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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国家,集体谈判既是工人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社会决策的主要途径,也是处理劳资关系的重要手段和基本方式。据国际劳工组织统计,集体合同覆盖率,美国为15%,日本为20%,欧盟国家则平均达67%,其中奥地利高达98%。受发达国家影响,二战后,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在其他国家也有发展。很多亚非发展中国家制定的劳工法或劳资关系法,对其都有专门规定。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等因素的推动下,集体谈判也有相应发展,如国际劳工组织的作用增强,跨国谈判崭露头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