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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是巩同经济企稳向好成果的关键年,是执行“十一五”规划的收尾年,是谋划“十二五”发展的基础年。在这样一个转折之年、衔接之年,做好今年各项民政工作,必须正确研判形势,统一思想认识,既要看到有利条件,进一步提振信心,又要充分估计困难,周密做好部署,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从大的方面来讲,我省民政工作今年面临的新形势至少有三个方面:一是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温总理讲,如果说2009年是最为困难的一年,2010年就是最为复杂的一年。2010年,中央和省委坚持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取向不变,扩大内需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并把加大低收入群众救助力度,提高其消费能力,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重要战略任务。这对我们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工作是难得的机遇,也对我们加强社区建设、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课题。二是“十二五”规划编制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新契机。制定“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事关民政事业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湖北民政工作在民政部和全省“十二五”规划中的份量有多重?项目有多少?就看今年,特别是今年一季度这段时间的工作。等到民政部和全省计划大盘子敲定了,再怎么争取都没有用了。要发扬去年争项目的那股劲头,那种作风,各地、厅机关相关处室务必在第一季度内完成相关项目上报、对接、审批和立项任务,全力做好项目的储备、争取、落实和安排工作,争取将养老、防灾减灾、优抚安置、城乡社区等更多的重大项目、更多的发展举措纳入到民政部和全省的规划之中。各地也要尽可能将民政工作的重要指标、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上下形成发展的合力。三是即将出台的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必将推动民政事业新发展。省委、省政府出台这样一个文件,在湖北民政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是指导民政丁作的纲领性文件。文件对长期以来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工作经费紧张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意见。文件出台后,省里不再召开专门会议,各地要抓好宣传和学习等造势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根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保障民生作为首要任务,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重要内容,把统筹城乡作为关键举措,把加快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作为持久动力,按照保障民生、发展民主、强化服务、夯实基础的基本思路,高度负责地承担起民政工作的使命,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实现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按照这个总体要求,2010年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保障民生”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
2010年要继续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对待和研究通胀预期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对“三个群体”生活的影响,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体系建设,落实优抚安置政策。重点抓好七件惠民实事:
一是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和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10年农村低保再扩大30万人,保障总规模达到200万人,今年扩面的30万人主要是向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倾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要坚持去年先核查、后扩面的成功做法,强化乡镇(街道)受理审核责任,改进和规范公示工作,切实解决少数地方存在的村(居)委会为了平衡关系,实行每户保一人的做法。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重点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等特困人员的救助力度。继续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在今年上半年,会同省监察厅集中开展“阳光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重点清理“关系保”、“人情保”。
二是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困难救助力度。针对低保边缘群体的生活困难问题和低保对象的突发性困难,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坚持规范与便捷相统一,对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救助标准、县乡审批权限等问题进行规范,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方便快捷地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全年临时救助人数达到10万人以上。
三是提高医疗救助的可及性。尽快取消住院救助的病种限制和起付线,扩大救助范围,简化救助手续。完善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快建立新农合、居民医保与医疗救助的统一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事中结算,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的医疗救助服务。资助370多万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扩大定额门诊救助,大病救助人数达到10万人次以上,救助资金突破4亿元。
四是提高救灾应急水平。健全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灾害应急联动、灾情会商、信息共享机制。做好灾民应急救助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24小时内得到有效救助。继续开展争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争取100个社区达到全国和省级标准。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力度。
五是提高以孤老、孤儿和孤残为重点的特殊群体福利水平。加大投入,完善城乡福利院生活配套设施,改善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孤残人员的生活。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和康复、技能培训、成年后就业工作,规范家庭寄养,推进孤儿和贫困家庭儿童手术康复。大力拓展收养渠道,着力推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积极推动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探索建立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南政府为辖区居民的基本殡葬服务埋单,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政府供给、选择性殡葬服务市场调节的服务格局。
六是落实和提高优抚安置对象待遇。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财政支持以及伤病残军人家庭的理解配合,想方设法把所有符合移交条件、部队能够交出来的伤病残退役人员全部接下来、安置好。各地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不讲条件,不讲客观,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落实和完善各项优抚政策,继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积极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继续抓好59号文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对于参战参试人员工资和养老金“两个补齐”政策,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紧核查,严格按文件精神落实。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 遇,加快建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新模式。
七是增强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功能。在“调结构、扩内需”的背景下,福利彩票作为一种公益性消费,是一种内需表现,是一系列连锁的就业机会,对应对今年复杂的经济形势有积极作用。2010年,福彩工作要坚持“一个宗旨”,即“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发行宗旨;树立“一个理念”,即“既要销量更要安全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突出“一个目标”,即“确保30亿元,力争达到33亿元,为发展福利事业筹集更多公益金”;强化“三个意识”、提高“三种能力”,一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细节决定成败,要抓住关键部位,规范流程、完善预案,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二要强化公益意识。提高推进福彩健康发展的能力。近年来,我省福彩一直保持着对体彩的领先优势,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福利彩票是为特殊群体服务的,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看得到,容易引起共鸣。我们要结合公益宣传,将使用与发行结合起来,福彩公益金资助的所有项目,都要在醒目处悬挂福彩的标志,增强公信,打造优势平台。三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监督管理的能力。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福彩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监管。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逐步推行全员聘用制,以岗位管理取代身份管理,做到同岗同酬。
(二)围绕“发展民主”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
基层自治组织,是发展基层民主的基础平台;社会组织,是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的重要载体。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大力度做好当前事关民权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在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中的指导职能。
一是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要广泛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此指导村民自治。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继续开展达标创建活动。今年是“难点村”集中整治阶段,各地要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力争使全省70%的“难点村”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难点居委会”治理是罗清泉书记去年在民政厅调研时给我们提出的一项新课题,今年各地要先抓好试点,为明年全面推开摸索经验。进一步健全城市社区民主听证会、协商议事会制度,学习推广荆州市沙市区“居民说事”和河南省“四议两公开”等成功经验,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创新奖评选活动。
二是切实加强对城乡社区建设的指导。继续深入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全覆盖”活动。着力推行武汉市汉阳区“居站分设”的经验,社区服务站承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居委会回归其群众自治组织的职能,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完善城中村、新建小区、困难群众相对集中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小区等社区服务,促进农民工及其子女尽快融入城镇生活。把改善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作为社区建设打基础的工作,按照全省统一标识、统一软件和各地总体规划、分步建设的要求,大力推进城市“一站式”社区服务站和农村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省级以上投人争取达到2500万元,建设社区服务设施项目100个。
三是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着眼于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社会自治功能,巩固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着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工委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自身建设。加快行业协会一元化管理体制改革,开展武汉城市圈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工作试点。争取省政府出台一个《关于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的意见》,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形成公共财政资助社会组织发展的新机制,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三)围绕“强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提供公共服务是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要不断扩大民政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建立适度普惠的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以创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为抓手,以争取政府资助和落实优惠政策为重点,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采取资金补助、低偿或无偿服务方式,对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和帮助。大力发展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完善促进社区为老服务和志愿者为老服务的政策措施。
二是加强行政区划地名及边界管理等工作。慎重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改革调整,促进城镇化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完成全省乡镇设标任务,推动设标工作由乡镇设标向建制村和居民门户牌设置转变。初步建成武汉城市圈地名信息查询系统,主要地名实现网上查询。切实做好第二轮界线联检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
三是加强和改进婚姻登记服务。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网络系统,全面实现实时在线登记。坚决杜绝借婚姻登记强行开展有偿婚姻服务问题,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要严格实行机构、人员、场地、财务四分开,坚持当事人自愿服务的原则,不得推行强制服务。
四是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围绕“两型社会”建设,积极争取把殡葬改革纳入当地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采取整体推进的办法,深入推动集中规范治丧和集中规范埋葬,引导树葬、花葬、草坪葬等形式的绿色殡葬,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强对公墓监督管理,规范经营服务和收费行为,满足群众多样化丧葬服务需求。
五是继续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在民政事业单位中探索开发社会工作岗位、配置社会工作人才、落实相关待遇的办法。
(四)围绕“夯实基础”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民政基层基础建设
民政基层基础建设是民政工作的坚实基础。2010年,我们要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为契机,以强基固本为出发点,抓基层,打基础,在全省开展“民政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
一是切实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民政工作业务多元,没有千条线,也有十几条线。所有的民政政策都要通过乡镇、社区落实到群众身上。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进程中,基层民政组织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是民政部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必然选择。为贯彻落实罗书记在民政厅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9月20日至24日,省编办、财经办、民政、财政联合调研组先后赴宜都市、洪湖市、汉川市进行了 乡镇民政组织建设调研。调研组一致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政业务迅速拓展,民政职能不断增加,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与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显露。调研组在给省领导的报告中提出了以下建议:在机构设置上,建议全省统一在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启用民政办公室印章;在编制配备上,按适当比例增配民政工作人员。建议根据乡镇人口规模,采取“以钱养事”的方式,按照3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设1个岗位,3—6万人的乡镇(街道)设2个岗位,6万人以上的设3个岗位的标准增设民政公益性服务工作岗位,所需经费足额纳入县市财政预算,工作人员由县市区民政局和乡镇双重管理;在民政经费保障政策上,建议要求地方财政在落实配套经费的同时,按民政资金一定比例(3—5%左右)或乡镇民政工作量,由县市财政将民政工作经费列入预算,改善乡镇民政工作条件。省政府主要领导已在报告上签批同意。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彻底改变目前民政工作“头重脚轻”的被动局面。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厅机关各处室在分配经费时,要将这项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按10%的权重,列入分配系数。人事处要负责抓好督办落实,并将各地政策落实到位情况及时通报各业务处室。
二是继续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民政基础设施是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结构、扩内需的重要内容。各级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项目,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项目建设,以项目为抓手,以项目吸纳资金,推动民政工作整体发展。已纳入国家、省或当地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要加快建设、按期完成;要抓住各级政府继续保持投资适度增长、加大民生投入的机遇,争取一批新的建设项目,重点是养老、优抚安置、减灾救灾和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等服务设施建设。
三是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今年的全国民政工作暨全国民政法制工作会议将民政法制工作作为今年会议的主题。省政府12日召开了全省法制建设电视电话会议,颁布了《法制湖北建设纲要》,鸿忠省长亲自出席并讲话,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法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各级领导对法制工作的重视。关于这些会议精神,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专门召开全省民政法制会议进行贯彻部署。这里,我简要强调两点: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民政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总结近年来的民政工作,社会救助由临时救济转变为法定救助,五保对象由集体供养转变为国家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由强制收容转变为救助管理,婚姻登记由行政管理转变为公共服务,民政事业所取得的这些显著成就,民政法制在其中起到了全局性、根本性、长效性作用。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随着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制定相对滞后,与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不完全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反映在民政法制工作上,也存在着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对法制工作重视不够、法制机构不健全等现象。目前,全国有20个民政厅局设有单独的法规处,我省相当部分省直厅局也设有法规处。没有专门的法制机构和专门的法制工作人员是我们的薄弱环节。我们将进一步争取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省编办的支持,解决好这一问题。市县民政部门也要想方设法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加强法制队伍建设,特别是与省厅签署了共建协议的7个市,要争取落实法制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二是要克服困难,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法制水平。新时期民政法制工作,要紧紧围绕民政工作中心任务,以推动民政立法进程为重点,以提高民政执法水平为核心,以创新民政法制监督机制为手段,以健全民政法制机构队伍为保障,全面提高民政法制工作水平。从现在起,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比较完整的民政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正当、监督有效的民政执法体制。
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根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保障民生作为首要任务,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重要内容,把统筹城乡作为关键举措,把加快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作为持久动力,按照保障民生、发展民主、强化服务、夯实基础的基本思路,高度负责地承担起民政工作的使命,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实现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按照这个总体要求,2010年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保障民生”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
2010年要继续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对待和研究通胀预期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对“三个群体”生活的影响,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体系建设,落实优抚安置政策。重点抓好七件惠民实事:
一是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和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10年农村低保再扩大30万人,保障总规模达到200万人,今年扩面的30万人主要是向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倾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要坚持去年先核查、后扩面的成功做法,强化乡镇(街道)受理审核责任,改进和规范公示工作,切实解决少数地方存在的村(居)委会为了平衡关系,实行每户保一人的做法。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重点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等特困人员的救助力度。继续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在今年上半年,会同省监察厅集中开展“阳光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重点清理“关系保”、“人情保”。
二是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困难救助力度。针对低保边缘群体的生活困难问题和低保对象的突发性困难,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坚持规范与便捷相统一,对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救助标准、县乡审批权限等问题进行规范,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方便快捷地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全年临时救助人数达到10万人以上。
三是提高医疗救助的可及性。尽快取消住院救助的病种限制和起付线,扩大救助范围,简化救助手续。完善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快建立新农合、居民医保与医疗救助的统一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事中结算,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的医疗救助服务。资助370多万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扩大定额门诊救助,大病救助人数达到10万人次以上,救助资金突破4亿元。
四是提高救灾应急水平。健全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灾害应急联动、灾情会商、信息共享机制。做好灾民应急救助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24小时内得到有效救助。继续开展争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争取100个社区达到全国和省级标准。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力度。
五是提高以孤老、孤儿和孤残为重点的特殊群体福利水平。加大投入,完善城乡福利院生活配套设施,改善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孤残人员的生活。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和康复、技能培训、成年后就业工作,规范家庭寄养,推进孤儿和贫困家庭儿童手术康复。大力拓展收养渠道,着力推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积极推动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探索建立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南政府为辖区居民的基本殡葬服务埋单,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政府供给、选择性殡葬服务市场调节的服务格局。
六是落实和提高优抚安置对象待遇。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财政支持以及伤病残军人家庭的理解配合,想方设法把所有符合移交条件、部队能够交出来的伤病残退役人员全部接下来、安置好。各地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不讲条件,不讲客观,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落实和完善各项优抚政策,继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积极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继续抓好59号文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对于参战参试人员工资和养老金“两个补齐”政策,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紧核查,严格按文件精神落实。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 遇,加快建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新模式。
七是增强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功能。在“调结构、扩内需”的背景下,福利彩票作为一种公益性消费,是一种内需表现,是一系列连锁的就业机会,对应对今年复杂的经济形势有积极作用。2010年,福彩工作要坚持“一个宗旨”,即“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发行宗旨;树立“一个理念”,即“既要销量更要安全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突出“一个目标”,即“确保30亿元,力争达到33亿元,为发展福利事业筹集更多公益金”;强化“三个意识”、提高“三种能力”,一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细节决定成败,要抓住关键部位,规范流程、完善预案,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二要强化公益意识。提高推进福彩健康发展的能力。近年来,我省福彩一直保持着对体彩的领先优势,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福利彩票是为特殊群体服务的,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看得到,容易引起共鸣。我们要结合公益宣传,将使用与发行结合起来,福彩公益金资助的所有项目,都要在醒目处悬挂福彩的标志,增强公信,打造优势平台。三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监督管理的能力。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福彩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监管。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逐步推行全员聘用制,以岗位管理取代身份管理,做到同岗同酬。
(二)围绕“发展民主”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
基层自治组织,是发展基层民主的基础平台;社会组织,是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的重要载体。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大力度做好当前事关民权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在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中的指导职能。
一是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要广泛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此指导村民自治。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继续开展达标创建活动。今年是“难点村”集中整治阶段,各地要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力争使全省70%的“难点村”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难点居委会”治理是罗清泉书记去年在民政厅调研时给我们提出的一项新课题,今年各地要先抓好试点,为明年全面推开摸索经验。进一步健全城市社区民主听证会、协商议事会制度,学习推广荆州市沙市区“居民说事”和河南省“四议两公开”等成功经验,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创新奖评选活动。
二是切实加强对城乡社区建设的指导。继续深入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全覆盖”活动。着力推行武汉市汉阳区“居站分设”的经验,社区服务站承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居委会回归其群众自治组织的职能,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完善城中村、新建小区、困难群众相对集中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小区等社区服务,促进农民工及其子女尽快融入城镇生活。把改善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作为社区建设打基础的工作,按照全省统一标识、统一软件和各地总体规划、分步建设的要求,大力推进城市“一站式”社区服务站和农村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省级以上投人争取达到2500万元,建设社区服务设施项目100个。
三是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着眼于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社会自治功能,巩固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着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工委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自身建设。加快行业协会一元化管理体制改革,开展武汉城市圈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工作试点。争取省政府出台一个《关于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的意见》,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形成公共财政资助社会组织发展的新机制,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三)围绕“强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提供公共服务是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要不断扩大民政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建立适度普惠的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以创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为抓手,以争取政府资助和落实优惠政策为重点,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采取资金补助、低偿或无偿服务方式,对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和帮助。大力发展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完善促进社区为老服务和志愿者为老服务的政策措施。
二是加强行政区划地名及边界管理等工作。慎重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改革调整,促进城镇化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完成全省乡镇设标任务,推动设标工作由乡镇设标向建制村和居民门户牌设置转变。初步建成武汉城市圈地名信息查询系统,主要地名实现网上查询。切实做好第二轮界线联检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
三是加强和改进婚姻登记服务。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网络系统,全面实现实时在线登记。坚决杜绝借婚姻登记强行开展有偿婚姻服务问题,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要严格实行机构、人员、场地、财务四分开,坚持当事人自愿服务的原则,不得推行强制服务。
四是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围绕“两型社会”建设,积极争取把殡葬改革纳入当地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采取整体推进的办法,深入推动集中规范治丧和集中规范埋葬,引导树葬、花葬、草坪葬等形式的绿色殡葬,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强对公墓监督管理,规范经营服务和收费行为,满足群众多样化丧葬服务需求。
五是继续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在民政事业单位中探索开发社会工作岗位、配置社会工作人才、落实相关待遇的办法。
(四)围绕“夯实基础”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民政基层基础建设
民政基层基础建设是民政工作的坚实基础。2010年,我们要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为契机,以强基固本为出发点,抓基层,打基础,在全省开展“民政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
一是切实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民政工作业务多元,没有千条线,也有十几条线。所有的民政政策都要通过乡镇、社区落实到群众身上。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进程中,基层民政组织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是民政部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必然选择。为贯彻落实罗书记在民政厅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9月20日至24日,省编办、财经办、民政、财政联合调研组先后赴宜都市、洪湖市、汉川市进行了 乡镇民政组织建设调研。调研组一致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政业务迅速拓展,民政职能不断增加,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与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显露。调研组在给省领导的报告中提出了以下建议:在机构设置上,建议全省统一在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启用民政办公室印章;在编制配备上,按适当比例增配民政工作人员。建议根据乡镇人口规模,采取“以钱养事”的方式,按照3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设1个岗位,3—6万人的乡镇(街道)设2个岗位,6万人以上的设3个岗位的标准增设民政公益性服务工作岗位,所需经费足额纳入县市财政预算,工作人员由县市区民政局和乡镇双重管理;在民政经费保障政策上,建议要求地方财政在落实配套经费的同时,按民政资金一定比例(3—5%左右)或乡镇民政工作量,由县市财政将民政工作经费列入预算,改善乡镇民政工作条件。省政府主要领导已在报告上签批同意。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彻底改变目前民政工作“头重脚轻”的被动局面。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厅机关各处室在分配经费时,要将这项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按10%的权重,列入分配系数。人事处要负责抓好督办落实,并将各地政策落实到位情况及时通报各业务处室。
二是继续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民政基础设施是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结构、扩内需的重要内容。各级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项目,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项目建设,以项目为抓手,以项目吸纳资金,推动民政工作整体发展。已纳入国家、省或当地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要加快建设、按期完成;要抓住各级政府继续保持投资适度增长、加大民生投入的机遇,争取一批新的建设项目,重点是养老、优抚安置、减灾救灾和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等服务设施建设。
三是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今年的全国民政工作暨全国民政法制工作会议将民政法制工作作为今年会议的主题。省政府12日召开了全省法制建设电视电话会议,颁布了《法制湖北建设纲要》,鸿忠省长亲自出席并讲话,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法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各级领导对法制工作的重视。关于这些会议精神,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专门召开全省民政法制会议进行贯彻部署。这里,我简要强调两点: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民政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总结近年来的民政工作,社会救助由临时救济转变为法定救助,五保对象由集体供养转变为国家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由强制收容转变为救助管理,婚姻登记由行政管理转变为公共服务,民政事业所取得的这些显著成就,民政法制在其中起到了全局性、根本性、长效性作用。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随着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制定相对滞后,与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不完全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反映在民政法制工作上,也存在着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对法制工作重视不够、法制机构不健全等现象。目前,全国有20个民政厅局设有单独的法规处,我省相当部分省直厅局也设有法规处。没有专门的法制机构和专门的法制工作人员是我们的薄弱环节。我们将进一步争取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省编办的支持,解决好这一问题。市县民政部门也要想方设法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加强法制队伍建设,特别是与省厅签署了共建协议的7个市,要争取落实法制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二是要克服困难,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法制水平。新时期民政法制工作,要紧紧围绕民政工作中心任务,以推动民政立法进程为重点,以提高民政执法水平为核心,以创新民政法制监督机制为手段,以健全民政法制机构队伍为保障,全面提高民政法制工作水平。从现在起,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比较完整的民政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正当、监督有效的民政执法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