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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停止公立医疗机构药房托管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药品供应延伸服务合作,不得以药品供应延伸服务方式变相托管药房,确保公立医疗机构对药房人、财、物的经营自主权和管理权。已经实行药房托管、变相托管的公立医疗机构应立即停止托管、变相托管行为,并妥善做好停止托管后的药品供应保障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