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消融IPO堰塞湖
长期以来,A股的排队发行和市场行情困局难解,一方面股市行情低迷导致IPO节奏放缓,另一方面企业上市热情持续高涨,从而形成IPO堰塞湖。为解决IPO堰塞湖问题,刘士余上任以来从疏解入手,这使得IPO进程悄然提速。
2017年2月10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用2-3年的时间解决IPO堰塞湖。2017年2月26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刘士余就IPO堰塞湖问题指出:“去年加大了IPO审核的力度,增加上市公司供给。实践证明,来自于市场共识的这个做法是受到市场欢迎的,是有生命力的。”
2017年上半年,截至6月29日,共有246家公司在A股首发上市,共筹资约1256亿元。与2016年同期相比,2017年上半年A股IPO数量和筹资金额分别增加303%、336%。2017年第三季度,排队上市处于正常审核状态企业数量为497家,较2016年同期780家减少283家。这说明,IPO堰塞湖的“高度”已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据统计,2017年全年,发审委共审核763个IPO申报,其中177个为中小企业板。而这763个IPO申报,较2016年的568个,同比增长34.33%。
截至2018年3月9日,IPO审核排队企业共2550家,除554家终止审查,共有1996家企业排队。而按照2017年较2016年的增速,解决IPO堰塞湖问题,基本符合刘士余在2017年的预期。据相关专业人士介绍,进入2018年,证监会解决IPO堰塞湖问题,基本形成“入口严审常态化限流,同时IPO提速疏流,及新三板分流”的长效机制。
并购重组一直是资本市场的重头戏,2018年2月23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IPO被否企业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并表示拟对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项目加强监管,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
这一新规的出台,立即引起了市场广泛关注,按照新规拟申报企业、壳公司以及3年内被否IPO项目企业都将受到影响。
新规施行后,由于首次申报IPO一旦被否,将在3年内无法筹划重组上市,借壳上市、被上市公司收购等渠道也将从严审核,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投行或将采取主动撤回申请的方式来避免被否。
业內人士表示,新规最直接的影响有两个:一是继续疏解IPO堰塞湖;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管,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
2018年2月27日,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35次和第36次发审委会议召开,最终结果为2家通过1家不通过,其中未通过的深圳明微电子成为新规公布后首家适用的企业。
深圳一位券商投行人士分析,由于IPO被否后3年内不得借壳重组,因而企业首次申报IPO会更加谨慎,甚至在发审会通过概率不高的情况下,会主动撤回申请,因为IPO一旦未通过对后续资本运作会产生不利影响。
探索IPO新模式
2018年2月28日,证监会发行部对相关券商做出指导,对生物科技、云计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4个行业中的“独角兽”企业,开通“快速通道”,符合相关规定者可以实行即报即审,不用排队。
由此,独角兽概念红极一时,而关于“独角兽回归A股”这个证券类话题,甚至排进热搜前十。
而有关中概股的回归,讨论由来已久。在2016年5月6日的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目前正对这类企业通过IPO、并购重组渠道回归A股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这一表态,被市场认为是中概股回归A股的“暂停键”。
2016年9月,证监会指导要求,海外上市中概股回归内地上市时需确保交易估值不超过预估利润的20倍。对此,市场人士解读为对中概股回归的“变相同意”。
今年3月30日,《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落地,虽然具体规则还未发布,但业内人士表示,创新企业登陆A股路径渐明。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意见》对试点企业的选取设定了较高的门槛,目前全球334家中概股中,市值达标、未在国内上市、符合“创新企业”标准的只有6家:阿里巴巴、中国移动、百度、京东、网易、中国电信,预计独角兽回归进度可控。
新经济企业回归稳步有序推进,A股流动性预期不会明显恶化。假设这6家公司均通过发行CDR回归,并以2.5%-5.0%的流通市值为例,对应融资需求为1315亿元-2631亿元。鉴于A股市场2016年及2017年融资总额分别为2.1万亿元及1.7万亿元,且受减持新归约束,增发募资规模已明显缩小,市场流动性承压概率较小。另外,监管层会把握节奏,避免对二级市场流动性冲击过大。
短期来看,独角兽借CDR回归A股的预期将抬升A股科技股、成长股估值溢价,提高市场对科技股、成长股的风险偏好,有利于科技股、成长股、中小创出现价格反弹;长期来看,即使CDR在初期不能实现跨境双向自由转换,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挤压A股科技股的过高估值,A股科技股或面临估值调整。BATJ等是中国互联网科技行业龙头,易受到市场追捧。预计A股科技股、成长股估值差异将扩大,部分股价将承受较大压力。在未来,只有真正符合国家创新战略,服务国家新旧动能转换,满足“四新”条件的“新蓝筹”企业才能受到资本市场青睐。
舆论危机中的最严监管
2016年2月20日,A股市场股灾未平又遇熔断危机,刘士余“临危受命”出任证监会主席一职。上任伊始,刘士余就表示“全面监管,依法监管,从严监管”的理念。
在这两年的时间内,证监会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用来规范市场。其涉及面积之广,监管力度之严,实属罕见。
为统一上市公司行政监管措施实施标准,2016年8月6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相关方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均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于所在证监局外网进行公开。同时,证监会将从9月1日起,在证监会官网设置上市公司监管措施专栏,对上市公司行政监管措施实行集中公开。 针对市场存在的减持乱象,2017年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而为提高并购重组效率,打击限制“忽悠式”“跟风式”重组,增加交易的确定性和透明度,规范重组上市,2017年9月22日,证监会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并发布。
2016年至2017年,这两年被金融业内称为“史上最严监管时间”。
2016年全年,证监会做出221项行政处罚决定,对38人实施市场禁入,罚没款总计42.8亿元,较上年增长288%。
2017年全年,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24件,罚没款金额74.79亿元,同比增长74.74%,市场禁入44人,同比增长18.91%;行政处罚决定数量、罚没款金额、市场禁入人数均创历史新高。其中,信息披露违法类案件处罚60起,内幕交易类案件处罚60起,两类处罚共计占据处罚的半壁江山。
坚决亮剑保护投资者
“我希望资产管理人,不当奢淫无度的土豪、不做兴风作浪的妖精、不做坑民害民的害人精”、“上市公司门口出现‘野蛮人’,上市公司协会要谴责要战斗”……
在刘士余给公众留下的深刻印象里,有很多是他所创造的众多形象化的名词。刘士余用不同于官场模棱两可的话给出自己清晰的评价,明确的结论。对于这些名词,刘士余表示,“到证监会工作后,花了較长时间来了解资本市场的各种乱象,感到很震惊。我看到这些乱象,就想找比较简单的、贴切的、大家都能懂的词,来给每一个乱象贴上一个标签,这不是我创造的。”
由于中国股市没有权威的第三方来给予中立的评级认定,投资者在购买股票的时候,更多地是依赖“官方”。“证监会都审核过了,还会有什么问题吗?”在交易大厅里,很多投资者都对记者表达过这种信任的态度。
而一旦熊市出现,市场的情绪会直接传递给监管层,投资者便会纷纷对证监会进行问责。有市场人士戏言,历数离任主席,往往都是在前一任期的熊市接手“烂摊子”。因此,股市的好坏也成为悬在证监会主席这一职位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不管外界吐槽声、质疑声如何喧嚣,这一届的管理层依然坚定着自己的治市思路:更加注重控制风险,规范上市公司借壳和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落实退市机制,严惩IPO造假,提高信息披露的要求,坚决打击内幕交易等违禁行为。逐步完善的市场规则也使得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变得越来越好。
证监会在投资者保护上亦有所建树。2016年12月,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解决投资者适当性统一标准的问题,明确经营机构的适当性责任,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其核心是“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
2018年1月2日,刘士余在证监会稽查局、稽查总队进行工作调研时强调,2017年严惩了一批兴风作浪、祸害市场、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硬茬子”,2018年要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全面落实整治金融乱象的工作要求,精准打击肆意妄为、逃避监管、影响恶劣的个人和机构。要着力强化稽查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规则制订,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切实做到严格文明公正执法。要进一步推进法制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法律与制度完善,加大违法成本,加重法律责任,有效打击和惩治市场违法违规。
“对于资本市场的乱象,我们要及时亮剑、坚决亮剑,该盯住的线索盯住不放,该立案的及时立案,该彻查的及时彻查,跨境监管协助机制进一步紧密,效率进一步提升。”这就是刘士余曾经许下的承诺,也是他一直坚持去达成的目标。
长期以来,A股的排队发行和市场行情困局难解,一方面股市行情低迷导致IPO节奏放缓,另一方面企业上市热情持续高涨,从而形成IPO堰塞湖。为解决IPO堰塞湖问题,刘士余上任以来从疏解入手,这使得IPO进程悄然提速。
2017年2月10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用2-3年的时间解决IPO堰塞湖。2017年2月26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刘士余就IPO堰塞湖问题指出:“去年加大了IPO审核的力度,增加上市公司供给。实践证明,来自于市场共识的这个做法是受到市场欢迎的,是有生命力的。”
2017年上半年,截至6月29日,共有246家公司在A股首发上市,共筹资约1256亿元。与2016年同期相比,2017年上半年A股IPO数量和筹资金额分别增加303%、336%。2017年第三季度,排队上市处于正常审核状态企业数量为497家,较2016年同期780家减少283家。这说明,IPO堰塞湖的“高度”已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据统计,2017年全年,发审委共审核763个IPO申报,其中177个为中小企业板。而这763个IPO申报,较2016年的568个,同比增长34.33%。
截至2018年3月9日,IPO审核排队企业共2550家,除554家终止审查,共有1996家企业排队。而按照2017年较2016年的增速,解决IPO堰塞湖问题,基本符合刘士余在2017年的预期。据相关专业人士介绍,进入2018年,证监会解决IPO堰塞湖问题,基本形成“入口严审常态化限流,同时IPO提速疏流,及新三板分流”的长效机制。
并购重组一直是资本市场的重头戏,2018年2月23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IPO被否企业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并表示拟对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项目加强监管,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
这一新规的出台,立即引起了市场广泛关注,按照新规拟申报企业、壳公司以及3年内被否IPO项目企业都将受到影响。
新规施行后,由于首次申报IPO一旦被否,将在3年内无法筹划重组上市,借壳上市、被上市公司收购等渠道也将从严审核,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投行或将采取主动撤回申请的方式来避免被否。
业內人士表示,新规最直接的影响有两个:一是继续疏解IPO堰塞湖;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管,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
2018年2月27日,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35次和第36次发审委会议召开,最终结果为2家通过1家不通过,其中未通过的深圳明微电子成为新规公布后首家适用的企业。
深圳一位券商投行人士分析,由于IPO被否后3年内不得借壳重组,因而企业首次申报IPO会更加谨慎,甚至在发审会通过概率不高的情况下,会主动撤回申请,因为IPO一旦未通过对后续资本运作会产生不利影响。
探索IPO新模式
2018年2月28日,证监会发行部对相关券商做出指导,对生物科技、云计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4个行业中的“独角兽”企业,开通“快速通道”,符合相关规定者可以实行即报即审,不用排队。
由此,独角兽概念红极一时,而关于“独角兽回归A股”这个证券类话题,甚至排进热搜前十。
而有关中概股的回归,讨论由来已久。在2016年5月6日的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目前正对这类企业通过IPO、并购重组渠道回归A股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这一表态,被市场认为是中概股回归A股的“暂停键”。
2016年9月,证监会指导要求,海外上市中概股回归内地上市时需确保交易估值不超过预估利润的20倍。对此,市场人士解读为对中概股回归的“变相同意”。
今年3月30日,《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落地,虽然具体规则还未发布,但业内人士表示,创新企业登陆A股路径渐明。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意见》对试点企业的选取设定了较高的门槛,目前全球334家中概股中,市值达标、未在国内上市、符合“创新企业”标准的只有6家:阿里巴巴、中国移动、百度、京东、网易、中国电信,预计独角兽回归进度可控。
新经济企业回归稳步有序推进,A股流动性预期不会明显恶化。假设这6家公司均通过发行CDR回归,并以2.5%-5.0%的流通市值为例,对应融资需求为1315亿元-2631亿元。鉴于A股市场2016年及2017年融资总额分别为2.1万亿元及1.7万亿元,且受减持新归约束,增发募资规模已明显缩小,市场流动性承压概率较小。另外,监管层会把握节奏,避免对二级市场流动性冲击过大。
短期来看,独角兽借CDR回归A股的预期将抬升A股科技股、成长股估值溢价,提高市场对科技股、成长股的风险偏好,有利于科技股、成长股、中小创出现价格反弹;长期来看,即使CDR在初期不能实现跨境双向自由转换,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挤压A股科技股的过高估值,A股科技股或面临估值调整。BATJ等是中国互联网科技行业龙头,易受到市场追捧。预计A股科技股、成长股估值差异将扩大,部分股价将承受较大压力。在未来,只有真正符合国家创新战略,服务国家新旧动能转换,满足“四新”条件的“新蓝筹”企业才能受到资本市场青睐。
舆论危机中的最严监管
2016年2月20日,A股市场股灾未平又遇熔断危机,刘士余“临危受命”出任证监会主席一职。上任伊始,刘士余就表示“全面监管,依法监管,从严监管”的理念。
在这两年的时间内,证监会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用来规范市场。其涉及面积之广,监管力度之严,实属罕见。
为统一上市公司行政监管措施实施标准,2016年8月6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相关方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均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于所在证监局外网进行公开。同时,证监会将从9月1日起,在证监会官网设置上市公司监管措施专栏,对上市公司行政监管措施实行集中公开。 针对市场存在的减持乱象,2017年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而为提高并购重组效率,打击限制“忽悠式”“跟风式”重组,增加交易的确定性和透明度,规范重组上市,2017年9月22日,证监会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并发布。
2016年至2017年,这两年被金融业内称为“史上最严监管时间”。
2016年全年,证监会做出221项行政处罚决定,对38人实施市场禁入,罚没款总计42.8亿元,较上年增长288%。
2017年全年,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24件,罚没款金额74.79亿元,同比增长74.74%,市场禁入44人,同比增长18.91%;行政处罚决定数量、罚没款金额、市场禁入人数均创历史新高。其中,信息披露违法类案件处罚60起,内幕交易类案件处罚60起,两类处罚共计占据处罚的半壁江山。
坚决亮剑保护投资者
“我希望资产管理人,不当奢淫无度的土豪、不做兴风作浪的妖精、不做坑民害民的害人精”、“上市公司门口出现‘野蛮人’,上市公司协会要谴责要战斗”……
在刘士余给公众留下的深刻印象里,有很多是他所创造的众多形象化的名词。刘士余用不同于官场模棱两可的话给出自己清晰的评价,明确的结论。对于这些名词,刘士余表示,“到证监会工作后,花了較长时间来了解资本市场的各种乱象,感到很震惊。我看到这些乱象,就想找比较简单的、贴切的、大家都能懂的词,来给每一个乱象贴上一个标签,这不是我创造的。”
由于中国股市没有权威的第三方来给予中立的评级认定,投资者在购买股票的时候,更多地是依赖“官方”。“证监会都审核过了,还会有什么问题吗?”在交易大厅里,很多投资者都对记者表达过这种信任的态度。
而一旦熊市出现,市场的情绪会直接传递给监管层,投资者便会纷纷对证监会进行问责。有市场人士戏言,历数离任主席,往往都是在前一任期的熊市接手“烂摊子”。因此,股市的好坏也成为悬在证监会主席这一职位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不管外界吐槽声、质疑声如何喧嚣,这一届的管理层依然坚定着自己的治市思路:更加注重控制风险,规范上市公司借壳和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落实退市机制,严惩IPO造假,提高信息披露的要求,坚决打击内幕交易等违禁行为。逐步完善的市场规则也使得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变得越来越好。
证监会在投资者保护上亦有所建树。2016年12月,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解决投资者适当性统一标准的问题,明确经营机构的适当性责任,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其核心是“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
2018年1月2日,刘士余在证监会稽查局、稽查总队进行工作调研时强调,2017年严惩了一批兴风作浪、祸害市场、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硬茬子”,2018年要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全面落实整治金融乱象的工作要求,精准打击肆意妄为、逃避监管、影响恶劣的个人和机构。要着力强化稽查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规则制订,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切实做到严格文明公正执法。要进一步推进法制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法律与制度完善,加大违法成本,加重法律责任,有效打击和惩治市场违法违规。
“对于资本市场的乱象,我们要及时亮剑、坚决亮剑,该盯住的线索盯住不放,该立案的及时立案,该彻查的及时彻查,跨境监管协助机制进一步紧密,效率进一步提升。”这就是刘士余曾经许下的承诺,也是他一直坚持去达成的目标。