。此外,还应建立定期新闻发布会制度。对信息披露的程序、内容做出具体规定。其次,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面向公众的市容环卫管理网站。既方便公众简单便捷的获取信息,又为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提供了一个发表意见、表达愿望的有效渠道。信息发布的同时,在形式上需要打破专业化、封闭性的框架模式,必要时由专家或专门机构将相关信息转化为百姓语言,从而克服公众与政府或相关部门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参与障碍,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在一些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领域,应根据群众的要求提供培训。
  三、结语
  总之,社会公众是城市环卫管理的基础细胞,实践充分表明:公众参与环卫管理有助于通过发挥公众对政府管理效能的监管作用,使城市环卫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参考文献:
  [1]刘淑妍,城市管理中的公众参与研究—基于利益相关分析视角,政治学研究 ,2007,4.
  [2]姜爱林,城市环境治理模式若干问题研究,工业经济技术,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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