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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塞缪尔·亨廷顿在其名著《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对现代化和腐败的相关问题做了比较详细的论述。通过对亨廷顿的现代化与腐化的概念、产生腐化的一些原因及腐化与现代化的关系的分析,根据我国的社会实际对亨廷顿的“腐败刺激经济的发展”等观点进行了辩证,并最终认为对我国而言,腐败不仅没有成为一个安定的因素,反而影响了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影响了政治体系的稳定。
【关键词】现代化;腐败;廉政建设
中图分类号:D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6)01-067-02
本文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介绍现代化的内涵着手,并介绍了亨廷顿对现代化的概念界定,对现代化的特征的描述,以及对现代化的类型的划分;第二部分介绍了亨廷顿认为的现代化与腐败的关系,从寻找腐败的根源开始,得出现代化与腐败的关系,并因此否认了亨廷顿的“腐败是现代化的必然产物”的观点;文章的第三部分是在前两个部分的理论介绍的基础上,结合了我国的实际情况,来了解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与腐败的关系,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性质来确定我国现代化建设同腐败的根本对立关系,接着提到了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对反腐的新要求。
一、前言
通过对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的学习,对其中的很多观点有了深刻的认识与理解,亨廷顿的许多观点不仅在当时西方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例如其改革理论、现代化理论等对发展中的中国也起到了一定的借鉴作用。从其现代化与腐化的关系的论述中,我看到了更加丰富的内涵。
二、现代化的内涵
(一)现代化的涵义
现代化常被用来描述现代发生的社会和文化变迁的现象。根据马格纳雷拉的定义,现代化是发展中的社会为了获得发达的工业社会所具有的一些特点,而经历的文化与社会变迁的,包容一切的全球性过程。一般而言,现代化包括了学术知识上的科学化,政治上的民主化,经济上的工业化,社会生活上的城市化,思想领域的自由化和民主化,文化上的人性化等。
塞缪尔·亨廷顿对现代化的基本特征进行了表述,他认为:现代化是革命化的过程,现代化是复杂性过程,现代化是系统性过程,现代化是全球化过程,现代化是长期性过程,现代化是阶段性过程,现代化是同质化过程,现代化是不可逆过程,现代化是进步的过程。
(二)现代化的类型
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在谈论现代化的类型时,仅把现代化限定为政治现代化,他认为政治现代化涉及权威的合理化、结构的分化和政治参与的扩大等三个方面。并划分了现代化的三种模式:第一种是欧洲大陆模式,在欧洲大陆,权力的合理化和结构的分化是17世纪的主要趋势,是单一化者、集权者和现代化者辈出的时代,且权力主要集中于王室;第二种是英国模式,英国的权力集中于国会,教会隶属于国家,君权在国内外都得到维护,立法机构和政治机构分化,官僚政治得到扩展,常备军也得到了创建;第三种是美国模式,美国模式的特点是社会和政府有机结合的观念、政府内部权力的协调、政府服从基本法、法律和政治领域互相交叉、王世和议会权力均衡以及互为补充的代表角色、地方政府当局的活力以及依赖民兵保卫疆土。
首先,政治现代化涉及权威合理化,并以单一的、世俗的、全国的政治权威来取代传统的、宗教的、家庭的和种族的等五花八门的政治权威。这一变化意味着,政府是人的产物而不是自然或上帝的产物,秩序井然的社会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来源于人的最高权威,对现存法律的服从优先于履行其他任何责任。
其次,政治现代化意味着结构的分化,即包括划分新的政治职能并创制专业化的结构来执行这些智能。具有特殊功能的领域——法律、军事、行政、科学——从政治领域分离出来,设立有自主权的、专业化的但却是政治的下属机构来执行这些领域里的任务。各级行政机构变得更加细致、更加复杂并具有更加严明的纪律。
最后,政治现代化意味着政治参与的扩大,即增加社会上所有的集团参政的程度。广泛的参政可以提高政府对人民的控制,如在集权国家那样;或者可以提高人民对政府的控制,如在许多民主国家那样。
三、现代化和腐败的关系
腐败指的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其行为主体、动机、方式与后果,都有较为明确的界定。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腐败是指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力变异现象。狭义上的是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
(一)腐败产生的根源不在于现代化
西方许多资产阶级的政治学家都认为现代化必然导致腐败,亨廷顿认为现代化不是腐败的根源,他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的“现代化与腐化”一节中,较为系统的表述了这一观点。
亨廷顿也提到,在所有的国家都存在着腐化,只是某些国家中的腐化现象比另一些国家中的腐化现象更普遍;某个国家处于变革时期的腐化现象比该国在其他时期的腐化现象更为普遍。既然腐败现象不是在社会发展到现代化阶段才出现的,因而把现代化看作是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就是不恰当的。亨廷顿根据社会的现代化程度把社会区分为三种类型:尚未进行现代化的传统社会、正在进行现代化的变动社会、已经完成现代化的现代社会。他认为腐败程度与社会和经济现代化的迅速发展有着相当密切的关联;腐化现象在现代化进程的最激烈阶段,就会最广泛地蔓延于整个官场。
然而,我们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私有制是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第一,腐败的本质和私有制的本质的一致性决定了腐败现象与私有制度的相容性。任何腐败行为的实质都是以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条件而获得少数人私利的滿足,而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剥削制度的实质,说到底就是对少数人剥夺多数人的肯定和保护,它们的本质是相同的。第二,在上层建筑领域内存在着腐败现象,在经济基础中存在着少数人对多数人的剥夺,其两者互为映照。因此,腐败现象的根源在于私有制。在整个统治体系中,腐败现象常常出现在哪些环节,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上会有所不同。可见,一个社会的现代化与否不能决定腐败现象的出现与否。 (二)现代化并不必然地导致腐败
亨廷顿认为,在现代化进程中,有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了腐败现象的必然出现。
第一,现代化涉及社会基本价值观的转变。他认为那些按照传统规范是可以被接受并合法的行为,在这些现代人士的眼力就成了不能接受和腐化的行为。因此,处于现代化之中的社会中的腐化现象,在某种程度上与其说是行为背离了公认的规范,还不如说是规范背离了公认的行为方式。
第二,现代化开辟了新的财富和权力来源,从而进一步助长了腐化行为。从这个含义上来说,腐化是握有新资源的新集团的崛起和这些集团为使自己在政治领域内产生影响所做的努力的产物。然而这一理由也是不牢靠的,因为,用金钱换政治权力的现象不能成为现代化必然产生腐败的理由,这一现象在传统社会就已存在。
第三,现代化通过它在政治体制输出方面所造成的变革来加剧腐化。亨廷顿讲的“在一个腐化成风的社会里,采用严厉的反腐化的法令只会增加腐化的机会”这种情况,只有在政治体系中已经出现了腐败这一前提下才能出现。
(三)腐败有碍于现代化的顺利进行
亨廷顿认为腐败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产物,因此要想杜绝腐败现象是不可能的,只能设法减少腐败现象。亨廷顿通过两个方面来减少腐败行为,书中都有论述,但是,按照亨廷顿的方法反而不会减少社会的腐败行为。他之所以提供这样的方法就在于他心中认为腐败现象是有利的,不仅能刺激经济的发展,还能起到维护政治体系的作用。但是现实并非如此,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政治体系的稳定、社会经济的发展当然是缺一不可的,腐败行为导致的某些经济集团的畸形发展,不仅不能代表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而且还是这种发展的一个破坏因素;对于政治体系来说,腐败行为不仅不是一个安定的因素,而且是一个最大的不安定因素。
所以,从根本上来讲,腐败现象同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相悖的,腐败现象的存在必将阻碍现代化的顺利进行。
四、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与腐败的关系
(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性质
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同腐败现象是根本对立的。20世纪80年代,亨廷顿关于现代化和腐败的关系的错误理论流传到了我国,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的现代化事业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因此,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腐败现象是根本对立的,这是由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性质决定的。
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是应该杜绝腐败现象的。但是在事实上,在现代化的建设过程中,又确实存在着某些腐败现象,然而现代化绝不是腐败现象仍然存在根本原因,就目前来说,腐败现象之所以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剥削阶级思想残余的影响;资产阶级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渗透;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泛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严重消弱等。虽然当今社会腐败形势严峻,然而,我们完全可能杜绝腐败。
(二)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对反腐的新要求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开创了从教育、制度、监督三方面立体反腐的廉政建设之路。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的反腐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如下:
首先,要求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要以身作则,从自身行动来践行廉政文化的核心观念,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其次,要认识到廉政建设的长期性,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腐败行为严惩不贷;
再次,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考虑当地的腐败形势,加强地方政府的廉政建设;
另外,要求各地方健全体制建设,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来完善廉政建设,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防腐败法律建设,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
最后,要吸收和借鉴国际反腐经验,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为各地方廉政建设提供环境支持。
参考文献:
[1]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45.
[2]王文标.现代化与腐败没有必然联系[J].南通师专学报,1991(S1).
[3]王世谊.当代中國反腐败问题探析[J].新视野,2011(1).
[4]赵欣.现代化与腐败——浅论我国体制转轨时期的腐败现象[J].经济师,2010(12).
[5]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人民出版社,2012.
【关键词】现代化;腐败;廉政建设
中图分类号:D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6)01-067-02
本文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介绍现代化的内涵着手,并介绍了亨廷顿对现代化的概念界定,对现代化的特征的描述,以及对现代化的类型的划分;第二部分介绍了亨廷顿认为的现代化与腐败的关系,从寻找腐败的根源开始,得出现代化与腐败的关系,并因此否认了亨廷顿的“腐败是现代化的必然产物”的观点;文章的第三部分是在前两个部分的理论介绍的基础上,结合了我国的实际情况,来了解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与腐败的关系,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性质来确定我国现代化建设同腐败的根本对立关系,接着提到了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对反腐的新要求。
一、前言
通过对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的学习,对其中的很多观点有了深刻的认识与理解,亨廷顿的许多观点不仅在当时西方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例如其改革理论、现代化理论等对发展中的中国也起到了一定的借鉴作用。从其现代化与腐化的关系的论述中,我看到了更加丰富的内涵。
二、现代化的内涵
(一)现代化的涵义
现代化常被用来描述现代发生的社会和文化变迁的现象。根据马格纳雷拉的定义,现代化是发展中的社会为了获得发达的工业社会所具有的一些特点,而经历的文化与社会变迁的,包容一切的全球性过程。一般而言,现代化包括了学术知识上的科学化,政治上的民主化,经济上的工业化,社会生活上的城市化,思想领域的自由化和民主化,文化上的人性化等。
塞缪尔·亨廷顿对现代化的基本特征进行了表述,他认为:现代化是革命化的过程,现代化是复杂性过程,现代化是系统性过程,现代化是全球化过程,现代化是长期性过程,现代化是阶段性过程,现代化是同质化过程,现代化是不可逆过程,现代化是进步的过程。
(二)现代化的类型
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在谈论现代化的类型时,仅把现代化限定为政治现代化,他认为政治现代化涉及权威的合理化、结构的分化和政治参与的扩大等三个方面。并划分了现代化的三种模式:第一种是欧洲大陆模式,在欧洲大陆,权力的合理化和结构的分化是17世纪的主要趋势,是单一化者、集权者和现代化者辈出的时代,且权力主要集中于王室;第二种是英国模式,英国的权力集中于国会,教会隶属于国家,君权在国内外都得到维护,立法机构和政治机构分化,官僚政治得到扩展,常备军也得到了创建;第三种是美国模式,美国模式的特点是社会和政府有机结合的观念、政府内部权力的协调、政府服从基本法、法律和政治领域互相交叉、王世和议会权力均衡以及互为补充的代表角色、地方政府当局的活力以及依赖民兵保卫疆土。
首先,政治现代化涉及权威合理化,并以单一的、世俗的、全国的政治权威来取代传统的、宗教的、家庭的和种族的等五花八门的政治权威。这一变化意味着,政府是人的产物而不是自然或上帝的产物,秩序井然的社会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来源于人的最高权威,对现存法律的服从优先于履行其他任何责任。
其次,政治现代化意味着结构的分化,即包括划分新的政治职能并创制专业化的结构来执行这些智能。具有特殊功能的领域——法律、军事、行政、科学——从政治领域分离出来,设立有自主权的、专业化的但却是政治的下属机构来执行这些领域里的任务。各级行政机构变得更加细致、更加复杂并具有更加严明的纪律。
最后,政治现代化意味着政治参与的扩大,即增加社会上所有的集团参政的程度。广泛的参政可以提高政府对人民的控制,如在集权国家那样;或者可以提高人民对政府的控制,如在许多民主国家那样。
三、现代化和腐败的关系
腐败指的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其行为主体、动机、方式与后果,都有较为明确的界定。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腐败是指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力变异现象。狭义上的是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
(一)腐败产生的根源不在于现代化
西方许多资产阶级的政治学家都认为现代化必然导致腐败,亨廷顿认为现代化不是腐败的根源,他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的“现代化与腐化”一节中,较为系统的表述了这一观点。
亨廷顿也提到,在所有的国家都存在着腐化,只是某些国家中的腐化现象比另一些国家中的腐化现象更普遍;某个国家处于变革时期的腐化现象比该国在其他时期的腐化现象更为普遍。既然腐败现象不是在社会发展到现代化阶段才出现的,因而把现代化看作是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就是不恰当的。亨廷顿根据社会的现代化程度把社会区分为三种类型:尚未进行现代化的传统社会、正在进行现代化的变动社会、已经完成现代化的现代社会。他认为腐败程度与社会和经济现代化的迅速发展有着相当密切的关联;腐化现象在现代化进程的最激烈阶段,就会最广泛地蔓延于整个官场。
然而,我们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私有制是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第一,腐败的本质和私有制的本质的一致性决定了腐败现象与私有制度的相容性。任何腐败行为的实质都是以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条件而获得少数人私利的滿足,而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剥削制度的实质,说到底就是对少数人剥夺多数人的肯定和保护,它们的本质是相同的。第二,在上层建筑领域内存在着腐败现象,在经济基础中存在着少数人对多数人的剥夺,其两者互为映照。因此,腐败现象的根源在于私有制。在整个统治体系中,腐败现象常常出现在哪些环节,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上会有所不同。可见,一个社会的现代化与否不能决定腐败现象的出现与否。 (二)现代化并不必然地导致腐败
亨廷顿认为,在现代化进程中,有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了腐败现象的必然出现。
第一,现代化涉及社会基本价值观的转变。他认为那些按照传统规范是可以被接受并合法的行为,在这些现代人士的眼力就成了不能接受和腐化的行为。因此,处于现代化之中的社会中的腐化现象,在某种程度上与其说是行为背离了公认的规范,还不如说是规范背离了公认的行为方式。
第二,现代化开辟了新的财富和权力来源,从而进一步助长了腐化行为。从这个含义上来说,腐化是握有新资源的新集团的崛起和这些集团为使自己在政治领域内产生影响所做的努力的产物。然而这一理由也是不牢靠的,因为,用金钱换政治权力的现象不能成为现代化必然产生腐败的理由,这一现象在传统社会就已存在。
第三,现代化通过它在政治体制输出方面所造成的变革来加剧腐化。亨廷顿讲的“在一个腐化成风的社会里,采用严厉的反腐化的法令只会增加腐化的机会”这种情况,只有在政治体系中已经出现了腐败这一前提下才能出现。
(三)腐败有碍于现代化的顺利进行
亨廷顿认为腐败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产物,因此要想杜绝腐败现象是不可能的,只能设法减少腐败现象。亨廷顿通过两个方面来减少腐败行为,书中都有论述,但是,按照亨廷顿的方法反而不会减少社会的腐败行为。他之所以提供这样的方法就在于他心中认为腐败现象是有利的,不仅能刺激经济的发展,还能起到维护政治体系的作用。但是现实并非如此,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政治体系的稳定、社会经济的发展当然是缺一不可的,腐败行为导致的某些经济集团的畸形发展,不仅不能代表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而且还是这种发展的一个破坏因素;对于政治体系来说,腐败行为不仅不是一个安定的因素,而且是一个最大的不安定因素。
所以,从根本上来讲,腐败现象同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相悖的,腐败现象的存在必将阻碍现代化的顺利进行。
四、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与腐败的关系
(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性质
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同腐败现象是根本对立的。20世纪80年代,亨廷顿关于现代化和腐败的关系的错误理论流传到了我国,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的现代化事业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因此,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腐败现象是根本对立的,这是由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性质决定的。
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是应该杜绝腐败现象的。但是在事实上,在现代化的建设过程中,又确实存在着某些腐败现象,然而现代化绝不是腐败现象仍然存在根本原因,就目前来说,腐败现象之所以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剥削阶级思想残余的影响;资产阶级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渗透;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泛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严重消弱等。虽然当今社会腐败形势严峻,然而,我们完全可能杜绝腐败。
(二)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对反腐的新要求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开创了从教育、制度、监督三方面立体反腐的廉政建设之路。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的反腐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如下:
首先,要求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要以身作则,从自身行动来践行廉政文化的核心观念,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其次,要认识到廉政建设的长期性,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腐败行为严惩不贷;
再次,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考虑当地的腐败形势,加强地方政府的廉政建设;
另外,要求各地方健全体制建设,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来完善廉政建设,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防腐败法律建设,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
最后,要吸收和借鉴国际反腐经验,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为各地方廉政建设提供环境支持。
参考文献:
[1]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45.
[2]王文标.现代化与腐败没有必然联系[J].南通师专学报,1991(S1).
[3]王世谊.当代中國反腐败问题探析[J].新视野,2011(1).
[4]赵欣.现代化与腐败——浅论我国体制转轨时期的腐败现象[J].经济师,2010(12).
[5]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人民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